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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四年


  元祐四年遼大安五年

  春,正月,癸未,範百祿等使還,入對,複言:「修減水河,有害無利,願罷其役,那移工料,繕築西堤,以護南決口。」頃之,乃詔罷回河及修減水河。

  遼主如魚兒濼。

  甲申,以夏人通好,詔邊將毋生事。

  左司諫韓川罷為集賢校理,權發遣潁州,以數言胡宗愈不聽故也。

  甲午,高麗貢於遼。

  是月,知鄧州蔡確複觀文殿學士。

  二月,甲辰,司空、同平章軍國事、申國公呂公著卒,年七十二。太皇太后見輔臣曰:「邦國不幸,司馬相公既亡,呂司空複逝。」痛憫久之。帝亦悲感,即詣其家臨奠,贈太師,諡正獻。

  公著自少講學,即以治心養性為本,平居無疾言遽色,於聲利紛華,泊然無所好。識慮深敏,量弘而學粹,苟便於國,不以利害動其心。與人至誠,不事表暴。其好德樂善,出於天性,士大夫有以人物為意者,必問其所知,與其所聞參互考實,以待上求。神宗嘗謂執政曰:「呂公著之于人材,其言不欺,如權衡之稱物。」每帝前議政事,盡誠去飾,博取眾人之善以為善,至其所當守,毅然不可回奪也。王安石博辨騁辭,人莫敢與抗,公著獨以精識約言服之。安石嘗曰:「疵吝每不自勝,一詣長者,不覺消釋。」其敬服如此。

  庚戌,白虹貫日。

  乙卯,夏國主遣使來謝封冊。

  壬戌,禦邇英閣,詔講讀官講《尚書》,讀《寶訓》。司馬康講《洪範》至「乂用三德」,帝問曰:「止此三德,為更有德?」康對曰:「皋陶所陳有九德,如『柔而立,剛而塞,強而義』等語是也。」先是帝恭默未言,起居舍人王岩叟喜聞德音,欲因以風諫,退而上言:「陛下既能審問之,必能體而行之。三德者,人君之大本,得之則治,失之則亂,不可須臾去也。三數雖少,推而廣之,足以盡天下之要。」岩叟嘗侍講,奏曰:「陛下宮中何以消日?」帝曰:「並無所好,惟是觀書。」對曰:「聖學須在積累,積累之要,在專與勤。屏去它事,始可謂專,久而不倦,始可謂勤。」帝然之。

  三月,癸酉,遼主命析津、大定二府精選舉人以聞。遼自清寧後,五京、諸州各建孔子廟,頒《五經》傳疏,至是複下詔諭學者當窮經明道。

  甲戌,蘇頌等奏撰進《漢唐故事分門增修》,詔以《邇英要覽》為名。

  己卯,作渾天儀。

  胡宗愈罷為資政殿學士、知陳州,以劉安世屢劾其罪狀故也。

  太史局奏:「宋以火德王天下,今所造渾儀名水運,甚非吉兆。」詔以元祐渾天儀象為名。其後翰林學士許將等請即象為儀,並為一器,從之。

  劉安世言:「去冬迄今春,雨雪愆期,夏苗將槁,秋種未布,伏望特罷宴樂,以示閔雨之意。」丁亥,詔罷春宴。

  翰林學士兼侍讀蘇軾,罷為龍圖閣學士、知杭州。軾嘗讀《祖宗寶訓》,因及時事,曆言:「今功罪不明,善惡無所勸沮;又,黃河勢方北流而強之使東;夏人寇鎮戎,殺掠幾萬人,帥臣掩蔽不以聞,朝廷亦不問。恐浸成衰亂之漸。」當軸者恨之,趙挺之、王覿攻之尤甚。軾知不見容,請外,故有是命。

  己醜,詔:「自今大禮毋上尊號。」

  辛卯晝,有流星自東北向西北急流,至濁沒。

  乙未,罷幸瓊林苑、金明池。

  夏,四月,甲辰,遼以知奚六部大王事尼噶為本部大王。

  乙巳,呂大防等以久旱求罷,不允。

  丁未,太保、司徒兼中書令、中太一宮使、濟陽郡王曹佾卒。

  佾性和易,美儀度,神宗每諮訪以政,然退朝,終日語不及公事。神宗謂大臣曰:「曹王雖用近親貴,而端拱寡過,善自保,真純臣也。」進對,未嘗名。

  戊申,罷大禮使及奏告宰執加賜。

  先是知漢陽軍吳處厚言:「蔡確昨謫安州,不自循省,包蓄怨心,嘗游車蓋亭,賦詩十章,內二章譏訕尤甚。」奏至,左司諫吳安詩首聞其事,即彈論之;梁燾、范祖禹、王岩叟、劉安世等,交章乞正確罪。壬子,詔令確具析聞奏,仍委知安州錢景陽繳進確元題詩本。

  始,確嘗從處厚學賦,及作相,與處厚有隙。王珪欲除處厚館職,為確所沮,處厚由是恨確,故箋釋其詩上之。士大夫固多疾確,然亦由此畏惡處厚雲。

  遼主獵於北山。

  戊午,分經義、詩賦為兩科試士,罷明法科。

  尚書省請複詩賦,與經義、詩賦為兩科試士,又言舊明法最為下科,今中者即除司法,敘名反正及第進士上,非是,詔從之。凡詩賦進士,于《易》、《書》、《詩》、《周禮》、《禮記》、《春秋左傳》內聽習一經。初試本經義二道,《論》、《孟》義各一道,次試賦及律詩各一首,次試論一首,末試子史時務策二道,凡四場。其經義進士,須習兩經,以《詩》、《禮記》、《周禮》、《左氏春秋》為大經,《書》、《易》、《公羊》、《穀梁》、《儀禮》為中經,願習二大經者聽,不得偏占兩中經。初試本經義三道,《論語》義一道,次試本經義三道,《孟子》義一道,次試論、策如詩賦科。並以四場通定高下,而取解額中分之,各占其半。專經者以理義定取捨,兼詩賦者以詩賦為去留,其名次高下,則如策論參之。

  初,司馬光言:「神宗尊用經義、論、策取士,此乃複先王令典,百王不易之法。但王安石不當以一家私學,欲蓋先儒,令天下師生講解。至於律令,皆當官所須,使為士者果能知道義,自與法律冥合,何必置明法一科,習為刻薄,非所以長育人材、敦厚風俗也。」至是遂罷明法科。

  是日,尚書省又言:「大河東流,為中國要險,自大吳決後,由界河入海,不惟淤壞塘濼,兼濁水入界河向去淺澱,則河尾將直注北界入海,中國全失險阻之限,不可不為深慮。」詔范百祿、趙君錫條畫以聞。百祿言:「臣等按行黃河獨流口至界河,又東至海口,熟觀河流形勢,並緣界河至海口鋪砦地分。使臣各稱界河未經黃河行流以前,闊一百五十步,下至五十步,深一丈五尺,下至一丈;自黃河行流之後,闊五百四十步,次亦三二百步,深者三丈五尺,次亦二丈。乃知水性就下,行疾則自刮除成空而稍深,與漢張戎之論正合。自元豐四年河出大吳,勢如建瓴,經今八年,沖刷界河兩岸,日漸開闊,連底成空,趨海之勢甚迅,雖遇泛漲非常,而大吳以上數百里,終無決溢,此乃下流深快之險也。臣等竊謂本朝以來,未有大河安流,合于禹跡如此之利便者。其界河向去趨深走下,湍激奔騰,只有闊深,必無淺澱,河尾安得直注北界,中國亦無全失險阻之理,不至上煩聖慮。」

  壬戌,弛在京牧地與民。

  甲子,遼主以霖雨罷獵。

  五月,辛未,以著作郎范祖禹為右諫議大夫兼侍講。

  祖禹上疏論人主正心修身之要,乞太皇太后日以天下之勤勞,萬民之疾苦,群臣之邪正,政事之得失,開導上心,曉然存之於中,庶使異日眾說不能惑,小人不能進。

  癸酉,以禦史中丞李常為兵部尚書,侍御史盛陶為太常少卿;皆坐不論蔡確改官也。

  辛巳,知鄧州、觀文殿學士蔡確責授左中散大夫、守光祿卿、分司南京。

  時中書舍人彭汝礪密疏救確,大略以「吳處厚開告訐之路,此風不可長」為言;盛陶亦騰章,意與汝礪合。已而安州言確已刮洗詩牌。其明日,確奏亦至,自辨甚悉,汝礪複救解之。論猶未決,梁燾、劉安世言確罪狀著明,何待分析,故有是命。汝礪又封還詞頭,即謁告,會王岩叟當制,遂草詞行下。

  丙戌,梁燾、吳安詩、劉安世言蔡確罪重而責輕,傅堯俞、朱光庭相繼論列,范祖禹亦助之。於是太皇太后宣諭燾等,令密具行遣條例聞奏,燾等即以丁謂、孫沔、呂惠卿故事條上。

  丁亥,宰執入對,太皇太后忽曰:「蔡確可英州別駕,新州安置。」宰執愕立相視。范純仁言方今宜務寬厚,不可以語言文字曖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劉摯亦以確母老,引柳宗元與劉禹錫播州事。呂大防因曰:「確先帝大臣,乞如摯所論,移一近裡州郡。」太皇太后曰:「山可移,此州不可移也。」於是不敢複言。純仁獨留身,揖王存論之,意不解。純仁曰:「臣奉詔,但乞免內臣押去。」太皇太后曰:「如何?」純仁以曹利用事言之。太皇太后曰:「無慮,彼必不死也。」是夜,批出,差入內供奉裴彥臣等押送,臣僚皆欲救止,而恐與初論相戾,且非體,遂不敢發。李常、盛陶、翟思、趙挺之、王彭年坐不舉劾,彭汝礪坐營救並不草責詞,皆罷去。擢吳處厚知衛州。

  初,議竄確嶺嶠,純仁謂大防曰:「此路自丁晉公後,荊棘六七十年矣,奈何開之?吾儕正恐亦不免耳。」

  知杭州蘇軾未行,密疏言:「朝廷若薄確之罪,則于皇帝孝治為不足;若深罪確,則于太皇太后仁政為小損。謂宜皇帝降敕推治,而太皇太后特加寬貸,則仁孝兩得矣。」太皇太后善其言而不能用。

  詔直龍圖閣邢恕,候服闋日落職,授承議郎、監永州鹽酒稅。先是恕自襄州移河陽,間道抵鄧州,見蔡確,相與謀所造定策事。及司馬康赴闕,恕特招康道河陽,因勸康作書稱確,為它日全身保家計。康以恕同年,又出父門下,信之,作書如恕言。恕本意必得康書者,以康為司馬光之子,言確有定策功,可取信於世。既而梁燾自潞州以左諫議召,恕亦要燾出河陽,既至,恕日夜論確定策功不休,且以康與確書為證。燾不悅,詣闕奏之。會吳處厚訐確詩,燾因與劉安世等請誅確。確既貶竄,恕亦坐謫。

  太皇太后諭三省曰:「帝是先帝長子,子繼父業,其分當然,確有何策立勳邪!若使確它日複來,欺罔上下,豈不為朝廷害?恐帝年少制禦不得,今因其自敗,如此行遣,蓋為社稷也。」

  康初欲從恕招,邵雍子伯溫謂康曰:「公休除喪,未見君,不宜先見朋友。」康曰:「已諾之矣。」伯溫曰:「恕傾巧,或以事要公休,從之則必為異日悔。」公休,康字也。及燾等論確、恕罪,亦指康書,詔令康分析,康乃悔之。

  初,梁燾之論蔡確也,密具確及王安石之親黨姓名以進,曰:「臣等竊謂確本出王安石之門,相繼秉政,垂二十年,群小趨附,深根固蒂,謹以兩人親党開具於後。確親黨:安燾、章惇、蒲宗孟、曾布、曾肇、蔡京、蔡卞、黃履、吳居厚、舒亶、王覿、邢恕等四十七人;安石親黨:蔡確、章惇、呂惠卿、張璪、安燾、蒲宗孟、王安禮、曾布、曾肇、彭汝礪、陸佃、謝景溫、黃履、呂嘉問、沈括、舒亶、葉祖洽、趙挺之、張商英等三十人。」於是太皇太后宣諭宰執曰:「確党多在朝。」範純仁進曰:「確無黨。」呂大防進曰:「確党甚盛,純仁言非是。」劉摯亦助大防,言有之。純仁曰:「朋黨難辨,恐誤及善人。」退,即上疏言:「蔡確之罪,自有典刑,不必推治黨人,旁及枝葉。前奉特降詔書,盡釋臣僚往咎,自此內外反側皆安,上下人情浹洽,盛德之事,誠宜久行。臣心拳拳,實在於此。」范祖禹亦謂確已貶,餘黨可弗問,乃上言:「自乾興貶丁謂以來,不竄逐大臣六十餘年,一旦行之,四方無不震聳。確罷相已久,陛下所用,多非確黨。其有素懷奸心為眾所知者,固不逃於聖鑒,自餘偏見異論者,若皆以為黨確而逐之,恐刑罰失中而人情不安也。」

  遼主駐赤勒嶺。

  己醜,遼以准布瑪古蘇為諸部長,以西北路招討使耶律托蔔嘉薦之也。自蕭迪嚕為招討之後,政務姑息,多擇柔願者用之,諸部漸至跋扈。托卜嘉含容尤甚,邊防益廢。至是複薦瑪古蘇,卒啟後來邊患。

  癸巳,回鶻貢良馬於遼。

  己亥,遼以同知南院樞密使事耶律鄂嘉知右伊勒希巴事,以左祗候郎君班詳袞耶律尼哩知北大王事。

  六月,甲辰,範純仁、王存罷。

  時梁燾、劉安世交章論純仁党附蔡確,純仁亦求出外。吳安詩因言王存嘗助純仁救確,純仁當罷,存不可獨留。遂詔純仁依前官為觀文殿學士、知潁昌府,存為端明殿學士、知蔡州。

  丙午,以樞密直學士、戶部尚書韓忠彥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許將為尚書右丞,樞密直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趙瞻為同知樞密院事。

  丁未,以戶部侍郎蘇轍為吏部侍郎;三日,改翰林學士。

  夏遣使來貢。

  甲寅,夏遣使如遼謝封冊。

  壬戌,遼以參知政事王言敷為樞密副使,賈士勳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秋,七月,庚午,遼主獵于沙嶺。

  乙亥,安燾以母憂去位。

  丙申,詔戶部,令諸路提刑司下豐熟州縣,量增錢廣行收糴,從司馬康、劉安世、范祖禹請也。

  壬辰,遼主駐藕絲澱。

  丙申,都水監言:「宗城決溢向下,包蓄不定,河勢未可全奪。且為二股分行,以紓下流之患,雖未保冬夏常流,已見有可為之勢。必欲經久,當遂作二股,仍須增添役夫,乃為長利。」詔有司具析保明以聞。

  八月,壬寅,敕郡守貳以四善三最課縣令,吏部歲上監司考察知州狀。

  丁未,翰林學士蘇轍言:「臣竊聞河道西行,孫村側左大約入地二丈以來,而見申報,漲水出岸,由新開口地東入孫村,不過六七尺。欲因六七尺漲水而奪其地二丈河身,雖三尺童子知其難矣。然朝廷遂遣都水使者開河道,進鋸牙,欲約之使東。方河水盛漲,其西行河道若不斷流,則遏之東行,實同兒戲。臣願陛下急命有司,徐觀水勢所向,依累年漲水舊例,因其東溢,引入故道,以紓北京朝夕之憂。其堤防壞決之處,第略加修葺,免其決溢,候河勢稍定,然後議之。不過一月後,漲水既落,則西流之勢決無移理,而群小妄說,不攻自破矣。」

  辛酉,太皇太后詔:「今後明堂大禮,毋令百官拜表稱賀。」

  乙丑,都水監句當公事李偉言:「開撥直堤,放水入孫村口故道,水勢順快,朝廷當極力閉北流,乃為上策。若不明詔有司,即令回河,深恐上下遷延,議終不決,觀望之間,遂失機會。乞複置修河司。」從之,仍以都提舉修河司為名。

  九月,己卯,朝獻景靈宮。

  辛巳,大饗明堂,赦天下,百官加恩,賜齎士庶高年九十以上者。

  乙未,檢舉先朝文武七條,戒諭百官遵守。

  右諫議大夫范祖禹言:「陛下前者罷修河司,中外無不以為當。今才曆三時,復興回河之役,徒以執政恥其前言之失,必欲遂其妄舉大役,河本無事而人強擾之。伏望明諭大臣,博采群言,息意回河,無以有限之財力填不測之巨壑,勿徇一言之失而冀必不成之功。乞罷提舉修河司,散遣官吏兵夫,其北河決溢,隨宜救護。」不報。

  初,遼主以契丹、漢人風俗不同,國法不可異施,命耶律伊遜等更定條制。時校定官即重熙舊制,刪其重複者為五百四十五條,取律一百七十三條,又創增七十一條,凡七百八十九條,增重編者至千餘條,皆分類列。以太康間所定,複以律及條例參校,續增三十六條。其後因事增校,至大安三年止,又增六十條。條約既繁,典者不能遍習,愚民莫知所避,犯法者眾,吏得因緣為奸。冬,十月,乙巳,遼主詔曰:「法者,所以示民信,使民可避而不可犯也。比命有司纂修刑法,然不能明體朕意,多作條目以罔民於罪,朕甚不取。自今複用舊法,餘悉除之。」

  戊申,翰林學士蘇轍上《神宗禦制集》九十卷,詔于寶文閣收藏。

  癸醜,禦邇英閣,進讀《三朝寶訓》。

  十一月,丁卯朔,遼以燕國王延禧生子,大赦,妃之族屬進爵有差。

  癸未,以門下侍郎孫固知樞密院事,中書侍郎劉摯為門下侍郎,吏部尚書傅堯俞為中書侍郎。先是梁燾、劉安世入對延和殿,太皇太后令具可用臣僚姓名以進,燾、安世乃以堯俞及蘇頌薦,至是堯俞遂大用。

  乙酉,有星色赤黃尾,跡燭地。

  己醜,太皇太后卻元日賀禮,令百官拜表。

  壬辰,改發運、轉運、提刑預伎樂宴會徒二年法。

  甲午,知杭州蘇軾言:「浙西艱食已甚,今歲兩浙水鄉種麥絕少,深恐來年必有饑饉盜賊之憂。轉運司上供額斛及補填舊欠共一百六十餘萬石,乞且起一半或三分之二。」詔許留上供米三分之一。由是米不翔貴,複得賜度牒百道,易米以救饑者。明年方春,即減半價糶常平米,又作飦粥藥,濟活者甚眾。

  杭頻海,水泉咸苦,唐刺史李泌,始導西湖,作六井,民以足用。及白居易複浚西湖,引水入運河,溉田且千頃。然湖水多葑,自唐及錢氏,歲輒浚治,宋興,廢之,葑積為田而水無幾矣。運河失湖水之利而取給于江,潮水遊河,泛溢闤闠,三年一浚,為居民大患,六井亦幾廢。軾始至,浚茆山、鹽橋二河,以茆山一河專受江潮,以鹽橋一河專受湖水,複以餘力修治六井,民稍獲其利。軾曰:「若取葑田,積之湖中,為長堤以通南北,則葑田去而行者便矣。」乃取救荒之餘,複請於朝,得度牒以募役者。堤成,南北徑十三裡,植芙蓉、楊柳於其上,望之如畫圖,杭人名曰蘇公堤。

  十二月,丁酉朔,正議大夫章惇始除喪,降授通議大夫,提舉抗州洞霄宮。初,梁燾等劾奏惇用賤價奪民田,詔候服闋與宮觀差遣,故有此授。

  癸醜,更定朝儀二舞,曰《威加四海》《化成天下》。

  甲寅,減鄜延等路戍兵歸營。

  戊午,以禦史闕,令中丞、兩省各舉二人。

  初,范祖禹聞禁中覓乳媼,以帝年十四,非近女色之時,上疏勸進德愛身,又乞太皇太后保護上躬,言甚切至。太皇太后諭曰:「乳媼之說,外間虛傳也。」祖禹對曰:「外議雖虛,亦足為先事之戒。臣侍經筵左右,有聞于道路,實懷私憂,是以不敢避妄言之罪。凡事言于未然,則誠為過,及其已然,則又無所及。陛下甯受未然之言,勿使臣等有無及之悔。」

  是月,劉安世又言:「臣前月末,聞權罷經筵,意謂將有燕享。今複半月,講臣久不得望清光。乃者民間喧傳禁中見求乳母,遂謂陛下浸近女寵,此聲流播,實損帝德。」

  它日,呂大防奏事,太皇太后諭曰:「劉安世有疏言禁中求乳母事,此非官家所欲,乃先帝一二小公主尚須飲乳也。官家常在吾榻前閤內寢處,安得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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