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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皇祐四年


  壬辰皇祐四年

  春正月辛亥,徙英州別駕唐介為全州團練副使、監郴州酒稅。王堯臣、王守忠、陳旭等較慶曆、皇祐總四年天下財賦出入,凡金幣、絲纊、薪芻之類皆在其數,參相耗登,至皇祐元年,入一億二千六百二十五萬一千九百六十四,而所出亡餘。為書七卷,丙辰上之。詔送三司,取一歲中數以為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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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丁未,知諫院包拯為龍圖閣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拯在諫院逾三年,數論斥大臣權幸,請罷一切內降曲恩,又別上唐魏鄭公三疏,請置座右,以為高抬貴手。別條七事,多見採納。拯前嘗建議罷河北屯兵,分之河南諸州,遇警即發。如謂戍兵不可遽減,則訓練義勇,以壯邊備,雖小給餱糧,每歲不當屯兵一月之費,用一州賦,可給義勇十八萬。朝廷難之。

  丙辰,蠲江南東、西路民所貸種糧。

  壬戌,出內藏庫絹十萬下三司,以助軍費。監郴州稅唐介為秘書丞。

  辛未,詔雜買務自今凡宮禁所市物皆給實直,其非所缺者勿得市。初,上謂輔臣曰:「國朝監唐世宮市之患,特置此務,以防擾人。近歲物非所急者一切收市,其擾人亦甚矣。」故降是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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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戊寅,禁內宿臣僚聚會。先是,內出欹器一,陳于邇英閣御座前,諭丁度等曰:「中則正,滿則覆,虛則欹,率如《家語》、《淮南》、荀卿之說,其制度精好。」度等列侍觀之。帝曰:「日中則昃,月滿則虧。朕欲以中正臨天下,當與列辟共守此道。」度拜曰:「臣等亦願無傾滿以事陛下。」因言:太宗嘗作此器,真宗亦嘗著論。

  庚辰,帝制《後述》以賜度等。初,儂智高貢方物,求內屬,朝廷拒之。後複貢金函書以請,亦不報。智高與交趾為仇,且擅廣源山澤之利,遂謀入寇,攻破橫山寨。五月乙巳朔,破邕州,偽建大南國,僭號仁惠皇帝,改年啟曆。

  癸醜,儂智高入橫州。

  丙辰,入貴州。

  庚申,入龔州。

  辛酉,入藤州,又入州梧州、封州,並棄城,知封州曹覲死之。

  壬戌,入康州,知州趙師旦、監押馬貴死之。

  癸亥,入端州。

  丙寅,圍廣州。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范仲淹卒,諡文正。既葬,帝篆其碑曰「褒賢之碑」。仲淹內剛外和,性至孝,好施予,置義莊以贍宗屬。為政忠厚,所至有恩,邠、慶二州之民與屬羌皆畫像立生祠。及其卒也,羌酋數百人為舉哀於佛寺,號之如父。齋三日而去。

  呂中曰:先儒論本朝人物,以仲淹為第一。觀其所學,必忠孝為本。其所志,則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其有所為,必盡其力,曰:「為之自我者當如是,其成與否,有不在我者,雖聖賢不能必。」此諸葛武侯不計成敗利鈍之誠心也。觀其論上壽之儀,雖晏殊有所不能曉;寬仲約之誅,雖富弼有所不能知。而十事之規模,雖張方平、余靖之諸賢有所不能識。仁宗晚年欲大用之,而範公已即世矣,豈天未欲平治天下歟?

  命崇儀使、知韶州陳曙領兵討儂智高。

  ◇

  六月乙亥,起複前衛尉卿余靖為秘書監、知潭州,前屯田員外郎、直史館楊畋為廣南西路體量安撫、提舉經制盜賊,靖改為廣南西路安撫使、知桂州。

  乙酉,祠部員外郎、判南曹範鎮上書曰:「陛下制樂三年,有司之論紛然未決,蓋由不議其本而爭其末也。樂者,和氣也;發和氣者,聲音也。聲音生於無形,故古人以有形之物傳其法,然後無形之聲音得,而和氣可道也。有形者,秬黍也,律也,赤也,龠也,黼也,斛也,算數也,權衡也,鐘也,磬也。是十者必相合而不相戾,然後為得。今皆相戾而不合,臣固知其無形之聲音不可得而和也。請以臣章下有司,問黍之二米與一米孰是?律之空徑三分與三分四厘六毫孰是?律之起赤與赤之起律孰是?龠之圓制與方制孰是?黼之方赤圓其外深赤與方赤孰是?斛之方赤圓外庣旁九厘五毫與方赤深赤六十二分孰是?算數之法,圓分與方分孰是?權衡之重,以一米秬黍與一米孰是?鐘磬依古法有大小、輕重、長短、薄厚而中律,不依古法而中律孰是孰不是?定然後制龠,合升鬥鬴斛以校其容受,容受合然後下詔以求真黍,真黍至然後可以為量為鐘磬,量與鐘磬合於律,然後可以為樂也。」詔送詳定所。鎮說自謂得古法,然集賢校理司馬光數與之論難,以為弗合。世鮮鐘律之學,卒莫辨其是非焉。彰化節度使、知延州狄青為樞密副使。禦史中丞王舉正言:「青出兵伍,為執政,本朝所無。恐四方輕朝廷。」左司諫賈黯言:「國初,武臣宿將,未有起兵伍、登帷幄者。今其不可有五:四夷聞之,有輕中國心,一也;小人無知,翕然向之,撼搖人心,二也;大臣將恥與為伍,三也;不守祖宗之成規,而自比五季衰亂之政,四也;青雖才勇,未聞有破敵功,失駕禦之術,五也。」禦史韓贄亦以為言,皆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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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七月乙巳,出內藏庫錢三十萬緡、絹十萬疋下河北,助糴軍糧。

  丙午,命知桂州餘靖經制廣南東西路盜賊。廣州益修城備,賊知不可拔,圍五十七日,壬戌解去,由清遠縣濟江攻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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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辛卯,改新知秦州孫沔為荊湖南路、江南西路安撫使。沔初入見,上以秦州事勉之。對曰:「秦州不足煩聖慮,當以嶺南為憂也。」既而聞張忠死,蔣偕敗,上諭執政曰:「南事誠如沔料。」宰相龐籍因奏遣沔行,故有是命。仍許沔便宜從事。沔行至鼎州,複有詔加廣南東西路安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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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戊申,儂智高殺廣南鈐轄蔣偕于賀州。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賈昌朝乙卯召赴邇英閣講《乾卦》。上曰:「將相侍講,天下盛事。」昌朝稽首謝。翌日,手奏曰:「《乾》之上九稱『亢龍有悔』。悔者,凶災之萌。爻在亢極,必有凶災。不即言凶而言悔者,以悔有可凶可吉之義,若修德則免悔而獲吉,故但言悔。『用九見群龍無首吉』者,聖人用剛健之德,乃可決萬務。當天下久盛,柔不可以濟。然亢而過剛,又不能久。惟聖人外以剛健決事,內以謙恭應物,不敢自矜為天下首,乃獲吉也。」手詔褒答,仍以所陳卦義付史館。

  丁巳,命知桂州餘靖提舉廣西東路兵甲、經制賊盜。

  庚申,儂智高破昭州。

  辛酉,同修起居注韓絳為右正言。上面諭曰:「卿朕所選用,凡所言事,不宜沽激,當存朝廷事體務可行,毋使朕為不聽諫者。」楊畋、曹修經制蠻事既無功,改命孫沔及余靖等,上猶以為憂。宰相龐籍薦樞密副使狄青,青亦上表請行。翌日入對,自言:「臣起行伍,非戰伐無以報國。願得蕃落騎數百,益以禁兵,羈賊首赴闕下。」上壯其言,庚午,改宣徽南院使、荊湖南北路宣撫使、提舉廣南東西路經制盜賊事。初,欲用入內都知任守忠為青副,諫官李兌言:「唐失其政,以宦者觀軍容,致主將掣肘,是不足法。」遂罷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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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甲戌,殿中丞胡瑗落致仕,為光祿寺丞、國子監直講,同議大樂。狄青言:「騎兵便於乘高履險,步兵力不能抗,故每戰必敗。願得西邊蕃落兵自從。」或謂南方非騎兵所宜,樞密使高若訥言:「蕃部善射,耐艱苦,上下山如平地。當瘴未發時,疾馳破之,必勝之道也。」青卒用騎兵破賊。

  丁醜,儂智高入賓州。右正言韓絳言:「狄青武人,不可獨任。」上以問龐籍,籍曰:「青起行伍,若用文臣副之,必為所制,號令不專。不如不遣。」乃詔廣南將佐皆稟青節制,若孫沔、余靖分路邀擊,亦各聽沔等指揮。

  甲申,儂智高複入邕州。

  壬辰,樞密副使王堯臣言:「請析廣西宜、容、邕等州為三路,以融、柳、象隸宜州,白、高、竇、雷、化、郁林、儀、藤、梧、龔、瓊隸容州,欽、賓、廉、橫、潯、貴隸邕州。其三州並選武臣為安撫都監兼知州事,以統支郡。若蠻人入寇,即三路率支郡並力掩擊之。知桂州以兩制以上,仍帶經略安撫使,以統制三路。」詔狄青詳酌。青以為便,遂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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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甲辰,詔司天監、翰林天文院以唐戊寅、麟德、大衍、五紀、正元、觀象、宣明、崇真八曆及皇朝應天、乾元、儀天、崇天四曆算此月太陰直食及時辰分野,仍命知制誥王洙及編修《唐書》官劉羲叟參定。以司天監言此月十五日太陰當食也。上謂輔臣曰:「朕臨禦以來,命參知政事多矣。其間忠純可紀者,蔡齊、魯宗道、薛奎而已。宰臣如王曾、張知白,皆履行忠信,雖時有小失,而終無大過。李迪之心亦忠樸自守,但言多輕發爾。」複曰:「朕記其大,不記其小,然皆近世名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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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壬申朔,廣西鈐轄陳曙擊依智高,兵敗于金城驛,東頭供奉官王承吉、白州長吏徐噩死之。曙素無威令,既與賊遇,士卒猶聚博營中,倉卒被甲以前,遂致覆軍。

  戊子,知桂州餘靖言:「交趾乞會兵討賊,而朝廷久未報。智高交趾叛者,宜聽出兵,毋阻其善意。」朝廷從其請。狄青奏:「假兵於外以除內寇,非我利也。以一智高橫蹂二廣,力不能討,乃假蠻夷貪得忘義,因而啟亂,何以禦之?願罷交趾兵勿用。」且檄靖無通交趾使。朝廷卒用青計策,人亦服青有遠略雲。

  己醜,雪。初,上以愆亢,責躬減膳,見輔臣則憂形於色。龐籍等願守散秩避賢路。上曰:「是朕誠不能感天而惠不能及民,非卿等之過也。」是夕,乃得雪。

  壬辰,兩府及侍臣觀新樂於紫宸殿。先是,邇央閣講《尚書·無逸》。上曰:「朕深知享國之君,宜戒逸豫。」楊安國言:「舊有《無逸圖》,請列於屏間。」上曰:「朕不欲坐席背聖人之言,當別書置之左方。」因命丁度取《孝經》天子、孝治、聖治、廣要道四章對為右圖,乃令王洙書《無逸》,知制誥蔡襄書《孝經》,又命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為二圖序而襄書之。

  庚子,諫官韓絳言:「天子之柄不可移,事當間出睿斷。」上曰:「朕固不憚自有處分,所慮未中於理,而有司奉行,則其害已加乎人,故每欲先盡大臣之慮而後行之。」絳又言:「林獻可遣其子以書抵臣,多斥中外大臣過失。臣不敢不以聞。」上曰:「朕不欲留中,恐開陰訐之路。第持歸,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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