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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這對我就夠了。」檢察長說,他相信警察的機智可以為他獲取情報,仿佛激情與個人利益不比所有的警察更機智似的。

  兩天后為市集日,全城虔誠人士和政界人物如願以償,冉-弗朗索瓦被綁赴刑場。他熱烈地親吻博內先生有氣無力的手伸給他的一個耶穌受難十字架,其謙遜和虔誠堪稱楷模。大家留心審視這個不幸的人,雙雙眼睛窺伺著他的目光:他將把目光停留在人群中某個人身上或某幢房屋上嗎?他謹慎之至,嚴守秘密。他表示悔過並得到了寬恕,死得象個基督徒。蒙泰涅克可憐的本堂神甫在絞刑架下失去了知覺,被人抬走了,儘管他並沒有瞥見那架致人死命的機器。

  當天夜裡,在大路上離利摩日三法裡遠的一處僻靜地方,被困乏和悲痛攪得筋疲力盡的德妮絲懇求父親讓她和一個兄弟路易-瑪麗·塔士隆返回利摩日。

  「你還想在這座城裡幹什麼?」父親蹙起額頭,緊鎖雙眉,粗暴地答道。

  「父親,」她附在他耳邊說,「我們不僅應該付錢給替他辯護的律師,而且必須歸還他藏起來的錢。」

  「說得對,」廉正的人說道,一邊把手伸進背在身上的一隻皮口袋。

  「不,不,」德妮絲說,「他不再是您的兒子。該酬謝律師的不是詛咒過他的人,而是為他祝福過的人。」

  「我們在勒阿弗爾等你們,」父親說。

  德妮絲和兄弟于天亮前返回城裡,沒有被人發覺。後來,警察局聽說他們回了城,但始終無法知道他們藏在何處。德妮絲和兄弟于清晨四時前後貼著牆根悄悄溜進上城。可憐的姑娘不敢抬起眼睛,害怕與見到哥哥人頭落地的目光相遇。他們先去找博內神甫,神甫雖然身體虛弱,仍然同意臨時充當德妮絲的父親和監護人,他們一同前往位於喜劇院街的律師家。

  「你們好,可憐的孩子們,」律師一邊向博內先生打招呼,一邊說,「我能幫你們什麼忙嗎?你們也許想委託我給你們的哥哥收屍吧。」

  「不,先生,」德妮絲未曾有過這個念頭,哭著說,「我來是為了償清我們欠您的錢,如果金錢能夠償清永恆的債務的話。」

  「你們坐吧,」律師這時發現德妮絲和神甫一直站著,說道。

  德妮絲轉過身,從胸衣裡取出兩張用大頭針別在襯衣上的五百法郎的期票,然後坐下來,把期票呈給哥哥的辯護人。神甫朝律師投去炯炯的目光,兩眼很快濕潤了。

  「留著吧,」律師說,「留著錢你們自己用吧,可憐的姑娘,有錢人為一件打輸的官司也不會這樣慷慨酬勞的。」

  「先生,」德妮絲說,「我不能遵命。」

  「這錢不是你的嗎?」律師急急問道。

  「請原諒我,」她邊回答,邊望著博內先生,希望知道這句謊話是否會觸怒上帝。

  神甫低垂著眼睛。

  「好吧,」律師說,他留下一張五百法郎的期票,把另一張遞給神甫,「我和窮人平分。現在,德妮絲,我用這筆的確屬￿我的錢,」他把另一張期票遞給她說,「換你的金十字架和絲絨系帶。我要把十字架掛在壁爐上,紀念這顆最純潔、最善良的姑娘的心,在當律師的一生中我想必會留意這顆心的。」

  「我不賣,我送給您。」德妮絲喊道,摘下掛在胸前的十字架給了他。

  「好吧,」神甫道,「先生,我接受這五百法郎,作為挖出那可憐的孩子並送往蒙泰涅克墓地安葬的費用。上帝想必寬恕了他,在正人義士和悔過自新者被喚到天主右側的重大日子①,冉可以和我的全體信徒一塊應聲而起。」

  ①據《新約》佈道,在最後審判之日,壞人和好人將分立於上帝的左右。

  「對,」律師說。他拿起德妮絲的手,把她拉向身邊,在她的額角上吻了一下;但是這個動作另有目的。「孩子,」他對她說,「在蒙泰涅克誰都沒有五百法郎一張的期票;在利摩日這種期票也為數寥寥,收到的全經過貼現;所以這錢是別人給你的,你不會告訴我是誰給的,我也不問你;但是請聽我說:如果你還要在這座城裡為你可憐的哥哥做些事,那麼請多加小心!博內先生、你和你兄弟將受到密探的監視。大家知道你們一家已走了。當有人在此地見到你們,你們就會毫無覺察地被人包圍。」

  「唉!」她說,「我在這兒已無事可幹了。」

  「她很謹慎,」律師送她出門時心想,「她有防備,能把事辦成。」

  九月的最後幾日,天氣炎熱如夏,主教為全城官方人士大擺酒宴。賓客中有王家檢察官和首席代理檢察長。幾場爭論活躍了氣氛,晚會一直延續到深夜。大家打惠斯特牌,玩主教們喜愛的西洋雙六棋。晚上十一時前後,王家檢察官正呆在高層平臺上。從他那個角落裡,他瞥見有天晚上曾引起加布裡埃爾長老和主教注意的那座島——即韋蘿妮克的島——上有亮光;這線微光令他想起塔士隆所犯罪行中沒有得到解釋的奧秘。接著,由於他找不到任何在這個時辰於維埃納河畔生火的理由,曾在主教及其秘書腦海中轉過的隱秘念頭,如同遠處閃亮的巨大火光,突然從他心頭閃過。「我們都當了大傻瓜,」他喊道,「同謀犯不就在我們手掌之中嗎。」他返回客廳,找到德·格朗維爾先生,向他耳語了幾句,然後兩人不見了;德·拉斯蒂涅長老出於禮貌跟著他倆,窺伺他們出了門,朝平臺走去,於是他發現了島邊的火光。「她完了,」他想。

  法院派的人員來得太遲了。德妮絲和向冉學過潛水的路易-瑪麗的確在維埃納河畔,冉所指定的地點;但是路易-瑪麗·塔士隆已潛了四次水,每次都帶回二萬金法郎。第一筆錢包在一塊四角紮起的頭巾裡。頭巾立即被擰乾,扔進事先用枯枝點燃的大火裡。德妮絲看到包錢的布完全燒成灰燼才離開火邊。第二塊包布是條披肩,第三塊是條細麻布手帕。

  她正往火裡扔第四塊包布時,由一位警長陪著來的憲兵們抓獲了這件重要物證,德妮絲聽憑他們拿走,沒有露出一絲激動之情。這是一方手帕,儘管在水裡泡過一段時間,上面仍留有血跡。德妮絲立即被盤問剛才在做什麼,她說按照哥哥的指點從水裡打撈出盜竊的金子;警長問她為何燒掉包錢布,她回答說這是履行哥哥規定的一個條件。問她用什麼包的錢,她大膽而坦白地回答:「一塊頭巾,一方細麻布手帕和一條披肩。」

  剛被抓獲的手帕是她哥哥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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