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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聖八年(1030)正月


  春正月己未,契丹遣左監門衛上將軍耶律忠、禮部郎中知制誥陳邈來賀長寧節。

  癸亥,詔河北轉運使視澶州埽岸,如梢芟有備,即議修塞,或民力猶困,則須冬月乃議之。

  丙寅,命資政殿學士晏殊權知禮部貢舉。

  賜定州修城役卒緡錢。

  壬申,詔嘗舉人為京官而止改幕職及循資後或犯罪,舉主並減同罪一等。

  太常少卿、知廣州狄棐加直昭文館。棐代還,不以南海物自隨,人稱其廉。

  甲戌,真定府定州路都部署,彰武節度使、贈侍中、諡武穆曹瑋卒。瑋用士得死力,平居意氣舒暇,及行師,多奇計,出入神速。一日,張樂飲僚吏,中坐失瑋所之,明旦,徐出視事,數馘庭下。嘗稱疾,加砭艾,臥閣,會賊大至,瑋奮起裹創,被甲跨馬,賊見駭奔。將兵幾四十年,未嘗少失利,自三都之捷,威震西域。唃廝囉每聞瑋名,即望瑋所在,東向合手加顙。契丹使過天雄,部勒其下曰:「曹公在此,毋縱騎馳驅也。」真宗重兵事,凡邊奏必手詔詰難至十數反,而瑋守初議,卒無以奪。後雖他將有論邊事者,往往密付瑋處之。

  渭州有告戍卒叛入夏國者,瑋方對客弈棊,遽曰:「吾使之行也。」夏人聞之,即斬叛者,投其首境上。羌殺邊民,入羊馬贖其死,瑋下令曰:「羌自相犯,從其俗。犯邊民者,論如律。」自是無敢犯。

  環慶屬羌田多為邊人所市,致單弱不能自存,因沒虜中。瑋盡令還其故田,後有犯者,遷其家內地。所募弓箭手,使馳射較強弱,勝者予田二頃,再更秋獲,課市一馬,馬必勝甲,然後官籍之,則加田五十畝。至三百人以上,團為一指揮。要害處為築堡,使自塹其地為方田環之。立馬社,一馬死,眾為出錢市馬。羌虜降者既多,因署其首領為軍主,或指揮使,或副指揮使,使統其族帳,止於本軍敘進,以其習知虜情與地利,不可徙他軍也。開邊壕,率令深廣丈五尺,山險不可塹者,因其峭絕治之,使足以限虜,後皆以為法。

  山東知名士賈同嘗造瑋,客外舍。瑋欲按邊,即同舍邀與俱,同問:「從兵安在?」曰:「已具。」既出就騎,見甲士三千列立,人音不徹舍。同歸語人曰:「瑋殆名將也。」瑋為將不如其父寬,然自成一家。

  賈同,臨淄人,初名罔,字公縉,著山東野錄七篇,年四十余,同進士出身。時大中祥符四年也。真宗命改今名。王欽若方貴盛,聞同名,欲致之,固謝不往。居八九年,始調曆城主簿。張知白薦為大理評事,通判兗州、綿州。天聖初,上書言:「自祥符已來,諫諍路塞,丁謂乘間造符瑞以欺先帝。今謂奸既白,宜明告天下,正符瑞之謬,罷宮觀崇奉,歸不急之衛兵,收無名之實費,使先帝免後世之議,國家無因循之失。」又言:「寇准忠規亮節,疾惡擯邪,自其貶黜,天下之人弗見其罪,宜還之內地,以明忠邪善惡之分。」時太后臨朝,而同言如此,人以為難,再遷殿中丞,知棣州,卒。措置藩校,已見祥符七年四月甲戌,此當削去,或兩存之亦可。

  內殿崇班張繼恩遭父喪,請給假,下太常禮院,言:「斬齊三年並解官。後唐應順元年敕內諸司使副帶東西班正官及供奉官、殿直、承旨,卒哭舉追。今武臣例不解官,又無給假日限。」乙亥,詔武臣父母喪,卒哭,聽朝參。

  丙子,前良山縣令陳曜請於鄆、滑州界疏黃河入糜邱河、赤河,以分水勢,詔京東、河北轉運使與韓億等同規度之。

  戊寅,遣禮賓副使江德源往澶州視古遙堤。

  庚辰,詔河北水災州軍募人入粟,以賑貧民。

  辛巳,作會聖宮于永安縣訾王山,仍更山名曰鳳台。

  殿中侍御史張存言:「比部員外郎知開封縣劉汀、知祥符縣李宗簡各緣門地,遂退郎曹,曾乏譽於中才,猥庇身於大邑。欲乞自今開封兩赤知縣,依舊差館殿兼職及立朝知名者充。自余常流,不在除授。」詔劉汀、李宗簡候成資替。劉汀、李宗簡,未見。

  集賢校理彭乘以親在蜀,懇求便官。詔乘知普州。蜀人得鄉郡,自乘始。普鮮知學者,乘為興學,召其子弟為生員,教育之,俗遂變。此因乘遷校理,附見。知普州事,不必在此月也。

  詔諸道守任臣僚,無得非時聚會飲燕,以妨公務,及假借民戶什器,轉運司謹察;其轉運使副巡曆所至,除遇公筵,方得赴坐。會要八年正月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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