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
慶曆二年八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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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壬申朔,皇第六女卒,母禦侍楊氏也,生才六日。 詔河南府、孟鄭滑陳許潁蔡鄧唐隋等州發常平倉粟以賑貧民。 丁醜,禦崇政殿,策試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殿中丞錢明逸,所對策入第四等次,以為太常博士、通判廬州。明逸,易子也。 戊寅,策試武舉人。 辛巳,知大名府、尚書左丞程琳加資政殿學士。 壬午,資政殿大學士、吏部侍郎李若谷為太子少傅致仕。 乙酉,詔河北諸路州軍,自修城籍強壯、刺義勇,頗妨農時,應見役去處,並令放免。朔曆。 戊子,出內藏庫緡錢十萬修北京行宮。時任中師奏行宮大抵摧圯,請更新之。上令創修寢殿及角樓,餘皆完補而已,其自京至德清軍行宮、館驛、廨署,亦量加葺治。 刑部檢法官楊中正言,在京命官、使臣、本司吏人犯杖罪已下,聽決罰,從之。 庚寅,賜陝西緣邊戍卒緡錢。 壬辰,以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程戡為契丹國母生辰使,西上閤門副使張得一副之;太常丞、直集賢院張方平為國主生辰使,東頭供奉官、閤門祗候劉舜臣副之;兵部員外郎、集賢校理、判三司開拆司楊偉為國母正旦使,禮賓副使王仁旭副之;鹽鐵判官、兵部員外郎方偕為國主正旦使,禮賓副使王易副之。偉,億從弟也,嘗通判單州,會巡檢部卒合州卒二百餘人謀殺巡檢使,入鼓角門,州將不敢出。偉挺身往問曰:「若屬何苦而反?」鹹曰:「將有訴於州,非反也。」偉曰:「持兵來,非反而何?若屬皆有父母妻子,以一朝忿而欲魚肉之乎?」悉令投兵坐,籍首惡十余人斬之。偉事,據本傳當在明道間,今附於此。仁旭,顯孫。 詔:河北秋稼豐稔,宜令三司計度收糴。此據朔曆。 己亥,命侍御史仲簡、崇儀副使王整為京東路體量安撫,兼催捉盜賊。 權禦史中丞賈昌朝言,臣僚起居失儀,請依唐例參列為八節,分十六事,從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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