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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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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大中祥符三年春,閏二月甲寅,冬官正韓顯符造銅候儀成,並上所著經十卷。其制則本唐李淳風及一行之遺法雲。 己未,河北轉運使李士衡言:「本路諸軍歲給帛七十萬,當春時民多匱乏,常假貸於豪右。方納稅租,又償逋欠,以故工機之利愈薄。請官預給帛錢,俾及期輸送,民既獲利,官亦足用。」詔從之,仍令優與其直,其後遂推其法於天下。 ◇ 三月,上謂王旦等曰:「自北鄙修好,疆場不聳,朕居安慮危,罔敢暇逸。當著文自警,置之座右。」乃出《貴廩食吟》、《軫田園吟》、《慰農歌》、《自戒箴》以示旦等。 己亥,上謂宰相曰:「刑獄之官,尤須遴擇。朕常念四方獄訟,若官非其人,寧無枉濫?且單弱之人不能披訴,朝廷無由知之。」上作《念邊詩》賜近臣和。上謂輔臣曰:「將帥才難。今文武中固亦有人,蓋不經戰陣,無由知之。雖天下無事,然兵不可去,戰不可忘,古之道也。」馬知節曰:「將帥之才,非可坐而知之,顧臨事機變如何耳。」 ◇ 夏四月,陳彭年上奉詔纂歷代帝王集二十五卷,上作序,名《宸章集》。時京師竹有華,司天言:「主歲不登。」上曰:「數歲豐稔,物價甚賤,但小民不能愛惜,飲食之餘,多所棄擲。宜令開封府嚴禁之。」詔:「自今每年終,翰林學士已下常參官並同奏舉外任京朝官、三班使臣、幕職、州縣官各一人。如年終無舉官狀,當行責罰。轉運使、提點刑獄官、知州、通判舉部內官屬,不限人數,以次年二副即舉奏在京掌事官、京朝官、使臣,仍並令中書置籍,常以五月一日進內。」是日,後宮李氏生子。知開封府周起方奏事,主謂起曰:「知朕有喜乎?」起曰:「臣不知也。」上曰:「朕始生子。」即入禁中,懷金錢出,探以賜起。李氏杭州人,初入宮侍劉修儀,莊重寡言,上命為司寢。既有娠,從上臨砌台,玉釵墜,心惡之。上私蔔:釵完,當得生男子。左右取釵以進,殊不毀。上喜甚。已而果生子,是為仁宗。 甲午,詔獎知益州任中正,轉運使言吏民列狀願借留之也。中正及劉綜等皆以善政聞。上謂輔臣曰:「藩方重地,切在得人,朝行中亦難其選。自今須曆方面,始可擢為大官,卿等志之。」環州高繼忠言:「趙德明雖稱藩,然頗不遵誓約。」上謂宰相曰:「方今四海無虞,而言事者謂和戎之利不若克定之武也。」王旦曰:「止戈為武,佳兵不祥之器。祖宗平一宇內,每謂興師動眾,皆非獲已。今柔服異域,守在四夷,帝王之盛行也。」 ◇ 六月,翰林學士邢昺被病,上親臨問。故事,非宗戚、宰相,無省疾臨喪之行,惟昺與郭贄以恩舊,特用此禮,儒者榮之。 ◇ 秋七月,置龍圖閣學士,以直學士杜鎬為之,侍制陳彭年為直學士。賜大理評事蘇耆進士及第。耆,易簡子,宰相王旦女婿也。耆先舉進士,及唱第,格在諸科,陳堯叟為上具言之。上顧問旦,旦卻立不對。耆曰:「願且修學。」既出,堯叟謂旦曰:「公一言則耆及第矣。」旦笑曰:「旦為宰相,自薦親屬,士子盈庭,得無失體?」堯叟愧謝曰:「乃知宰相真自有體。」於是耆獻所為文,召試學士院,故是有命。 ◇ 九月,杖殺入內高品江守恩。守恩違制市青苗,私役軍士六百人,取民田麥穗,及擅董丁夫,非理笞捶,令役夫蔡文義市驢不獲,杖之致死。上不貸以法,中外莫不悚慶。 ◇ 十二月丙午,寶鼎縣黃河再清,經度制置副使李宗諤以聞。上作詩,近臣畢和。龍圖閣待制孫奭由經術進,守道自處,即有所言,未嘗阿附取悅。上嘗問以天書,奭對曰:「臣愚所聞『天何言哉』,豈有書也?」上知奭樸忠,每優容之。及將有汾陰之役,會歲旱,遂奏疏陳不可者十:「陛下才畢東封,更議西幸,非先王蔔征五年重謹之意。今國家土木之功累年未息,水旱作沴,饑饉居多。乃欲勞民事神,神其享之乎?」又上疏言:「今之奸臣,以先帝寅畏天災詔停封禪,故贊陛下力行東封,以為繼成先志也。先帝欲北平幽、朔,西取繼遷,則未嘗獻一謀,畫一策,而乃卑辭重幣,求和於契丹;蹙國縻爵,姑息于保吉,謂主辱臣死為空言,以誣下罔上為己任,是陛下以祖宗艱難之業,為佞邪僥倖之資,臣所以長歎痛哭也。今乃野雕山鹿並形奏簡,秋旱冬雷率皆稱賀,將以欺上天,則上天不可欺;將以愚下民,則下民不可愚;將以惑後世,則後世必不信。上玷皇明,不為細也。」疏入,不報。 呂中曰:至是李文靖之言驗矣。封禪之議,決于丁謂「會計有佘」之一言,天書之降,成於欽若「神道設教」之一語,雖以王文正之碩穩重望,不敢有異議。其後寇准之入居相府,亦以朱能天書而入。當時極言其非者,惟孫奭一人而已。「天何言哉」,此足以破人主之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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