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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我意識到了。」她說,一陣興奮流過她的血管。「希爾蒙特這孩子只有十五歲。要是格蘭特不做出那種膽小鬼的行為,他現在還會活著。他為什麼要用這個孩子來做擋箭牌?他穿著防彈背心。那個孩子完全沒有防禦能力。儘管有這些情況,格蘭特還是殺了他。」她停下來吸了口氣才開始吐出了下面一句話。「從什麼時候開始允許我們把旁觀者甚至是捕獲的人當作盾牌來保護我們不被子彈打中?」

  格蘭特一步步地走到了會議桌旁,眼睛裡透出邪惡的眼光。雷切爾感到自己在流汗,她從桌上拿起一塊餐巾紙擦了擦前額。

  「我猜想你情願我們當中的人被殺而不是浪蕩街頭的小痞子。」格蘭特怒氣衝衝地吼道。「我決沒有把那個孩子拉到我的身前。要是你看到了什麼,那一定是你的眼睛看花了。」

  拉特索,這個在集合會上從來不說一個字的人,突然說起話來。「開槍發生之前雷切爾就被砸了頭,警長,知道嗎?」他接著說,「可能這件事影響了她的視覺。我看到她當時血流得很厲害。也許她的眼睛進了血。」

  「你沒能看到那兒發生了什麼。」雷切爾說,她憤怒地盯著這個深色皮膚的人。「我看到他抓著一個男孩的頭,就像砸西瓜那樣往人行道上砸。那又是怎麼回事,拉特索?」

  「這個孩子拒捕。」他說。她曾在暴亂中看到的那種狂怒又不時地閃爍在他的眼裡。

  「他帶著手銬。」她說。「他已經被壓在地上且上了手銬,怎麼能夠反抗呢?你揍他只是因為你想揍。我以前不知道你會像那種樣子,拉特索。你追隨格蘭特大久了。你開始學他的所作所為。」

  「你搞錯了。」他回答。「這個嫌疑人在與我打鬥,企圖逃跑。我沒有做什麼出格的事。」

  「閉上你的臭嘴,扯特索。」警長咆哮道。他知道對格蘭特·卡明斯用希爾蒙特做盾牌的指控牽涉到了更嚴重的問題。「卡明斯和西蒙斯,我在辦公室裡見你們。其他人開始寫報告。在我們對昨晚發生的事有一致看法以前誰也不准離開這幢大樓。」

  三雙眼圈發紅的眼睛轉向雷切爾。甚至特德·哈裡曼看上去也很生氣。「討厭的女人。」湯森在雷切爾走過他身邊時咕噥說。

  第十二章

  雷切爾跟著警長走過了幾條走廊,來到了大樓的對面,格蘭特踩著重步跟在他們身後幾英尺遠。他們走近辦公室後,米勒指著走廊裡的一張椅子對雷切爾嘟噥了幾句,接著揮手叫格蘭特進他的辦公室並且把門砰的一聲關上了。

  「她滿嘴都是狗屎。」格蘭特說罷耷拉著腦袋坐在椅子裡。

  「安靜。」米勒警長發出噓聲,在一張小型金屬書桌後坐了下來。「給我一點時間把這件事前後想一想。」警長久久凝視著格蘭特的頭上方。這個小房間跟放掃帚的儲藏室大小差不多,這甚至還不算是他的辦公室。他得和別的值勤隊的警長們合用一間。如果他能升任中尉,他就可以擁有完全屬￿自己的私人辦公室了。

  他用手支撐著頭,想找個合理的辦法來緩解局勢。他拿起了一本加利福尼亞刑法典,想弄明白用旁觀者作盾牌是犯了哪類刑法,怎樣才能對格蘭特提出合理指控。這件事肯定是違反了局裡的所有規定,但他也擔心格蘭特的行為構成了可起訴的重罪。他想,可以指控他為故意致人死命或過失殺人,但他不認為可以把這種事歸類為謀殺。格蘭特肯定不是蓄意要這男孩的命,而動機在殺人罪中是個必要的因素。他認為,要是格蘭特做了雷切爾所說的那件事,他一定是出於一種本能,就像一個人認為有人要打他時用手護住頭部一個道理。

  他相信雷切爾說的是事實嗎?絕對是的。兩年來他一直努力要把她培養成一名勝任的警官,他已經對雷切爾有了足夠的認識,相信她是不會撒謊的。他同時也認為她有可能會搞錯。她是個沒有經驗的警官,她從來沒有經歷過相互開槍這種場面。然而,不管雷切爾相信自己看到的是什麼,她都會去法庭作證。她在布倫特伍德的案子裡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換了另一名警官的話,不管他有沒有確實看到他把槍拿出來,都會作證支持湯森的指控。在警察局裡事情就是以這種方式進行的。犯罪偵破學不是明確具體的,律師才是具體的。警察只知道告訴律師他們想要什麼。如果警察不時地修正他們所陳述的事並且拿出他們一致的看法,每一個他們帶上法庭的人都會被無罪釋放。

  雷切爾·西蒙斯作為一個告密者,很容易就成了局裡最可怕的惡夢。當格雷戈裡·貝茨局長十年前從錫米穀調到橡樹林的時候,他接手的是一群缺乏訓練、勉強夠格的部下,但他把他們所在的警察局變成了縣裡最好的警察局之一。不像洛杉磯警察局,橡樹林以前一直享有很好的名聲。在他當警長的五年裡,沒有一名警官因行為野蠻或者施暴過重而被正式指出指控。如果在一般警察之間有哪個警察有種族歧視的偏見,他們會知道該把這種偏見保留起來。

  米勒砰的一聲合上了刑法典,他清楚眼下的問題與他這一生中遇到的其它嚴重的問題同樣棘手。如果雷切爾把她對格蘭特·卡明斯的指控告訴給記者,整個警察局將蒙受恥辱。傳媒巴不得能得到有關警察施暴和行為不端的報導。警察的醜聞使報紙銷路大增,並且使得聳人聽聞的電視節日大有市場。一旦秘密洩露,全縣都會知道橡樹林警察局的那些野蠻的、性別歧視的警察,而把它以前的優秀紀錄拋在腦後。

  在海灘上發生的事情已經變得不可收拾。

  如果這個局勢只牽涉到格蘭特·卡明斯一人,這還不算太糟。相反,它牽涉到了主要的一群搗蛋鬼。米勒一直想使這群人離上司遠遠的。巡夜的工作挺傷神,米勒總是在那漫長而難熬的夜晚感到很無聊。他太接近格蘭特這群人了,自從上了警察學校他們就是朋友了。他倆年輕時,相互換過女朋友,共同度過了那些瘋狂的時光。他狠狠地對格蘭特看了一眼,真希望自己從前該有遠見把他調離他的巡夜班子。「是你還是湯森決定把安定放在雷切爾的啤酒裡的?」

  「湯森。」格蘭特說著搔了搔半邊臉。「這只是個玩笑,警長。她太死板假正經了,我們本想能看到她神魂顛倒的樣子會很有趣。」

  「好啊,我希望你們過得很愉快。」他吼叫起來。「那個小小的如你們所稱的玩笑將使你們最終失去警徽。」

  「不。」格蘭特說著搖了搖頭。「我保證她決不知道是什麼引起的。她會把我們怎麼樣?我們每個人都知道她醉得就像只臭勳。如果她不想痛痛快快地和我們瞎混一氣,她又為什麼要來參加這次聚會?」

  警長將兩隻胳膊時在書桌上又開。「但她醒來時知道了發生了什麼事。對不,蠢蛋?」當雷切爾失去知覺時,他們就像是一群發情的公狗,一個接一個地摸弄她的胸脯,用她來說笑話,在她牛仔褲下面塞沙子。拉特索曾說她使他想起了在性器店裡出售的一隻充氣的洋娃娃——軟弱無力,毫無生氣,嘴巴張開著等待做愛。

  就警長所知,他們當中誰也沒有過分到和她性交的地步,但他們的行為在公眾看來已是極其厭惡和卑鄙齷齪的。他們都是積極的參與者,他自己也包括在裡面。他的妻子會怎麼想,他的孩子呢?他的大兒子很快要上大學了。他的一對雙胞胎女兒才進中學。他們總是對他很尊敬,把他當作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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