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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三十年(1)


  紹興三十年金正隆五年

  春,正月,庚辰朔,不受朝。金國賀正旦施宜生等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

  乙酉,中書舍人洪遵兼權尚書禮部侍郎。

  丙戌,北使施宜生等出北門。故事,北使以八日出門,九日宴赤岸,至是施宜生等不肯用例,是晚,抵赤岸,宴罷即行。

  戊子,太尉、知荊南府、節制屯駐御前軍馬劉錡,言所招效用六千人,請以荊南駐劄御前效用中軍、左軍為名,分四將,仍以右武大夫周贇充左軍統制,閤門宣贊舍人、荊湖北路兵馬都監劉汜充中軍統領,皆從之。

  先是賜錡回易錢四十萬緡,及是錡請益三十萬緡,詔出御前激賞庫錢、榷貨務通鈔與之,如其數。

  吏部員外郎虞允文言:「金決渝盟為南牧之計,必為五道:出蜀口,出荊、襄,止以兵相持;淮東沮洳,非用騎之地;它日正兵必出淮西,奇兵必出海道,宜為之備。」帝頗納其言。

  辛卯,北使施宜生等至鎮江府,賜宴,不受,遂即時渡江。

  癸巳,尚書左司員外郎邵大受權戶部侍郎。

  乙未,金國賀正旦使施宜生等渡淮。

  故事,北使既登舟,即舟中與伴使置酒三行而別。是日,天未明,送伴使金安節至淮岸,國信副使耶律翼已先渡淮北去,宜生以下皆不及知,安節遂于中流瞻拜而已。

  丙申,尚書吏部侍郎、同修國史兼侍讀葉義問同知樞密院事。

  丁酉,罷軍容班,本殿前司樂工也。

  先是御前置甲庫,凡乘輿所須圖畫、什物,有司不能供者,悉取於甲庫,故百工技藝精巧者皆聚其間,日費無慮數百千。禁中既有內酒庫,而甲庫所釀尤勝,以其餘酤賣,頗侵戶部贍軍諸庫課額,以此軍儲常不足。吏部尚書張燾言:「甲庫莘工巧以蕩上心,酤良醞以奪官課,教坊樂工,員增數百,俸給、賜賚,耗費不貲,皆可罷。」帝曰:「卿可謂責難於君。」明日,罷甲庫諸局,以酒庫歸有司,減樂工數百人。燾之從容補益,皆此類也。

  庚子,命輔臣朝獻景靈宮,以帝未純吉服故也。

  先是禮官引熙寧故事,請命宰執行禮,既從之矣。權吏部侍郎兼權禮部侍郎沈介言:「今祔廟禮畢,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並皆如儀。將來大享明堂,亦合廟享景靈宮,朝獻太廟。若于四孟獨否,恐無以副主上之誠孝。請依典禮躬詣。」上終以為疑。會介出迓使,後五日,有詔:「郊祀行事,稽之禮經,蓋無可疑。若四孟朝獻景靈宮,元豐以來自有典故。可令給舍、台諫、禮官詳悉討論,參以古誼。」議奏,於是帝不出,而命輔臣分詣。

  丁未,中書舍人兼權樞密都承旨洪遵試尚書吏部侍郎,太常少卿宋棐權禮部侍部。

  二月,乙卯,大金弔祭使金吾衛上將軍、左宣徽使大懷忠,副使大中大夫、尚書禮部侍郎耨碗溫都謹,行禮于慈寧殿,朝散大夫、充翰林修撰、同知制誥石琚讀祭文。既退,命輔臣就驛宴之,不用樂。

  丁卯,吏部尚書兼侍讀張燾充資政殿學士,致仕。

  辛酉,北使辭於幾筵殿,次辭帝於垂拱殿。

  癸亥,直徽猷閣、知臨安府趙子潚權尚書戶部侍郎。

  甲子,百官純吉服。

  宰相湯思退、陳康伯奏事畢,樞密院宮將退,帝留王綸、葉義問,諭之曰:「朕有一事,施行似不可緩。普安郡王甚賢,欲與差別,卿等可議除少保、使相,仍封真王。」眾皆前賀。綸、義問退,帝曰:「朕久有此意,深惟載籍之傳,並後匹嫡,兩政耦國,為亂之本,朕豈不知此!第恐顯仁皇后意所未欲,遲遲至今。」思退曰:「陛下春秋鼎盛,上天鑒臨,必生聖子。為此以系人心,不可無也。」於是普安郡王自育宮中至是三十年。

  戊午,命同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和州防禦使、知閤門事劉允升假崇信軍節度使,充大金報謝使副,謝其來弔祭也。帝亦恐金有南侵意,因使義問覘之。

  庚申,起居郎黃中權工部侍郎。

  癸酉,帝始服淡黃袍、黑犀帶,禦垂拱殿。

  甲戌,內出手詔曰:「朕荷天祐序,承列聖之丕基,思所以垂裕於後,夙夜不敢康。永惟本支之重,強固皇室,親親尚賢,厥有古誼。普安郡王瑗,藝祖皇帝七世孫也,自幼鞠于宮闈,嶷然不群,聰哲端正,抗于宗藩,歷年滋多,厥德用茂,聞望之懿,中外所稱。朕將考禮正名,頒示天下。夫立愛之道,始於家邦,自古帝王,以此明人倫而厚風俗者也。稽若前憲,非朕敢私,其以為皇子,仍改賜名瑋。」詔,翰林學士周麟之所草也。是日,以麟之兼權吏部尚書。

  丙子,制以皇子瑋為甯國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建王。制既出,中外大悅。

  是月,金遣引進使高植等分道監視所獲盜賊,並磔之。

  三月,辛巳,兵部尚書楊椿,奉詔舉利州西路駐劄御前左部統制楊從儀、右部統制李師顏可備將帥;而左朝散郎、利州路提點刑獄公事富衡,薦師顏忠節尤力。詔進從儀一階,令樞密院籍記;召師顏赴行在。

  金東海縣民張旺、徐元等反。金主遣都水監徐文、步軍指揮使張宏信等率舟師九百,浮海討之。金主曰:「朕意不在一邑,欲試舟師耳。」

  乙酉,保甯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吳益遷少保,太尉、崇信軍節度使、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趙密開府儀同三司。二人皆以攢宮之勞,故有是命。

  戊子,上策試禮部舉人劉朔等於集英殿,既而得右迪功郎許克昌為首,用故事降為第二,遂賜晉江梁克家等四百十二人及第、出身、同出身。

  辛卯,參知政事賀允中等使金國還,入見,允中言敵勢必敗盟,宜為之備。

  壬辰,池州奏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昭慶軍承宣使、本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嶽超卒;以甯國軍節度使、殿前司選鋒軍都統制李顯忠充池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

  乙未,太府卿李澗權尚書吏部侍郎。

  丙戌,左武大夫、榮州刺史、江南諸路馬步軍副總管劉光輔,移淮南諸路副總管,楚州駐劄。

  先是金東海縣民為盜,有李秀者,密請淮東副總管宋肇納款,願得南歸。時議疑其或致衝突,諜者因謂其與金結納,將大興師南來,乃命光輔駐楚州以為之備。光輔未至,秀又遣其徒至楚州,見右朝奉郎、通判權州事徐宗偃求濟師,宗偃諭遣之。因遺書大臣,大約謂:「東海饑民,困其科斂苛擾,嘯聚海島,一唱百和,犯死求生,初無能為。金主蒙蔽,下情不通,猶未之聞。若知,偏師一至,即便撲滅;縱使猖獗得志,必自沂、密橫行山東,失利則乘舟入海,誠不足為吾患。今添置兵官,招集叛亡,適足以生邊釁。」

  丁酉,以立皇子,命兵部尚書楊椿告昊天上帝,權禮部侍郎宋棐告皇地祇,嗣濮王士輵告太廟,安定郡王令詪告諸陵。

  保甯軍承宣使、知金州兼金、房、開、達州安撫使、節制屯駐御前軍馬王彥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充金、房、開、達州駐劄前諸軍都統制,兼知金州、金房都統制。

  甲辰,賜特奏名進士黃鵬舉等五十三人同進士出身,宗子彥䰓等三十一人,武舉進士樊仁遠等十九人,特奏名一人,並授官有差。

  丙午,檢校少保、武康軍節度使、恩平郡王璩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事,置司紹興府,始稱皇侄。

  詔建王府置直講、贊讀各一員,以郎官兼;小學教授一員,以館職兼。

  加封梁昭明太子統為英濟忠顯王。

  夏,四月,壬子,詔:「天申節州縣並免排宴。」以帝在諒闇故也。

  甲寅,金以耶律翼南使失體,杖一百,除名;施宜生以漏言烹死。

  丙申,參知政事賀允中兼權同知樞密院事。

  五月,辛巳,太尉知荊南府劉琦兼本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

  先是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建言:「諸重地如四川、鄂渚、池陽、建康、京口,皆已宿兵嚴守,獨荊南歷代用武之地,今為重鎮,江西九江上流要害之地,緩急不相應援。請各置都統制以廣屯備。」朝廷從之。荊南府、江州創軍自此始。

  乙酉,初置江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一員,以殿前及步軍司兵各三千人,馬軍司及新招各二千人隸之。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甯武軍承宣使、侍衛步軍司前軍都統制戚方為江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

  辛卯,參知政事賀允中,免兼同知樞密院事,以同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將及境也。

  初,義問入北境,見金已聚兵,有南侵意,及還,密奏:「敵人以克剝不恤為能,以殺戮不恕為威,窮奢極侈,燕京已劇壯麗,而修汴京,伐木琢石,車載塞路,民勞而多死於道,天人共怨,觀此豈能久也。又,海州賊黨未盡,而任契丹出沒太行,臣去時聞破濬之衛縣,回時聞破磁之邯鄲,北使三人皆被擊傷,奪去銀牌,燕京以南,在處不寧。今欲遷汴京,且造戰船,以臣度之,若果遷都,則在彼已失巢穴。今江、淮既有師屯,獨海道宜備。臣謂土豪、官軍不可雜處。土豪諳練海道之險,憑藉海食之利,能役使船戶;雜以官兵,彼此氣不相下,難以協濟。今宜於江海要處分寨,以土豪為寨主,令隨其便,使土豪繞于舟楫之間,官軍振於塘岸之口,則官無虛費,民無驚擾,此策之上者也。」

  兵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楊椿,言於右僕射陳康伯曰:「北朝敗盟,其兆已見,今不先事為備,悔將何及!」因與康伯策所以防禦之術:其一,兩淮諸將,各畫界分,使自為守;其二,措置民社,密為寓兵之計;其三,淮東劉寶,將驕卒少,不可專用;其四,沿江州郡,增壁積糧,以為歸宿之地。康伯見帝,言敵謂我為和好久而兵備弛,南牧無疑,因條上兩淮守禦之計,帝嘉納之。

  丙申,金國賀生辰使輔國上將軍、殿前右副都點檢蕭榮,副使中大夫、太子右諭德張忠輔入見。

  自休兵以後,北使見紫宸殿,設黃麾仗千五百有六人。至是以未純吉不設仗,既見,置酒垂拱殿。時建王瑋侍燕,榮等望見,聳然曰:「此為建王邪?」竟夕不敢仰視。

  戊戌,天申節,百官及北使上壽,以顯仁皇后喪制未終,不用樂。

  六月,庚午,知樞密院事王綸充資政殿大學士、知福州。綸引疾求去,故有是命。

  壬申,故太尉、武泰軍使郭仲荀,贈開府儀同三司。

  仲荀薨十五年矣,至是其孫成忠郎永茂投匭自訴,故錄之。

  金都水監徐文等破賊張旺、徐元,東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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