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文集·附錄 > 愛恨傾城小團圓 | 上頁 下頁
七二


  可是,三毛是誰?林式同不知道,就更不知道三毛曾寫了一個以「胡張戀」為藍本的電影《滾滾紅塵》,於是,只好一聲不吭。

  新居是單身公寓,在西木區(Westwood)。搬家的時候,她仍然堅持自己搬,不要林式同幫忙。這是張愛玲最後的居所,也是張愛玲在洛杉磯住過的最好的一個區,離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很近。

  在林式同看來,這裡環境雖好,但恐怕還不是張愛玲最理想的住所,因為聽不見她喜歡的喧鬧「市聲」。順便提一句,在簽約的時候,林式同還是十多年來第一次聽見張愛玲說英語。

  在新居住了半個多月,那位伊朗房東有些沉不住氣,打電話給林式同,說老太太經常忘記帶鑰匙,要他幫忙開門;又頻繁抱怨浴室的設備有問題,要他去修理;還有諸如此類的麻煩事。

  伊朗房東很擔心:「這位房客是怎麼回事?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潛臺詞已經很明白。

  林式同早有思想準備,說:「她沒有問題,過去還做過我的房客,按時交房租,不愛打擾別人,你儘管放心,有事找我好了!」

  為了防止再有「臥底」跑來,她乾脆在信箱上用了一個越南人的名字。房東問她是怎麼回事,她說,自己的親戚很多,都傳說她發了大財,怕他們找上門來借錢。

  不過,這個信箱她也很少開啟,一個月才打開一次,郵件常常塞得滿滿的,鬧得郵政局很有意見。

  在她頻頻搬家,與張子靜中斷了聯繫的那幾年,弟弟還是很牽掛她。1988年,一位熟知張家家世的老人,拿了一張報紙,神色慌張地跑來找張子靜:「你姊姊可能出事了!」

  張子靜一看,報紙上用紅圓珠筆畫出了一行字:

  已故女作家張愛玲……

  張子靜一時呆住,難道音信不通是因為這個?

  他將信將疑起來。張家的人不長壽,爺爺張佩綸、父親張廷重,都沒有活過60歲。母親黃素瓊也僅是61歲就謝世。姐姐如今已是68歲了,難道真有不測?

  可是,張愛玲,是著名作家,假若真的「已故」了,應該有大規模的報道才對呀!

  張子靜問遍了在上海和在美國的親戚,都說不知有此事。他又跑到上海市政府僑務辦公室,把一封寫給張愛玲的信委託他們轉交。

  這封信的轉送途徑規格之高,令人咂舌,是由上海市僑辦轉呈國務院僑辦,再由國務院僑辦寄到洛杉磯中國領事館,請領事館代為送達。

  這本來是連領事館也辦不到的事,可巧領事館有人認識戴文采,這才知道了地址,把信寄到了張愛玲那裡。

  張愛玲回了信,張子靜方才放了心:所謂「已故」,是舞文弄墨的人想當然耳!

  這時,姑姑有病,弟弟也熱情相邀,但是張愛玲打定主意不回去。

  即使是和林式同在電話裡聊天,她也極少提及舊事。只有一次林式同告訴她,自己要去上海一趟,張愛玲似有所感,停頓了一兩分鐘,說:「哦,上海,恍如隔世!」

  1990年,臺灣《中國時報》創刊40周年,報社邀請張愛玲赴台擔任當年的「時報文學獎」評委,允諾評獎結束後,可出路費、派專人陪她去上海看望姑姑。

  她還是婉言謝絕了。臺灣她不會再去;上海,也只有永遠放在記憶的擱物架上了。

  1991年,張愛玲半個世紀的好友炎櫻去世了。此前,張愛玲雖與炎櫻有所疏遠,但通信往來還是有的。

  同年6月,又有消息傳來,姑姑張茂淵在上海逝世,享年90歲。留有遺囑,不舉行遺體告別儀式,骨灰隨便撒掉。

  張家是弱枝,本來親人就不多,姑姑是張愛玲一生中最親的一個。如今,他們一個又一個隱進了歷史的煙塵。

  ——在那個年代裡出生、成長、盛放,也許本來就是錯?

  大概是親朋的離去,對她有所觸動,第二年2月份,林式同忽然收到張愛玲寄來的一份遺囑副本。

  遺囑的內容有兩點:「一、如我去世,我將所有的財產遺贈給宋淇和宋鄺文美夫婦。二、我希望立即火化,不要存放在骨灰存放處,骨灰應撒在任何無人居住的地方,如果撒在陸地上,應撒在荒野處。」

  在「遺囑執行人」一欄裡,張愛玲寫的是林式同的名字。

  她考慮到林式同一定會感到突兀,便在信中解釋道,前不久因為要委託上海的姑父代理大陸版權,她去文具店買委託書,順便就買了一份遺囑,「免得有錢剩下來就會充公」。

  張愛玲對林式同說:「也沒先問一聲,真對不起。附寄了個副本來給您過目,不用還我。好在立這遺囑一共只二十美元,如有難處,不便擔任,再立一份,這一張就失效了。我除了點存款沒值錢的東西,非常簡單。萬一有費用不夠付,宋淇夫婦會補還。是否能行,等有空請晚間打個電話告訴我(477-9453),可行的話我就拿去登記。」

  林式同當然摸不著頭腦:「一看之下我心裡覺得這人真怪,好好的給我遺書幹什麼……遺書中提到宋淇,我並不認識,信中也沒有說明他們夫婦的聯繫處,僅說如果我不肯當執行人,可以讓她另請他人。我覺得這件事有點子虛烏有,張愛玲不是好好的嗎?我母親比她大得多,一點事也沒有……因此,我把這封信擺在一邊,沒有答覆她。可是在張愛玲看來,我不回音,就等於是默許,後來我們從未再提起這件事,我幾乎把它忘了。」見《有緣得識張愛玲》。

  可以看出,張愛玲對於生死問題,看得很開,對身後安排是有條不紊的。可是,她恰恰沒有留意自己最大、最具價值的一筆遺產——著作版權。這筆無形資產,在她,真的也就是無形吧,跟沒有一樣。

  她的這種超脫,留給世間的卻是一些不超脫——在她身後,皇冠出版社和大陸多家出版社為張愛玲著作的版權,打起了無窮無盡的官司。

  3月,張愛玲又給宋淇寫了信,告訴他自己的遺物將贈與他們夫婦:「還有錢剩下的話,一、用在我的作品上,例如請高手譯。沒出版的出版……;二、給你們倆買點東西留念。即使有較多的錢剩下,也不想立基金會紀念。」

  張愛玲又一次隱身在深深的霧中了。

  她最後這幾年是怎麼過的,林式同也不甚清楚。

  她住的公寓,位於西木大道與羅切斯特街交叉的地方,是一幢淡灰色的四層樓,門前有一棵松樹和一棵棕櫚樹。

  公寓大門對面,有小書店、修鞋鋪。她偶爾出來散步,鄰居跟她打招呼,她也回應一聲,只是一聲Hello,就再無多話,以至旁人都以為她不會說英語。

  書店的老闆也常見她,但她去書店,都是匆匆來去,從不說話。——去小書店,能買什麼書呢?是那種她喜歡讀的「垃圾小說」吧?

  1993年春,有一位大陸學者,差一點就見到了她。

  這個人與她甚有淵源,就是著名的紅學專家魏紹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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