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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溫廢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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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穆帝永和二年冬十一月,安西將軍桓溫伐漢。朝廷以蜀道險遠,溫眾少而深入,皆以為憂,惟劉惔以為必克。或問其故,惔曰:「以博知之。溫善博者也,不必得則不為。但恐克蜀之後,溫終專制朝廷耳。」 三年.漢主勢降于溫。事見《桓溫滅蜀》。 四年秋八月,朝廷論平蜀之功,欲以豫章郡封桓溫。尚書左丞荀蕤曰:「溫若複平河、洛,將何以賞之?」乃加溫征西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封臨賀郡公。加譙王無忌前將軍。袁喬龍驤將軍,封湘西伯。蕤,嵩之子也。溫既滅蜀,威名大振,朝廷憚之。 升平四年冬十一月,封桓溫為南郡公,溫弟沖為豐城縣公,子濟為臨賀縣公。 哀帝興甯元年夏五月,加征西大將軍桓溫侍中、大司馬、都督中外諸軍、領尚書事,假黃鉞。溫以撫軍司馬王坦之為長史。坦之,述之子也。又以征西掾郗超為參軍,王珣為主簿,每事必與二人謀之。府中為之語曰:「髯參軍,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溫氣概高邁,罕有所推,與超言,常自謂不能測,傾身待之,超亦深自結納。珣,導之孫也,與謝玄皆為溫掾,溫俱重之。曰:「謝掾年四十必擁旄杖節,王掾當作黑頭公,皆未易才也。」玄,奕之子也。 二年夏五月戊辰,加大司馬溫揚州牧、錄尚書事。壬申,使侍中召溫入參朝政,溫辭不至。 秋七月丁卯,詔複征大司馬溫入朝。八月,溫至赭圻,詔尚書車灌止之。溫遂城赭圻居之固,讓內錄,遙領揚州牧。 三年。大司馬溫移鎮姑孰。二月丙申,帝崩於西堂。帝無嗣,皇后詔以琅邪王奕承大統。百官奉迎於琅邪第,是日即皇帝位,大赦。海西公太和三年冬十二月,加大司馬溫殊禮,位在諸侯王上。 簡文帝咸安元年。大司馬溫恃其材略位望,陰蓄不臣之志嘗,撫枕歎曰:「男子不能流芳百世,亦當遺臭萬年。」術士杜炅能知人貴賤,溫問炅以祿位所至。炅曰:「明公勳格宇宙,位極人臣。」溫不悅。溫欲先立功河朔以收時望,還受九錫。及枋頭之敗,威名頓挫。既克壽春,謂參軍郗超曰:「足以雪枋頭之恥乎?」超曰:「未也」久之,超就溫宿,中夜,謂溫曰:「明公都無所慮乎?」溫曰:「卿欲有言邪?」超曰:「明公當天下重任,今以六十之年,敗于大舉,不建不世之勳,不足以鎮愜民望。」溫曰:「然則奈何?」超曰:「明公不為伊、霍之舉者,無以立大威權,鎮壓四海。」溫素有心,深以為然,遂與之定議。以帝素謹無過,而床第易誣,乃言:「帝早有痿疾,嬖人相龍、計好、朱靈寶等參侍內寢,二美人田氏、孟氏生三男,將建儲立王,傾移皇基。」密播此言于民間,時人莫能審其虛實。 十一月癸卯,溫自廣陵將還姑孰,屯于白石。丁未,詣建康,諷褚太后,請廢帝立丞相會稽王昱,並作令草呈之。太后方在佛屋燒香,內侍啟雲:「外有急奏」,太后出,倚戶視奏數行,乃曰:「我本自疑此。」至半,便止,索筆益之曰:「未亡人不幸罹此百憂,感念存沒,心焉如割。」 己酉,溫集百官於朝堂。廢立既曠代所無,莫有識其故典者,百官震栗。溫亦色動,不知所為。尚書僕射王彪之知事不可止,乃謂溫曰:「公阿衡皇家,當倚傍先代。」乃命取《霍光傳》,禮度儀制,定於須臾。彪之朝服當階,神彩毅然,曾無懼容,文武儀准,莫不取定,朝廷以此服之。於是宣太后令,廢帝為東海王,以丞相、錄尚書事會稽王昱統承皇極。百官入太極前殿,溫使督護竺瑤、散騎侍郎劉亨收帝璽綬。帝著白帢單衣,步下西堂,乘犢車出神虎門,群臣拜辭,莫不戲欷。侍御史、殿中監將兵百人衛送東海第。溫帥百官具乘輿法駕,迎會稽王于會稽邸。王於朝堂變服,著平巾幘、單衣,東向流涕,拜受璽綬。是日,即皇帝位,改元。溫出次中堂,分兵屯衛。溫有足疾,詔乘輿入殿。溫撰辭,欲陳述廢立本意,帝引見,便泣下數十行,溫兢懼,竟不能一言而出。 太宰武陵王晞好習武事,為溫所忌,欲廢之,以事示王彪之。彪之曰:「武陵親尊,未有顯罪,不可以猜嫌之閑便相廢徙。公建立聖明,當崇獎王室,與伊、周同美。此大事,宜更深詳。」溫曰:「此已成事,卿勿複言。」乙卯,溫表「晞聚納輕剽,息綜矜忍。袁真叛逆,事相連染。頃日猜懼,將成亂階。請免晞官,以王歸蕃。」從之,並免其世子綜、梁王璉等官。溫使魏郡太守毛安之帥所領宿衛殿中。安之,虎生之弟也。庚戌,尊褚太后曰崇德太后。 初,殷浩卒,大司馬溫使人齎書吊之。浩子涓不答,亦不詣溫,而與武陵王晞遊。廣州刺史庾蘊,希之弟也,素與溫有隙。溫惡殷、庾宗強,欲去之。辛亥,使其弟秘逼新蔡王晃詣西堂叩頭自列,稱與晞及子綜、著作郎殷涓、太宰長史庾倩、掾曹秀、舍人劉強、散騎常侍庾柔等謀反。帝對之流涕,溫皆收付廷尉。倩、柔,皆蘊之弟也。癸醜,溫殺東海王三子及其母。甲寅,禦史中丞譙王恬承溫旨,請依律誅武陵王晞。詔曰:「悲惋惶怛,非所忍聞,況言之哉。其更詳議。」恬,丞之孫也。乙卯,溫重表固請誅晞,詞甚酷切。帝乃賜溫手詔曰:「若晉祚靈長,公便宜奉行前詔。如其大運去矣,請避賢路。」溫覽之,流汗變色,乃奏廢晞及三子,家屬皆徙新安郡。丙辰,免新蔡王晃為庶人,徙衡陽。殷涓、庾倩、曹秀、劉強、庾柔皆族誅,庾蘊飲鴆死。蘊兄東陽太守友子婦,桓豁之女也,故溫特赦之。庾希聞難,與弟會稽王參軍邈及子攸之逃於海陵陂澤中。溫既誅殷、庾,威勢翕赫,侍中謝安見溫遙拜。溫驚曰:「安石,卿何事乃爾。」安曰:「未有君拜於前,臣揖於後。」 戊午,大赦,增文武位二等。已未,溫如白石,上書求歸姑孰。庚申,詔進溫丞相,大司馬如故,留京師輔政。溫固辭,仍請還鎮。辛酉,溫自白石還姑孰。 秦王堅聞溫廢立,謂群臣曰:「溫前敗灞上,後敗枋頭,不能思愆自貶以謝百姓,方更廢君以自說。六十之叟,舉動如此,將何以自容于四海乎。諺曰怒其室而作色于父,其桓溫之謂矣。」 十二月,大司馬溫奏「廢放之人,屏之以遠,不可以臨黎元。東海王宜依昌邑故事,築第吳郡。」太后詔曰:「使為庶人,情有不忍,可特封王。」溫又奏「可封海西縣侯。」庚寅,封海西縣公。 溫威振內外,帝雖處尊位,拱默而已,常懼廢黜。先是,熒惑守太微端門,逾月而海西廢。辛卯,熒惑逆行入太微,帝甚惡之。中書侍郎郗超在直,帝謂超曰:「命之修短,本所不計,故當無複近日事邪?」超曰:「大司馬臣溫,方內固社稷,外恢經略,非常之事,臣以百口保之。」及超請急省其父,帝曰:「致意尊公,家國之事,遂至於此,由吾不能以道匡衛,愧歎之深,言何能諭。」因詠庾闡詩雲:「志士痛朝危,忠臣哀主辱。」遂泣下沾襟。帝美風儀,善容止,留心典籍,凝塵滿席,湛如也。雖神識恬暢,然無濟世大略,謝安以為惠帝之流,但清談差勝耳。 郤超以溫故,朝中皆畏事之。謝安嘗與左衛將軍王坦之共詣超,日旰未得前,坦之欲去,安曰:「獨不能為性命忍須臾邪?」二年春三月戊午,遣侍中王坦之征大司馬溫入輔,溫複辭。 夏四月,徙海西公于吳縣西柴裡,敕吳國內史刁彝防衛,又遣禦史顧允監察之。彝,協之子也。 六月,庾希、庾邈與故青州刺史武林之子遵聚眾夜入京口城,晉陵太守卞眈逾城奔曲阿。希詐稱受海西公密旨誅大司馬溫。建康震擾,內外戒嚴卞眈發諸縣兵二千人擊希,希敗,閉城自守。溫遣東海內史周少孫討之。秋七月壬辰,拔其城,擒希、邈及其親黨皆斬之。眈,壺之子也。 甲寅,帝不豫,急召大司馬溫入輔,一日一夜發四詔,溫辭不至。初,帝為會稽王,娶王述從妹為妃,生世子道生及弟俞生。道生疏躁無行,母子皆以幽廢死。餘三子,郁、朱生、天流,皆早夭。諸姬絕孕將十年,王使善相者視之,皆曰:「非其人。」又使視諸婢媵,有李陵容者,在織坊中,黑而長,宮人謂之「昆侖」,相者驚曰:「此其人也。」王召之侍寢,生子昌明及道子。已未,昌明為皇太子,生十年矣。以道子為琅邪王,領會稽國,以奉帝母鄭太妃之祀。遺詔「大司馬溫依周公居攝故事。」又曰:「少子可輔者輔之,如不可,君自取之。」侍中王坦之自持詔入,於帝前毀之。帝曰:「天下,儻來之運,卿何所嫌。」坦之曰:「天下,宣、元之天下,陛下何得專之。」帝乃使坦之改詔曰:「家國事一稟大司馬,如諸葛武侯、王丞相故事。」是日,帝崩。 群臣疑惑,未敢立嗣,或曰:「當須大司馬處分」。尚書僕射王彪之正色曰:「天子崩,太子代立,大司馬何容得異。若先面諮,必反為所責。」朝議乃定。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崇德太后令,以帝沖幼,加在諒暗,令溫依周公居攝故事。事已施行,王彪之曰:「此異常大事,大司馬必當固讓,使萬機停滯,稽廢山陵,未敢奉令,謹具封還。」事遂不行。 溫望簡文臨終禪位於己,不爾便當居攝。既不副所望,甚憤怨,與弟沖書曰:「遺詔使吾依武侯、王公故事耳。」溫疑王坦之、謝安所為,心銜之。詔謝安征溫入輔,溫又辭。冬十月,彭城妖人盧悚自稱大道祭酒,事之者八百餘家。十一月,遣弟子許龍如吳,晨到海西公門,稱太后密詔,奉迎興複。公初欲從之,納保母諫而止。龍曰:「大事垂捷,焉用兒女子言乎?」公曰:「我得罪於此,幸蒙寬宥,豈敢妄動。且太后有詔,便應官屬來,何獨使汝也。汝必為亂。」因叱左右縛之,龍懼而走。甲午,悚帥眾三百人晨攻廣莫門,詐稱海西公還,由雲龍門突入殿庭,略取武庫甲仗,門下吏士駭愕不知所為。遊擊將軍毛安之聞難,帥眾直入雲龍門,手自奮擊。左衛將軍殷康、中領軍桓秘入止車門,與安之並力討誅之,並党與死者數百人。海西公深慮橫禍,專飲酒,恣聲色,有子不育,時人憐之。朝廷以其安於屈辱,故不復為虞。 孝武帝甯康元年春二月,大司馬溫來朝。辛巳,詔吏部尚書謝安、侍中王坦之迎於新亭。是時,都下人情恟恟,或雲欲誅王、謝,因移晉室。坦之甚懼。安神色不變,曰:「晉祚存亡,決於此行。」溫既至,百官拜於道側。溫大陳兵衛,延見朝士,有位望者皆戰懾失色,坦之流汗沾衣,倒執手板。安從容就席,坐定,謂溫曰:「安聞諸侯有道,守在四鄰,明公何須壁後置人邪?」溫笑曰:「正自不能不爾。」遂命左右撤之,與安笑語移日。郗超常為溫謀主,安與坦之見溫,溫使超臥帳中聽其言。風動帳開,安笑曰:「郤生可謂入幕之賓矣。」時天子幼弱,外有強臣,安與坦之盡忠輔衛,卒安晉室。 三月,溫有疾,停建康十四日,甲午,還姑孰。秋七月己亥,南郡宣武公桓溫薨。 初,桓溫疾篤,諷朝廷求九錫,屢使人趣之。謝安、王坦之故緩其事,使袁宏具草。宏以示王彪之,彪之歎其文辭之美,因曰:「卿固大才,安可以此示人。」謝安見其草,輒改之,由是曆旬不就。宏密謀於彪之,彪之曰:「聞彼病日增,亦當不復支久,自可更少遲回。」宏從之。 溫弟江州刺史沖問溫以謝安、王坦之所任,溫曰:「渠等不為汝所處分。」其意以為,已存,彼必不敢立異,死則非沖所制。若害之,無益於沖,更失時望故也。 溫以世子熙才弱,使沖領其眾。於是桓秘與熙弟濟謀共殺沖。沖密知之,不敢入。俄頃,溫薨,沖先遣力士拘錄熙、濟而後臨喪。秘遂被廢棄,熙、濟俱徙長沙。詔葬溫依漢霍光及安平獻王故事。沖稱溫遺命,以少子玄為嗣,時方五歲,襲封南郡公。 庚戌,加右將軍荊州刺史桓豁征西將軍、督荊楊雍交廣五州諸軍事。以江州刺史桓沖為中軍將軍、都督揚豫江三州諸軍事、揚豫二州刺史,鎮姑孰。竟陵太守桓石秀為甯遠將軍、江州刺史,鎮潯陽。石秀,豁之子也。沖既代溫居任,盡忠王室。或勸沖誅除時望,專執時權,沖不從。始溫在鎮,死罪皆專決不請,沖以為生殺之重,當歸朝廷,凡大辟皆先上,須報,然後行之。 謝安以天子幼沖,新喪元輔,欲請崇德太后臨朝。王彪之曰:「前世人主幼在繈褓,母子一體,故可臨朝。太后亦不能決事,要須顧問大臣。今上年出十歲,垂及冠婚,反令從嫂臨朝,示人君幼弱,豈所以光揚聖德乎。諸公必欲行此,豈僕所制,所惜者大體耳。」安不欲委任桓沖,故使太后臨朝,已得以專獻替裁決,遂不從彪之之言。八月壬子,太后複臨朝攝政。 太元二年冬十二月,臨海太守郗超卒。初,超党於桓氏,以父愔忠於王室,不令知之。及病甚,出一箱書授門生曰:「公年尊,我死之後,若以哀惋害寢食者,可呈此箱。不爾,即焚之。」既而愔果哀惋成疾,門生呈箱,皆與桓溫往返密計。愔大怒曰:「小子死已晚矣。」遂不復哭。 十一年冬十月甲申,海西公奕薨于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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