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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三十年(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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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辛巳,金詔:「東海縣民為張旺等所詿誤者,並釋之。」壬午,金主以張宏信被命討賊,逗留萊州,與妓燕樂,杖之一百。 詔:「諸路禁兵,以其半教習弓弩,令帥臣春秋遣將官巡行按視。」 丁亥,右文殿修撰、知臨安府錢端禮權尚書戶部侍郎。 戊戌,同知樞密院事葉義問進知樞密院事。 於是義問奏應變、持久二說,以為:「兩淮形勢,在今危急。荊南劉琦,則均、襄、隋、郢、通化、棗陽之所隸也。鄂渚田師中,則安、複、信陽、漢陽之所隸也。九江戚方,則蘄、黃之所隸也。池陽李顯忠,則龍舒、無為軍之所隸也。建康王權,則滁、和之所隸也,鎮江劉寶與馬帥成閔,則真、揚、通、泰之所隸也。江陰正控海道,宜自鎮江分兵以扼之;至於濠梁、固始、安豐諸郡近邊,亦宜總之合肥。比已分屯諸將,宜飭令擇地除要,廣施預備,此應變之說也。秋冬之交,淮水淺涸,徒步可過,若敵今歲未動,請江、淮一帶,遴選武臣為守,公私荒田,悉撥以充屯田,使募人耕之,暇則練習,專務持重,勿生釁端,來則堅壁勿戰,去則入壁勿追,使之終無所得而自困,此持久之說也。」 禦史中丞兼侍講朱倬參知政事,翰林學士兼修國史兼侍讀兼權吏部尚書周麟之同知樞密院事。 辛醜,成忠郎、殿前司準備使喚都遇為閤門祗候、添差東南第二副將,廬州駐劄。 加封伍員為忠壯英烈威顯王。 八月,丙午朔,日有食之。 癸醜,左大中大夫、參知政事賀允中充資政殿大學士,致仕。 允中使北還,言敵熱必背盟,宜為之備,上疑未決;允中因告老,乃有是命。 端明殿學士、致仕折彥質薨於潭州。 丙辰,中書舍人沈介試吏部侍郎。 宗正少卿金安節權禮部侍郎。 辛未,安慶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士銜為安德軍節度使。 壬申,淮南東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兼權安撫司公事許世安得諜報,金主已至汴京,重兵皆屯宿、泗,亦有至清河口者,乃遣右宣義郎、通判州事劉禮告急於朝廷。 先是金主命戶部尚書梁球,兵部尚書蕭德溫,計女直、契丹、奚三部之眾,不限丁數,悉簽起之,凡二十有四萬,以其半壯者為正軍,弱者為阿裡善,一正軍,一阿裡善副之。又簽中原漢兒、渤海,十七路,除中都路造軍器,南都路修汴京免簽外,吏部侍郎高懷正等十五人,分路帶銀牌而出,號曰宣差簽軍使,每路各萬人,合蕃、漢兵通二十七萬,仿唐制分二十七軍。簽數已定,遂以百戶部為穆昆,千戶為明安,萬戶為統軍。其統軍則有正、副,諸軍悉以蕃、漢相兼,無獨用一色人者。 金主命榷貨務並印造鈔引庫,起赴南京。 金主喜沽譽,其謁陵也,見田間獲者,問其豐耗,以衣賜之。然亂政亟行,民不堪命。盜賊蜂起,大者連城邑,小者保山澤。山東賊犯沂州,殺其縣令;大名府賊王九等據城叛,眾至數萬;契丹邊祿錦等,皆以十數騎,張旗幟,白晝公行,官軍不敢誰何。所過州縣,開劫府庫,置於市,令人攘取之,小人皆喜賊至,而良民不勝其害。太府監高彥福、大理正耶律正、翰林待詔大穎而使還朝,皆言盜事,金主惡聞其言,皆杖之,穎仍除名。自是人不敢複言。 九月,庚辰,右朝奉郎、通判楚州徐宗偃聞揚州告急,自高郵以驛書遺大臣,言:「宗偃自到官以來,飽諳覘邏者之情偽。密院、三衙沿江諸將所遣,固不一矣,要皆取辦于都梁、山陽土著之人;同都梁者不過入於泗,自山陽者不過至於漣水,采聽仿佛,信實蔑然。且若東海之人,止緣饑民困于暴斂,犯死求生,而候者哄然,有興師十萬、駕海航二千艘因而南面之說,遂至重煩朝廷憂顧。宗偃獨以為不然,已而卒如所料。矧今日自六月以來,日聞簽軍聚糧,修京除道,敷斂金帛,營造舟船,添立砦柵,虐用其民,無所不至。且約七月必遷都矣,既而不效,展取八月;又不效,則曰京都改築外城,更造秘殿,且有登封泰山、款謁明道宮之議。此何所考信哉?宗偃近以職事至維揚帥府,而都梁持羽檄來,謂金主已遷於汴,重兵散佈宿、泗、清河之間,師司告急,人情恟懼。才少須臾,又無一驗,合是此輩傳聞之誕,亦甚明矣。靖康之初,再侵京闕,薦至維揚,無一人知其來者。先聲播傳,計之詭也。 「廟謨成算,固非一介可測涯涘,然長江不足恃,兩淮不可失,雖三尺童子,知其利害灼然。若密詔沿流諸將,或以屯田,或為牧放,添增防扼,遣數萬人散處要害以候之。若能梁太逼,則屯天長;若山陽太逼,則屯寶應;又若合肥、襄、鄧,擇敵人耳目不甚相接之地,悉儲兵備,且命大臣護之,以為緩急調發救應之用,則敵騎猝來,吾蓋有以待之矣。若信覘邏者之言,駭然有自失之意,非所望于中興之世也。朝廷防虞料角,至嚴至備,是注意於海道,可謂親切。然楚州鹽城縣,去海不過一裡,又居料角之上,可為藩籬。若屯以千百人,假一二十舟障蔽其前,則料角決可力守,且與敵人耳目全不相接,亦一控扼之地。望特賜採擇。」 辛巳,右諫議大夫何溥、權工部侍郎黃中並兼侍講。 己醜,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淮南四路馬步軍副總管兼知黃州李寶,改添差兩浙西路副總管、平江府駐劄兼副提督海船。 時浙西及通州皆有海舟,兵梢合萬人,詔平江守臣朱翼提督。言者請擇武臣有勇略知海道者副之,寶先除知黃州未行,乃有是命,尋以解帶恩升宣州觀察使。寶請於沿江州縣招水軍效用千人,詔許三百。又請器甲弓矢及乞鎮江軍中官兵曹等五十人自隸,皆從之。 甲午,小祥,帝行祭奠之禮。百官常服黑帶,行香畢,詣文德殿門進名奉慰,退,行香于仙林普濟寺。 丙申,鎮江府駐防御前諸軍統制劉寶,言自罷宣撫司,背嵬一軍發赴行在,欲補置二千人,以制勝軍為名,詔許。旋招武勇、效用、勝捷、吐渾共一千人為之。 壬寅,太學錄周必大,太學正程大昌,並為秘書省正字。 冬,十月,乙巳朔,帝始純吉服。 庚午,金遣護衛完顏普連第二十四人督捕山東、河東、河北、中都盜賊。籍諸路水手,得三萬人。 丁未,起居舍人虞允文為賀大金正旦使,知閤門事孟思恭副之。允文至金廷,與館客者偕射,一發中的,君臣驚異。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徐度充賀大金生辰使,武功大夫、新江南東路兵馬都監蘇紳副之。 戊申,詔太尉、知荊南府、充本府駐劄御前諸軍統制劉錡,赴行在奏事。以荊南駐劄前軍右軍統制李道兼權都統制。朝廷將以錡代劉寶掌軍,故有是命。 癸醜,兵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楊椿權吏部侍郎。 庚申,侍御史陳俊卿論鎮江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劉寶十罪,大略謂:「寶減削軍食,暗請錢糧,多遣軍士于湖廣、江西回易。去歲鎮江大火,寶閉壁,下令出救者死,城中半為煨燼。寶市物為苞苴,皆刻剝置辦,乃謂其下曰:『此官家教我置買。』寶內藏不臣,嘗公言曰:『前代帝王皆起於微賤。』此何等語!又養閻、李二道人夜觀星象,至五更則具錄以呈。鎮江屢易守臣,皆以寶故,近又欲擊趙公偁,賴朱夏卿勸免。今知人言籍籍,乃因入覲,載苞苴之物三十餘舟,欲因為結納。寶專悍愚愎,暴虐奸貪,何所不有,使有緩急之事,責之成功,不亦難乎!請因其來朝斥之,別擇良將往肅軍旅。」辛酉,安慶軍節度使、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鎮江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劉寶,罷都統制。添差福建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給真俸,臨安府差兵級同本軍見隨行人前去之任。 先是寶為諫官何溥所劾,帝乃召寶赴行在,未至,陳俊卿複奏其罪。侍御史汪澈亦言:「寶無尺寸功,朝廷嘗調兵戍黃魚垛,寶既不聽,乃請創招制勝軍三千人。方命若此,尚知戴天子之威乎!寶嘗出緡錢,遣其軍校回易,歲計三萬有奇,猶以為鮮,械諸囹圄;掊刻諸軍,至有凍餒不能出門戶者。望命有司議寶之罪。」故有是命。 壬戌,太尉、武泰軍節度使、知荊南府劉錡為威武軍節度使,充鎮江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仍詔:「總領官同諸軍統制,將日前非理掊斂及應幹私役,日下改政;諸軍所負回易錢,具數以聞,當議除放。除劉寶私財還寶外,餘並樁充軍須,仍出榜曉諭。」 鎮南軍承宣使、龍神衛西廂都指揮使、荊南府駐劄御前前軍右軍統制李道為荊南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 丁卯,權工部侍郎黃中兼權吏部侍郎。 十一月,戊寅,皇侄常德軍承宣使、權主奉益王祭祀居廣為華容軍節度使,以主祭逾十年也。 戊子,大理少卿張運權刑部侍郎。 丁酉,池州駐劄御前諸軍統制李顯忠,請令諸軍屯田,帝謂大臣曰:「此事可行,然須先立規摹,如括田、市中、立廬舍、給糧種、置農具之類,悉有條理,乃可施行。兩三年間,且盡與地利,使之歲入有得,則不勸而耕矣。」 戊戌,侍御史汪澈言:「自陛下更化以來,進賢退奸,興利除害,求治如不及,而輔相未得其人。如湯思退者,本無器識,徒以工駢儷之文,嘗綴科目,飾諛言以奉秦檜,用選舉而私秦塤,夤緣超躐,徑躋樞近。自檜之死,一時支黨,悉從貶竄,而思退獨得漏網。陛下以其外若純篤,而不知其中實佞邪,偶因乏人,遂至大用,為相以來,亦三閱歲矣。曾無一善之可紀;任情率意,凡所施為,多拂公論。且匿名跡,遠權勢,大臣之事也,思退則蔑視同列,擅作威福,恩欲歸己,怨使誰當?孔子曰:『鄙夫可與事君與歟哉?其未得之,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無所不至矣。』夫望輕不足服士夫,則眾怨並興;德薄不足理陰陽,則天戒垂示。祖宗法令,或廢格而不用;臣寮章疏,多沈抑而不行。久玷鈞輔,物議沸騰,豈惟有妨賢路,實亦深負陛下所以委任責成之意。望早賜罷黜,以快中外之望。」 金主命親軍司以所掌付大興府,置左右驍騎副指揮使,隸點檢司;步軍都指揮使,隸直徽院。 十二月,乙巳朔,左金紫光祿大夫、守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湯思退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領江州太平興國宮。 丁未,詔:「觀文殿大學士、提領江州太平興國宮湯思退落職,依舊宮觀。」 戊申夜,白氣如帶,東西亙天。 癸醜,金禁中都、河北、山東、河南、河東、京兆軍民網捕禽獸及畜養雕隼者。 丁卯,閤門宣贊舍人、荊南府駐劄御前中軍統領劉玘為鎮江府駐劄御前中軍統制,用劉錡奏也。 庚午,金國賀正旦使奉國上將軍、兵部尚書僕散權,副使翰林學士、忠靖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韓汝嘉,見於紫宸殿。 安南進馴象,邊吏以聞,帝謂大臣曰:「蠻夷貢方物及其職,但朕不欲以異獸勞遠人。可令帥臣諭今後不必以馴象入獻。」 金主以降將孔彥舟習知兵事,起為南京留守。 彥舟荒於色,有禽獸行,而金主獨喜之。時有傳彥舟已死者,既而知其妄,金主為杖妄傳者以激勵之。無何,彥舟果死,遺表言伐宋當先取淮南雲。 金主禁朝臣飲酒,除三國人使宴飲,其餘飲酒者死。既而益都尹京、安武節度使爽等,以立春節飲于駙馬都尉圖克坦貞家。金主召而詰之曰:「戎事方殷,禁百官飲酒,卿等知之乎?」貞等伏地請死。金主數之曰:「汝等若以飲酒殺人太重,則宜早諫。魏武帝軍令曰:『犯麥者死。』已而乘馬入麥中,乃割發以自刑。犯麥,微事也,然必欲示信。朕為天下主,法不能行於貴近乎?朕念慈獻子四人,惟朕與公主在,而京等皆近屬,曲貸死罪。」於是杖貞七十,京等各杖一百。降貞為安武軍節度使。京為灤州刺史,爽為歸化州刺史。 西夏主仁孝之嗣位也,國中多亂,其臣任得敬抗禦有功,遂以為相,封楚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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