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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太平興國七年


  壬午太平興國七年

  春正月壬寅,詔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詳定士庶車服喪葬制度,付有司頒行,違者論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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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以給事中侯陟、右正諫大夫王明同判三司,同判三司自陟、明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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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以樞密直學士竇偁、中書舍人郭贄參知政事。太宗謂偁曰:「汝自揣何以至此?」偁曰:「陛下念藩邸之舊臣出於際會。」上曰:「非也,乃汝面折賈琰,賞卿之直耳。」普複相,多遜益不自安。普屢諷多遜令引退,多遜貪權固位,不能自決。會普廉得多遜與秦王廷美交通事,遂以聞。

  丙子,詔文武常參官集議朝堂。太子太師王溥等奏多遜及廷美顧望咒詛,大逆不道。

  丁醜,詔削奪多遜官爵,並家屬流崖州;廷美勒歸私第。多遜赴貶所,食於道傍,逆旅有嫗,頗能言京邑舊事。多遜曰:「嫗自何來,乃居此?」嫗顰蹙曰:「我本中原士大夫家,有子任某官。盧某作相,令枉道為某事,吾子不能從其意,盧銜之,中以危法,盡室竄南荒。未周歲,骨肉相繼淪沒,惟老身流落山谷。彼盧相者妒賢估勢,恣行無忌,終當南竄。幸未死間,或可見之耳!」多遜默然,趣駕去。

  呂中曰:多遜相則趙普出,趙普入則多遜貶,大臣相傾之風,已芽蘖於此。然盧邪而趙正,時邪猶未足以勝正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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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甲戌,親錄禁囚。趙普等以上察見微隱,相率稱賀,上嘗謂趙普曰:「朕每讀書,見古帝王多自尊大,深拱嚴凝,誰敢犯顏言事?若不降請接納,則是自蔽聰明。或喜賞怒刑,豈能歸天下之心哉!」普曰:「帝王若賞罰無私,內外無間,上求其理,下謁其誠,馴致太平,不為難事。」上又問治民之道複有何術,普曰:「陛下恤念生民,每聞利病,無不即日施行。古聖王愛民之心止於此矣。」趙普以秦王廷美謫居西洛非便,教知開封府李符言廷美不悔過怨望,乞徙邊郡,以防他變。

  丙辰,降廷美為涪陵縣公、房州安置。李繼捧來朝,獻四州地。其弟繼遷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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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廷美既出房州,趙普恐李符漏其言,乃坐符府中用刑不當,癸亥,責為甯國軍司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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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上嘗謂侍臣曰:「朕每讀《老子》至『佳兵不祥之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未嘗不三複以為規戒。王者雖以武功克定,終須用文德致治。朕每退朝,不廢觀書,意欲酌前世成敗而行之,以盡損益也。」幸金明池閱習戰。行乾元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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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是歲,契丹明康死,子隆緒立。高麗王伷死。先是,桐廬縣刁衎上疏言:「淫刑酷法非律文所載,望詔天下悉禁止之。」上覽疏甚悅,降詔褒答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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