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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


  己酉大中祥符二年

  春正月,禦史中丞王嗣宗言:「翰林學士楊億、知制誥錢惟演、秘閣校理劉筠唱和《宣曲》詩,述前代掖庭事,詞涉浮靡。」上曰:「詞臣,學者宗師也,安可不戒其流宕?」乃下詔風厲學者:「自今有屬詞浮靡,不遵典式者,當加嚴譴。其雕印文集,令轉運司擇部內官看詳,以可者錄奏。」蘇州僧道元纂佛祖訖近世名僧禪語為《傳燈錄》三十卷以獻,命刻板宣佈。以殿中丞孔勖知曲阜縣,兼檢校先聖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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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改入內內侍省內侍供奉官為內東西頭供奉官,殿頭高品為內侍殿頭,高品為內侍高品,高班內品為內侍高班,黃門為內侍黃門,凡六等,並冠本省之號。令陝西發廩賑糶,旱故也。汀州人王捷者,咸平初賈販至南康軍,遇道人,自言姓趙氏,授以小鐶神劍。劉承珪聞其事,為改名中正,得對龍圖閣。常有道人偶語雲:「即受中正法者,司命真君也。」承珪遂築新堂,乃以景德四年五月十三日降堂之紗幬中,自是屢降。中正常達其言。既得天書,遂東封,加號司命天尊,是為聖祖。

  辛卯,授中正式武衛將軍。

  呂源曰:「王中正者以刑餘黥卒落籍更名,與劉承珪協濟其奸,恣為妖妄,假聖祖虛命、天書祥瑞、藥金藥銀營繕宮觀,以至東封西祀,朝謁亳州太清宮,皆由中正以啟之。是時承平稍久,廷多諛臣,獨有孫奭者累上疏諫,真宗為著《解疑論》以示群臣,蓋亦有慊也。王中正之死,尚贈節度使,妻施氏封吳郡夫人,諸子皆任殿直,與太宗誅利用之事異矣。

  辛醜,分遣使臣出常平倉粟麥於京城,減價糶之。應天府民曹誠就戚同文所居造舍聚書,博延生徒,府奏其事,上詔賜額曰「應天府書院」,命奉禮郎戚舜賓主之。舜賓,同文孫,綸子也。知溫州李邈言:「兩浙僧求匄金銀珠玉錯末和泥,以塑塔像。望嚴行禁絕,違者重論其罪。」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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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詔群臣保舉幕職、州縣官,不得以初任及無勞績者充數。

  己亥,丁謂為修昭應宮使,李宗諤為同修宮使。謂欲殫國財用,規摹宏大,近臣多言其不可。上召問謂,謂曰:「陛下未有皇嗣,建宮于宮城之乾地,正可以祈福。」既而王旦密疏諫,上諭之如謂所對,旦遂不敢複言。詔:「自今諸路轉運使副、提點刑獄所舉官,如進改後五年無過有勞幹者,並舉主特加酬獎。」先是,上謂宰臣曰:「舉官犯贓則連坐,而舉得其人者賞亦不及,非所以勸也。」故有是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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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朔,詔追封孔子弟子兗公顏回為國公,費侯閔損等九人為郡公,成伯曾參等六十二人為列侯。宰相群官分撰贊。

  乙亥,林特、劉承屩、李溥上編成《茶法條貫》二十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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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知制誥王曾上疏言:「就嚴城之北隅,啟列真之秘宇。式昭丕應,特建嘉名。功極彌年,費將钜萬。臣以為今之興作,有不便之事五焉。伏望損彼規模,滅其用度,止敦樸素,無取瑰奇。惟將之以誠明,仍重之以嚴潔。名數之際,加等是宜,實費之資,節儉為要。」上禦崇政殿親試,賜進士梁固等二十六人及第,同出身者三人;諸科四十八人,同出身者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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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七月,特置糾察在京刑獄司,命知制誥周起、侍御史趙湘領之。

  戊寅,詔封玄聖文宣王廟,配享先儒魯史左丘明等十九人,爵為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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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上禁銷金嚴甚,還自東封,杜氏乃服以迎車駕,上見之怒,遂令出家為道士,由是天下無敢犯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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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先是,上謂王旦等曰:「朕在東宮,讀《尚書》凡七遍,《論語》、《孝經》亦皆數四。今宗室諸王所習惟在經籍,昨奏講《尚書》第五卷,此甚可喜也。」於是召甯王元偓等赴龍圖閣觀書目,上諭之曰:「宮中常聽書習射,最勝他事。」元偓曰:「臣請侍講張穎說《尚書》,間日不廢弓矢。」因陳典謨之義。上喜甚,乃詔每講日賜食。是秋,京西、河東、陝西、江淮、荊湖路,鎮、定、益、梓、邛、密等州言豐稔,京師粟鬥錢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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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甲午,詔諸路州府軍監關縣擇官地建道觀,並以「天慶」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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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甲子,詔諸路官吏有蠹政害民,如鞫得實,本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官不能舉察者,論其罪。上嘗謂宰相曰:「為國之要,在乎賞當其功,罰當其罪。不任情於其間,則賞罰必當,懲勸必行,萬方必理,和氣必生,自然天地降祥,四方無事。以此思之,可不戒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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