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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2)


  王德政妻郭氏,在名人。少孤,事母張氏孝謹,以女儀聞於鄉。及笄,富貴家慕之,爭求聘,張氏不許。時德政教授裡中,年四十余,貌古陋,張氏以貧不能教二子,欲綱德政為婿,使教之。宗族皆不謂然,郭氏順母志竟嫁之,與德政相敬如賓,教二弟有成。未幾,德政卒,郭氏年甫二十,勵節自守。大德間表其家。

  郎氏,湖州安吉人,宋進士朱甲妻也。朱嘗仕浙東,以郎氏從。至元間,朱歿,郎氏護喪還至玉山裡,留居避盜。勢家柳氏欲強聘之,郎誓不從,夜奉柩遁歸。柳邀之中道,複死拒,得免。家居,養姑甚謹。姑嘗病,郎禱天,刲股肉進啖而愈。大德十一年,旌之。

  又有東平鄭氏、大寧杜氏、安西楊氏,並少寡守志,刲肉刲姑病。

  秦氏二女,河南宜陽人,逸其名。父嘗有危疾,醫雲不可治。姊閉戶默禱,鑿腦和藥飲之,遂愈。父後複病欲絕,妹刲股肉置粥中,父小啜即蘇。

  又孫氏女,河間人,父病癩十年,女禱於天,求以身代,且吮其膿血,旬月而愈。

  許氏女,安豐人。父疾,割股啖之痊。

  張氏女,盧州人,嫁為高厚妻,母病目喪明,張氏歸省,抑母泣,以舌舐之,目忽能視。州縣各以狀聞,旌之。

  張興祖妻周氏,澤州人。年二十四,興祖歿,舅姑欲使再適,周氏不從,曰:「妾家祖母、妾母並以貞操聞,妾或中道易節,是忘故夫而辱先人也。忘故夫不義,辱先人不孝,不義不孝,妾不為也。」遂嫠居三十年,奉舅姑,生事死葬無違禮。其父與外祖皆無後,葬祭之禮亦周氏主之。有司以聞,並賜旌異。

  趙孝婦,德安應城人。早寡,事姑孝。家貧,傭織於人,得美食必持歸奉姑,自啖粗糲。嘗念姑老,一旦卒,無由得棺,乃以次子鬻富家,得錢百緡,買杉木治之。棺成,置於家,南鄰失火,風烈甚,火勢及孝婦家,孝婦亟扶姑出避,而棺重不可移,乃撫膺大哭曰:「吾為姑賣兒得棺,無能為我救之者。」言畢,風轉而北,孝婦家得不焚,人以為孝感所致。

  霍榮妻段氏,隆興人。榮無人,嘗乞人為養子。榮卒,段氏年二十六,養舅姑以孝稱。舅姑歿,榮諸父仲汶貪其產,調段曰:「妝子假子也,可令歸宗。汝無子,宣改適。霍氏業,汝無預焉。」段曰:「家資不計,但再醮非義,容妾思之。」即退入寢室,引針刺面,墨漬之,誓死不貳。大德二年,府上狀中書,給羊酒幣帛,仍命旌門,複役。

  又有興和吳氏,自刺其面;成紀謝思明妻趙氏,自髡其發;冀甯田濟川妻武氏、溧水曹子英妻尤氏,齧指滴血,並誓不更嫁。有司各旌之。

  朱虎妻茅氏,崇明人。大德間,虎官都水監,坐罪籍其家,吏錄送茅氏及二子赴京師。太醫提點師甲乞歸家,欲妻茅氏,誓死不從。母子三人以裙相結連,晝夜倚包號哭,形貌銷毀。師知不可奪,釋之。茅氏托居永明尼寺,憂憤不食卒。

  聞氏,紹興俞新之妻也。大備四年,新之歿,聞氏年少,父母慮其不能守,欲更嫁之。聞氏哭曰:「一身二夫,烈婦所恥。妾可無恥乎!且姑老子幼,妾去當令誰視之?」即斷發自誓。父不忍強奪其志。姑病風,且失明,聞氏手滌溷穢不怠,時嗽口上堂舐其目,目為複明。及姑卒,家貧,無資傭工,與子負土葬之,朝夕悲號,聞者慘惻。鄉里嘉其孝,為之語曰:「欲學孝婦,當問俞母。」

  又有劉氏,渤海李五妻也。少寡,父母使再醮,不從。舅患疸,劉禱於天,數日潰,吮其血,乃愈。

  馬英,河內人,性孝友。父喪哀毀,二兄繼歿,英獨事母甚謹,又與二嫂居,使得保全嫠節。及喪母,卜地葬父母、二兄,負土為四墳,手植松柏,廬墓側終身。

  又趙氏女,名玉兒,冠州人。嘗許為李氏婦,示婚夫死,遂誓不嫁,以養父母。父母歿,負土為墳,鄉里稱之。

  馮氏,名叔安,字靜君,大名宦家女,山陰縣尹山東李如忠繼室也。如忠初娶蒙古氏,生子任,數歲而卒。大德五年,如忠病篤。引刀斷發,自誓不他適。如忠歿兩月,遣腹生一子,名伏。

  李氏及蒙古之旌在北,聞如忠歿於官,家多遺財,相率來山陰,盡取其貲及子任以去。馮不與較,一室蕭然,唯餘如忠及蒙古氏之柩而已。朝夕哭泣,鄰里不忍聞。久之,鬻衣厝二樞蕺山下,攜其子盧墓側。時年二十二,羸形苦節,為女師以自給。父母來視之,憐其孤苦,欲使更事人,馮爪面流血,不肯從。居二十年,始護喪歸葬墳上。齊魯之人聞之,莫不歎息。

  李君進妻王氏,遼陽人。大德八年,君進病卒,蔔葬,將發引,親鄰鹹會。王氏謂眾曰:「夫婦死同穴,義也。吾得從良人逝,不亦可乎!」因撫棺大慟,嘔血升許,即僕於地死。眾為斂之,連柩出葬,送者數百人。莫不灑泣。

  又,移剌氏,同知湖州路事耶律忽都不花妻也。夫歿,割耳自誓。既葬,廬墓側,悲號不食死。

  趙氏,名哇兒,大寧人。年二十。夫蕭病劇,謂哇兒曰:「我死,汝年少,若之何?」哇兒曰:「君幸自寬,脫有不諱,妾不獨生,必從君地下。」遂命匠制巨棺。夫歿,即自經死,家人同棺葬焉。

  大都費岩妻王氏、買哥妻耶律氏,陝州陳某妻別氏,大同宋堅童妻班氏、李安童妻胡氏,晉州劉恕妻趙氏,冀甯王思忠妻張氏,饒州劉楫妻趙氏,大寧趙沄兒妻安氏、陳恭妻張氏、武壽妻劉氏、宋敬先妻謝氏、撒裡妻蕭氏,古城魏貴妻周氏,任城郭灰兒妻趙氏,棗陽朱某妻丁氏,葉縣王保子妻趙氏,興州某氏妻魏氏,灤州裴某妻董貴哥,成都張保董妻郝氏,利州高塔必也妻白氏,河南楊某妻盧氏,蒙古氏太術妻阿不察、相兀孫妻脫脫真,並以死從夫。

  事聞,悉命旌之,或賜錢贈諡雲。

  朱淑信,山陰人,少寡,誓不再嫁。一女妙淨,幼哭父,雙目並失明。及長,擇偶者不至,家貧歲凶,母子相依,苦節自厲。士人王士貴重其孝,乃求娶焉。

  葛妙真,宣城民家女。九歲,聞日者言,母年五十當死,妙真即悲擾祝天,誓不嫁,終身茹素,以延母年。母后年八十一卒。

  又畏吾氏三女,家錢塘。諸兄遠仕不歸,母思之成疾,三女欲慰母意,乃共斷發誓天,終身不嫁以養母四十餘年,母竟以壽終。事上,並賜旌異。

  王氏,大都人張買奴妻也。年十六,買奴官錢塘病歿,葬城西十裡外。王氏每旦被發步往奠之,伏墓之慟欲絕,久而致疾。舅姑力止其行,乃已。服闕,舅姑謂之曰:「吾子已歿,新婦年尚少,宜自圖終身計。」王氏泣曰:「父母命妾奉箕帚于張氏,今夫不幸早逝,天也。此足豈可複履他人門乎?」固不從。煢居三十年而卒。

  又有馮翊王義妻盧氏、睢陽劉澤妻解氏、東平楊三妻張氏,並守志有節行。有司各旌其門。

  張義婦,濟南鄒平人。年十八,歸裡人李伍。伍與從子零戍福寧,未幾死戍所。張獨家居,養舅姑甚至。父母舅姑病,凡四刲股肉救之。及死,喪葬無遺禮。既而歎曰:「妾夫死數千裡外,妾不能歸骨以葬者,以舅姑父母在,無所仰故也。今不幸父母舅姑已死,而夫骨終暴棄遠土。使無妾即已,妾在,敢愛死乎!」乃臥積冰上,誓曰:「天苦許妾收夫骨,雖寒甚,當得不死。」逾月,竟不死。鄉人異之,乃相率贈以錢,大書其事於衣以行。

  行四十日,至福寧,見零,問夫葬地,則榛莽四塞,不可識。張哀慟欲絕。夫忽降于童,立動無異生時,告張死時事,甚悲,且示骨所在處。張如其言發得之,持骨祝曰:「爾信妾夫耶?入口當冷如冰雪,黏如膠。」已而果然。官義之,上於大府,使零護喪還,給貲以葬,乃旌門,複其役。

  丁氏,新建鄭伯文妻也。大德間,伯文病將歿,丁氏與訣曰:「君脫有不諱,妾當從。但君父母已老,無他子婦侍養,妾複死,使君父母食不甘味,則君亦不瞑目矣。妾且忍死,以奉其餘年,必不改事他人,以負君也。」

  伯文卒,丁氏年二十七,居喪哀毀。服既除,父母屢議嫁之。丁氏每聞,必慟哭曰:「妾所以不死者,非有他志也,與良人約,將以事舅姑耳。今舅姑在堂固無恙,妾可棄去而不信於良人乎!」舅姑病,丁氏夙夜護視,衣不解帶。及死,喪葬盡禮。事上,表其門。

  葛孝女,金溪人。元末,江南官吏有鑿山淘河取金,以充貢者,不足,則市於他所,必取盈而後已。民多鬻產償官。孝女因有司強其父,徵求銀治,不忍榜掠之苦,投冶中死。官遂奏止其貢。至今邑祠之。危素、蘇天爵皆書事,以警獻利者。

  趙美妻王氏,內黃人。至治元年,美溺水死,王氏誓守志。舅姑念其年少無子,欲使更適。王氏曰:「婦義無再醮,且舅姑在,妾可棄去耶!」舅姑又欲以族侄繼婚,王氏拒不從。舅姑迫之,王氏知不免,即引繩自經死。

  又,李冬兒,甄城人。丁從信妻也。年二十三,從信歿,服闕,父母呼婦問之,曰:「汝年少居孀,又無子,何以自立?吾為汝再擇婿,何中?」冬兒不從,詣從信塚哭,欲縊墓樹上,家人防之,不果。日幕,還從信家。夜二鼓,入室更新衣,自經死。

  李氏,濱州惠高兒妻也。年二十六,高兒歿,父欲奪歸嫁之,李氏不從,自縊死。

  脫脫尼,雍古刺氏,有色,善女工。年二十,夫哈剌不花卒。前妻有二子,皆無婦,欲以本欲收繼之,脫脫尼以死自誓。二子複百計求遂,脫脫尼恚且罵曰:「汝禽獸行,欲妻母耶?若死,何面目見汝父地下!」二子懼謝罪,乃析業而居。三十年以貞操聞。

  又,王氏,成都李世安妻。年十九,世安卒,夫弟世顯欲收繼之。王氏不從,引刀斷發,複自割其耳,創甚。親戚驚歎,為醫療百日乃愈。

  事上,並旌之。

  趙彬妻朱氏,名錦哥,洛陽人。天曆初,西兵掠河南,朱氏遇兵五人,被執,逼與亂。朱氏拒曰:「我良家婦,豈從汝賊耶!」兵怒,提曳箠楚之。朱氏度不能脫,即給之曰:「汝幸釋我,舍後井傍有瘞金,當發以遺汝。」兵信之,乃隨其行。朱氏得近井,即抱三歲女赴井死。

  是歲,又有偃師王氏女名安哥,從父避兵邙山丁家洞。兵入,搜得之,見安哥色美,驅使出,欲汙之。安哥不從,投澗死。

  有司言狀,並表其廬。

  貴哥,蒙古氏,同知宣政院事羅五十三妻也。天曆初,五十三得罪,貶海南,籍其家,詔以貴哥賜近侍卯罕。卯罕親率車騎至其家迎之,貴哥度不能免,令婢僕以飲食延卯罕於廳事,如廄自經死。

  台叔齡妻劉氏,順寧人。一日地震屋壞,壓叔齡不能起,家複失火,叔齡母欲就焚。叔齡望見,呼曰:「吾已不得出,當亟救吾母。」劉謂夫妹曰:「汝救汝母,汝兄必死,吾不用複生矣。」即自投火中死。火滅,家人得二屍燼中,猶手相握不開。官嘉其義烈,上於朝,命錄付史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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