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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聖三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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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癸未,禮部言今年貢舉,乞賜指揮。上謂輔臣曰:「去歲放及第人數不少,然而覽其程試,多未盡善,今宜權罷貢舉,各令勵志修學。」王曾對曰:「前來遠方下第舉人,方到鄉里,今若複許隨計,何暇溫習事業?」即降詔權罷貢舉一年。五月二日癸未,此據會要。 己醜,徙廣南宜州懷遠軍于江口寨,以舊城多瘴癘,而江口可控扼安化蠻人出入故也。上始疑徙軍勞民,以問輔臣,王曾對曰:「比以轉運使所陳為未足信,又使提點刑獄官覆按,而二司協言其便,是可從也。」詔令徙之。 庚寅,禦崇政殿錄系囚。 癸巳,幸南禦莊觀刈麥。聞民舍機杼聲,召問之,乃一貧婦也,因賜以茶帛。諭輔臣曰:「其勤如此,而不免於貧,可無恤哉?」 右正言孔延魯當遷官,願不遷,而為其父祠部郎中致仕勖求三品服。上曰:「子為父請,可從也。」乙未,以三品服賜勖。王欽若等曰:「延魯所陳,足厚風俗,陛下曲從其請,實資孝治也。」 己亥,賜杭州隱士林逋粟帛,兩浙轉運司又言逋有節行,居西湖二十餘年未嘗入城故也。 辛醜,贈安化節度使、鄒國公允成卒。癸卯,以其兄齊州防禦使允升為澶州觀察使,封延安郡公。允升念其弟,日夜悲哀,上因諭輔臣曰:「楚王,先帝同氣也,寢疾歲久。允升兄弟孝友如此,宜特為進官,以慰楚王之心。」故有是命。允升、允成,皆元佐子也。 己酉,詔:「臣僚奏薦子弟,並須言服紀親疏,即不得奏無服之親。其冒奏者,雖遇赦降,不原。」初,諫議大夫趙湘以孫為子,奏授京官,已而自陳。殿中侍御史李紘言湘若不自陳,則朝廷莫究其弊,請條約之,而降是詔。趙湘以孫為子事,當考詳。 中書言新授虢州團練使田敏,差知隰州。故事,防、團、刺史赴本任及知州無同判處,並權置同判,候差朝臣及內職知州即省罷。詔隰州權置同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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