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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元元年十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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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癸亥朔,封宰臣張士遜為郢國公,加恩百官。 甲子,京師地震。 丙寅,鄜延路都鈐轄司言趙元昊反。 辛未,徙環慶路副部署、殿前都虞候、邕州觀察使劉平為鄜延路副部署。 癸酉,命三司使、戶部尚書夏竦為奉甯節度使、知永興軍,資政殿學士、吏部侍郎、知河南府範雍為振武節度使、知延州。 交趾郡王李德政為南平王,邈川首領、保順軍留後唃廝囉為節度使。 甲戌,刑部尚書、兼禦史中丞晏殊複為三司使,龍圖閣直學士、給事中、知兗州孔道輔入為禦史中丞。 知並州、樞密直學士杜衍加龍圖閣直學士,以太原要重,藉衍鎮撫故也。 詔陝西、河東緣邊舊與元昊界互市處,皆禁絕之。 丁醜,詔有能捕元昊所遣刺探事者,賞錢十萬。 又詔諸路部署、巡檢司體量緣邊鎮寨都監、監押使臣材勇習知邊事,及老疾不任職者以名聞。 戊寅,徙判許州呂夷簡判天雄軍。 己卯,詔知永興軍夏竦兼本路都部署、提舉乾、耀等州軍馬,涇原秦鳳路安撫使、知延州範雍兼鄜延路都部署、鄜延環慶路安撫使。 庚辰,命給事中、集賢院學士俞獻卿同三司詳定除放天下欠負。 甲申,夏竦乞預借月俸,以辦行李,詔特借一季。 乙酉,詔三司歲給唃廝囉彩絹千匹、角茶千斤、散茶一千五百斤。 丁亥,契丹遣高州觀察使耶律德、廣州團練使崔繼芳來賀正旦。 初,忻州地震,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胥偃言:「地震,陰之盛。今朝廷政令,不專上出,而後宮外戚,恩澤日蕃,此陽不勝陰之效也。加之邊寇內侮,宜選將練師,以防侵軼。」及祀南郊,趙元昊朝貢不至,將議討之。偃曰:「遽討之,太暴。宜遣使問其不臣狀,待其辭屈而後加兵,則其不直在彼,而王師之出有名矣。」又奏戍兵代還,宜如祖宗制,閱其藝後殿次進之。會有衛卒賂庫吏求揀冬衣,坐系者三十餘人。時八月,霜雪暴至,偃推洪範「急,常寒若」之咎,請從末減。詔可。士卒戍西邊,妻子留京師者,犯法當死,帝不忍使就刑,或欲以毒置飲食中,令得善死。偃極言其不可,帝亦悔而止。宦者程智誠與三班使臣馮文顯八人抵罪,帝使赦智誠三人,而文顯五人坐如法。偃曰:「恤近遺遠,非政也,況同罪異罰乎。」詔並釋之。嘗受詔試中書吏,而大臣有以簡屬偃者,偃不敢發視,亟焚之,且曰:「發而言之,不亦傷刻薄乎!」八月霜雪暴至,不見於五行志及本紀,不知是何年?本傳附偃權知開封府後,疑與戍卒妻子犯罪及程智誠等坐法,皆偃糾察刑獄時事,不必在開封,當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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