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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十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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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十八年金皇統八年 春,正月,甲子,以永祐陵近在會稽,准先朝故事,春秋二仲以太常少卿薦獻,季秋剛禦史按視。 丁醜,左承議郎張闡添差通判泉州。 自秦檜專國,朝士為所忌者,終身以添倅或帥幕處之,未嘗有為郡者。 二月,乙未,參知政事段拂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以殿中侍御史余堯弼、右正言巫伋奏劾之也。章再上,尋落職,興國軍居住。 簽書樞密院事汪勃兼權參知政事。 壬子,右承事郎、監登聞鼓院徐璉面對,言:「自昔帝王必有佐命之臣,功銘鼎彝,侑食清廟,以勸萬世。國家遠稽三代,肇造原廟,凡在佐命輔弼,皆繪像廟廷,以示報功之意。陛下紹開中興,複崇原廟,如祖宗之制,而累朝配饗輔弼不過十餘人,今其家之子孫,必有繪像存焉,望詔有司訪求,摹于景靈宮廷之兩壁。」詔禮部討論。 乙卯,金主如天開殿。 三月,壬申,名行宮之南門曰麗正,北門曰和寧。 時殿前招軍,多誘致鄉民及負販者。丁醜,命川中大將吳璘、楊政招流民之失所者,遣發以補其額。 壬午,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秦熺知樞密院事。 秦檜問敕令所刪定官胡寧曰:「兒子近除,外議如何?」寧曰:「外議以為相公不必襲蔡京之跡。」甯,安國子也。 乙酉,詔:「私擅渡淮及招納叛亡之人,並行軍法。」後詔:「津載及巡防人故縱,與同罪;失察者,減一官。」 夏,四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庚寅,策試正奏名進士于射殿,王佐以下三百三十人賜及第、出身。 庚子,左中大夫、知樞密院事秦熺罷,為觀文殿學士、左通奉大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提舉秘書省。熺言:「父子共政,理當避嫌。」故有是命。仍詔熺應幹請給,並依見任宰臣例,立班左右僕射之次。 辛醜,金遣參知政事秉德廉察官吏。 乙巳,特奏名進士俞舜凱等四百五十七人,武舉進士柯燕等七人,特奏名一人,賜第、授官有差。 庚戌,金主至自天開殿。 先是金命修《遼史》,甲寅,告成。 五月,辛酉,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沈該言:「國家秉火德之運以王天下,望用故事,即道宮別立一殿,專奉火德,配以閼伯而祀以夏至。」從之。後建殿于太一宮,名明離。 甲子,繪配饗功臣像于景靈宮廷之壁,皇武殿趙普、曹彬,大定殿薛居正、石熙載、潘美,熙文殿李沆、王旦、李繼隆,美成殿王曾、呂夷簡、曹瑋,治隆殿韓琦、曾公亮,大明殿富弼,重光殿司馬光,承元殿韓忠彥,凡十有六人。 丙子,金主使龍虎衛上將軍、會甯尹蕭秉溫、昭武大將軍、充東上閤門使申奉顏,來賀天申節。始燕射於玉津園,自是遂為故事。 癸未,保信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添差兩浙東路馬步軍副都總管李顯忠,落軍職,降授平海軍承宣使、提舉台州崇道觀,本州居住。 先是金使嘗言顯忠私遣過界,詔令分析。會顯忠上恢復之策於朝,奏檜怒,乃奏顯忠不遵稟聞,止用申狀,故有是命。 六月,癸巳,帝謂大臣曰:「每歲決獄,聞憲臣第遣屬官代行,徒為文具。可令親往所部,具所決名申尚書省。」 詔:「自今嘗于偽楚明受偽命之人,不得輒至國門。」 時左從事郎廉布入都調官,右正言巫伋言:「布乃張邦昌之婿,覆載所不容,而無忌憚若此,望賜處分。」故有是旨。 庚子,命監司、郡守約束縣令,無使非理擾民。 甲辰,用太常寺主簿兼權秘書省校勘書籍林大鼐議,始祀九宮貴神於東郊。壇二成,高三尺,方十有二尺。上為小壇九,縱廣皆八尺,高尺有半。歲春秋二仲祀以少牢,禮如感生帝。 乙巳,敷文閣待制、知臨安府趙不棄守尚書工部侍郎。 丙午,賢妃潘氏薨。妃,元懿太子母也。 乙卯,金以平章政事蕭仲恭為行台左丞相,以左丞亮為平章政事,以都點檢唐古辨為尚書左丞。 秋,七月,乙丑,右朝奉大夫、新江西轉運判官賈直清,請于縣官中以有出身人兼縣學教導,帝謂大臣曰:「州縣選官教導,乃教化本原,將來三年科場,亦有人材可備採擇。」乃令禮部參酌,如所請。 知臨安府湯鵬舉請修淮、浙沿流皇華使館,從之。 乙亥,金御史大夫布薩達曼罷,以侍衛親軍都指揮使阿魯岱為御史大夫。 戊寅,以尚書左丞唐古辨奉職不謹。杖之。 八月,癸巳,權禮部侍郎沈該,乞四川類省試合格不赴殿試人,第一等並賜進士出身,餘人同出身,從之。 丙申,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汪勃罷。 勃為言者所攻,以親老,乞歸養。詔依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丁酉,工部尚書詹大方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尋權參知政事。 戊戌,金監修國史、太師宗弼等進《太祖實錄》。 庚子,金以尚書左丞相勖領行台尚書省事,以右丞相宗賢為太保、尚書右丞相。丙午,以行台左丞相蕭仲恭為尚書左丞相。 癸醜,刑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週三畏罷。以侍御史余堯弼論其兼領二曹,一切要譽,歸怨朝廷也。 甲寅,國子司業陳誠之權尚書吏部侍郎。 大理卿韓仲通權刑部侍郎。 閏月,庚申,親衛大夫、忠州刺史、鄂州駐劄御前選鋒軍同副統制梁興卒。 興自太行山率其徒奔岳飛于江夏,從軍凡十年。 金宰臣以西林多鹿,請金主出獵,金主恐害稼,不允。 丙寅,金太廟成。 戊辰,權禮部侍郎陳誠之,請太學生入學五年不與薦及公試不入等者,除其籍,從之。 壬申,命起居舍人王墨卿,武經大夫、惠州刺史、閤門宣贊舍人蘇華賀金主正旦;權尚書禮部侍郎陳誠之,武經大夫、吉州刺史、權知閤門事孟思恭賀生辰。 乙酉,詔:「自今奉使下三節人過界,與北人博易者,徒二年;使、副不覺察,與同罪。」 初,福建路自創奇兵,虔、梅草寇不敢複入境。至是悉平。詔以巡檢陳敏以所部奇兵四百及汀、漳戍兵之在閩者並為殿前司左翼軍,即以敏為統制官,留戍其地。 神武中軍,舊止三部,自楊存中職殿前,始增為五軍,又置護聖、踏白、選鋒、策選鋒、游奕、神勇、馬步凡十二軍。時江海之間,盜賊間作,乃分置諸軍以控制之,如泉之左翼,循之摧鋒,明之水軍,皆隸本司,總七萬餘人。由是殿前司兵籍為天下冠。存中又制諸軍戎仗,以克敵弓雖勁,而士病蹶張之難,乃增損舊制,造成黃弩,制度精密,彼一矢未竟而此三發矣。 九月,甲辰,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餘堯弼試禦史中丞。 丙午,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詹大方薨。 丁未,右司諫兼崇政殿說書巫極試右諫議大夫。 丙申,金尚書左丞唐古辨罷;以左宣徽使稟為尚書左丞。 冬,十月,丙辰,禦史中丞兼侍講餘堯弼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辛酉,金太保、領三省事、都元帥、越國王宗弼薨,後諡忠烈。 十一月,乙酉朔,秘書少監張杞,言感生帝之祀,尚寓招提,祭以酒脯,請複用牲、玉,升為上祀,從之。 乙未,金左丞相宗賢、左丞稟等,言州縣長吏當並用本國人,金主曰:「四海之內,皆朕臣子,若分別待之,豈能致一!諺不雲乎:『疑人勿使,使人勿疑。』自今本國及諸色人,量才通用之。」 己亥,新州編管人胡銓移吉陽軍編管。 先是秦檜嘗於一德格天閣下書趙鼎、李光、胡銓三人姓名。時鼎、光皆在海南,廣東經略使王鐵問右承議郎、知新州張棣曰:「胡銓何故未過海?」銓嘗賦詞雲「駕巾車歸去,有豺狼當轍。」棣即奏銓不自省循,與見任寄居官往來唱和,怨望朝廷,鼓唱前說,殊無忌憚,於是送過海編管。 棣選使臣遊崇部送,封小項筒過海。銓健步赴貶,人皆憐之。至雷州,守臣王趯,廉得崇以私茗自隨,械送獄,且原餉銓。時諸道望風捃摭流人,以為奇貨,惟趯能與流入調護,海上無薪粲百物,趯輒津置之,其後卒以此得罪。 辛醜,金以尚書左丞相宗賢為左副元帥,以平章政事亮為尚書左丞相兼侍中,以參知政事秉德為平章政事。 丁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邕州觀察使董先。添差兩浙西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平江府駐劄。 初,嶽飛既死,先自武昌召還,為步軍司統制。先與管軍趙密不協,於是離軍,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憐其才,贐遺甚厚。 庚戍,金左副元帥宗賢,複太保、左丞相,左副元帥如故。 十二月,乙卯朔,複連州連山鎮為縣。 金以右丞相蕭仲恭為太傅、領三省事,以左丞相亮為尚書右丞相。 丁卯,布衣孫堯佐上書,乞嗣安定郡王與濮王之封,詔太宗正司具名聞奏。 己巳,大理評事莫濛言:「四方之民,雲集二浙,百倍常時,而河渠為甚急,宜命守臣因農之隙,浚其堙塞。」庚午,帝諭大臣曰:「可使漕臣募夫浚治,因以濟接饑民,則公私兩利矣。」 壬申,宰執進呈經界事訖。帝曰:「諸州月樁錢,昨已例減,要當盡行除罷。」秦檜即諭戶部侍郎李椿年、宋貺以經總錢措置贍軍。 乙亥,金以左丞相宗賢為太師、領三省事、兼都元帥。 庚辰,金遺金吾衛上將軍、殿前右副都點檢召守忠,昭武大將軍、同知宣徽院事劉君詔,來賀來年正旦。 先是金左丞相亮之為中京留守也,與明安蕭裕善。裕傾險敢決,亮每與論天下事,裕揣亮有覬覦心,密謂亮曰:「先太師為太祖長子,德望如此,人心天意,宜有所屬。公誠有志舉大事,願竭力以從。」亮喜之,數相薦引,由兵部侍郎遷同知南京留守,改北京同知留守事。 時金舊臣宗弼既歿,皇后益攬事權。奚人蕭肄,有寵于金主,複諂事皇后,恣行不法。亮內蓄逆謀,無所顧畏。尚書省令史高懷貞素與亮狎昵,亮嘗與各言所志,亮曰:「吾志有三:國家大事,皆自我出,一也;帥師伐國,執其君長,問罪於前,二也;得天下絕色而妻之,三也。」由是小夫、佞人皆知其志。 是歲,夏複建內學,選名儒主之。增修律成,賜名曰《新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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