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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平元年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

  帝名恒,太宗第三子也,母曰元德皇后李氏。後夢以裾承日有娠,開寶元年十二月二日,生帝於開封府第,赤光照空,左足指有文,成「大」字。幼而聰睿,與諸王戲,好作戰陣之狀,自稱元帥。太祖愛之,撫而問曰:「天子好作否?」對曰:「由天命耳。」初名德昌,太平興國八年,授檢校太保、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韓王,改名元休;端拱元年,封襄王,改元侃;淳化五年九月,進封壽王,加檢校太傅、開封尹;至道元年八月,立為皇太子,改今名,仍判府事。

  咸平元年遼統和十六年

  春,正月,辛酉朔,改元。

  癸亥,賜近臣歲節宴于宰相呂端第。自是遂以為例。

  乙丑,遼主如長濼。

  丙寅,有司上皇太后李氏諡曰元德。

  翰林學士楊礪等受詔知貢舉,請對,帝召坐,語之曰:「貢舉當選擢寒俊,精求藝實,以副朕心。」

  壬申,昭宣使王延德上《太宗皇帝南宮事蹟》三卷,命送實錄院。

  癸酉,始令諸王府記室、翊善、侍讀等官分兼南北宅教授。時又有伴讀,然無定員。

  甲戌,詔:「諸路場務逋欠官物,令主典備償者,監臨官非同為欺隱,勿令填納。」

  初,李至判國子監,校定諸經音疏,薦「國子博士杜鎬、直講孫奭、崔頤正,皆苦心強學,博貫《九經》,問義質疑,有所依據。望令重加刊正,除去舛謬。」太宗從之。鎬,無錫人;頤正,封丘人。丁醜,帝訪群臣通經義者,至複以頤正對,即召頤正至後苑,講《尚書·大禹謨》,賜五品服。它日,謂輔臣曰:「頤正講誦甚精,卿等更于班行中選經明行修之士,具以名聞。」自是,日令頤正赴禦書院待對,講《尚書》至十卷。

  戊寅,帝禦崇政殿,召禦龍直二百七十餘人,閱試武藝,遷擢者二十六人。

  庚辰,監察禦史韓見素表求致仕,時年四十八。帝問輔臣曰:「見素齒發尚少,遽求致仕,何也?」呂端曰:「見素性恬退,喜修煉。」帝難之。李至曰:「近世朝行中,躁進者多,知止者少,若允其請,亦足激勸薄俗。」帝默然,乃授刑部員外郎,致仕。見素,鳳翔人,退居華山,年八十餘乃卒。

  甲申,有慧出營室北,光芒尺餘。

  二月,壬辰,帝召輔臣曰:「慧出甚異,奈何?」呂端等言:「變在齊、魯之分。」帝曰:「朕以天下為憂,豈獨一方邪?」李至曰:「陛下此言,可以卻妖星矣。」甲午,詔百官極言得失,避正殿,減常膳。

  丙午,遼以監門衛上將軍耶律伊囉為中台省左相。

  乙未,慮囚,老幼、疾病流以下聽贖,杖以下釋之。詔諸州長吏平決獄訟,申理冤濫。

  吏部郎中、直集賢院田錫出知泰州,未之任,會星變,錫上疏言:「李繼遷不合與夏州,又不合呼之為趙保吉。以臣愚蒙,料彼變詐,必不肯久奉朝命,永保塞垣。是時事舛誤之大者。」又言:「密院公事,宰相不得與聞,中書政事,樞密使不得與議,致兵謀不精,國計未善。去年靈州之役,關西民無辜而死者十五萬餘,咎將誰執?此政化堙鬱之大者也。」疏奏,即日召對移晷。將行,又貢封事,複召對,謂曰:「卿第去,不半歲,召卿歸矣。事當面論者,聽乘傳赴闕。」再遣中使賜與甚厚。

  丁酉,彗滅。

  戊戌,詔以久停貢舉,頗滯時才,令禮部據合格人內進士放五十人,諸科百五十人,來歲不得為例。

  三月,壬申,賜進士汝陽孫僅等宴瓊林。僅,何弟也。

  先是吏部銓擬官,告身悉書其過犯,癸酉,詔自今勿複書。

  初,宗正少卿趙安易言:「別廟祭饗,懿德皇后在淑德皇后之上,臣未測升降之由,請改正之。」太宗不許。及議合食,有司鹹請以懿德升配。安易又言:「序以後先,當用淑德配食。」詔尚書省集議及禮官同詳定。上議曰:「淑德皇后,生無位號,歿始追崇,況在初潛,早已薨謝。懿德皇后,享封大國,作配先朝,雖不及臨禦之期,已夙彰賢懿之美。請奉懿德皇后神主升配太宗室。」詔從之,其淑德皇后仍舊別廟祭饗。

  辛巳,以趙保吉歸順,遣使諭陝西,縱綏、銀流民還鄉,家給米一石。

  是月,女真遣使貢於遼。

  夏,四月,己醜朔,詔諸州長吏潔除牢獄,疏理淹系,有疾病及貧乏者療治資給之。

  壬寅,趙保吉遣弟繼瑗入謝。

  癸卯,遼以崇德宮所隸州縣被水,賑之。

  帝謂宰相曰:「諸路逋欠,先朝每有赦宥,皆令蠲放,而有司尚更理督,頗聞細民愁歎。」己醜,遣使乘傳按百姓逋欠,悉除之。用判理欠司王欽若之言也。除逋欠凡一千餘萬,釋系囚三千餘人。帝由是眷欽若益厚。

  丁未,遼罷民輸官俸,出內帑給之。

  己酉,祈雨。

  乙卯,遼主如木葉山。

  五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甲子,以旱,幸大相國寺祈雨,升殿而雨。

  丁卯,遼主祀木葉山,告來歲南伐。

  庚辰,鐵驪貢於遼。

  乙酉,遼主還上京。太后命婦人年九十者賜以物。

  六月,戊子朔,遼主祭祖、懷二陵。

  庚寅,密州發解官鞠傅,坐薦送非其人,當贖金,特詔停任。帝謂輔臣曰:「凡所舉官,多聞謬濫。宜選擇舉主,以類求人。今外官要切惟轉運使,卿等可先擇人,後令舉之。」辛卯,詔于常參官內舉材堪轉運使者,不限人數。

  詔議太祖廟稱號。先是判太常禮院李宗訥請改僖祖以下稱號,下尚書省集議。時張齊賢言:「為人後者為之子,安得宗廟中有伯氏之稱?」詔禮官詳定。禮官引《春秋》閔、僖同為一代及晉惠、懷、唐中、睿故事,請太祖、太宗昭穆同位。詔都省複集議,議同齊賢;又詔禮官再討典故。禮官言:「按太宗饗祀太祖二十有二年,稱曰孝弟,此不易之制。唐玄宗謂中宗為皇伯考,德宗謂中宗為高伯祖。伯氏之稱,複何不可!臣等參議,自今合祭日,太祖、太宗依典儀,同位異坐,太祖位仍舊稱孝子。」奏可。宗訥,昉子也。

  秋,七月,丁巳朔,遼主錄囚聽政。

  廣西轉運使陳堯叟上言:「所部諸州,土風本異,地少蠶桑,其民除耕水田外,惟種麻苧,周歲三收。布出之時,每端只售百錢,蓋織者眾而市者少故也。今臣以國家軍須所急,布帛為先,因勸諭部民廣植麻苧,以錢鹽折變收市之,未及二年,已得三十七萬餘匹。望自今許以所種麻苧頃畝折桑棗之數,諸縣令佐依例書曆為課,民以布赴官賣者,免其算稅。如此,則布帛上供,泉貨下流,公私交濟,其利甚博。」詔從之。

  八月,丁亥朔,詔三司「經度茶、鹽、酒稅以充歲用,勿得增加賦斂,重困黎元,諸色費用並宜節約,並條析未盡事件以聞。」

  辛卯,京西轉運使合肥姚鉉上言:「諸路官吏或強明蒞事、惠愛及民者,則必立教條,除其煩擾。然所更之弊,事多不便於狡胥,俟其罷官,悉藏記籍。害公蠹政,莫甚於茲。應知州、府、軍、監、通判、幕職、州縣官,于所在有經畫利濟,事可經久者,歲終書曆,替日錄付新官,俾之尊守,不得妄信下吏,輒有改更。若灼然不便,州以上聞,幕職以下聞於長吏,俟報改正。《語》曰:『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此實聖人之格言,國家之急務也。」從之。

  乙巳,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錢若水等上《太宗實錄》八十卷。帝覽書流涕,賜詔褒諭。時若水判集賢,因用院印,史館無所預,才九月而華。初,太宗有畜犬甚馴,常在乘輿左右,及駕崩,犬輒號叫不食,因送永熙寢宮。李至嘗作歌紀其事以遺若水,其斷章雲:「白麟朱雁且勿書,勸君書此懲浮俗。」若水不為載。呂端雖為監修,未嘗蒞局,書成不署端名,至抉其事以為專美。若水稱詔旨專修,不隸史局,又援唐朝故事以折之,時議不能奪。

  癸醜,詔:「監倉京朝官,無得以羨餘為課。」

  九月,丁巳朔,遼主駐得勝口。

  己未,秦國延壽保聖夫人劉氏卒,發哀苑中,輟朝三日,給鹵簿以葬。

  先是太宗命張洎重修《太祖實錄》,未成而卒。己巳,詔宰相呂端、集賢院學士錢若水同領其事。若水懇辭,帝曰:「卿新修《太宗實錄》甚周備,太祖時多缺漏,故再命卿,毋多讓也。」

  豹林谷隱士種放母死,貧不克葬,遣僮奴告于翰林學士宋湜等。湜與錢若水、王禹偁同上言:「先帝嘗加召命,今無以葬母,欲行私覿,恐掠朝廷之美。」壬申,優詔賜放粟帛緡錢。

  令綾錦院改織絹。甲申,始以新織絹進禦。

  舊制,國子監、開封府舉人有與發解官親戚者,止兩司更互考試,帝慮涉私徇,是秋,特選官別試。

  冬,十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宰相呂端久病,詔免朝謁,就中書視事,累疏求解,戊子,罷為太子太保。初,李惟清自知樞院左遷禦史中丞,意端抑己,及端免朝謁,乃彈奏常參官有疾告逾年受俸者,又教人訟堂吏過失,欲以累端。端曰:「吾直道而行,無所愧,風波之言,不足慮也。」

  加張齊賢兵部尚書,與參知政事李沆並平章事。參知政事李至,罷為武勝節度使。至以目疾解機務,及授旄鉞,入見懇辭,帝曰:「此唐朝故事,廢久矣,特命振舉,示優賢也。」又賜禦制詩寵其行。

  己醜,參知政事溫仲舒,罷為禮部尚書;樞密副使夏侯嶠,罷為戶部侍郎。以樞密副使向敏中為兵部侍郎、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楊礪為工部侍郎,宋湜為給事中,並為樞密副使。

  先是有攀附居近職者,乘寵放恣,民家子既定婚,強娶之,其家詣開封訴焉。知府事畢士安即請對,白其事,卒得民家子還其父母,使成婚。攀附者日夜訴士安於帝前,士安因求解府事,帝許之,複入翰林為學士。翰林學士承旨宋白,嘗獻《擬陸贄榜子集》,帝察其意欲幹事任,乃命白權知開封府。既而白倦於聽斷,不半歲,亦丐罷雲。

  庚寅,帝謂輔臣曰:「群臣中有謗言達於朕聽者,詢之似得其實。然人誰無過,能遷革則善矣,朕固不以一眚廢終身之用也。」

  乙未,宰相張齊賢、李沆入對,帝諭之曰:「先朝皆有成憲,但與卿等遵守,期致和平耳。」時戚裡有分財不均者更相訟,又入宮自訴,齊賢請自治之,乃坐相府,召而問曰:「汝非以彼所分財多,汝所分少乎?」曰:「然。」命具款。乃召兩吏令甲家入乙舍,乙家入甲舍,貨財無得動,分書則交易之。明日,奏聞,帝大悅,曰:「朕固知非卿莫能定也。」

  初,張齊賢為戶部尚書,詔同監察禦史王濟編次、刪定制敕。舊條,持杖行劫,不計有贓無贓,悉抵死,齊賢議貸不得財者。濟曰:「以死懼之尚不畏,可緩其死乎?」與齊賢廷諍數四,詞氣甚厲,手疏言齊賢腐儒,不知時要。帝問輔臣:「孰可從者?」呂端請詔百官集議,並劾濟。未幾,齊賢入相。丁酉,齊賢奏:臣今在中書,不欲與庶僚爭較曲直,願收前詔。」帝嘉其容物,遂罷集議,濟得免劾。刑名卒如齊賢之請,而犯盜者歲亦不增。

  己酉,崇政殿視事,至午而罷。帝自即位,每旦御前殿,中書、樞密院、三司、開封府、審刑院及請對官以次奏事,至辰後還宮進食;少時複出,禦後殿視諸司事,或校閱軍士武藝,日中而罷;夜則召儒臣詢問得失,或至夜分還宮,率以為常。

  癸醜,命錢若水等覆考開封府得解進士試卷。故事,京府解十人已上,謂之等甲,非文業優贍有名稱者不取。時以高輔堯為首,錢易次之。易不平,遂上書指陳發解官所試《朽索馭六馬賦》及詩、論、策題,意涉譏訕。又進士數百輩詣府訟薦送不當。輔堯亦投牒遜避,請以易為首。開封府以聞,故有是命。時翰林學士承旨宋白深右易,考官度支員外郎馮拯奏易與白交結狀,帝大怒,遣中使下拯禦史獄。拯力言易無行,不可冠多士,帝亦以士流紛競,不可啟其端,且欲鎮浮俗,乃詔釋拯,罷兩制議及覆考,止令若水等擢文行兼著者一人為首。乃以孫暨為第一,輔堯第二,易第三,餘並如舊。暨,開封人也。

  十一月,丙辰朔,河西軍右廂副使、歸德將軍折逋游龍缽來朝。河西軍,即西涼府也。龍缽四世受朝命為酋長,雖貢方物,未嘗自行,今始至,獻馬二千餘匹。加龍缽安遠大將軍。

  戊午,帝謂輔臣曰:「國家所謹,儉約為先,節用愛人,民俗自化。」張齊賢曰:「《書》稱大禹克儉於家。老氏三寶,儉居其一。上之所好,下必從之,上好儉則國有餘財,下不僣則家有餘資,自然廉讓興行,盜賊鮮少。」

  三司上經費之數,帝曰:「先帝以財賦國之大本,莫不求諸中道而為永制。」輔臣曰:「先帝非止愛人嗇費,至於節損服用,禦浣濯之衣,蓋前古哲王莫能偕也。」帝初命三司具中外錢谷大數以聞,鹽鐵使陳恕久不進,帝命輔臣詰之,恕曰:「天子富於春秋,若知府庫充羨,恐生侈心,故不敢進。」帝聞而善之。

  甲子,詔葺歷代帝王陵廟。

  是月,置估馬司,估蕃部及進貢馬價。凡市馬之處,河東府州、岢嵐軍,陝西秦、渭、涇、原諸州,川峽益、黎等州,皆置務,歲得五千餘匹,以布帛茶它物准其直。

  遼遣使冊王誦為高麗國王。

  十二月,丙戌朔,遼裕悅宋國王耶律休格薨,輟朝五日。休格有公輔器,及膺邊塞重任,知略宏遠,料敵如神。每戰勝,讓功諸將,故士卒樂為用。身更百戰,未嘗戮一無辜。高梁河之捷,尤為南軍所畏,白溝以南欲止兒啼,輒曰:「裕悅至矣!」休格以燕民疲弊,省賦稅,恤孤寡,戒戍兵無犯宋境,雖馬牛逸於北者,悉還之,邊境以寧。遼主詔立祠南京。

  遼進封皇弟恒王隆慶為梁國王,南京留守;鄭王隆祐為吳國王。

  丙午,給事中柴成務奏上《新定編敕》共八百五十六條,請鏤板頒下,與《律令格式》、《刑統》同行;優詔褒答。

  甲寅,知制誥王禹偁,坐修《太祖實錄》以意輕重其間,落職知黃州。

  是歲,以如京使柳開知代州,至,葺城壘,修戰具,諸將多沮議不協。開謂其從子曰:「吾觀昴星有光,雲多從北來犯,境上寇將至矣。吾聞師克在和,今諸將怨我,一旦寇至,我其危哉!」因上言請徙它州。尋改知忻州。

  遼放進士楊文立等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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