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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二十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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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二十三年金貞元元年 春,正月,辛卯朔,金主以弟兗歿于除夕,不視朝。 丙午,金以中京留守高禎為御史大夫。 己酉,降授平海軍承宣使、提舉台州崇道觀、台州居住李顯忠,複甯國軍節度使,以赦敘也。 是月,昭信軍節度使士夽薨,追封安化郡王,錄其子右宣教郎不䛲三人為直秘閣,它子弟選官改秩除官者七人,恤典如執政。 二月,庚申朔,詔岳陽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士樽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金主自中京如燕京。 庚午,臠虔州軍賊黃明等八人於市。明等據州城凡百有十二日。 辛未,改虔州為贛州,改虔化縣為寧都。 癸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忠州團練使、殿前司游奕軍統制、措置盜賊、節制軍馬、知贛州李耕,以功為金州觀察使,於是諸將劉綱等九人各遷二官,將士受賞者萬三千百二十有四人。 三月,丙午,光山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齊安郡王士祇薨於建州,贈太傅,追封循王,六子皆進官二等,女封郡主,諸妾受封者五人。 辛亥,金主至燕京,備法駕。 壬子,故武功大夫、貴州刺史楊宗閔,賜諡忠介;故敦武郎、知麟州建甯寨楊震,賜諡恭毅。二人,楊存中祖、父,皆以死事故,用存中請也。 甲寅,金主親選良家子百三十餘人充後宮。 乙卯,金以遷都詔中外,改元貞元,內外文武皆進官一等。 改燕京為大興府,號中都,中京大定府為北京,汴京開封府為南京,而舊遼陽府為東京,大同府為西京如故。削上京之名,止稱會寧府。分蕃、漢地為十四路,置總管府。名都城門十二,命近臣書之。名太廟曰衍慶宮,以奉太祖、太宗、德宗神主;又作原廟於其東,以奉太祖已上。 舊取士無殿試,金主始複之。凡鄉試三人而取一,府試四人而取一。府試分六路:河北及燕人於大興,遼之東北于會寧,山後及河東人于大同,山東人于東平,河南人於開封,關中人於河中,通以五百人為合格,殿試又黜之,榜首即授奉直大夫、翰林應奉文字。後又罷經義、神童等科,惟以詞賦、法律而已。 金之用刑,舊有沙袋,熙宗立,始去之,金主立,又去杖脊,凡徒刑,止以荊決臀,為其近人心故也。徒刑五等,自五年至一年,皆使之雜作,滿則釋之。 金主又定車蓋之式,後妃車飾以金,三品以上飾以銀;自後妃至五品皆朱輪,六品以下,黑、綠而已。舊親王、宰執用紫蓋,金主使削之,惟太子用紅,諸妃用紫,三品以上用青,皆以羅;四品、五品用青,皆以絹;餘不得用。 丙辰,金以司徒圖克坦恭為太保、領三省事,平章政事蕭裕為尚書右丞相兼中書令,右丞張浩、左丞張通古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張中孚為左丞,肅玉為右丞,平章政事李德固為司空,左宣徽使劉萼為參知政事,樞密副使昂為樞密使,工部尚書布薩思恭為樞密副使。 夏,四月,戊寅,金皇太后大氏崩。 大氏病篤,以不得一見圖克坦太后為恨,臨終,謂金主曰:「汝以我之故,不令永壽宮偕來中都。我死,必迎致之,事永壽宮當如我。」金主不聽。 辛巳,詔:「諸州編管、羈管人,在法止許月赴長吏呈驗。聞比來囚禁鎖閉,甚於配隸,可令遵守成憲。如走失捉獲人,即具名申尚書省別遣。」 五月,庚子,右朝奉郎、就權利州東路安撫司主管書寫機宜文字楊庭言:「興元府褒斜谷有古六堰,溉民田甚廣。兵火後,修不以時,水至輒壞。若全以食水戶修葺,恐民力重困,請每遇夏月水泛,於見屯將兵內,差不入隊兵卒並手修葺。」 興元自兵亂以來,城內生荊棘,官民皆茅屋,而帑藏寓僧舍。自太尉楊政再為帥,以次繕治,至是一新,戶口浸盛,如承平時矣。 政嘗葺學舍,府學教授青神唐迪請增學田以廣養士,政從之。時有欲以學田饋軍,迪言:「大軍歲費四千萬,而欲取學田以當賊,何啻九牛一毛,又豈愛禮存羊之意邪?」論者乃止。 辛亥,金國賀生辰使副中奉大夫、秘書監兼右諫議大夫赫舍哩大雅,廣威將軍、尚書兵部郎中兼四方館副使蕭簡,見於紫宸殿。 金主以其弟袞名聲彰著,忌之。兗不自安,嘗召日者問休咎;家奴希旨,乃上急變,言袞召日者問天命。金主使高禎等就鞫之,無狀。金主怒,械袞至中都,不復究問,斬於市,牽連者皆磔之。 六月,己卯,潼川大水,涪江漲。 庚辰,沅江武陵漲水壞城,人爭保城西牛頭山,山趾大溪橋壞,水大至,平地丈五尺,死者甚眾。 金主以京城多隙地,夏間以賜朝官及衛士等,秋,七月,戊子朔,仍命征錢有差。 庚寅,右正言兼崇政殿說書史才試右諫議大夫。 戊申,將作監主簿孫壽祖言:「湖、廣、夔、峽,多殺人以祭鬼,近又浸行于它路,浙路有殺人而祭海神,川路有殺人而祭鹽井者,請飭監司、州縣嚴行禁止,犯者鄉保連坐,仍毀巫鬼淫祠以絕永害。」從之。 是月,少保、昭化軍節度使、醴泉觀使、駙馬都尉、和國公潘正夫薨於婺州,贈太傅,官給葬事。 八月,壬戌,金司空李德固卒。 金禁中都路捕射獐、兔。 乙丑,岳陽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樽薨,贈太傅,追封韶王。其弟降授郢州防禦使士嵰,特複潭州觀察使;諸子遷官除職者九人。後諡恭靖。 丙寅,左宣教郎王孝廉,謀據成都以叛,伏誅。 初,孝廉之父輔,以左朝請大夫守合州,所為不法,左朝奉大夫史聿,時為潼川府路轉運判官,置獄遂寧府,窮治之,孝廉與其兄弟忠俱就逮,輔憂懼死,聿移夔州路轉運判官,獄遂不竟。孝廉兄弟知不免,陰懷異志,即歸所寓成都府,破產招集亡命,多市弓劍,離軍使臣之無賴者,靡然從之。會敷文閣待制、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曹筠,當以是夕詣府學齋宿,孝忠與其徒謀夜襲殺筠,然後舉事。忠訓郎王立知其謀,與孝忠家婢潛以告本路兵馬鈐轄、左武大夫、英州刺史柳佾,佾率兵,以素隊往捕,孝忠與其徒相拒敵,官軍死者三人,佾走趨府治。筠臥閣不出,都鈐轄司幹辦公事張行成排闥入告,始授甲討之。孝忠等徐步至府門縱火,人皆驚散。孝忠等馳出衙西門,官軍躡其後,孝忠、孝廉登樓自刎死。孝忠子大正與其党樊常等五人為官軍所殺,餘黨二十八人走郫縣,後四日,皆伏誅。詔劾孝忠反狀,餘者悉原之。官軍以次受賞,凡為錢萬七千餘緡。 戊寅,金賜營建宮室工匠及役夫帛。 己卯,侍衛親軍步軍副都指揮使、武安軍承宣使、充福建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王貴卒。 甲申,武功大夫、吉州團練使、新江南西路馬步軍副總管丁禩,移江南東路副總管,建康府駐劄。 九月,甲午,帝謂大臣曰:「聞潼川路水災,可令轉運、常平司將被災州縣檢放賑濟。」 冬,十月,丁巳,金主獵於良鄉,封料石岡神為靈應王。金主自言曩時嘗過此祠,持杯珓禱曰:「使吾有天命,當得吉蔔。」投之。吉。又褥曰:「果如所蔔,它日當有報,否則毀爾祠。」投之,又吉,故封之。金主托言神道,欲掩其弑逆也。戊午,還京。 以禦史施钜為大金賀正旦使,帶禦器械冀彥明副之。行尚書左司郎中吳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張彥攸副之。 壬戌,金有司言太后園陵未畢,合停冬享及袷祭,從之。 戊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宋樸罷。 右諫議大夫史才,論樸執政無狀,朴聞,求去;章四上,詔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才言:「朴為士而不自愛,乃從道罔俗,與丐者為伍,其欺誕罔俗,罪不在少正卯之下,請重行竄逐。」詔樸落職。 壬申,右諫議大夫兼侍講史才充端明殿學士兼簽書樞密院事。 安遠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丙子,金詔:「內外官聞大功以上喪,止給當日假;若父母喪,聽給假三月。著為令。」 丁醜,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魏師遜試禦史中丞。 十一月,丙戌朔,定州獻嘉禾,金主命自今不得複進。 己醜,金瑤池殿成。 戊戌,金左丞相溫都思忠致仕。 壬寅,詔為張叔夜立廟於信州永豐縣墓側,賜名旌忠。叔夜之死也,其家葬衣冠於縣境,至是乃請建詞焉。 乙巳,以經筵徹章,賜宰執、講讀、說書、修注官禦筵于秘書省,自是以為故事。 庚戌,金以樞密使昂為左丞相,以樞密副使布薩思恭為樞密使。 十二月,戊午,金主特賜貴妃唐古鼎格家奴孫梅進士及第。 壬戌,金以簽書樞密院事寧薩為樞密副使。 癸亥,太傅、昭慶軍節度使、萬壽觀使、平樂郡王韋淵薨,贈太師,命睿思殿祗候王晉行護喪事。 辛未,金主封所納皇叔曹國王宗敏之妃阿蘭為昭妃。既而大臣奏宗敏屬近行尊,不可,乃令出宮。 丙子,金貴妃唐古鼎格坐與舊奴奸,賜死。 癸未,禁民車服逾制。 閏月,癸巳,金定社稷制度。 丙申,命檢正都司官詳定郡守所上利病以聞。 癸卯,金以太保、領三省事圖克坦恭為太師,領三省如故。命西京路統軍達蘭、西北路招討使蕭懷忠等巡邊。 庚戌,金使宣奉大夫、尚書左丞蔡松年等來賀正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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