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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第十六章

  上午一直在下雨。海上來的霧遮蔽了群山。山頂看不見了。高崗顯得陰沉、淒涼,樹木和房屋的輪廓也變樣了。我走出城外觀看天色。海上來的烏雲正滾滾湧往山間。

  廣場上的旗幟濕漉漉地垂掛在白色旗杆上,條幅濕了,粘掛在房屋正面牆上,一陣陣不緊不慢的毛毛雨之間夾著沙沙急雨,把人們驅趕到拱廊下,廣場上積起一個個水窪,街道濕了,昏暗了,冷落了;然而狂歡活動仍舊無休止地進行。只是被驅趕得躲起來了。

  鬥牛場裡有頂篷的座位上擠滿了人,他們一邊坐在那裡避雨,一邊觀看巴斯克和納瓦拉的舞蹈家和歌手們的匯演,接著卡洛斯谷的舞蹈家們穿著他們的民族服裝冒雨沿街舞來,打濕的鼓聲音空洞而發悶,各個舞蹈隊的領班在隊伍前騎著步伐沉重的高頭大馬,他們穿的民族服裝被雨淋濕了,馬披也淋濕了。人們擠在咖啡館裡,跳舞的人也進來坐下,他們把緊緊纏著白綁腿的腳伸到桌下,甩去系著鈴的小帽上的雨水,打開姹紫嫣紅的外衣晾在椅子上。外面的雨下得很急。

  我離開咖啡館裡的人群,回到旅館刮臉,準備吃晚飯。我正在自己房間裡刮臉的時候,響起了敲門聲。

  「進來,」我叫道。

  蒙托亞走進屋來。

  「你好?」他說。

  「很好,」我說。

  「今天沒有鬥牛。」

  「是啊,」我說,「什麼都沒有,只顧下雨。」

  「你的朋友們哪兒去啦?」

  「在『伊魯涅』。」

  蒙托亞局促不安地笑了笑。

  「聽著,」他說。「你認不認識美國大使?」

  「認識,」我說。「人人都認識他。」

  「現在他就在城裡哩。」

  「是的,」我說。「人人都看見他們那一夥了。」

  「我也看見他們了,」蒙托亞說。他不說下去了。我繼續刮我的臉。

  「坐吧,」我說。「我叫人拿酒來。」

  「不用,我得走了。」

  我刮好臉,把臉浸到臉盆裡,用涼水洗一洗。蒙托亞顯得愈加局促地站在那裡。

  「聽著,」他說。「我剛才接到他們從『大飯店』捎來的信兒,他們想要佩德羅·羅梅羅和馬西亞爾·拉朗達晚飯後過去喝咖啡。」「好啊,」我說,「這對馬西亞爾不會有一點兒害處。」

  「馬西亞爾要在聖塞瓦斯蒂安待整整一天。他和馬爾克斯今兒早晨開車子去的。我看他們今兒晚上回不來。」

  蒙托亞局促地站著。他等著我開口。

  「不要給羅梅羅捎這個信兒,」我說。

  「你這麼想嗎?」

  「當然。」

  蒙托亞非常高興。

  「因為你是美國人,所以我才來問你,」他說。

  「要是我,我會這樣辦的。」

  「你看,」蒙托亞說。「人們竟然這樣糊弄孩子。他們不懂得他的價值。他們不懂得他對我們意味著什麼。任何一個外國人都可以來捧他。他們從『大飯店』喝杯咖啡開始,一年後,他們就把他徹底毀了。」

  「就象阿爾加貝諾,」我說。

  「對了,象阿爾加貝諾那樣。」

  「這樣的人可多著哩,」我說。「現在這裡就有一個美國女人在搜羅鬥牛士。」

  「我知道。她們專挑年輕的。」

  「是的,」我說。「老傢伙都發胖了。」

  「或者象加略那樣瘋瘋癲癲了。」

  「哦,」我說,「這個好辦。你只要不給他捎這個信兒就完了唄。」「他是個多好的小夥啊,」蒙托亞說。「他應該同自己的人民在一起。他不該參與這種事兒。」「你不喝杯酒?」我問。

  「不喝,」蒙托亞說,「我得走了。」他走了出去。

  我下樓走出門外,沿拱廊繞廣場走了一圈。雨還在下。我在「伊魯涅」門口往裡瞧,尋找我的同夥,可是他們不在那裡,於是我繞廣場走回旅館。他們正在樓下餐廳裡吃飯。

  他們已吃了幾道菜,我也不想趕上他們。比爾出錢找人給邁克擦鞋。每當有擦鞋的從街上推開大門朝裡望,比爾總把他叫過來,給邁克擦鞋。

  「這是第十一次擦我這雙靴子了,」邁克說。「嗨,比爾真是個傻瓜。」

  擦鞋的顯然把消息傳開了。又進來一個擦鞋的。

  「要擦靴子嗎?」他對比爾說。

  「我不要,」比爾說。「給這位先生擦。」

  這擦鞋的跪在那個正擦著的同行旁邊,開始擦邁克那只沒有人擦的靴子,這靴子在電燈光裡已經顯得雪亮了。

  「比爾真逗人喜愛,」邁克說。

  我在喝紅葡萄酒,我遠遠地落在他們後面,因此對這樣不斷地擦鞋看著有點不順眼。我環顧整個餐廳。鄰桌坐著佩德羅·羅梅羅。看我向他點頭,他就站起來,邀請我過去認識一下他的朋友。他的桌子同我們的桌子相鄰,幾乎緊挨著。我結識了這位朋友,他是馬德裡來的鬥牛評論員,一個緊繃著臉的小個子。我對羅梅羅說,我非常喜歡他的鬥牛技藝,他聽了很高興。我們用西班牙語交談,評論員懂得一點法語。我伸手到我們桌上拿我的酒瓶,但是評論員拉住了我的手臂。羅梅羅笑了。

  「在這兒喝吧,」他用英語說。他說起英語來很靦腆,但是他打心眼兒裡樂意說英語,當我們接著談的時候,他提了幾個他不太有把握的詞讓我給解釋。他急於想知道Corridadetoros在英語中叫什麼,它的準確翻譯是什麼。英語翻成bull-fight(鬥牛),他感到不妥。我解釋說,bull-fight在西班牙語中意為對toro的lidia。Corrida這西班牙詞在英語中意為therunningofbulls(牛群的奔馳)。——法語是Coursedetaureaux。評論員插了這麼一句。西班牙語中沒有和bull-fighi對應的詞兒。

  佩德羅·羅梅羅說他在直布羅陀學了點英語。他出生于朗達。在直布羅陀北邊不遠。他在馬拉加的鬥牛學校裡開始鬥牛。他到現在才只幹了三年。鬥牛評論員取笑他說的話裡多的是馬拉加方言中的措詞。他說他十九歲。他哥哥給他當短槍手,但是不住在這個旅館裡。他和另外一些給羅梅羅當差的人住在一家小客棧裡。他問我在鬥牛場裡看過他幾次了。我告訴他只看過三次。實在只有兩次,可我說錯了就不想再解釋了。

  「還有一次你在哪裡看到我的?在馬德裡?」

  「是的,」我撒了個謊。我在鬥牛報上讀過關於他在馬德裡那兩次表演的報道,所以我能應付過去。

  「第一次出場還是第二次?」

  「第一次。」

  「第一次很糟,」他說。「第二次強一些。你可記得?」他問評論員。

  他一點不拘束。他談論自己的鬥牛就象與己無關似的。一點沒有驕傲自滿或者自我吹噓的意思。

  「你喜歡我的鬥牛我非常高興,」他說。「但是你還沒有看到我的真功夫哩。明天我要是碰上一頭好牛的話,我盡力給你露一手。」

  他說完這番話就微微一笑,唯恐那鬥牛評論員和我會以為他在說大話。

  「我渴望能看到你這一手,」評論員說。「你用事實來說服我嘛。」

  「他不怎麼喜歡我的鬥牛,」羅梅羅沖我說。他一本正經。

  評論員解釋說他非常喜歡,但是這鬥牛士的技巧始終沒有完全發揮出來過。

  「等明天瞧吧,如果上來頭好牛的活。」

  「你看見明天上場的牛了嗎?」評論員問我。

  「看見了。我看著放出來的。」

  佩德羅·羅梅羅探過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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