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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第三部 盤陀路通向何方

  第一章

  第二天早晨六點鐘,兩輛由警衛押送的車子從拉福爾斯監獄出來,向司法大廈附屬監獄駛去。老百姓用生動有力的語言稱這種因車為「生菜籃子」。

  閒逛巴黎街頭的人,沒有見過這種活動監獄的一定很少。大部分書籍雖然只寫給巴黎人看的,但是,外地人如果能在這裡讀到對我們這種絕妙刑具的描寫,一定會感到滿意。誰知道呢,俄國、德國或奧地利的警察部門,沒有「生菜籃子」的國家的司法機關,也許能從中得到教益。某些異國如能模仿這種運送工具,對囚犯來說無疑是一件好事。

  這是一種非常難看的雙輪馬車,車身呈黃色,內壁襯上一層鐵皮,車箱分成前後兩部分。前部有一條長凳,皮革的凳面,背後有一塊擋板。這是「生菜籃子」的自由部分,是給一名執達吏和一名警察用的。一層堅固緊密的鐵絲網把後部與前部分隔開,鐵絲網的高度和寬度完全與馬車一致。後部車箱與公共馬車一樣,兩側各有一條木凳,囚犯便坐在這凳子上。馬車後部有一扇不透光的門,門下有一塊踏板,犯人從那裡被裝入車內。

  「生菜籃子」這個別名是這樣得來的:最初,這種馬車四邊透空,囚犯在車內被搖晃顛簸,完全像生菜在籃子裡被撥弄時一樣。為了運送可靠,不出事故,車後有一名騎馬的警察跟隨。如果車內運送的是押赴刑場執行死刑的犯人,那就更是如此了。因此,犯人中途逃跑是根本不可能的。車箱內壁鑲有鐵皮,任何工具都無法破壞。犯人在被捕或入獄時都已被仔細搜查,他們身上帶的最多不過是懷錶上的發條,最多用來鋸斷鐵條,但對平面就沒有用處。所以,巴黎警察部門以傑出的才能使之完美無缺的這種「生菜籃子」,終於成為國車的典範。這囚車將苦役犯運往監獄,代替了過去那種可怕的運貨馬車。雖然《曼依·萊斯戈》一書對這種貨車大加讚賞,它仍然是往日文明中丟人的東西。

  ﹡法國十八世紀著名愛情小說,曼依是書中主人公。

  人們先用「生菜籃子」將首都各監獄中被控告的罪犯送到司法大廈由預審法官對他們進行審訊,用監獄的行話說,叫做「受訓」。如果屬￿輕罪,被告便在司法大廈接受正式審判。如果屬￿重罪,即司法大廈裡的人所說的「大案」,則要把犯人從拘留所轉移到司法大廈附屬監獄,也就是塞納省法院所在地。最後,死刑犯被裝入「生菜籃子」,從比塞特爾監獄送到聖雅克門。七月革命以來,聖雅克門成了執行死刑的場所。從前行刑的地點在沙灘廣場,犯人被裝在賣柴商用的那種運貨小車裡,從附屬監獄拉到沙灘廣場。由於慈善觀念的發展,這些不幸的人再也不用在這段路程上受苦了。那種貨車如今只用於搬運絞架了。有個著名的死刑犯登上「生菜籃子」後對他的同夥說;「現在是馬兒的事了!」如果沒有上述解釋,這句話的意思就難以明白了。如今受極刑,哪裡也比不上巴黎方便。

  ﹡法語中「預審」(in struction)一詞也有教育、訓導的意義。

  這時候,兩個「生菜籃子」一大早從拉福爾斯監獄拘留所出來,不同尋常地將兩名囚犯解送到司法大廈附屬監獄去。每個籃子各關一名犯人。

  十分之九的讀者,以及剩下的十分之一讀者中十分之九的人,肯定弄不清下列詞匯間的重大差別:被控告者、犯人、被告、被監禁者、拘留所、法院或羈押所。因此,他們確實會驚奇地發現我們的全部刑法都在這裡,下文即將對它作一個簡單明瞭的解釋,以使讀者有這方面的知識,並使這個故事的結局一目了然。

  當人們知道第一個「生菜籃子」裡裝的是雅克·柯蘭,第二個「生菜籃子」裡裝的是呂西安時,他們肯定會產生很大興趣。呂西安在幾小時之內從上層社會的頂峰跌入黑牢的底部。兩個同謀的態度各有特點。這決定命運的兇險的囚車經過聖安東尼街和馬特魯瓦街,從那裡到達河堤,再從聖冉拱廊下駛過,然後穿越市府廣場。這拱廊如今成了寬廣的市府大樓中塞納省省長官邸的入口。這一路,呂西安·德·魯邦普雷一直躲在角落裡,避開過路行人投向國車鐵絲網的視線。而那個大膽的苦役犯處身于執達吏與警察之間,把臉貼在國車的鐵絲網上。執達吏和警察對他們的「生菜籃子」的牢固很有把握,兩人自由自在地聊著天。

  一八三〇年七月的日日夜夜以及猛烈的風暴和巨大的轟鳴聲掩蓋了在此之前發生的事件。這一年的後六個月,政治上的利益關係又完全吸引了法國的注意力,所以至今沒有人再能回憶起,或有的人勉強才回憶起那些個人、司法和金融的悲慘事件,不管這些事件是何等離奇。這些事件在這一年頭六個月內層出不窮,能滿足巴黎愛好打聽消息的人一年的享受。必須指出,當時一名西班牙教士在一個妓女寓所被捕;德·格朗利厄小姐的未婚夫、風流倜儻的呂西安·德·魯邦普雷在通向意大利的大路旁格萊茲小村被抓獲;這兩人都被指控犯有謀財害命罪,所得錢財高達七百萬法郎。這消息一時震撼了巴黎。這樁官司引起人們議論紛紛,大家對它的興趣有幾天竟然超過了對查理十世治下的最後選舉結果的高度關心。

  首先,引起這一刑事訴訟的部分原因是德·紐沁根男爵的控告。其次,呂西安在即將成為首相私人秘書的時刻被捕,震動了巴黎社會的最高層。巴黎每一個沙龍裡,不止一個年輕人都會回憶起,當呂西安博得美麗的德·莫弗裡涅斯公爵夫人的青眯、所有女人都知道呂西安引起國家要人之一的妻子德·賽裡奇夫人的興趣時,自己曾經怎樣羡慕過呂西安。最後,受害人以俊美外表在巴黎各個社交圈子,包括上流社會、金融界、妓女行列、青年人中間和文人圈子內都享有盛名。兩天來,全巴黎都在談論這兩起被捕事件。承辦此案的預審法官卡繆索先生已經看到通過這一案子能使自己飛黃騰達。為了加快辦案速度,他已下達指令,呂西安一旦從楓丹白露到達巴黎,便將這兩名犯人從拉福爾斯監獄移送司法大廈附屬監獄。卡洛斯神甫在拉福爾斯監獄只呆了十二小時,呂西安只呆了半夜,所以對這個監獄不必進行詳細描述,而且它以後也被完全改建了。至於犯人入獄登記的具體做法,則與司法大廈附屬監獄相似,要說也是重複了。

  不過,在講述刑事預審那可怕的一幕前,如上所說,解釋一下這類訴訟的一般過程,還是有必要的。這樣做的原因,首先,這一過程的各個不同階段會在法國和外國得到更好的理解;其次,那些對這方面情況毫不瞭解的人,對拿破崙治下立法者設計的刑法結構會大加讚賞。而且,這一偉大而壯觀的法典此刻正面臨著所謂固定刑罰制的威脅,這樣做就更為必要了。

  一個人犯了罪,如果屬￿現行,受指控者就被送到附近的拘留所,關進又黑又小的四室。老百姓管這種囚室叫「小提琴」,這大概是由於犯人在裡面又哭又喊,好像在奏樂。受指控的人從這裡被帶到警察分局局長面前,由局長開始預審。如果屬￿錯抓,局長可以將其釋放。最後,受指控的人被解送到省拘留所,聽候檢察官和預審法官隨時提審。檢察官和預審法官得到通知的快慢要看案情嚴重的程度。他們來到後對尚屬臨時拘留的人進行審問。預審法官根據對案情性質的推定,發出拘留證,將被控告人在拘留所監禁。巴黎有三座拘留所:聖貝拉日、拉福爾斯和馬德洛奈特。

  請大家注意「受指控人」這個詞的含義。我們的刑法對犯罪行為的提出有三種主要區別:指控、羈押、起訴。只要拘捕證尚未簽發,被推定為犯罪或犯有嚴重不法行為的人就是「受指控人」。拘捕證簽發後,這類人便成了嫌疑犯。預審結束前,他們始終是嫌疑犯。預審結束後,法院一旦認為應將他們提交法院審判,王國法院根據檢察長的呈請認為有足夠證據將他們移交重罪法庭受審,他們就成了被告。因此,被懷疑犯罪的人,在到所謂國家法庭受審前,要經過這三個不同階段,過三次篩子。在第一階段,無罪的人擁有很多為自己辯白的手段;公眾、看守、警察。在第二階段,他們面對一位法官,與證人對質,受巴黎某一法庭或外省法庭的審訊。到了第三階段,他們要在十二名法官前受審,如果審判有誤或未按法律規定的方式審理,被告可以將這些法官作出的移送重罪法庭的判決提交最高法院,向最高法院上訴。當陪審團宣佈被告無罪時,真不知道它對民眾、行政和司法當局造成怎樣的侮辱。所以我們認為,在巴黎(我們不談法院的其他管轄區),一個無辜者坐到重罪法庭被告席上的這種事極不容易發生。

  在押犯,就是已被判刑的人。我們的刑法創立了拘留所,羈押所和監獄三種不同機構,分別關押嫌疑犯,被告和在押犯。監獄裡允許用輕度刑罰,這是對輕度犯法者的懲處。羈押是一種身體受刑,某些情況下是一種加辱刑。所以,今天提出建立懲戒制度的人就是要動搖這受人讚美的刑法。這一刑法中,各種刑罰分門別類,極為細緻,而那些主張建立懲戒制度的人將會對小過失和大罪行進行幾乎同樣嚴厲的懲處。大家也可以在「政治生活場景」(見《一樁神秘的案件》)中對共和曆四年霧月法典中的刑法與取代它的拿破崙法典中的刑法的奇異差別進行比較。

  在大部分與此案相似的大案中,被指控者很快都成了嫌疑犯。司法部門立即發出羈押證或逮捕證。實際上,在絕大多數案例中,被指控者要麼在逃,要麼該是當場被捕。所以,如人們所看到的,只是作為執行機構的警察局,還有法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來到了艾絲苔的寓所。這無論如何不是科朗坦出於報復而向司法警察告密的結果,而是德·紐沁根男爵對七十五萬法郎盜竊案的揭發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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