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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理宗紹定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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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紹定四年 正月戊子朔,禦大慶殿,群臣朝賀。禮畢,上詣慈明殿賀,大赦天下。以慶壽恩,進史彌遠、薛極官各二等,葛洪、袁韶、喬行簡各一等,進鎮江府都統卞整、左武大夫、果州團練使、統領沈興、劉明官各一等,以追襲逆全,焚毀糧聚也。 辛醜,樞密院檢會贈右武大夫、彰州防禦使王青力戰而殞,詔特贈建武軍節度使、右驍衛大將軍,與二子官,仍立廟於揚州,令禮部、太常進擬廟額。 丙辰,江淮安撫制置大使趙善湘上露布,言統率諸將水陸並進,以正月十五日誅逆全於新塘。詔獎之。 ◇ 二月戊午朔,詔禮部貢舉。 壬戌,臣寮奏:「乞申飭諸路州縣:自今遇訴災傷,邑委佐官,州委幕職,于秋成以前務核的實蠲減田租,仍以分數揭之通衢。如或稽慢,守令鐫斥,漕臣覺察不嚴,一體議罰。」從之。 ◇ 三月癸巳,以經筵進講《論語》終篇,召輔臣聽講。 己酉,賜宰執、講讀、說書、修注官宴于秘書省。 ◇ 四月己未,賜王青廟額為忠果。樞密院檢會淮東安撫趙范、提刑蔡保奏趙必勝等二十九人擒戮逆全,委立奇功。詔各補轉注官資,仍賜錢銀絹有差。 乙丑,浙東提刑奏:「溫州司戶參軍趙汝驟權宰平陽,侵用官錢,贓罪抵死。」詔汝驟追毀出身文字,除名勒停。 癸酉,以久雨,命臨安守臣褥於天竺山。 丙子,蠲大理寺、三衙、臨安府點檢贍軍激賞酒庫所見監贓賞錢。 丁醜,詔赦中外,決系囚,杖以下。以鄭清之兼同知樞密院事,喬行簡簽書樞密院事。 ◇ 五月丙戌朔,進前知西和州張孝錫官二等,以四川制置司言其措置邊防之勞也。 庚戌,詔:「今後行在遇暑慮囚,命所差官將臨安府三獄見禁公事除情重例不原外,餘隨輕重,盡行減降決遣,大理寺、三衙、兩赤縣一體裁決。」從臣寮請也。 丙子,詔會子庫造第十四、十五界共二千萬緡,令封樁下庫,充邊郡科降。 癸未,給諸軍口累重大錢,詔支犒殿、步司討捕閩寇凱還軍兵有差,陣亡者厚給其家。 ◇ 七月乙酉朔,詔制總諸帥、戎司:「凡忠勇死義之家,並與優給其家。其有子才藝異眾者,令赴樞密院審視錄用。」 丙戌,臣寮奏:「建、劍之間秋霜害稼,乞下諸司措置般運廣米應濟市糴。」湖、秀、嚴、徽春霜損桑,水潦為沴,令監司、郡守留意賑存,與減稅色。」從之。 癸巳,臣僚奏:「乞戒飭諸道監司,除正任屬官外,不得別令見任官入幕,違者定行奏劾。」從之。 丁未,樞密院檢會右武大夫、敘複吉州刺史、江州副都統制陳世雄會合荊鄂軍馬于吉州龍泉,親臨賊境,一舉而擒二首,委有勞績。詔以世雄為左武大夫、濠州團練使、江州都統制。 丙寅,詔:「近民之官,莫如縣令。日來間有貪虐昏繆不能任事之人重為民害,令諸路監司、守臣覺察,具職位上於尚書省,取旨施行。」 ◇ 九月丙戌,臨安火。詔曰:「回祿之災,延及太廟,祖宗神主,暫就禦于景靈宮。朕累日哭於神禦殿,省愆謝罪,傷痛罔極。所合奏告,可令禮寺疾速定日,具奏以聞。」詔令三省、樞院暫就都亭驛;六部暫就傳法寺治事,以延燎故也。 庚寅,詔:「火後合行寬恤條件,悉令三省施行。其令學士院降詔,出封樁庫錢、豐儲倉米賑恤被火之家,蠲臨安府城內外之征一月。」 辛卯,複出內藏庫緡錢二十萬賑恤貧乏之民。 壬辰,詔曰:「丙戌之夕,回祿為災,信宿之間,上及太室,延燔民廬,莽焉荒毀。都人奔避,間遭死傷。皇天降威,孰大於此!朕當避正殿,素服視朝,減膳徹樂,以答明譴。其寬恤事宜,已命宰輔次第施行。應內外臣僚士庶咸許直言,指陳過失,毋有所隱。庶藉忠嘉,共圖消弭。」詔罷前軍統制徐儀,仍削官三等;統領馬振遠除名勒停,編置湖南州軍,以殿前司副都指揮使馮時言其救火弗力也。 庚子,建昌軍火。 甲辰,流星晝隕。 壬子,以火災,告於天地、宗廟、社稷。 甲寅,度支郎官王輿權進對,論近日火災。上曰:「此皆朕之不德,最是延及太廟,朕心不遑安處。」奏雲:「中外臣子所同痛心,今日災變,可謂極矣。惟有修德可以回天意。」上然之。 乙卯,監察禦史何處久奏:「兩司修建太廟合遵舊制,百司庶府,不必華侈。」從之。 丙辰,宰執以太室延燎五具,奏乞鐫罷。詔史彌遠特降奉化郡公,薛極、鄭清之、喬行簡各降一秩。 丁巳,詔兩浙轉運判官趙汝憚予祠,以臣僚言其火後營繕,科擾州縣也。 戊午,詔殿前副都指揮使馮塒、主管侍衛步軍司王虎救焚弗力,延及太廟,各奪一官罷之。 辛卯之火比辛酉之火加五分之二,雖太廟亦不免,惟史丞相府獨存。洪舜俞有詩雲:「殿前將軍猛如虎,救得汾陽令公府。祖宗神靈飛上天,可憐九廟成焦土。」人言藉藉,迄不免責。 ◇ 十月癸酉,太常少卿度正進對,奏:「蜀報蒙古深入,事勢頗危。又聞七方關已潰散,才透文、龍,便入綿、漢,皆是平地,蜀便難保。願早擇帥,付之事權。蜀中財用,已是困乏,願陛下不惜出內庫金帛應付之。」上曰:「當早為擇帥,應付財帛。」 戊寅,以煥章待制、知遂甯府李埴為煥章直學士、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四川制置副使趙彥呐進直龍圖閣兼知興元府、利路安撫副使。 ◇ 十一月乙酉,詔忠義總管田遂贈武節大夫、忠州刺史,特與加封立廟。以四川制置司言其總率忠義,力戰而歿也。詔:「四川、關外州軍近經蒙古侵犯,殘破去處,未能複業,軍民日前或有詿誤,陷於罪戾,合行曲赦。令三省條具事件以聞。」福建招捕使司奏知邵武縣劉純歿于王事,乞加褒恤。詔贈純官三等,與一子下州文學。 癸巳,樞密院言:「四川制置司奏權興元府都統潘福提兵失律,離棄關隘,合依軍制。」從之。 ◇ 十二月癸醜,臣寮奏:「乞嚴飭州縣科糴及人戶投糶不即給錢、多取斛面之弊。其州縣折苗,並依祖宗成法,止以下戶畸零減直折錢,違者奏劾,重置典憲。」從之。 癸酉,詔正旦大朝會權免。 己卯,給諸軍薪炭錢,出戍官兵倍之。 辛巳,詔出封樁庫緡錢二十萬下臨安府,命官賑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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