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寶元元年十一月


  十一月乙未,以嘉慶院為景靈宮道院。

  錄乘氏縣尉孟津子果為太廟齋郎,昱為郊社齋郎,以津捕盜鬥死,特恤之。

  河東轉運司言忻州地震,民罹覆壓,有李贇等二十五家,皆戶絕,田產當沒官。詔如異居親族願承買者聽之,仍減元價十之三。

  甲辰,詔臣僚陳乞親屬差遣,如系京官,並須年及格,仍試書劄讀律,乃聽出官。

  詔廣南西路鈐轄司趣宜、融州進兵討安化蠻。初,官軍與蠻戰,為蠻所敗,鈐轄張懷志等六人皆死。直史館蘇紳上疏曰:「國家比以西北二邊為意,而鮮複留意南方,故有今日之患,誠不可不慮也。臣頃從事宜州,粗知蠻本末。安化地幅員數百里,持兵之眾,不過三四千人。然而敢肆侵擾者,非特恃其險絕,亦由往者守將失計,而國家姑息之太過也。向聞宜州吏民言,祥符中蠻人騷動,朝廷興兵討伐。是時,惟安撫都監馬玉勒兵深入,多所殺獲。知桂州曹克明害其功,累移文止之,故玉志不得逞。至今蠻人畏伏其名,而能言者猶惜之。使當時領兵者皆如玉,則蠻當殄滅,無今日之患矣。至使乘隙蹂邊,屠殺將吏,其損國威,無甚於此。朝廷儻不以此時加兵,則無以創艾將來,而震迭荒裔。彼六臣者,雖不善維馭,自致喪敗,然銜冤負恥,當有以刷除之。臣觀蠻情,所恃者地形險扼,據高臨下,大軍難以並進。然其土壤磽確,資蓄虛乏,刀耕火種,以為餱糧。其勢可以緩圖不可以速取,可以計覆不可以力爭。今廣東西教閱忠敢澄海、湖南北雄武等軍,皆慣涉險阻。又所習兵器,與蠻人略同。請速發詣宜州策應,而以他兵代之。仍命轉運使備數年軍食,方秋冬之交,嵐氣已息,進軍據其出路,轉粟補卒,為曠日持久之計。伺得便利,即圖深入,可以傾蕩巢穴,杜絕蹊徑。縱使奔迸林莽,亦且壞其室廬,焚其積聚,使進無鈔略之獲,退無攻守之備。然後諭以國恩,許以送款,而徙之內郡,收其土地,募民耕種,異時足以拓外夷為屏蔽也。仍詔旁近諸蠻,諭以朝廷討叛之意,毋得相為聲援,如獲首級,即優賞金帛。計若出此,則不越一年,逆寇必就殄滅。況廣西溪峒、荊湖、川峽蠻落甚多,大抵好為騷動,因此一役,必皆震讋,可保數十年無俶擾之虞矣。」上嘉納之。

  時朝廷已命洛苑使、榮州刺史馮伸己知桂州、兼廣西鈐轄。伸己道江陵,未至,上遣中使諭伸己速行。伸己日夜疾馳至宜州,繕器甲,訓隊伍,募民發丁壯轉糧餉,由三路以進。伸己臨軍,單騎出陣,語酋豪曰:「朝廷撫汝曹甚厚,何乃自取滅亡!天子使我來問汝,汝聽吾言則生。不然,無緃類矣。」眾蠻仰泣,羅拜曰:「不圖今日複見馮公也。」先是,大中祥符末及天聖閑,伸己嘗再知宜州,蠻頗服其威信,故雲。明日,蠻渠蒙頂投兵械萬計,率眾降軍門。初,部卒以覆將畏匿,伸己曰:「紀律不明,將自取敗,戰士何罪。」請貸死,約期來歸,朝廷從之,廣西遂定。伸己,拯從子也。蘇紳傳雲蠻渠蒙光月,馮伸己傳雲蒙頂,未知兩人,或一人也,當考。明年正月辛亥,廣西鈐轄司始奏安化州蠻平,今因趣鈐轄司進兵,即附蘇紳疏及馮伸己臨軍事蹟。然蠻平要不出今年。明年正月辛亥,奏到之日也,辛亥實正月二十日。

  初,蠻攻殺將吏,所部卒畏為累而誅,謀欲叛,提點刑獄徐的馳至宜州,慰曉之曰:「爾曹亡將吏固有罪,然出力討賊,猶可立功以自贖。若朝叛則夕死,非計也。」眾皆聽命。又以土人習戰,奏複澄海、忠敢軍,卒皆獲其用雲。

  乙巳,南郊禮儀使宋綬上鹵簿圖記十卷,降敕褒諭。宋綬傳雲:郊祀,綬攝太僕卿,陪玉輅,帝問儀物典故,占對辨治,因上所撰鹵簿圖記十卷。按:鹵簿圖記以天聖六年上,序稱再飭大駕郊見上帝,蓋天聖二年。五年,仁宗凡再郊也。至是,又增節之耳。

  詳定閤門儀制所言,禦史中丞率屬官上殿,班在開封府上,其獨請對,自依官序,從之。時中丞晏殊言,故事禦史台奏事,班在三司之次、開封府之前,天聖九年始用內東門儀,乃班開封府下,故申明之。

  詔廣南西路民有運糧至宜州者,免來年夏稅之半。宜、融二年經蠻寇,及以丁夫入溪洞者,全免之。使臣將校戰沒者,各與贈官,仍錄其子孫以聞。

  戊申,朝饗景靈宮。

  己酉,饗太廟、奉慈廟。

  庚戌,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改元。自今日以前,已根磨出積年隱陷稅賦,並與除放。

  乙卯,複奏舉縣令。

  戊午,鄆州言資政殿大學士、左僕射王曾卒。輟視朝二日,贈侍中,諡文正。曾姿質端厚,眉目如刻畫,盛服屹然。入朝,進止有常處。平居寡言,自奉廉約,人莫敢幹以私,其名重天下。少與楊億同在侍從。億喜詼諧,與曾言,則曰「餘不敢以戲也」。前後輔政十年,其所進退士人,莫有知者。范仲淹嘗以問曾,曾曰:「夫執政者,恩欲歸己,怨使誰當?」仲淹服其言。先是,有大星墜其寢,左右驚白之,曾曰:「後一月當知。」及期,曾果卒。皇祐中,上為篆其墓碑曰「旌賢之碑」,後又改其鄉曰「旌賢」。大臣碑得賜篆,自曾始。

  己未,河北屯田司言,欲于石塚口導百濟河水以注緣邊塘泊,請免所經民田稅,從之。時歲旱,塘水涸,知雄州葛懷敏慮契丹使至測知其廣深,乃擁界河水注之,塘複如故。懷敏事據本傳附見。

  庚申,詔尚書及刺史以上加恩告敕,許其親屬乘驛齎賜。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