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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熙八年(1)


  淳熙八年金大定二十一年

  春,正月,壬子,金以夏國請互市,複綏德軍榷場。

  金主聞山東、大名等路明安、穆昆之民,驕縱奢侈,不事耕作,詔:「閱實計口授地,必耕地有餘而力不贍者,方許招人佃種,仍禁農時飲酒。」

  癸醜,權給事中趙汝愚言:「陳源轉官差遣。陳源系內侍,而得參預一路軍政,事體重大,漸不可長。建炎三年詔書:『自崇寧以來,內侍用事,循習至今,自今內侍不許與主管兵官交通、假貸、饋遺、借役禁兵。』當是時,內侍與兵官交通、借役禁兵且猶不可,今乃假以一路總戎之任,臣恐非太上所以防微杜漸之意也。」帝然之。

  甲寅,停折知常官,汀州居住。

  丙辰,詔:「陳源與在內宮觀,免奉朝請。其內侍見帶兵官者,並與在內宮觀。著為令。」

  金追貶海陵煬王為庶人。

  先是閔宗既祔廟,有司奏曰:「晉趙王倫廢惠帝自立,惠帝反正,倫廢為庶人。今煬王罪惡過於倫,不當有王封,亦不當在諸王塋域。」至是詔廢為海陵庶人,改葬于山陵西南四十裡。宗幹去帝號,複為遼王。

  甲午,金主如春水。

  戊辰,宰相進諸軍賞格。帝曰:「向來諸軍只習右手射,近又教習左手射頗精,各支犒設以示激勸。」

  庚午,知台州唐仲友言鰥寡孤獨老幼疾病之人,請依乾道九年例,取撥常平、義倉賑給。帝曰:「常平米令低價出糶。若義倉米,則本是民間寄納在官以備旱潦,既遇荒歲,自合還以與民。況台州自有義倉米,可令賑濟。」

  乙亥,起居郎兼太子左諭德木待問言事,因曰:「近宮僚對太子賀雪,太子謂芝草不足為瑞,惟年豐民安乃國之上瑞。」帝曰:「東宮有識。」待問又言:「近進《周禮》太府,論國家用度當與百姓同其豐歉,皇太子曰:「人君但當以節儉為本。」此乃言外之意,非人思慮所及者。」帝曰:「恭者不侮人,儉者不奪人。恭儉者修身之本,朕嘗以此語東宮也。」

  詔:「福建歲撥鹽于邵武軍,市軍糧。」

  丙子,金主次永清縣。居民有伊喇特爾額,契丹人也,有一妻、一妾,妻之子六,妾之子四。妻死,其六子廬墓下,更宿守之。妾之子曰:「是嫡母也,我輩獨不當守墳墓乎?」於是亦更宿,三歲如一。金主因獵,過而聞之,賜錢五百貫,仍令縣官積錢于市以示縣民,然後給之,以為孝子之勸。

  二月,庚辰,知福州梁克家乞宮祠,複觀文殿學士,依舊知福州。

  壬午,詔:「去歲江、浙、湖北、淮西路郡縣,間有旱傷,已令多出樁積等米賑糶。今雖聞諸路米價低平,其間鰥寡孤獨貧乏不能自存之人,仍無錢收糴。可令州縣鎮寨鄉村,將義倉米賑濟,至閏三月半止,務實惠及民。州縣奉行不虔,本路漕臣及提舉常平官覺察以聞。」

  黎州土丁張百祥等,以不堪科役為亂,統領官劉大年引兵逆擊之,土丁遁去。大年坐誅。

  戊子,禁浙西民因旱置圍田。

  裁童子試法。

  金元妃李氏薨。

  己醜,禁廣西諸州科買亭戶食鹽。

  戊戌,以保甯軍節度使士歆為嗣濮王。

  庚子,金主還中都。

  壬寅,金以河南尹張景仁為御史大夫。

  乙巳,金主以元妃李氏之喪,致祭興德宮,過市肆,不聞樂聲,謂群臣曰:「豈以妃故禁之耶?細民日作而食,若禁之,是廢其生計也,其勿禁。朕前將詣興德宮,有司請由薊門,朕恐妨市民生業,特從它道。顧見街衢市肆或有毀撤,障以簾箔,何必爾也!自今勿複毀撤。」

  三月,丁未朔,金主如長春宮。

  初,金主聞薊、平、遼等州民乏食,命有司發粟糶之,貧不能糴者貸之。有司恐貧民不能償,止貸有戶籍者,金主聞之,更遣人閱實賑貸。以監察禦史舒穆嚕元禮、鄭大卿不糾舉,各笞四十。前所遣官皆論罪。

  戊午,以潮州賊沈師為亂,趣趙師憲討之。

  乙丑,金主命山後冒占官地十頃以上者,皆籍入官,均給貧民。

  金西北路招討使完顏守能,性貪黷。時詔徙斡罕餘党於臨潢,民有當徙者,詐言已死,以馬賂守能,得不遣;又求賕補人通事、鎮邊明安。尚書省奏其事,金主曰:「守能由通州刺史超擢至此,敢恣貪墨!鄉者招討司官多進良馬、橐駝、鷹、鶻等物,蓋假此以率斂爾,自今並罷之。」因責其兄守道曰:「守能躐遷招討,外官之尊,無以逾此。前招討澤恬以貪墨伏誅,守能豈不知之,乃敢如此!爾之親弟,何不先訓戒之也?」

  會宗州節度使錫薩布杖殺無罪,事覺。金主謂宰臣曰:「監察職司糾彈。節度使錫薩布初至官,途中侵擾百姓,到官,舉動皆違法度;完顏守能為招討使,貪冒狼藉。凡達官貴要,監察未嘗舉劾,乃於卑秩細事,即便彈奏,謂之稱職,可乎?自今監察禦史職事修舉,然後遷除。不舉職者,大則降罰,小則決責,仍不許去職。」

  閏三月,辛巳,詔:「諸路監司、帥臣,歲終,各以所部郡守分三等,治效顯著者為臧,貪利庸謬者為否,無功無過者為平,詳考加察,各具事實來上。考察不公,禦史台彈劾。」

  戊子,賜禮部進士黃由等三百七十有九人及第、出身。

  庚寅,修揚州城。

  乙未,金主謂宰相曰:「朕觀自古人君,多進用讒諂,其間蒙蔽,為害非細,若漢明帝,尚為此輩所惑。朕雖不及古之明君,然近習讒言,未嘗入耳,至於宰輔之臣,亦未嘗偏用一人私議也。」

  癸卯,金以尚書左丞相完顏守道為太尉、尚書令,尚書左丞富察通為平章政事,右丞襄為左丞,參知政事張汝弼為右丞,彰德軍節度使梁肅為參知政事。

  夏,四月,戊申,金以右丞相圖克坦克甯為左丞相,平章政事唐古安禮為右丞相。安禮辭曰:「臣備位宰相,無補于國家。惟陛下擇賢于臣者用之。」金主曰:「朕知卿正直,與左丞相克甯無異,且練習故事,無出卿之右者,其毋多讓。」

  金增築泰州、臨潢府等路邊堡。

  庚戌,金奉安昭祖以下三祖、三宗禦容于溢慶宮。

  金主謂宰相曰:「朕之言行,豈能無過?常欲人直諫,而無肯言者。使其言果善,朕從而行之,又何難也?」

  癸醜,修湖南諸州城。

  帝謂群臣曰:「昨臨安取到諸縣繭甚薄,已令宮中繅絲驗之。」既而樞密使言及今歲雨暘,帝曰:「今歲雨暘以時,而繭反薄,大麥亦穗短,宮中所養蠶亦如此,殊不可曉。適諭三省,令王佐體訪。」王淮等言:「陛下愛民,軫念及此,天下之幸。」庚申,大雨。帝曰:「雨恐妨麥,已祈晴矣。」又曰:「曾問王佐蠶繭今年何薄?」趙雄等言佐方取驗繭繅,遍詢諸郡續聞。帝曰:「聞今年民間養蠶甚多,葉既艱得,又食濕葉,所以繭薄。孟子謂『五畝之宅,植之以桑,勿失其時,則可以衣帛矣。』誠哉是言也!」

  癸酉,立郴州宜章、桂陽軍臨武縣學,以教峒民子弟。

  甲戌,詔經筵讀真宗《正說》。史浩進讀《正心篇》,論黃帝無為天下治,帝曰:「所謂無為者,豈宴安無所事事之謂乎?」浩又讀《剛斷篇》,至漢武帝知郭解能使將軍為言,其家不貧,帝曰:「武帝可謂洞照事情。」浩又讀《大中篇》,論為政之道本乎大中,帝曰:「勿渾渾而濁,勿察察而明,即此理也。」

  五月,丙子,帝曰:「近日都下銷金、鋪翠,複行於市,可諭王佐嚴加禁戢。若有敗露,京尹安能逃責耶!朕以宰耕牛、禁銅器及金翠等事刻之記事板,每京尹初上輒示之。」

  戊寅,詔:「監司、守令課勸農桑,以奉行勤怠為賞罰。」

  乙卯,芮煇言:「凡是集議,惟強有力者是從,不若令各為議狀。如論科舉,則禮部、秘書省、國子監官皆預之類。」帝曰:「如此則廢集議矣。」趙雄等言:「煇所論,乃漢所謂雜議也,恐不可從。」帝曰:「今後遇事旋降指揮。」

  壬午,詔:「諸路轉運使趣民間補葺經界籍簿。」

  戊子,金尚書省奏:「招討使完顏守能所犯兩贓,俱不至五十貫,應抵罪。節度使錫薩布應解見居官,並解世襲穆昆。」金主曰:「此舊制之誤。居官犯除名者,與世襲並罷之,非犯除名者勿罷。」遂著於令。守能杖二百,除名。

  辛卯,以久雨,減京畿及兩浙囚罪有差,貸民稻種錢。

  壬寅,以史浩為少師。

  是月,以讀《真宗正紀》終篇,賜宰執、侍讀、侍講、說書、修注官宴于秘書省。

  六月,己酉,詔放殿前司平江府牧馬草場二萬畝,聽民漁采。

  戊午,戶部言去年兩浙、江東、西、湖北、淮西旱傷,共檢收米一百三十七萬餘石,詔與蠲放。庚申,戶部乞撥還去年旱傷無收經總等錢二十六萬餘緡,帝曰:「可盡與之。」

  辛卯,罷諸路坊場監官承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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