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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熙十三年


  淳熙十三年金大定二十六年

  春,正月,庚辰朔,帝詣德壽宮行慶壽禮。大赦,推恩。

  戊戌,詔:「淮東、淮西、湖廣總所並江、池州、襄陽、江陵府大軍庫見在金銀錢會,並限半月具申尚書省。」

  甲辰,金主如長春宮春水。

  二月,庚戌,詔:「潼川運判嶽霖職事修舉,除直徽猷閣,再任。」

  知靜江府詹儀之為通判沈作器乞宮觀,帝曰:「此門亦不可開。監司按通判則可,知州於通判按舉皆不可。若通判只是隨州,焉用通判!其改差別處通判。」

  乙卯,步軍都虞候梁師雄,奏射鐵簾合格官兵人數,帝曰:「聞射鐵簾諸軍,鼓躍奮勵,可作士氣。」周必大對曰:「兵久不用則氣惰。今陛下以此激勸,將見人人皆勝兵矣。」

  癸酉,帝謂侍臣曰:「朕觀唐世大將,得人頗多,蓋緣內討方鎮,外有吐蕃、回紇,無時不用兵,所以人皆習熟。國朝仁厚,不動兵革餘三五十年,故名將少。」王淮曰:「人材遇事乃見。但中外多事,用兵不已,亦非美事也。」

  金主還都。乙亥,詔曰:「每季求仕人,問以疑難,令剖決之。其才識可取者,仍察訪政跡,如其言行相符,即加升用。」

  丙子,帝曰:「自古人主讀書,少有知道,知之亦罕能行之。且如『與人不求備』、『檢身若不及』二語,人君豈不知之!然所行不至。陸贄論諫諄複不已者,正欲德宗知而行之,如魏征于太宗,則言語不甚諄複。且德宗之時何時也?而與陸贄論事,皆是使中人傳旨。且事有是非,當面反覆詰難,猶恐未盡,投機之會,間不容髮,豈可中人傳旨!朕每事以太宗為法,以德宗為戒。」

  三月,丙戌,淮東、淮西總所具到軍庫見錢、會子及務場錢數。詔:「就本府認數樁管,非朝旨,不得擅行支使。」

  己醜,金尚書省擬奏除授,金主曰:「卿等在省,未嘗薦士,止限資級,安能得人!古有布衣入相者,聞宋亦多用山東、河南流寓疏遠之人,皆不拘於貴近也。以本朝境土之大,豈無其人!朕難遍知,卿又不舉,自古豈有終身為相者!外官三品以上,必有可用之人,但無故得進耳。」左丞張汝弼曰:「下位雖有才能,必試之乃見。」參政程輝曰:「外官雖有聲,一旦入朝,卻不稱任,亦在沙汰而已。」

  辛卯,以福建運判王師愈職事修舉,除直秘閣,再任。

  夏,四月,庚戌,帝讀陸贄奏議《論度支折稅事狀》,蕭燧言:「自古聚斂之臣,務為欺誕以衒己能,未有不先分更制度者。」帝曰:「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耳。」讀贄所論裴延齡書,燧言:「人君未嘗不欲去小人,然嘗為小人所勝,如蕭望之為恭、顯所勝,張九齡為李林甫所勝,裴度為皇甫鎛所勝。」帝曰:「皇甫鎛亦延齡之徒也。」詔:「沒官田產,合拘收租入常平,違者科罪。」

  壬子,金主謂侍臣曰:「朕常禦膳務從簡省,若欲豐腆,雖日用五十羊亦不難,然皆民之脂膏,不忍為也。遼主聞民間乏食,謂何不食幹臘,蓋幼失師保之訓,及即位,遂不知民間疲苦。想前代之君,享富貴而不知稼穡艱難者甚多,其失天下,皆由此也。」又曰:「隋煬帝時,楊素專權行事,乃不慎委任之過。與正人同處,所知必正道,所聞必正言,不可不慎也。今原王府屬,當選純謹秉性正直者充之,勿用有權術之人。」戊午,金左丞張汝弼罷。汝弼奏事阿順,金主謂左右曰:「卿等每事多依違苟避,不肯盡言,高爵厚祿,何以勝任!如烏庫哩元忠,剛直敢言,義不顧身,誠可尚也。」於是徙元忠知真定尹。

  壬戌,金太尉、左丞相完顏守道致仕,為咸平尹,封華國公。

  金主遣人諭之曰:「咸平自斡罕亂後,民業尚未復舊。朕聽卿歸鄉里,所以安輯一境也。」

  五月,己卯,蕭燧奏讀陸贄《奏議》聖語,帝曰:「朕每見贄論德宗事,未嘗不寒心,正恐未免有德宗之失,卿等言之。」又曰:「德宗不肯推誠待下,雖更奉天離亂,終不悔悟,此以知其不振也。」

  甲申,金以大興尹原王瑪達格為尚書右丞相,賜名璟,以司徒、樞密使圖克坦克甯為太尉、尚書左丞相,判大宗正事趙王永中複為樞密使。

  參知政事程輝致仕。輝喜雜學,尤好論醫。神童常添壽者,方數歲,輝召與語,因書「醫非細事」。添壽塗「細」字,改作「相」字,輝大慚。

  戊子,盧溝決于上陽村,金主命集議。先是決顯通寨,發中都三百里內民夫塞之;至是複決,議者恐枉費工物,遂弗治。

  庚寅,金御史大夫曹王永功罷,以豳王永成為御史大夫。

  戊戌,金以尚書右丞鈕祜祿額特喇為左丞,參知政事張汝霖為右丞。

  六月,己未,臣僚言:「臨安守臣將本府胥吏除合存留外,罷逐百餘人,更有不曾根括不得姓名人,盡行汰斥,亦幾二百餘。臨安在輦轂之下,而吏輩額外增置,私自存留,如此其眾,況四方郡邑之廣,胥徒之冗,何可勝計!請令提舉將此縣人吏,照紹興二十六年指揮存留正額外,其餘盡行罷逐。其合存留之人,不系過犯,不經斷勒,方許存役。」從之。

  己巳,金主謂宰執曰:「朕與卿等皆老矣,薦舉人才,當今急務,人之有幹能固不易得,然不若德行之士最優也。」

  秋,七月,丙申,金以禦史中丞馬惠迪為參知政事。

  是月,詔:「諸路州縣並以見錢、會子中半交收。」帝因言:「聞軍民不要見錢,卻要會子,朕聞之甚喜。但會子不可更增見在之數。」

  閏月,己酉,令淮、浙提鹽約束逐州主管官:「遇亭戶納鹽,在官須管,即時稱下,支還本錢,不得縱容官吏掊克。如聽用花帶等錢及上戶兜請折除等事,並嚴覺察按劾,仍許亭戶越訴。」

  戊申,以敷文閣學士留正簽書樞密院事。

  己酉,施師點乞免兼同知樞密院事,許之。

  八月,乙亥朔,日月五星聚軫。

  丁醜,金主謂宰臣曰:「親軍雖不識字,亦令依例出職,若涉贓賄,必痛繩之。」圖克坦克寧曰:「依法則可。」金主曰:「朕於女真人未嘗不體恤,然涉贓罪,雖朕子弟亦不能恕。太尉之意,欲姑息女真人耳。」

  戊寅,金尚書省奏河決衛州,城壞,命戶部侍郎王寂、都水少監王汝嘉徙衛州於胙城縣。寂馳傳視被災之處,不為拯救,乃專集眾以網魚、取官物為事,民甚怨之。金主聞而惡之,遣戶部劉瑋往行部事,從宜規畫,黜寂為蔡州防禦使。

  辛巳,詔:「集英殿修撰、知隆興府程叔達,久任閫寄,治行有聞,除敷文閣待制,再任。」

  壬午,新築江陵城成。

  甲午,金主秋獵。庚子,次薊州。

  九月,甲辰朔,金主如盤山,因遍閱中盤諸寺,庚申,還都。

  丙寅,金主謂宰臣曰:「呼喇台叛亡,已遣人討之,可益以甲士,毀其船栰。」馬惠迪曰:「得其人不可用,有其地不可居,恐不足煩聖慮。」金主曰:「朕亦知此類無用,所以毀其船栰,欲不使再窺邊境耳。」

  庚午,江西安撫等請將上供米折納價錢,帝曰:「是何言也!食與貨自不同,本是納米,今教納錢,可乎?」

  辛未,知靜江府詹儀之,言知宜州王侃盡心邊備,蠻猺知畏,請優加旌別,仍令再任,詔王侃特轉一官,減三年磨勘,令再任。

  是月,詔求遺書。

  詔裁有司冗食。

  冬,十月,甲午,金詔增河防軍數。

  金圖克坦克甯,以原王未正太孫之位,屢請于金主。時諸子趙王永中最長,而克寧又與永中有連,金主歎曰:「克寧真社稷臣也!」

  戊戌,金甯昌節度使崇肅,行軍都統忠道,以討呼喇台不待見敵而還,崇肅枚七十,削官一階,忠道杖八十,削官三階。

  十一月,辛亥,中書舍人陳居仁劄言乞略細務,帝曰:「其言甚當。今之要務,不過擇人材,正紀綱,明賞罰。多降指揮,徒見繁碎。」

  甲寅,司農寺言已分委西倉糴事,帝謂宰臣曰:「此等便可自劄下。凡指揮須教人信畏,若是玩瀆,何補於事!當取其大者、要者留意,至於小事,姑從闊略。如除授監司、太守,卿等須反覆留意。」帝又曰:「少降指揮,不唯事簡,又且人信,所謂一舉而兩得之。」

  庚申,金立右丞相原王璟為皇太孫。

  甲子,王淮等上《仁宗、英宗玉牒》、《神、哲、徽、欽四朝國史列傳》、《皇帝會要》。

  金主謂宰臣曰:「朕聞宋軍自來教習不輟,今我軍專務遊惰。卿等勿謂天下既安,而無預防之心,一旦有警,兵不可用,顧不敗事耶?其令以時訓練!」

  丙寅,右丞相梁克家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

  庚午,金主謂宰臣曰:「朕方前古明君,固不可及;至於不納近臣讒言,不受戚裡私謁,亦無愧矣。朕嘗自思,豈能無過!朕之過,頗喜興土木之工,自令不復作矣。」

  辛未,敕令所進審定裁減吏額。帝曰:「革弊以漸,且依舊存留,只是將來不作額,最為良法,亦不至咈於人情。」

  十二月,辛巳,臣僚言汀州科鹽之害,詔漕臣趙彥操、王師愈同提舉應孟明措置聞奏。彥操等尋奏:「汀州六邑,長汀、清流、寧化則食福鹽,上杭、連城、武平則食漳鹽,亦各從其俗耳。夫食鹽者既異,則鈔法難於通行。今欲將舊欠鹽錢盡與蠲放及減鹽價,其所蠲舊欠與所減鹽價,本司卻多方措置那充,應補其數。如此,則州縣之力即日可紓,立價即平,買鹽者眾,私販遂息,官賣益行,價雖裁減,用無所虧。是汀州與六邑歲減於民者三萬九千緡有奇,減於官進一萬緡有奇,所補州用與所放舊欠又在此外。加以利源不壅,財力自豐,救弊之本,無以尚此。」並從之。

  甲申,金左諫議大夫黃久約言遞送荔枝非是,金主曰:「朕不知也,今令罷之。」丙戌,謂宰臣曰:「有司奉上,惟沽辦事之名,不問利害如何。朕嘗欲得新荔枝,兵部遂于道路特設鋪遞,比因諫官黃久約言,朕方知之。夫為人無識,一旦臨事,便至顛沛。宮中事無大小,朕嘗觀覽者,以不得人故也;如便得人,寧複它慮!」

  甲午,少師致仕陳俊卿薨,命諸子勿祈恩澤,勿請諡碑。帝聞,嗟悼,諡正獻。

  丙申,金主謂宰臣曰:「此聞河水氾濫,民罹其害者,貲產皆空。今複遣官於彼推排,何耶?」右丞張汝霖曰:「今推排皆非被災之處。」金主曰:「雖然,必其鄰道也。即鄰水而居,豈無驚擾遷避者!計其資產,豈有餘哉,尚何推排為!」

  戊戌,大理寺奏獄空。

  是月,利州路饑,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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