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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君臣論治(2)


  二年春正月,上問魏徵曰:「人主何為而明。何為而暗。」對曰:「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昔堯清問下民,故有苗之惡得以上聞。舜明四目,達四聰,故共、鯀、鱹兜不能蔽也。秦二世偏信趙高,以成望夷之禍。梁武帝偏信朱異,以取台城之辱。隋煬帝偏信虞世基,以致彭城合之變。是故人君兼聽廣納,則貴臣不得壅蔽,而下情得以上通也。」上曰:「善。」上謂黃門侍郎王圭曰:「開皇十四年大旱,隋文帝不許賑給,而令百姓就食山東。比至末年,天下儲積可供五十年。煬帝恃其富饒,侈心無厭,卒亡天下。但使倉庾之積足以備凶年,其餘何用哉。」

  二月,上謂侍臣曰:「人言天子至尊,無所畏憚。朕則不然,上畏皇天之監臨,下憚群臣之瞻仰,兢兢業業,猶恐不合天意,未副人望。」魏徵曰:「此誠致治之要,願陛下慎終如始則善矣。」

  上謂房玄齡等曰:「為政莫若至公。昔諸葛亮竄廖立、李嚴于南夷,亮卒而立、嚴皆悲泣,有死者,非至公能如是乎。又高熲為隋相,公平識治體,隋之興亡,系熲之存沒。朕既慕前世之明君,卿等不可不法前世之賢相也。」

  夏四月,太常少卿祖孝孫以為「梁、陳之音多吳、楚,周、齊之音多胡、夷」,於是斟酌南北,考以古聲,作《唐雅樂》,凡八十四調,三十一曲,十二和。詔協律郎張文收與孝孫同修定。六月乙酉,孝孫等奏新樂,上曰:「禮樂者,蓋聖人緣物以設教耳,治之隆替,豈由於此。」御史大夫杜淹曰:「齊之將亡,作《伴侶曲》,陳之將亡,作《玉樹後庭花》,其聲哀思,行路聞之皆悲泣,何得言治之隆替不在樂也。」上曰:「不然。夫樂能感人,故樂者聞之則喜,憂者聞之則悲,悲喜在人心,非由樂也。將亡之政,民必愁苦,故聞樂而悲耳。今二曲俱存,朕為公奏之,公豈悲乎。」右丞魏徵曰:「古人稱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樂誠在人和,不在聲音也。」

  臣光曰:臣聞垂能目制方圓,心度曲直,然不能以教人,其所以教人者,必規矩而已矣。聖人不勉而中,不思而得,然不能以授人,其所以授人者,必禮樂而已矣。禮者聖人之所履也,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聖人履中正而樂和平,又思與四海共之,百世傳之,於是乎作禮樂焉。故工人執垂之規矩而施之器,是亦垂之功已。王者執五帝、三王之禮樂而施之世,是亦五帝、三王之治已。五帝、三王,其違世已久,後之人見其禮知其所履,聞其樂知其所樂,炳然若猶存於世焉,此非禮樂之功邪。

  夫禮樂有本有末,中和者本也,容聲者末也,二者不可偏廢。先王守禮樂之本,未嘗須臾去於心,行禮樂之文,未嘗須臾遠於身。興于閨門,著於朝廷,被於鄉遂比鄰,達于諸侯,流于四海,自祭祀軍旅至於飲食起居,未嘗不在禮樂之中。如此數十百年,然後治化周浹,鳳凰來儀也。苟無其本而徒有其末,一日行之而百日舍之,求以移風易俗,誠亦難矣。是以漢武帝置協律,歌天瑞,非不美也,不能免哀痛之詔。王莽建羲和,考律呂,非不精也,而不能救漸台之禍。晉武帝制笛尺,調金石,非不祥也,不能弭平陽之災。梁武帝立四器,調八音,非不察也,不能免台城之辱。然則雖《韶》、《夏》、《濩》、《武》之音具存于世,苟其餘不足以稱之,曾不能化一夫,況四海乎。是猶執垂之規矩而無工與材,坐而待器之成,終不可得也。況齊、陳淫昏之主,亡國之音,暫奏于庭,烏能變一世之哀樂乎。而太宗遽雲治之隆替不由於樂,何發言之易,而果于非聖人也如此。

  夫禮非威儀之謂也,然無威儀則禮不可得而行矣。樂非聲音之謂也,然無聲音則樂不可得而見矣。譬諸山,取其一土一石而謂之山則不可,然土石皆去,山於何在哉。故曰:「無本不立,無文不行。」奈何以齊、陳之音不驗於今世,而謂樂無益於治亂,何異睹拳石而輕泰山乎。必若所言,則是五帝、三王之樂皆妄也。「君子于其所不知,蓋闕如也」,惜哉。

  六月戊子,上謂侍臣曰:「朕觀《隋煬帝集》,文辭奧博,亦知是堯、舜而非桀、紂,然行事何其反也。」魏徵對曰:「人君雖聖哲,猶當虛己以受人,故智者獻其謀,勇者竭其力。煬帝恃其俊才,驕矜自用,故口誦堯、舜之言,而身為桀、紂之行,曾不自知,以至覆亡也。」上曰:「前事不遠,吾屬之師也。」

  畿內有蝗。辛卯,上入苑中,見蝗,掇數枚,祝之曰:「民以穀為命,而汝食之,寧食吾之肺腸。」舉手欲吞之,左右諫曰:「惡物或成疾。」上曰:「朕為民受災,何疾之避。」遂吞之。是歲,蝗不為災。

  上曰:「朕每臨朝,欲發一言,未嘗不三思,恐為民害,是以不多言。」給事中知起居事杜正倫曰:「臣職在記言,陛下之言失,臣必書之,豈徒有害於今,亦恐貽譏於後。」上悅,賜絹二百段。

  上曰:「梁武帝君臣惟談苦空,侯景之亂,百官不能乘馬。元帝為周師所圍,猶講《老子》,百官戎服以聽。此深足為戒。朕所好者,唯堯、舜、周、孔之道,以為如鳥有翼,如魚有水,失之則死,不可暫無耳。」

  秋七月,上謂侍臣曰:「古語有之: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歲再赦,善人喑啞。夫養稂莠者害嘉穀,赦有罪者賊良民。故朕即位以來,不欲數赦,恐小人恃之輕犯憲章故也。」

  九月,上曰:「比見群臣屢上表賀祥瑞。夫家給人足而無瑞,不害為堯、舜。百姓愁怨而多瑞,不害為桀、紂。後魏之世,吏焚連理木,煮白雉而食之,豈足為至治乎。」丁未,詔「自今大瑞聽表聞,自外諸瑞申所司而已。」嘗有白鵲構巢於寢殿槐上,合歡如腰鼓,左右稱賀。上曰:「我常笑隋煬帝好祥瑞。瑞在得賢,此何足賀。」命毀其巢,縱鵲於野外。

  上問王圭曰:「近世為國者益不及前古,何也。」對曰:「漢世尚儒術,宰相多用經術士,故風俗淳厚。近世重文輕儒,參以法律,此治化之所以益衰也。」上然之。

  冬十二月壬午,以黃門侍郎王圭為守侍中。上嘗閒居,與圭語,有美人侍側,上指示圭曰:「此廬江王瑗之姬也。瑗殺其夫而納之。」圭避席曰:「陛下以廬江納之為是邪,非邪。」上曰:「殺人而取其妻,何問是非。」對曰:「昔齊桓公知郭公之所以亡,由善善而不能用,然棄其所言之人,管仲以為無異于郭公。今此美人尚在左右,臣以為聖心是之也。」上悅,即出之,還其親族。

  上使太常少卿祖孝孫教宮人音樂,不稱旨,上責之。溫彥博、王圭諫曰:「孝孫雅士,今乃使之教宮人,又從而譴之,臣竊以為不可。」上怒曰:「朕置卿等於腹心,當竭忠直以事我,乃附下罔上,為孝孫遊說邪。」彥博拜謝。圭不拜,曰:「陛下責臣以忠直,今臣所言豈私曲邪。此乃陛下負臣,非臣負陛下。」上默然而罷。明日,上謂房玄齡曰:「自古帝王納諫誠難。朕昨責溫彥博、王圭,至今悔之。公等勿為此不盡言也。」

  上曰:「為朕養民者,唯在都督、刺史,朕常疏其名于屏風,坐臥觀之,得其在官善惡之跡,皆注於名下,以備黜陟。縣令尤為親民,不可不擇。」乃命內外五品以上,各舉堪為縣令者,以名聞。

  上曰:「比有奴告其主反者,此弊事。夫謀反不能獨為,必與人共之,何患不發,何必使奴告邪。自今有奴告主者皆勿受,仍斬之。」

  三年春二月戊寅,以房玄齡為左僕射,杜如晦為右僕射,以尚書右丞魏徵守秘書監,參預朝政。

  三月丁巳,上謂房玄齡、杜如晦曰:「公為僕射,當廣求賢人,隨才授任,此宰相之職也。比聞聽受辭訟,日不暇給,安能助朕求賢乎。」因敕尚書細務屬左右丞,唯大事應奏者乃關僕射。玄齡明達吏事,輔以文學,夙夜盡心,恐一物失所。用法寬平,聞人有善,若已有之。不以求備取人,不以己長格物。與如晦引拔士類,常如不及。至於台閣規模,皆二人所定。上每與玄齡謀事,必曰:「非如晦不能決。」及如晦至,卒用玄齡之策。蓋玄齡善謀,如晦能斷故也。二人深相得,同心徇國,故唐世稱賢相者推房、杜焉。玄齡雖蒙寵待,或以事被譴,輒累日詣朝堂,稽顙請罪,恐懼若無所容。

  玄齡監修國史,上語之曰:「比見《漢書》載《子虛》、《上林賦》,浮華無用。其上書論事詞理切直者,朕從與不從,皆當載之。」

  夏四月乙亥,上皇徙居弘義宮,更名大安宮。甲午,上始禦太極殿,謂侍臣曰:「中書、門下,機要之司,詔敕有不便者皆應論執。比來唯睹順從,不聞違異。若但行文書,則誰不可為,何必擇才也。」房玄齡等皆頓首謝。故事,凡軍國大事,則中書舍人各執所見,雜署其名,謂之「五花判事」。中書侍郎、中書令省審之,給事中、黃門侍郎駁正之。上始申明舊制,由是鮮有敗事。

  冬十二月乙酉,上問給事中孔穎達曰:「《論語》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何謂也。」穎達具釋其義以對,且曰:「非獨匹夫如是,帝王亦然。帝王內蘊神明,外當玄默,故《易》稱以蒙養正,以明夷蒞眾。若位居尊極,炫耀聰明,以才陵人,飾非拒諫,則下情不通,取亡之道也。」上深善其言。

  房玄齡、王圭掌內外官考,治書侍御史萬年權萬紀奏其不平,上命侯君集推之。魏徵諫曰:「玄齡、圭皆朝廷舊臣,素以忠直為陛下所委,所考既多,其間能無一二人不當。察其情,終非阿私。若推得其事,則皆不可信,豈得複當重任。且萬紀比來恒在考堂,曾無駁正,及身不得考,乃始陳論。此正欲激陛下之怒,非竭誠徇國也。使推之得實,未足裨益朝廷。若其本虛,徒失陛下委任大臣之意。臣所愛者治體,非敢苟私二臣。」上乃釋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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