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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二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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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甲辰朔,兵部員外郎、集賢校理張昷之為直史館、河北路轉運使,從三司使姚仲孫所舉也。 複太常博士余靖為集賢校理。 詔殿前副都指揮使高化、馬軍副都指揮使李用和、步軍副都指揮使曹琮舉諸軍指揮使以上有膽勇方略堪任將領者各二人;入內都知張永和、內侍都知王守忠舉武臣各二人,諸路轉運使、副使各一人。 乙卯,詔河北比歲積雨壞道塗,其塹官路兩旁闊五尺深七尺,民田各于封界闊三尺深五尺,以泄水潦,限半年畢工。 中書、樞密院奏,乞簡河東弓手有武勇者不刺面為義勇指揮,陝西弓手刺面為保捷指揮,從之。實錄不雲保捷刺面,此從朔曆。 丙辰,複河陽三城節度使楊崇勳同平章事、判定州、兼真定府定州路都部署。 丁巳,命樞密使杜衍為河東宣撫使,翰林學士承旨丁度副之,諸州軍刑獄罪疑可憫者,並從輕決,無令淹系。本路諸軍各賜緡錢,其屯兵多處加燕犒之。王益柔傳:杜衍宣撫河東,益柔寓書言河外兵餉無法,非易帥臣與轉運使,則邊鄙不寧。因條其可任者,與衍意合。此事當考。慶曆四年五月,益柔始除集校。 己未,詔:「軍頭司擇沙門島放還罪人之伉健者,隸近京歸遠、壯勇指揮。」 環慶路都部署請於柔遠寨東,節義烽、馬鋪寨擇地益建城寨,以牽制賊勢。涇原路又請於細腰城屬羌地內建寨,以接兩路出兵。並從之。四年十二月乃城細腰,此時未也,但有請耳。 庚申,魏國大長公主乞加贈故太儀方氏,詔贈淑妃。 辛酉,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晁宗愨,罷為給事中、資政殿學士,以久被疾故也。 壬戌,茭村族三班殿侍折馬山為三班奉職。馬山領眾攻西賊所置新寨,斬首級甚眾,特遷之。 甲子,詔河北緣邊州軍置場買馬,從閤門祗候侍其浚之請也。 乙丑,禦崇政殿,賜進士楊寘等二百三十七人及第、一百二十二人出身、七十三人同出身。寘,察弟。初試國子監、禮部皆第一,及是,帝臨軒啟封,見姓名,喜動於色,謂輔臣曰:「楊寘也。」公卿相賀為得人。授將作監丞、通判潁州。未至官,持母喪,病羸卒,無子。詔賜其家錢五萬,米麥各五十斛,絹五十匹。賜物在四年二月,今並書。 丙寅,賜諸科及第並同出身者四百七人。又賜特奏名、進士、諸科三百六十四人同出身及補諸州長史、文學。 中書言,三司每歲買紅花、紫草各十萬斤,民不能供。詔止買五萬斤,禁中及外人應給紅、紫羅帛者,給染價。 丁卯,知青澗城種世衡請募蕃兵五千,左手虎口刺忠勇二字,令隸折馬山族,從之。上封者因請募屬戶,給以禁軍廩賜使戍邊,悉罷正兵。下其章四路安撫使議,環慶路范仲淹上言:「熟戶戀土田,護老弱、牛羊,遇賊力鬥,可以藩蔽漢戶,而不可倚為正兵。大率蕃情黠詐,畏強淩弱,常有以制之則服從可用,如去正兵必至驕蹇。又今蕃部都虞候至副兵馬使奉錢止七百、三百,悉無衣廩。若長行遽得禁軍奉給,則蕃兵必生邀望。況歲罕見敵,何用長與廩給?且錢入熟戶,部族資市牛馬、青鹽,轉入河西,亦非策也。以臣所見,不若遇有警,旋以金帛募令禦賊為便。」議遂格。仲淹議據兵志。 己巳,契丹遣宣徽南院使歸義節度使蕭英,翰林學士、右諫議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劉六符來致書,曰:「弟大契丹皇帝謹致書兄大宋皇帝,粵自世修歡契,時遣使軺,封圻殊兩國之名,方冊紀一家之美。蓋欲洽於綿永,固將有以披陳。竊緣瓦橋關南是石晉所割,迄至柴氏,以代郭周,興一旦之狂謀,掠十縣之故壤,人神共怒,廟社不延。至於貴國祖先肇創基業,尋與敝境繼為善鄰。暨乎太宗紹登寶位,於有征之地,才定並汾,以無名之師,直抵燕薊,羽召精銳,禦而獲退,遂至移鎮國強兵、南北王府並內外諸軍,彌年有戍境之勞,繼日備渝盟之事,始終反復,前後諳嘗。竊審專命將臣,往平河右,炎涼屢易,勝負未聞。兼李元昊於北朝久已稱藩,累曾尚主,克保君臣之道,實為甥舅之親,設罪合加誅,亦宜垂報。邇者郭稹特至,杜防又回,雖具音題,而但虞詐諜。已舉殘民之伐,曾無忌器之嫌,營築長堤,填塞隘路,開決塘水,添置邊軍。既潛稔於猜嫌,慮難敦於信睦。儻或思久好,共遣疑懷,曷若以晉陽舊附之區,關南元割之縣,俱歸當國,用康黎人。如此,則益深兄弟之懷,長守子孫之計。緬惟英悟,深達悃悰。適屆春陽,善綏沖裕。」先是,西兵久不決,六符以中國為怯且厭兵,因教其主聚兵幽、涿,聲言欲入寇。而六符及英先以書來求關南十縣。 先是,正月己巳,邊吏言契丹泛使且至,朝廷為之旰食,曆選可使敵者,群臣皆憚行。宰相呂夷簡舉右正言、知制誥富弼,入對便殿,叩頭曰:「主憂臣辱,臣不敢愛其死。」上為動容。壬申,命弼為接伴。 弼以二月丙子發京師,至雄州久之,英等始入境。遣中使慰勞,英稱足疾不拜,弼謂曰:「吾嘗使北,病臥車中,聞命輒拜。今中使至而君不起,此何禮也?」英矍然起,遂使人掖而拜。弼縱英等自以先違盟約及其從者皆有懼心可動,故每與之開懷盡言,冀以鉤得其情。英等以故亦推誠無隱,乃密以其主所欲得者告弼,且曰:「可從,從之。不從,更以一事塞之。王者愛養生民,舊好不可失也。」弼具以聞。及英等至,命禦史中丞賈昌朝館伴,朝廷議所欲與,不許割地,而許以信安僖簡王允寧女與其子梁王洪基結婚,或增歲賂;獨弼以結婚為不可。 初,國主之弟宗元者,號大弟,挾太后勢用事,橫于國中,嘗自通書幣。上欲因今使答之,令昌朝問六符,六符辭曰:「此于太后則善,然於本朝不便也。」昌朝曰:「即如此,而欲以梁王求和親,皇帝豈安心乎?」六符不能對,既而敵卒罷結婚之議。 辛未,授弼禮部員外郎、樞密直學士,將使弼報聘故也。弼曰:「國家有急,惟命是從,不敢憚勞,臣之職也,奈何逆以官爵賂之!」固辭不受。此據朔曆,實錄無之。正月己巳、壬申並據記聞。二月丙子,據弼奏議,國史、實錄並無之。 庚午,命知青州陳執中兼京東路安撫使。執中兼安撫使乃庚午日,在辛未前,嫌與契丹事相間,故別出之。 是春,范仲淹巡邊至環州,屬羌陰連敵為邊患,仲淹謂種世衡素得屬羌心,而青澗城已堅固,乃奏世衡知環州以鎮撫之。龐籍請留世衡,詔仲淹更擇人,仲淹言非世衡則屬羌不可懷,詔從仲淹所請。 有牛家族奴訛者,倔強未嘗出,聞世衡至,遽郊迎。世衡與約,詰朝行勞其族。是夕,大雪深三尺,左右白地險不可往。世衡曰:「吾方結諸羌以信,不可失期。」遂緣險而進。奴訛方臥帳中,謂世衡必不能至,世衡嚺而起,奴訛大驚,率其族羅拜聽命。又有兀二族,授敵偽補,世衡招之不至,命蕃官慕恩出兵討之。其後百餘帳皆自歸,莫敢貳。因令諸族置烽火,有急則舉燧,介馬以待。又課吏民射,有過失,射中則釋其罪;有辭某事、請某事,輒因中否而與奪之。由是人人自勵,雖屠販倡優皆精於射,敵不敢複近環州。 初,世衡在青澗,為屬吏所訟以不法事,按驗皆有狀。龐籍言:「世衡披荊棘立青澗城,若一拘以法,則邊將無所措手足。」詔勿問。及徙環州,詣籍拜且泣曰:「世衡,心腸鐵石也,今日為公下淚矣。」世衡自青澗城徙環州,實錄不記。按仲淹作世衡墓誌稱慶曆二年春,今附此。既稱大雪,則必不在夏月矣。然四月辛巳,補王嵩官,猶以青澗城奏。或發奏時,世衡未離青澗,及四月,乃從世衡青澗所奏補嵩官,而世衡實已赴環州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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