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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衡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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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衡,字仲平,懷州河內人。生有異稟,與群兒嬉,即立進退周旋之節,群兒莫敢犯。年七、八歲,受學于塾師,凡三易師,所授書輒不忘。其師辭于父母曰:「此兒穎悟非常,他日必有過人者,吾非其師也。」有道士款其門,謂父母曰:「此兒氣骨不凡,當謹視之,異日名冠天下,富貴不足道也。」金末,徭役繁舉,衡從其舅受吏事。久之,以應辦宣宗山陵,州縣追呼旁午,衡歎曰:「民不聊生,欲督責以自免,吾不為也!遂不復詣縣,決意求學。父母以世亂,欲衡習占候之術,為避難計。于日者家見《尚書》疏,乃就宿其家手錄之。由是知考示古學,一言一行,必質于書,時人亦稍從受學焉。 未幾,避亂於徂徠山,轉徙大名。時竇默以經術得名,見衡敬禮之,相遇則危坐終日,出入于經史百家之說,互相難問。姚樞以首學自任,聞衡苦學力行,過大名訪之。樞隱居蘇門山,傳伊、洛之學于趙複,衡至蘇門,見樞,得伊川《易傳》,朱子《論孟集注》、《中庸大學章句》、或問、小學諸書,乃手寫以歸,謂學徒曰:「昔所授殊孟浪,今始聞進學之序。若必欲相從,當悉棄前日所學章句之習,從事于小學,灑掃應對,以為進德之階。」乃悉取舊書焚之,使門人自小學入。衡以身先之,家貧躬耕自養,年不熟則食糠茹菜,處之泰然。樞應世祖聘,衡獨處蘇門,始有任道之意。 及樞為勸農使,薦衡于世祖,以為京兆提學。世祖南征,衡複歸懷州。 中統元年,召衡赴上都。入見,帝問所學,曰:「孔子。」問所長,曰:「虛名無實,誤達聖聽。」問科舉之學曰:「不能。」帝曰:「卿言務實,科舉之學虛誕,朕所不取也。」明年三月,複召至上都。時王文統秉政,深忌樞、默等,疑衡附和之。五月,奏以樞為太子太師,太子太傅,衡太子太保,陽尊之,實不欲其侍左右。默以屢言文統不中,欲倚東宮避之。衡以為不可,且曰:「禮,師傅與太子位東西向,師傅坐,太子乃坐。公等能為此事否?不然,是師道自我而亡也。」樞然之,與默等懷制立殿下,五辭乃免。孜授衡國子祭酒,既拜命。複以疾辭。九月,得請歸,仍奉敕教授懷孟路弟子。 三年九月,召至大都。中書左丞張文謙見衡,請執弟子禮,衡拒之。文廉數忤幸臣,被譴責,請教於衡。衡貽書,教以存誠克己之學。 至元元年,懇請返懷州,帝許之。六月,迅雷起於堂下,從者皆驚僕,衡獨不為動。 二年,帝複征之。衡至上都,即奏震雷之罰,不當入覲。帝不許。十二月,敕入中書省議事,衡以疾辭。丞相發童素慕衡名,謁於行館,及還,謂左右曰:「若輩自謂相去幾何?蓋什百而千萬也,是豈繒繳之可及哉!」 三年春,召至檀州。敕諭衡曰:「竇漢卿獨言王文統,當時汝何不言?豈孔子之教,使汝如量乎?抑汝不遵孔子之教乎?往者不咎,今後毋然。省中事前雖命汝,汝意猶未悉。今再命汝。汝之名分,其斟酌在我。國事所以無失,百姓所以得安,其謨猷在汝,正當黽勉從事,毋負平生所學。安童尚幼,未更事,汝基輔導之。」衡對曰:「聖人之道至大且遠。臣平生雖讀其書,所得甚淺。既承特命,原罄所知。安童聰明有執守,告以古人言語,悉能領解。但慮中有人問之,則難行矣。」是年夏,分省至上都,衡疏陳五事: 其一曰:自古立國,有大規模。規模既定,然後治功可期。昔子產相衰周之列國,孔明治西蜀之一隅,且有定論,終身由之;而堂堂天下,可無一定之制哉?前代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漢法乃可長久。故後魏十六帝,百七十年,遼九帝,二百有八年;金九帝,百二十年,皆歷年最多。其他不行漢法,如劉、石、姚、符、慕容、赫連等,專尚威劫持鹵莽,皆不過二三十年而傾敗相繼。夫陸行宜車,水行宜舟,反之則不能行。幽燕食寒。蜀漢食熱,反之則必有變。以是論之,國家既自朔漠入中原,居漢地,主漢民,其當用漢法無疑也。然萬世國俗,累朝勳舊,一旦驅之下從臣僕之謀,改就亡國之俗,其勢有甚難者。夫寒之與暑,固為不同。然寒之變暑也,始于微溫,而熱,而暑,積百有八十二日而寒始盡。暑之變寒,其勢亦然,是亦積漸之驗也。苟能漸之摩之,待以歲月,心堅而確,事易而常,未有不可變者。以北方之俗,改用中國之法,非三十年不可成功。在昔平金之日,即當議此,顧乃遷延歲月,養成尾大之勢。祖宗失其機于前,陛下繼其難於後。雖曰守成,實同創始,規模又難於曩時。惟亟亟講求得失而法戒之,不雜小人,不責近效,不恤流言,則周、漢不難複,遼、金不難躒也。 其二曰:「天下之務,萃於中書,不勝其煩,然大要用人、立法而已。人之賢否,未知其詳,固不可遽用。若或已知其為君子,為小人,而複遲疑兩可,莫決進退,用君子鞏其迂,闊用小人冀收其捷效,是徒曰知人,而實不能用人,亦何益哉!人莫不飲食也,獨膳夫能調五味之和:莫不睹日月也,獨星官能步虧食之數。今裡巷之談,動以古為詬戲,不知今日口之所食,身之所衣,孰非古人遺法。豈天下之大,國家之重,而獨無必然之成法乎?夫治人者法,守法者人。人法相維,上安下順,而君相不勞。 今立法用人,縱未能遽如古昔,然巳仕者當給俸以養其廉,未仕者當寬立條格,俾就敘用,則失職之怨少可舒矣。外設監司以察汙濫,內專吏部以定資歷,則非分之求漸可息矣。再任三任,抑高舉下,則人才爵位略可平矣。至於貴家之世襲,品官之任子,版籍之數,續當議之,說不可緩也。 其三曰;為君當知為君之難。蓋上天為下民作之君師,非以安佚娛之,乃以至難任之也。古帝明王,莫不兢兢業業,豈故為自苦哉!誠深知為君之難,則有一息,不敢暇逸者。請言其要。 曰踐言難。知人難,用賢難,去邪難,得人心難,合天意難,何者?人君不患出言之難,而患踐言之難。知踐言之難,則其出言不容不慎。一日,二日,萬幾,人君以一身一心臨斷之,欲言之無失,豈易得哉!故有昔之所言,而今日忘之者,今之所命,而後日違之者,可否異同,紛更變易,紀綱不得布,法度不得立,臣下無所持循。此無他,至難之地不以難處,而以易處故也。苟從《大學》之道,以修身為本,凡一言一行,必求其所當然,不牽於愛憎,不激於喜怒,虛心端意,而審外之,鮮有不中者。奈何為上多樂鄶肆,為下多事容悅。夫私心盛,則不畏人,欲心盛,則不畏天。以不畏天、不畏人之心,所日務者皆快心之事,則口欲言而言,身欲動而動,又安肯兢兢業業,熟思而審處之利?此人君踐言之難,又難於在下之人也。 人之情偽有易有險,險者難知,易者易知。且又有眾寡之分焉。寡則易知,眾則難知,故在上難於知下,而在下易於知上。處難知之地,禦難之之人,欲其不見欺也難矣。人君處億兆之上,操予奪進退賞罰生殺之權,不幸見欺,則以非為是,以是為非,其害可勝既乎?人君惟無喜怒也,有喜怒,則贊其喜以市恩,鼓其怒以張勢,人君惟無愛憎也,有愛憎,則假其愛以濟私,藉其憎以複怨。其至本無喜也,誑之使喜,本無怒也,激之使怒,本不足愛也,而譽之使愛,本無可憎也,短之使憎。若是,則進者未必君子,退者未必小人,予者未必有功,奪者未必有罪,賞罰生殺,鮮得其正。人君不司其受欺也,而反任之以防天下之欺,患尚可言邪?大抵人君以知人為貴,以用人為急,用得其人,則無事於防。既不出此,則所近者爭進之人耳,好利之人耳,無恥之人耳。彼挾許用術,投間抵隙,以蠱君心,欲防其欺,雖堯、舜不能也。此知人之難也。 能知賢則必任賢。賢者以公為心,以愛為心,不為利回,不為勢屈,置之周行,則庶事行其正,天下被其澤,其于人國,重固如此也。然其人必難進易退,輕利重義。人君雖或知之而召之命之,泛如廝養,賢者有不屑也。雖或接之以貌,待之以禮,然而言不見用,賢者不處也。或用其言而複使小人參之,責小利,期近效,有用賢之名,無用賢之實,賢者亦豈肯尸位素餐以取譏天下後世哉!且賢不惟難進也,而又難合。人君處崇高之地,大抵樂聞人過,而不樂聞己過,務快己心,而不務快民心,賢者欲匡而正之,扶而安之,如堯、舜而後已,故其勢恒難合。況奸邪佞幸,醜正惡直,肆為詆毀,多方以陷之,將見罪戾之不免,又可望事得其正,而天下被其澤邪!此任賢之難也。 奸邪之人,其心險,其術巧。惟險,故千態萬狀而人莫能知,惟巧,故千蹊萬徑而人莫能禦。其諂似恭,其訐似直,其欺似可信,其佞似可近。勢在近習,則結近習,勢在宮闈,則媚宮闈。或以甘言誘人於過,而後發之,以示其無黨,務窺人君之喜怒而凶合之,竊其勢以立己之威,結其愛以濟己之欲,愛隆於上,威擅于下,大臣不敢議,近親不敢言,毒被天下,而上莫之知。所謂城社鼠而求去之,固已難矣。然此猶人社之不知者也。至若宇文士及之佞,太宗灼見其情而不能斥,李林甫妒賢嫉能,明皇洞見其奸而不能退。邪之惑人,有如此者,可不畏哉!此去邪之難也。 夫上以誠愛下,下以忠報上,感應之理則然,禹抑洪水以救民,啟又能敬承繼禹之道,其澤深矣,一傅而太康失道,則萬姓仇怨而去者,何邪?漢高帝起布衣,天下景從,滎陽之難,紀信至捐生以赴急,則人心之歸可見矣。及天下已定,而沙中有謀反者,又何邪?非戴上之心,有時忽變,特由使之失望,使之不平,然後怨怒生焉。禹、啟愛民如赤子,而太康逸豫以滅德,是以失望。漢高以寬仁得天下,及其已定,乃以愛憎行誅堂,是以不平。古今人君,凡有恩澤於民,而民怨且怒者,皆類此也。人君有位之初,既出美言而告天下矣,既而實不能副,故怨生焉。等人臣耳,無大相遠,人君特以己之私而厚一人,則其薄者已觖望,況于薄有功而厚有罪,人得不憤於心邪?得人心之道,不在於要結,而在於修身。誠使一言一動,必可為天下之法,一賞一罰,必求合天下之公,則億兆之心,將不求自得,又豈有失望不平之累哉!此得人心之難也。 三代而下稱盛治者,無如漢之文、景,然考之當時,天象數變,山崩地震未易遽數,是將小則有水旱之災,大則有亂亡之應。而文、景克承天心,一以養民為務,今年勸農桑,明年減田租,懇受如此,是以民心洽而和氣應。臣竊見前年秋孛出西方,彗出東方,去年冬彗見東方,複見西方,議者謂當除舊佈新,以應天變。臣以為曷若直法文、景恭儉愛民,為本原之治。《書》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以是論之,則天之道恒在於下,恒在於不足也。君人者,不求之下,而求之高,不求之不足,而求之有餘,斯其所以召天變也。其變已生,其象已著,乖戾之幾已萌,猶且因仍故習,抑其下而損其不足,謂之合天,不亦難乎? 此六者,皆難之目也。舉其要,則修德、用賢、愛民三者而已。此謂治本。本立,則紀綱可布,法度可行,治功可必。否則愛惡相攻,善惡交病,生民不免於水火,以是為治,萬不能也。 其四曰:「農桑學校,治法之大綱也,古之賢君,莫如堯、舜,賢臣莫如稷、契。亦不過播百谷以厚民生,敷五教以善民心,此教養之道,民可使富,兵可使強,人才可使盛,國勢可使重,必然之理也。今國家徒知斂財之巧,而不知生財之由,徒知防人之欺,而不知養人之善,徒患法令之難行,而不患法無可行之地。誠能優重農民,勿擾勿害,驅遊惰之人歸之南畝,課之種藝,懇喻而督行之,十年已後,倉廩之積,當非今日之比矣。自都邑而至州縣,皆設學校,使皇子以下至於庶人之子弟,皆入於學,以明修己治人之要道,十年已後,人材之盛、風俗之美,又非今日之比矣。二綱既張,萬目斯舉,否則富強之效皆不可期也。 其五曰:天下所以一者,民志定,則士安于士,農安于農,工商安於為工商,而後在上之人始安如泰山。今民不安于白屋,必求祿仕;仕不安於卑位,必求尊榮。四方萬里,輻輳並進,各懷無恥之心,在上之人可不為寒心哉!臣聞取天下者尚勇敢,守天下者尚退讓。各有其宜,不可不審。然欲民志之定者,必先定君志。君志之定,莫如慎喜怒,而修號令。古之帝王潛心恭默,不易喜怒,其未發也,雖至近莫能知其發也,雖至親莫能移,喜怒發必中節,是以號令簡而無悔也。 書奏,帝嘉納之,衡多病,帝聽五日一至省,時賜尚方名藥美酒。 四年,乃聽其歸。 五年,複召見。 六年,命與太常卿徐世隆定朝儀。又詔與太保劉秉忠、左丞張文定官制。衡曆改古今分並統屬之序,定為圖。 七年,奏上之。 未幾,阿合馬為中書省平章政事,領尚書閃部事,勢傾朝野,一時在臣多附之。衡每與之議,必正言不少讓,已而其子又有僉樞密院之命,衡獨執議曰:「國家事權,兵民財三者而已。今其父典民與財,子又典兵,不可。彼雖不反,此反道也。」阿合馬面質衡曰:「汝何言吾反,汝實反耳。人所嗜好,權勢、爵祿、聲色,汝皆不好,惟欲得人心,非反而何?」衡曰:「王平章不好權勢、爵祿耶?何以反?」阿合馬銜之,亟薦稀宜在中書,欲中以事。俄除左丞,衡屢入辭,帝命左右掖出之。從幸上京,複論列阿合馬專權罔上、蠹政害民若干事,不報。因謝病,請解機務,帝惻然,召其子師可入諭旨,且命舉自代者。衡奏曰:「用人,天子之大柄也。臣下泛論其賢否,則可。若授之以位,當斷自宸衷,不可使臣下有市恩之漸。」 帝久欲開太學,會衡求罷益力,乃從其請。 八年,以為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親為擇蒙古弟子使教之。衡聞命,喜曰:「此吾事也。國人子太樸未散,視聽專一,若置善類之中涵養數年,必為國用。」乃請征其弟子王梓、劉季偉、韓思永、耶律有尚、呂端善、姚燧、高凝、白棟、蘇郁、姚燧、孫安、劉安中二十人為伴讀,分處各齋,以為齋長。時所選弟子皆幼稚,衡待之如成人。講課少暇即習禮,或習書算。少者則令習拜跪揖讓,進退應對,或射,或投壺,負者罰讀書若干遍。久之,諸生人人自得,尊師敬業,下至童子,亦知禮節。 十年,阿合馬屢毀漢法,諸生稟食或不繼,衡固請退。帝命諸老臣議其去留,竇默亦為衡請,乃聽衡歸,以選善王恂攝學事。劉秉忠等奏,乞以衡弟子耶律有尚、蘇郁、白棟為助教,守衡規矩,從之。 十三年,詔王恂定新曆。恂以為曆家知歷數而不知曆理,宜得衡領之,乃以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領太史院事,召至京。十七年,曆成,奏上之,賜名曰《授時曆》,頒行天下。語詳《郭守敬傳》。 六月,以疾請歸。皇太子為請于帝,授子師可為懷孟路總管以養之,且使東宮官諭衡曰:「公毋以道不行為憂也,公安則道行有時矣,其善藥自愛。」 十八年,衡病革,逢家祭,扶起奠獻如儀。既徹,餕而卒,年七十三。 是日,雷電,大風拔木。懷孟人無貴賤少長,皆哭於門。四方學士,不遠數千祭器墓下。 北方文學自衡開之,當時名公卿多出其門。丞相安童事以師禮,卒稱賢相。惟值王文統、阿合馬相繼用事,未獲大行其志,論者惜之。大德元年,贈司徒,諡文正。至大三年,加贈正學垂行佐運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魏國公。皇慶二年,詔從孔子廟廷。延祐初,又詔立書院於京兆以祀文,給田奉祠事,賜名魯齋書院。魯齋,衡在大名時所署齋名也。 二子: 師可,懷孟路總管。 師敬,累官山東廉訪使。 泰定二年,奏請頒族葬制,禁用陰陽邪說,從之,入為中書參知政事,遷左丞,令與紐澤等編譯《帝訓》。書成,經筵進講,仍令皇太子閱之。 三年,帝幸上都,命師敬與兀伯都剌等居守。是年,譯《帝訓》成,更名皇圖大訓》,後卒於官。 孫從宣,河北河南道廉訪使。元統二年,錄衡孫從宗為異珍庫提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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