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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守信神道碑


  ▼馮勤威公守信神道碑〔王安石〕

  馮氏有家於滑州之白馬者,莫知其所以從。至魯公,而嘗以公開國於始平日,其本出於漢杜陵,楚相唐之後也。

  公諱守信,字中孚。自為兒童,狀貌嶷然,慷慨有大志,人固巳奇之矣。既冠,從其鄉人受學,以三禮舉於鄉。會太平興國初,取兵民間,公出應選,有司以公儒者,欲免之。公曰:「吾以子弟免,而父兄任其勞,此儒者所不為。」遂行,以才武給宿衛。太宗征河東,公奮身冒兵,數取俘馘以獻於行在,太宗壯而勞之,以功數遷至弓箭直副指揮使。真宗兩駕河北,皆命公帥其所領先驅以禦契丹,而所斬敵最諸將。遷大武軍都指揮使、封州刺史,充御前忠佐馬步軍都軍頭。公雖在軍旅,數以孝經、論語為人講說,人嘗以儒者目之。至是真宗召問,出孝經,使講天子一章,因言:「自天子至於士,不可以無學,學不必博。孝經、《論語》皆聖人之誨,學者言行之要,臣愚不足以盡識。然所以事陛下,不敢一日而忘此!」

  真宗歎息者久之。由封州數遷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英州防禦使、知瀛州,兼高陽關都部署。由瀛州召還,領步軍司公事。當此時,河決滑州,天子以為憂,問誰可使者。公自言少長河上,能知河利害。詔以公為侍禦親軍步軍副都指揮使、容州觀察使、知滑州,兼修河都部署。河怒動堤,堤且陷,公坐其上自若也,遂號其部人,以一日塞之。天子賜手書獎諭,詔還領步軍如初。已而遷威塞軍節度。是歲天禧五年也。

  公年六十七,以八月二日薨於位。天子悼慟,為之罷朝三日,贈太尉,賜錢三百萬,敕宣慶使、蔣州團練使韓守英,禮部郎中、直集賢院石中立給護其喪事。遂以其年九月二十四日,葬開封之祥符縣黃溝鄉大裡之原。

  公曾祖諱倫,祖諱筠,皆不仕。考諱藴,贈官至左屯衛大將軍。先夫人劉氏,王城縣君;後夫人張氏,清河郡夫人。

  子男十三人。於是文懿左侍禁,文吉、文掘、文德、文慶、文顯、文質、文貴、文銳並右班殿直,文燦、文俊並右侍禁,文郁、文雅皆早卒。

  公孝謹忠篤,遇人以恩。祖母夫人疾病,公不釋帶以侍,輒數月。常患世醫不足賴以為養,力學方藥,遂通其術。公弟常欲上其子為公子,以取高蔭,公對之慨然曰:「吾自行伍,蒙主上拔擢至此,予欲棄軀以報久矣,顧未有所,奈何欺之?」晚歲並公子無所蔭,曰:「以明吾心于弟,非有愛也。」韋城董方廉直,為公所友,其卒,有二女,無以嫁,公為選士辦裝,嫁之若己子。公將兵治民,寬簡有法,故人人便愛之而無敢犯。所居有跡,賢士大夫多稱之者。

  公葬之三十二年,而以其子故,累贈至中書令兼尚書令,追封魯國公。又二年,始請諡于天子,賜之諡曰「勤威。」又五年,文顯為西京左藏庫副使、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始作碑以表公墓,而以銘來請。予問誄于太史,問諸故老,以考公子之所告,而得公之所為如此。於是為《銘》曰:

  允顯真宗,俊藝在工,相協于武,有來馮公。
  馮公頟頟,奮節金革,有聲中邦,外動夷狄。
  自公在野,手不去經,率其所學,以撫戎兵。
  公之所撫,貔貅豹虎,指揮進退,妥若兒女。

  武失以虣,文罷於柔,維時馮公,兩取其優。
  孰施其文,有壤千里。孰致其武?宿衛天子。
  帝諮馮公,爾往視河,河決已塞,滑人來歌。
  帝聞而嘉,勞以手敕。公拜稽首,匪臣之力。

  帝曰來爾,予厘爾勤,授之麾節,留掌我軍。
  方朝告薨,有詔罷視,吊贈賻葬,哀榮終始。
  追拜為令,尚書中書,賜爵國公,胙以魯墟。
  士生顯榮,沒則多巳,維時馮公,至今受祉。

  有周方虎,鹹有褒詩。至漢充國,雄為之辭。
  誰能詩公,傳亦無止。刻碑墓門,公實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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