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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五年


  元祐五年遼大安六年

  春,正月,丁卯朔,禦大慶殿視朝。

  丁醜,朝獻景靈宮。

  乙酉,范祖禹上劄子四道。其一曰:「經筵闕官,宜得老成之人。韓維風節素高,若召以經筵之職,物論必以為愜。」其二曰:「蘇頌近乞致仕。頌博聞強識,詳練典故,陛下左右,宜得殫見洽聞之士以備顧問。」其三曰:「蘇軾文章,為時所宗,忠義許國,遇事敢言,豈可使之久去朝廷!」其四曰:「趙君錫孝行,書于《英宗實錄》,輔導人君,宜莫如孝;給事中鄭穆,館閣耆儒,操守純正;中書舍人鄭雍,謹靜端潔,言行不妄。此三人者,皆宜置左右,備講讀之職。」

  是月,遼主如混同江。

  二月,己亥,詔都水使者吳安持提舉修減水河。

  夏人來歸永樂陷沒吏士百四十九人,詔以米脂、葭蘆、浮圖、安疆四砦還之,仍約以委官畫定疆界。

  知潁昌府范純仁聞朝廷覆議修河,上疏曰:「范百祿、趙君錫相度歸,陳回河之害甚明。三兩月來,卻聞復興斯役。望聖恩再下有司,若利多害少,尚覬徐圖;苟利少害多,尤宜安靜。」疏奏,主河議者不悅,欲寢而不行。太皇太后曰:「純仁之言有理,宜從其請。」辛醜,詔罷修黃河。

  先是河上所科夫役,許輸錢免夫,令出,上下皆以為便。純仁獨憂曰:「民力自此愈困矣。力者,身之所出;錢者,非民所有。今取其所無,民安得不病?獨富人不親執役者以為便耳。且從來差夫不及五百裡外,今免夫錢,無遠不廟,若遇掊克之吏,則為民之害無甚於此。」

  遼主如雙山。

  壬寅,禦邇英閣,講《尚書·無逸篇》,畢,詔詳錄所講義以進。故事,經筵前一日進講義,自元豐元年說書陸佃始;至是詔,今後講義於次日別進。

  癸卯,詔:「時雨稍愆,應五嶽、四瀆州軍,令長吏祈禱。」

  丁未,減天下囚罪,杖以下釋之。

  初,文彥博複居政府,期年,即求去。詔曰:「西伯善養老,而太公自至;魯繆公無人子思之側,則長者去之。公自以為謀則善矣,獨不為朝廷惜乎?」又曰:「唐太宗以干戈之時,尚能起李靖於既老,而穆宗、文宗以燕安之際,不能用裴度於未病,治亂之效,於斯可見。」彥博讀詔聳然,不敢言去,複留四年。至是請去不已,庚戌,詔以太師、開府儀同三司、護國軍、山南西道節度使致仕,令所司備禮冊命。壬子,彥傅乞免冊禮,從之。甲子,宴餞彥博於玉津園。

  三月,丙寅朔,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趙瞻卒,諡懿簡。

  丁卯,賜故龍圖閣直學士孫覺家緡錢,以給喪事。

  辛未,女直貢於遼。

  壬申,以尚書左丞韓忠彥同知樞密院事,翰林學士承旨蘇頌為尚書左丞。

  忠彥弟純彥之妻,孫固女也,各以親嫌乞罷,不許。忠彥嘗與傅堯俞、許將論事不合,俱求罷政,殿中侍御史上官均言:「大臣之任,同國休戚,廟堂之上,當務協諧。若悻悻辯論,不顧事體,何以觀視百僚!堯俞、將雖有辯論之失,然事皆緣公,望令就職。」從之。

  己卯,以龍圖閣直學士、知亳州鄧溫伯為翰林學士承旨。王岩叟封還除命,不聽。溫伯,本名潤甫,時避高魯王諱,故以字行。

  癸未,罷春宴。

  辛卯,以楊畏為監察禦史。劉安世、朱光庭言:「禦史闕員,屢詔近臣俾舉所知。楊畏不系所舉之士,未審朝廷何名除授?」不報。

  壬辰,罷幸瓊林苑、金明池。

  夏,四月,丁酉,遼東北路統軍司設掌法官。

  甲辰,呂大防等以旱乞罷,詔答不允。

  右光祿大夫、知樞密院事孫固卒。太皇太后及帝皆出聲泣,輟視朝三日,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溫靖。

  固宅心誠粹,不喜嬌亢,嘗曰:「人當以聖賢為師,一節之士,不足學也。」又曰:「以愛親之心愛其君,則無不盡矣。」傅堯俞曰:「司馬公之清節,孫公之惇德,蓋所謂不言而信者。」世以為篤論。

  癸醜,詔講讀官禦經筵退,留二員奏對邇英閣。

  丁巳,詔以旱避殿,減膳,罷五月朔日文德殿視朝。

  五月,壬申,詔:「差役法有未備者,令王岩叟、韓川與劉安世看詳,具利害以聞。」

  遼主駐散水原。

  乙亥,雨。

  己卯,禦殿,複膳。

  庚寅,以梁燾為戶部尚書,劉安世為中書舍人。燾、安世並以乞罷鄧溫伯承旨除命不從,辭所遷官不拜。

  范祖禹留對,言:「慶曆元年,出禦制《觀文鑒古圖記》以示輔臣;皇祐元年,召近臣、三館、台諫及宗室觀《三朝訓鑒圖》。仁宗皇帝講學之外,為圖鑒古,不忘箴儆;又圖寫三朝事蹟,欲子孫知祖宗之功烈。願陛下以永日觀書之暇,間覽此圖,亦好學不倦之一端也。」

  六月,辛醜,錄囚。

  甲寅,遼遣使決五京囚。

  自元祐初一新庶政,至是五年,人心已定;唯元豐舊黨,分佈中外,多起邪說以撼在位。呂大防、劉摯患之,欲稍引用,以平宿怨,謂之「調停」,太皇太后疑不能決。乙卯,禦史中丞蘇轍入對,即面斥其非,退,複上疏曰:「臣頃面論君子小人不可並處,聖意似不以臣言為非者。然天威咫尺,言詞迫遽,有所未盡,臣而不言,誰當救其失者?親君子,遠小人,則主尊國安;疏君子,任小人,則主憂國殆。此理之必然。未聞以小人在外,憂其不悅,而引之於內以自遺患也。故臣謂小人雖不可任以腹心,至於牧守四方,奔走庶務,無所偏廢可也。若遂引之於內,是猶患盜賊之欲得財而導之寢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開之以垌牧,無是理也。且君子小人,勢若冰炭,同處必爭;一爭之後,小人必勝,君子必敗。何者?小人貪利忍恥,擊之則難去;君子潔身重義,沮之則引退。古語曰:『一薰一蕕,十年猶有臭』,蓋謂此矣。先帝聰明聖智,比隆三代,而臣下不能將順,造作諸法,上逆天意,下失民心。二聖因民所願,取而更之,則前者用事之臣,今朝廷雖不加斥逐,其勢亦不能複留。尚賴二聖仁慈,育之于外,蓋已厚矣。而議者惑於眾說,乃欲招而納之,與之共事,謂之『調停』。此輩若返,豈肯徒然而已哉!必將戕害正人,漸復舊事,以快私忿。人臣被禍,蓋不足言;臣所惜者,宗廟、朝廷也。惟陛下斷自聖心,不為流言所感,毋使小人一進,複有噬臍之悔。」疏入,太皇太后命宰執讀於簾前,曰:「轍疑吾兼用邪正,其言極中理。」諸臣從而和之,調停之說遂已。

  轍又奏曰:「竊見方今雖未大治,而祖宗綱紀具在,州郡民物粗安。若大臣正己平心,無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為安民靖國之術,雖有異黨,誰不歸心?但患朝廷舉事類不審詳。曩者黃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鑿,欲導之使東,移下就高,汩五行之理。及陛下遣使按視,知不可為,猶或固執不從。經今累歲,回河雖罷,減水猶存,遂使河朔生靈,財力俱困。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順,朝廷招徠之厚,惟恐失之。而熙河將吏,創築二堡以侵其膏腴,議納醇忠以奪其節鉞,功未可覬,爭已先形。朝廷雖知其非,終不明處置,若遂養成邊釁,關陝豈複安居!如此二事,則臣所謂宜正己平心,無生事要功者也。昔嘉祐以前,鄉差衙前,民間常有破產之患。熙寧以後,出賣坊場以雇衙前,民間不復知有衙前之苦。及元祐之初,務於由舊,一例複差,官收坊場之錢,民出衙前之費,四方驚顧,眾議沸騰。尋知不可,旋又複雇,去年之秋,又複差法。且熙寧雇役,三等人戶,並出役錢。上戶以家產高強,出錢無藝,下戶昔不充役,亦遣出錢;故此二等人戶,不免諮怨。至於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錢不多,雇法之行,最為其便。罷行雇法,上下二等欣躍可知,唯是中等則反為害。如畿縣中等之家,例出役錢三貫,若經十年,為錢三十貫而已。今差役既行,諸役手力,最為輕役;農民在官,日使百錢,最為輕費。然一歲之用,已為三十六貫,二年役滿,為費七十餘貫。罷役而歸,寬鄉得閒三年,狹鄉不及一歲。以此較之,則差役五年之費,倍於雇役十年。賦役所出,多在中等,故天下皆思雇而厭差。如此二事,則臣所謂宜因弊修法,為安民靖國之術者也。四事不去,如臣等輩,猶知其非,而況于心懷異同,志存反覆,幸國之失,有以藉口者乎?恐彼已默識於心,多造謗議,待時而發,以搖撼眾聽矣。伏乞宣諭宰執,事有失當,改之勿疑,法或未完,修之無倦。苟民心既得,則異議自消,海內蒙福,上下攸同,豈不休哉!」

  秋,七月,遼主如黑嶺。

  乙酉,夏人來言畫疆界者不以綏州例,詔曰:「已諭邊臣如約矣。夏之封界,當亦體此。」

  始,元豐所定吏額,主者苟悅群吏,比舊額幾數倍。朝廷患之,命量事裁減。吏有白中孚者,告蘇轍曰:「吏額不難定也。昔流內銓,今侍郎左選也,事繁莫過於此。昔銓吏止十數,今左選吏至數十,事不加舊而用吏數倍者,昔無重法、重祿、吏通賕賂,則不欲人多以分所入,故竭力辦事,勞而不避。今行重法,給重祿,賕賂比舊為少,則不忌人多而幸於少事。此吏額多少之大要也。舊法以難易分七等,重者至一分,輕者至一厘以下,積若干分為一人。今誠取逐司兩月事,定其分數,則吏額多少之限,無所逃矣。」轍以其言為然,乃具以白執政,請據實立額,俟吏之年滿轉出或事故死亡者勿補,及額而止,不過十年,自當消盡。執政然之,遂申尚書省。後數月,諸司所供文字皆足,因裁損成書,以申三省。左僕射呂大防得其書,大喜,欲此事必由己出,別將詳定。任永壽,本諸司吏也,為人精悍而滑,嘗預知元豐吏額事,每奏入,獨能言其曲折。大防悅之,即于尚書省創立吏額房,使永壽與吏數輩典之。凡奏上行下,皆大防自專,不復經由兩省。一日,內降畫可二狀付中書,其一吏額也。省吏白中書侍郎劉摯,請封送尚書省,摯曰:「當時文書錄黃過門下,今封過也。」對曰:「尚書省以吏額事,必徑下本省已久,今誤至此。」摯曰:「中書不知其它,當如法令。」遂作錄黃。永壽見錄黃,愕然曰:「兩省初不與,乃有此邪?」即白大防,乞兩省各選吏赴局同領其事。大防具以語摯,摯曰:「中書行錄黃,法也,豈有意與吏為道地?今乃使就都省分功,何邪?」吏額事行畢,永壽等推恩有差。永壽急於功利,勸大防即以吏額,日裁損吏員,仍以私所好惡變易諸吏局次。吏被排斥者,紛然詣禦史台訴不平。台官因言永壽等冒賞徇私,不可不懲,諫官繼以為言。永壽等既逐,而吏訴額祿事終未能決。時轍方為中丞,具言:「後省所詳定,皆人情所便,行之甚易,而吏額房所改,皆人情所不便,守之最難。且大信不可失,宜速命有司改從其易,以安群吏之志。」大防知眾不服,徐使都司再加詳定,大略如轍前議行之。

  劉摯初以吏額房事與呂大防議稍不合,已而摯遷門下侍郎。及台諫共攻大防,大防稱疾不出。摯每于上前開陳吏額本末曰:「此皆被減者鼓怨,言路風聞過實,不足深譴。」大防它日語人曰:「使上意曉然不疑,劉門下之力居多。」然士大夫趨利者交鬥其間,謂兩人有隙,於是造為朋黨之論。摯語大防曰:「吾曹心知無它,然外議如此,非朝廷所宜有,願引避。」大防曰:「行亦有請矣。」庚寅,奏事畢,摯少留,奏曰:「臣久處近列,器滿必覆,願賜骸骨,避賢者路。」既退,連上章,出就外第,期必得請。帝遣中使召摯入對,太皇太后諭曰:「侍郎未得出,須官家親政然後可去。」使者數輩趣入視事,摯不得已受命。未幾,呂大防辭位,亦不許。及摯遷右僕射,與大防同列,未滿歲,言者爭詆摯,摯尋罷。朋黨之論,遂不可破,其釁蓋自吏額始。

  八月,丙午,右正言劉唐老言:「伏睹《大學》一編,論入德之序,願詔經筵之臣,訓釋此書上進,庶于清燕之閑,以備觀覽。」從之。

  初,鄧溫伯以母喪終制,除吏部尚書,梁燾權給事中,駁之,改知亳州,閱歲,複以承旨召。梁燾為禦史中丞,與左諫議大夫劉安世、右諫議大夫朱光庭交章論「溫伯出入王、呂黨中,始終反覆。今之進用,實系君子小人消長之機。」又言:「溫伯嘗草蔡確制,稱確有定策功,以欺惑天下,乞行罷黜。」累疏不報,燾等因力請外。庚戌,乃出燾知鄭州,光庭知亳州,安世提舉崇福宮。時劉摯疏乞暫出溫伯,留燾等,蘇轍亦三疏論之,皆不聽。

  給事中兼侍講范祖禹上《帝學》八篇。

  九月,丁醜,詔複集賢院學士。

  丁亥,以孫迥知北外都水丞,提舉北流;李偉權發遣北外都水丞,提舉東流。

  冬,十月,癸巳,罷都提舉修河司,從中丞蘇轍言也。

  詔導河水入汴。

  十一月,壬戌,高麗遣使貢於遼。

  己巳,遼以南府宰相竇景庸為武定軍節度使。景庸審決冤滯,輕重得宜,旋以獄空聞。

  蘇轍累言許將過失,將亦累表乞外。十二月,辛卯朔,以將為資政殿學士,知定州。

  甲辰,侍御史上官均又言:「呂大防堅強自任,不顧是非,每有差除,同列不敢為異,惟許將時有異同,大防每懷私恨。蘇轍素與大防相善,希合其意,盡力排將,期於必勝。將既以異論罷去,執政、台諫,皆務依隨,是威福皆歸於大防,紀綱法令,自此敗壞矣。」因乞解言職,於是責知廣德軍。

  丙辰,禁軍大閱,賜以銀楪匹帛,罷轉資。

  是歲,京北旱,浙西水災。

  遼放進士文充等七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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