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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熙十二年(2)


  秋,七月,壬午朔,金賜太子諡曰宣孝。

  癸未,臣僚言:「淮上州軍,逐處皆有樁管米斛,健康、鎮江大軍屯駐,又有總司錢糧。惟太平州、採石鎮沿江要害去處,去歲民間艱食,州郡必無儲備,聞淮上去秋成熟,淮人多有載米入浙中出糶不行。今來秋成在近,望先支降本錢付總領所,及時和糴。」詔:「趙汝誼于健康務場見樁管會子,委官就採石倉措置。」

  詔罷荊門軍浰河、武甯、黃泥稅場,以前知軍陸洸言豪民買撲擾民故也。

  壬寅,內藏庫奏和州、無為軍、常德府所欠分錢,乞再限一季起發。帝曰:「近日和州卻以三千緡賂內侍求免。事覺,所免只五千緡,卻用三千緡屬托,謂何?」王淮等對曰:「其意以為可長久得免,故不憚一時之費。」帝曰:「守臣張士儋、張臨、趙公頤,各展二年磨勘,更與展限半年,須管發納數足。」

  吏部言:「二廣考試補攝官人,請依本部銓試出官指揮,將考校到合格人,以十分為率取五分。」從之。

  先是廣東提舉韓璧言:「二廣兩薦之士,許試攝官,謂之『試額』;二年再試,謂之『待次』;累至三試,謂之『正額』;然後就祿,或任鹽稅,或受簿尉,至有闕官之處,雖待次亦得以濫授。其試攝程度,大略如銓試之五場,自非雜犯,雖文辭鄙俚,亦在所錄,僥倖太甚。請自今一如銓試法,下吏部勘當。」而有是請。

  甲辰,罷常德府、複州稅場,從提舉趙善譽之請也。乙巳,罷江都、泰興、山陽、天長、高郵稅場,從提舉趙不流之請也。帝曰:「此皆有益於民之事,日行一事,歲計則有餘矣。」

  臣僚言:「竊見浙運耿秉,近因屬邑版帳錢額太重,乞與屬郡評議,將額重處量減,詔從其請。兩浙版帳錢額之重,實與江西之月樁相似,二浙州郡亦自窘匱,就諸縣之額太重者與之斟酌,縣有毫釐之減,則民有毫釐之惠。若諸路得一賢轉運使,則不待冠蓋交馳,而裕民之說行矣。望出此疏付版曹,行之浙運,更令耿秉與諸郡守臣悉心講究,次第行之,諸路得為楷式;更願陛下不惜少裨版曹,以蘇民力。」從之。

  戊申,金主發好水川。

  八月,甲寅,監察禦史冷世光言:「監司歲出巡閱,吏卒誅求,所過騷然,一縣之中,凡數百緡僅能應辦,否即捃摭生事。請明詔諸路監司,今後巡閱,力革此弊,所用隨行吏卒,各於州郡差撥,逐州交替。」從之。

  丁巳,帝諭宰執,二廣鹽事當並為一司。王淮等曰:「外議,並司後恐廣西漕既不預鹽事,即無通融錢物,或至支吾不行。」帝曰:「如此,須更商量,蓋天下事全在致思,思之須有策。窮則變,變則通,譬如弈棋,視之如無著,思之既久,著數自至。」

  辛酉,詔:「提領封樁庫所支降會子,付淮東、淮西、湖廣總領所,並充今年和糴樁管米本錢支用。」

  壬戌,詔:「封樁庫支降會子,委浙西提舉羅點和糴。」

  乙丑,詔曰:「朕惟差役之法,為日蓋久;近年以來,又創限田之令,可謂備矣。然州縣奉行不公,豪貴兼併太甚,隱寄狹戶,弊端益滋。一鄉之中,上戶之著役者無幾,貧民下戶,畏避棄鬻,至不敢蓄頃畝之產。莫若不計官民戶,一例只以等第輪差,如此,則不惟貧富均一,且稅籍之弊不革而自去。可令戶部、給舍、台諫詳議聞奏。」

  丙寅,提舉常平茶鹽公事趙恐朝辭,帝曰:「鹽事利害稍重,凡事可親臨,勿容官吏滋弊。至贓吏,不可不按。」

  癸酉,知建康府錢良臣奏:「秋教按閱禁軍,路鈐、訓武郎胡斌,恃酒無禮,望賜罷黜。」帝曰:「胡斌素多口,以舊在潛邸,故略假借,乃敢輒犯階級,可降兩官,放罷。」

  甲戌,秦焴奏德安府巡檢張革,慢棄本職,於公所詈前任守臣,乞罷黜。帝曰:「此風不可長。放罷輕典,更降兩官。」

  丙子,詔蠲會稽借貸官米。

  九月,甲申,詔蘭溪借過常平錢收買稻種,並蠲放。

  金主次遼水,召見百二十歲女真老人,能道太祖開創事,金主嘉歎,賜食,並賜帛。

  己酉,還中都,臨宣孝太子于熙春園。

  丙戌,國子祭酒顏師魯請獎進節義之士,帝然之。

  辛卯,禮部言:「太史局與成忠郎楊忠輔所陳曆法異同,請差監視楊忠輔同太史局不干礙官測驗施行。」帝曰:「日月之行有疏數,故歷久不能無差。大抵月行道遠,多是不及,無有過者。至日可遣台官並禮部官看驗。」乃命禮部侍郎顏師魯監視測驗。

  先是忠輔言:「南渡以來,嘗改造《統元》及《乾道》二曆,皆未三年,已不可用。目今見行《淳熙曆》,乃因陋就簡,苟且傅會而已,驗之天道,百無一合。《淳熙曆》朔差者,自戊戌以來,今八年矣。忠輔因讀《易》,粗得大衍之旨,創立日法,撰衍新曆,凡日月交會,氣候啟閉,無不契驗。今己巳歲九月望,月蝕在晝,而《淳熙曆》法當在夜。在晝者蝕晚而不見,在夜者蝕早而見,若以晝夜辨兩曆之是非,斷可決矣。」故有是詔。尋命官測驗,是夜,陰雲,不見。

  壬辰,臣僚言:「吏部差注知州,請並令長貳同共銓量其人材堪與不堪應選,保明聞奏。或前任有過犯者,亦酌其輕重,為之去取,其人材不堪應選者,即予報罷,庶幾不致冒濫。」詔:「自今吏部差注知州,同共銓量,先次保明聞奏。」

  癸巳,起居舍人李巘言:「郊禋之際,命官行事,皆所以尊天禮神;贊導之吏,利於速集,往往先引就位以待行禮。立俟既久,筋力有限,徙倚疲頓,或至倒側,及當行禮,多不如儀,肅敬之誠,何從而生!」帝曰:「此說誠然。朕往在潛邸為亞獻時,催班亦早,時風緊簾疏,頗覺難待。況百官既無幕次,又立班太早,所謂雖有肅敬之心,皆倦怠矣。蓋引班吏只欲早畢它事,甯顧時之未可,今只須先二刻催班。」

  丁酉,郭杲申襄陽府木渠下屯田二麥數,帝曰:「下種不少,何所收如此之薄?可令郭杲細具因依。」帝又曰:「所在屯田,二麥於六月終,稻穀於十月終,可具數聞奏,仍先申尚書省。」繼以湖廣總領趙彥逾、知襄陽府高夔、京西運判劉立義、鄂州江陵副都統閻世雄奏襄、漢之間麥稻熟時,乃詔二麥於七月終,稻穀於十一月終,具數聞奏。

  中書門下省言前知綿州史祁,得替之日,將本州見在錢指為羨餘,獻總領所,希求薦舉,詔史祁特降一官,放罷。

  冬,十月,丙辰,諭建康府副都統閻仲曰:「朕惟將帥之弊,每在蔽功而忌能,尊己而自用,故下有沈抑之歎,而上無勝算之助。殊不知兼收眾善,不掩其勞,使智者獻其謀,勇者盡其力,迨夫成功,則皆主帥之功也。昔趙奢解閼與之圍,始令軍中有諫者死,及許曆進北山之策而奢許諾,卒敗秦師,卿當以奢為法。」仍刊石給賜殿帥以下。

  金尚書省奏親軍數多,宜稍減損,詔定額為二千。宰臣退,金主謂左右曰:「宰相年老,艱於久立,可置小榻廊下,使少休息。」

  庚申,詔:「兩淮並沿邊州軍歸正人請占官田,昨累降指揮與免差稅賦;今限滿,理宜優恤,可自淳熙十三年為始,更與展免三年。」

  甲子,金主謂宰臣曰:「護衛年老,出職而授臨民,字尚不能書,何以治民!人胸中明暗,外不能知,精神昏耄見於外,是強其所不能也。天子以兆民為子,不能家家而撫,在用人而已。知其不能而強授之,百姓其謂我何!」

  乙亥,知隆興府程叔達請將淳熙十年分百姓未納稅苗蠲放,其上供及分隸之數,自行管認。帝曰:「不虧公家,又有利於百姓,可依奏。仍令出榜曉諭。」王淮曰:「以此觀之,州郡若得人,財賦自不至匱乏。」帝曰:「此須守臣自不妄用。若妄用,何以表率胥吏,使財賦有餘!」

  十一月,甲申,司農少卿吳燠言:「宜令有司集議,冗食之吏散在百司者,務從減省,先自省部始。若夫不急之官,宜汰之兵,亦可以次第省廢,其于大農歲計,不為小補。」帝曰:「遽然省罷,人必怨懼。可行敕令所參照條法,合省減人數,且令依舊,俟離司或事故,更不作闕。其合減兵卒,亦許存留,如事故更不差撥。」

  前將作監朱安國言:「文思院製造,有物料未到者,轉移以應急切之須。願明詔,自今文思院製造,不得轉料。又,皇城司差親從官二人充本院監作,動輒脅持,邀取常例,宜罷差。」帝曰:「然。親從官誠宜罷之。」

  以知漳州黃啟宗清廉律己,撫字有勞,除秘閣,再任。

  庚寅,金葬宣孝太子于大房山。

  金主欲加以帝號,問於群臣,翰林修撰趙可對曰:「唐高宗追諡太子宏為孝敬皇帝。」左丞張汝弼曰:「此蓋出於武后。」遂止。乃建廟于衍慶宮。

  戊戌,金以皇子曹王永功為御史大夫。

  辛醜,冬至,郊。先是詔史浩、陳俊卿陪祠,皆辭。

  十二月,庚戌朔,加太上皇尊號「紹業興統明謨盛烈」八字,皇太后「備德」二字。壬子,王淮等賀冊寶禮成。帝曰:「前日慈顏甚歡。」淮曰:「陛下奉親至誠,載籍所未聞。」帝曰:「太上賜朕銷金背子一領,但色差淺,此便是昔人斑衣。來歲慶壽日,更服以往。」淮等曰:「洵盛事也。」

  癸醜,尚書右司郎中何萬言:「今之風俗,視舊日侈,此家給人足不能如往時也。本朝自淳化後,已號極治,仁宗深慮風俗易奢,景祐二年詔:『天下士庶之家,非品官無得起門屋;非宮室寺觀毋得彩繪門宇;器用毋得純金及表裡用朱;非三品以上及宗室、戚裡家毋得金棱器及用玳瑁器;非命婦毋得金為首飾及真珠裝綴首飾、衣服;凡有床褥之類,毋得用純錦繡;民間毋得乘簷子,其用兜子者,舁無過四人;非五品以上毋得乘鬧裝銀鞍。違者,物主、工匠並以違制論。』令請考其違戾于禮法者,開具名件,嚴立禁戢,始自中都,以至四方,則用度有制,民力自寬。」詔禮部參照景祐詔書並見行條令討論聞奏。

  甲寅,茶馬司言宕昌馬場歲額所管,皆是遠蕃入中,其間多蹄黃怯瘦之類,若行排撥,必致損斃。令于西和州置豐草監,並宕昌良馬監,務應歇養。

  金樞密使圖克坦克甯請立金源郡王為皇太孫,以系天下之望,曰:「此事貴果斷,不可緩也。緩則起覬覦之心,來讒佞之言,豈惟儲位久虛,而骨肉之禍恐自此始矣。」金主以為然。戊午,詔起複皇孫金源郡王瑪達格判大興尹,進封原王。

  庚申,知成都府留正以病告,帝曰:「留正病,可即擇人知成都。」王淮等薦趙汝愚,帝曰:「朕亦思之,無如汝愚,其處事不偏,可任也。」

  癸亥,權發遣簡州丁逢朝辭,論今日財賦,窠名之數多,養兵之費重,民力有限,而州縣之吏,並緣名色,巧計侵移,重困民力,請嚴行禁止。帝曰:「卿到簡州,當遵守所言。」

  丙寅,金左丞相完顏守道,左丞張汝弼,右丞鈕祜祿額特喇,參知政事張汝霖,坐擅增東京諸皇孫食料,各削官一階。

  丁卯,湖北提舉趙善譽言:「江陵府高陂河渡,請盡廢官課,聽從近便居民各以舟船渡載,庶幾豪民不得專其利,而民力無迫脅阻滯之患。」從之。

  甲戌,金主謂宰臣曰:「太尉守能,論事止務從寬,犯罪罷職者多欲複用。若懲其首惡,後來知畏;罪而複用,何以示戒!」

  金主聞有司市面,不時酬直,怒監察不舉劾,杖之,以問參知政事程輝,輝曰:「監察君之耳目,所犯罪輕,不贖而杖,亦一時之怒也。」金主曰:「職事不舉,是故犯也。杖之何不可?」輝曰:「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

  乙亥,忠翊郎、殿前司左翼軍統制盛雄飛,特降兩官,送隆興府居住,以不親臨教閱,添置回易,泉州以其事來上,故有是詔。

  丙子,金主謂宰臣曰:「原王大興行事如何?」額特喇對曰:「聞都人皆稱之。」金主曰:「朕令察於民間,鹹言見事甚明,予奪皆不失常,曹、豳二王弗能及也。又聞有女真人訴事,以女真語問之,漢人訴事,漢語問之。大抵習本朝語為善,不習則淳風將棄。」張汝弼對曰:「不忘本者,聖人之道也。」額特喇曰:「以西夏小邦,崇尚舊俗,猶能保國數百年。」金主曰:「事當任實。一事有偽,則喪百真,故凡事莫如真實也。」

  金主嘗與宰臣議古有監軍之事,平章政事襄曰:「漢、唐初無監軍,將得專任,故戰必勝,攻必克。乃叔世始以內臣監軍,動為所制,故多敗而少功。若將得其人,監軍誠不必置。」金主嘉納之。

  是歲,知龍州王偁上《東都事略》。

  詔舒、蘄二州鐵錢監歲鑄並以二十萬貫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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