學達書庫 > 張愛玲 > 紅樓夢魘 | 上頁 下頁
六九


  寶玉只要攆李嬤嬤,而且就連醉中也已經被襲人勸住了,酒醒後決不會再鬧著要攆茜雪。顯然是茜雪負氣走的。——當然也沒有這麼容易,她要走就走。也許是她設法讓她家裡贖她出去,也許是要求寶玉打發她出去。

  醉酒那天晚上寶玉鬧了一場就睡了。茜雪求去,應當在次日。但是「次日醒來,就有人回那邊小蓉大爺帶了秦相公來拜,寶玉忙接了出去,領了拜見賈母。」接寫秦鐘回家,秦氏姊弟的來歷,以及秦鐘上學的事,下一回寫入塾,茗煙鬧學。再下面第十、十一回寫秦氏病,第十三回秦氏死,第十四至十六回秦氏出殯,秦鐘送殯,與智能發生關係,智能逃走,來找他,導致秦鐘之死。第十七、十八回大觀園落成,元妃省親,直到第十九回才再寫到寶玉的丫頭們。因此第十九、二十回接連兩次提起茜雪之去,都是在李嬤嬤口中。

  要不是那句批語(「又用一攆字,屈殺寶玉」),讀者的印象是寶玉酒醒後仍舊遷怒於茜雪,回賈母把她打發了出去,全用暗寫;儘管這與寶玉的個性不合,給人一種模糊混亂的感覺。似乎不應當這樣簡略。醉酒一回後,雖然一連九回都沒機會插入茜雪之去,內中第十、十一回是刪天香樓後補寫秦氏有病,一七六二下半年改寫的。這兩回內原有的薛蟠戲秦鐘,賈璉因事出京都刪了。因為添寫秦氏病,又原有賈敬生辰鳳姐遇賈瑞,背景一直在寧府,無法插入茜雪的事,所以茜雪之去也刪了。

  第二十回李嬤嬤訴說「當日吃茶,茜雪出去,與昨日酥酪等事,」庚本眉批:「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昌(「目日」誤):『花襲人有始有終。』餘只見有一次眷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歎歎!丁亥夏,畸笏叟。」獄神廟「茜雪紅玉一大回」回目內想必有「獄神廟慰寶玉」。此回是一七六〇至六二年間寫的。當時如果知道茜雪走的不明不白,似乎無法寫她「獄神廟慰寶玉」。這時候一定還沒有刪茜雪之去。換句話說,寫獄神廟回的時候還沒有刪天香樓,沒連帶改寫第十、十一回。這也是個旁證,可知刪天香樓之晚,補加秦氏病更晚。

  茜雪只在第七、八兩回出現。第七回寶玉聽說寶釵病了,叫人去問候,茜雪答應去了。第六至八回來自早本,但是遲至一七五五年左右才定稿,在那時期回末都用一副詩聯作結。第八回回目各本分歧,有一副從極早的早本保留下來的,「攔酒興李奶母計懨,擲茶杯賈公子生嗔」,可見早就有了遷怒茜雪的事。

  此外還有第四十五回也提起茜雪:

  鴛鴦紅了臉,向平兒冷笑道:「這是咱們好。比如襲人琥珀素雲和紫鵑彩霞玉釧兒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縷,死了的可人和金釧兒,去了的茜雪,連上你我這十來個人,從小兒什麼話兒不說……」

  第五回寶玉房裡的四個大丫頭內有個漏刪的「媚人」,與襲人麝月晴雯並列。似乎早本有「人」字排行的丫頭:襲人媚人可人,大概都是寶玉房裡的,是他代改的名字,否則丫頭決不會叫這樣的名字。可人只有此處一見,看來也是早本遺跡。但是彩霞是一七五四本才由彩雲改彩霞,所以此段是一七五四本或一七五四年後改寫過的,因此無法從而判斷茜雪之去是否舊有的。

  如果早本遷怒茜雪一節還有下文,也是茜雪走了,然後在榮府勢敗後「慰寶玉」,「慰寶玉」也不會在獄神廟。在這階段,獄神廟只是巧姐巧遇劉姥姥的場所——第四十二回劉姥姥替巧姐取名,靖本眉批內有:「……獄神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實伏線與千里。……」——賣巧姐應在鳳姐死後。賈家獲罪後鳳姐還有個時期支撐門戶——「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見第二十一回前總批。——此後賈母逝世,鳳姐被休病故,榮府「子孫流散」。賣巧姐也許引起糾紛,巧姐被扣留在獄神廟作人證,類似甄英蓮之被牽入葫蘆案。

  因此八十回後的情節有兩條路線,百回「紅樓夢」的與改寫抄家後的。不過後者獨有的只有茜雪紅玉獄神廟回與賈芸探庵。茜雪紅玉那一回也可能是根據原有的茜雪「慰寶玉」改寫擴充。鳳姐不會在獄神廟,她與賈赦賈政賈珍賈璉等犯官一同被拘捕了。改抄家後,榮府二老的罪名加重,但是鳳姐的下場還是她個人的悲劇——被休棄。抄家抄沒了她的私房錢,更徹底的毀了她,但是官司方面不會更嚴重,仍舊是間接被賈雨帶累,與賈璉同是涉嫌替雨村好友冷子興說情。

  第二十七回紅玉去替鳳姐傳話回來報告,太複雜了李紈聽不懂,「李氏道:『噯喲喲,……』」句旁甲戌本夾批:「紅玉今日方遂心如意,卻為寶玉後伏線。」下句是說紅玉去伏侍鳳姐,是使她以後在獄神廟能幫助寶玉。當然,鳳姐處是全家神經中樞,總比在怡紅院做粗活有施展的餘地。紅玉是林之孝之女,就是此處對白中提起的。為什麼要改為林之孝之女?是否使她在抄家的時候更有機會幫助寶玉?

  曹頫抄家的時候,先奉召進京,雍正下令查抄家產,諭旨上有伊聞知織造官員易人後,說不定要暗遺家人到江南送信,轉移家財。倘有差遺之人,著令(江南總督)范時繹嚴拿訊去的原因,不得怠忽。」繼任江甯織造隋赫德的奏摺中也提起「總督促范時繹已將曹頫家管事數人拿去,夾訊監禁。」當然書中不見得這樣寫,上夾棍刑訊這種慘酷的紀實正是需要避免的。但是賴大林之孝不免被拘押問話,做林之孝的女兒似乎沾不了什麼便宜。不過女兒也許可以去探監,順便探望獄神廟裡主人的家屬。

  改為林之孝之女,是否抬高紅玉身份,使她能嫁給賈芸為妻?周瑞的女兒嫁了古董商人冷子興。賈芸雖窮,是賈家族人,地位比冷子興高。林之孝的地位比周瑞高,但還是不可能。賈芸的舅舅勸他「便下個氣和他們的管家或是管事的人嬉和嬉和,弄個事兒管管」,庚本夾批:「可憐可歎,餘竟為一哭。」管家正是林之孝。

  改為林之孝之女,其實更沒希望了——林之孝一定反對紅玉嫁給賈芸為妾。當然榮府勢敗後林之孝失去靠山,情形又不同了。但是紅玉似應在抄沒前嫁給賈芸,離開榮府,否則勢必與其他的奴僕同被圈禁,失去自由。那就除非鳳姐撮合——賈芸也是她賞識的人。賈芸為了派差使的事來見鳳姐,也許被子鳳姐看出他與紅玉的神情,成全了他們。

  鳳姐不見得這樣寬容。這是最嚴重最犯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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