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寶元元年十月


  冬十月丙寅,詔戒百官朋黨。初,呂夷簡逐范仲淹等,既踰年,夷簡亦罷相,由是朋黨之論興。士大夫為仲淹言者不已,於是內降劄子曰:「向貶仲淹,蓋以密請建立皇太弟侄,非但詆毀大臣。今中外臣僚屢有稱薦仲淹者,事涉朋黨,宜戒諭之。」故複下此詔。

  參知政事李若穀建言:「近歲風俗薄惡,專以朋黨汙善良。蓋君子小人各有類,今一以朋黨目之,恐正臣無以自立。」帝然其言。按實錄丙寅詔書專戒朋黨,蓋為稱薦仲淹者設。仲淹本傳載語士遜云云,與實錄亦同。而若穀傳乃雲若穀建言,帝悟,為下詔諭中外。然詔書則與若穀所言異意矣。疑此詔既下,若穀始納說,帝因若穀納說,遂釋朋黨之疑耳。初下此詔,實不緣若穀建言也。今略刪潤之。政要雲:太平日久,仕進之人競於趨附,多依託權要,以希進用。又台諫言事瑣細,不根治體,多挾怨報仇,以害良士,上甚厭之,乃謂宰相曰:「古者卿大夫相與讓于朝,士庶人相與讓於道。周成王刑措不用,漢文之時恥言人過。今士人交誣,朕甚恥之。」乃下詔戒諭,時景祐五年十月也。詔既下,邪柔者頗增媿。景祐五年十月詔,即此詔也。張唐英蓋不知事實,妄記此耳,今不取。按景祐無五年,此似誤。

  鹽鐵副使、工部郎中司馬池歲滿當遷,中書進名,上曰:「是固辭諫官者。」遂命為天章閣待制、知河中府。

  己巳,以契丹歸明人張惟良為三班奉職,賜名慶,弟惟成為下班殿侍,賜名顯。

  辛未,左千牛衛將軍宗實為左領軍衛將軍。

  壬申,詔翰林學士至龍圖閣直學士及諸行侍郎以上,宣借六軍兵士各十人,給事中、諫議大夫、知制誥、待制各七人,授外任無得占留。其三司使、禦史中丞、知開封府、群牧使、領三宮觀事,已破本處人者,毋得差。

  甲戌,趙元昊築壇受冊,僭號大夏始文英武興法建禮仁孝皇帝,改大慶二年曰天授禮法延祚元年,遣潘也布易裡馬乞點兵集蓬子山,自詣西涼府祠神,仍遣使以僭號來告。

  右司諫韓琦,請赦前一月,約束京師犯盜罪至徒若傷人者勿赦,從之。

  丙戌,審官院言,京朝官授差遣,有親戚,法當避而不言,到任方乞就移者,並注遠小處,從之。

  己醜,改萬春閣為延春閣。閣在禁中,北臨後苑,遊幸之所經也。

  增置環州弓箭手一指揮。

  庚寅,贈太子太保、諡僖質趙稹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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