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文集·附錄 > 愛恨傾城小團圓 | 上頁 下頁
一〇


  如果這個細節是真實的,那麼弟弟張子靜之所以長得像漂亮的洋娃娃,就有另外的原因了,讀者對黃逸梵的「勇敢」也將會有新的評價。

  母親那年32歲了,可是穿起從歐洲帶回的新奇洋服,還是一樣地迷人。姐弟倆望著母親彈琴唱歌,偶爾小煐會扭頭看看弟弟,朝他眨眨眼,意思是說:「你看多好!媽媽回來了!」

  回國後的母親,對國內的新事物仍然著迷,一回來就訂閱了不少雜誌。當時的《小說月報》上,正登著老舍寫的小說《二馬》。雜誌每月寄到了,母親就坐在抽水馬桶上看,一面笑,一面讀出聲來,小煐就靠在門框上笑,母女倆有會心之樂。

  ——這場面很溫暖,以至張愛玲後來在老舍的作品中,一直偏愛《二馬》。

  在幸福中,小小少年的心頭,也有調味品似的「優裕的感傷」。小煐看到書裡夾的一朵花,聽母親說起它的歷史,竟掉下淚來。母親見了,就向弟弟誇獎她的領悟力。

  每天吃飯,父親總是匆匆吃完就走,餘下的時間裡,母親便對兩個孩子進行飯後訓話,大致意思就是,小孩受教育最要緊,不能說話,不要哭等等,偶爾也講兩句營養學。

  9歲的小煐,這時竟然開始考慮終身的事業了,是做畫家呢,還是做音樂家?後來她看了一場關於貧困畫家的電影,大哭一場,死了做畫家的心,決心做一個鋼琴家了,因為鋼琴家能在富麗堂皇的音樂廳裡演奏。

  母親說:「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樣愛惜你的琴。」

  小煐用的琴,琴鍵一個個雪白,沒洗過手不能碰,每天還要用一塊「鸚哥綠」絨布細心擦拭……

  是母親帶來了這一切充沛之氣。

  因為有母親,小煐喜愛這新居;因為母親從英國來,她又開始喜歡英國了——

  家裡的一切我都認為是美的頂巔。藍椅套配著舊的玫瑰紅地毯,其實是不甚諧和的,然而我喜歡它,連帶的也喜歡英國了,因為英格蘭三個字使我想起藍天下的小紅房子,而法蘭西是微雨的青色,像浴室的磁磚,沾著生髮油的香,母親告訴我英國是常常下雨的,法國是晴朗的,可是我沒法矯正我最初的印象。

  「英格蘭」如何就像「小紅房子」?「法蘭西」又如何像「浴室的磁磚」?無道理可言。這樣的聯想,便是童年那倏忽一閃的天賦之思吧?

  如此兩年後,也就是1930年,黃逸梵又下了決心,要干預女兒的教育問題了——她要送小煐進新式的學校,讓孩子有本領走進一個新世界。

  母親沒受過正規教育,嘗盡了男女不平等之苦,她不想讓女兒重蹈覆轍。因此她對女兒的愛,也就特別地集中在教育上。

  但父親不同意,他不願在這上面花錢。母親回國後,兩人為此多次爭吵過。現在重提這事,父親還是大鬧不依。

  母親索性趁父親上樓去休息的時候,拐賣人口一般,拉著小煐的手從後門溜出去,把小煐送進了教會辦的黃氏小學。

  因為先前小煐已有知識基礎,所以一進去,就入六年級插班。這一年,她已是10歲了。

  在報名處填寫入學證時,母親一時躊躇,不知該為女兒填什麼名字,只覺得「張煐」這兩個字叫起來「嗡嗡」地毫不響亮,於是暫且用英文名字Eileen「胡亂」譯了中文,寫成「愛玲」填上。母親想的是,以後再改也不遲。

  母女倆都沒有料想到:「張愛玲」,這個一時應急而想出來的名字,日後在中國文學史上將有何等的意義!

  母親後來一直想替女兒改名,可是沒有改成。在這類小事上,黃逸梵大抵是有些粗疏的。

  再後來,張愛玲自己也不想改了,儘管她極不滿意。在雜文《必也正名乎》中,她說到了自己的一個心結——「我自己有一個惡俗不堪的名字」。

  在文章中對自己的名字做了一番調侃後,她半是認真地說:「我願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為一種警告,設法除去一般知書識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積習,從柴米油鹽,肥皂,水與太陽之中去找尋實際的人生。」

  她這個說法,實際上是一個相當認真的文學宣言。張愛玲就是憑著描畫「實際的人生」的本領,使得眾多的讀者對她感到親近。甚至不妨可以設想:假如她當初是以「張煐」名世的話,是否還能讓人感到如此的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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