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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政院


  資政院總裁,王、公、大臣內特簡。副總裁,三品以上大臣內簡充。各一人。掌取決公論。凡歲入歲出,法典朝章,公債稅率,及被旨諮議者,經議員議決,會國務大臣上奏取裁。秘書廳秘書長一人,請簡。一、二、三等秘書官各四人,奏補。掌計會文牘。議員,宗室王、公世爵十有六人,滿、漢世爵十有二人,外藩王、公世爵十有四人,宗室、覺羅六人,各部院官三十有二人,碩學通儒納稅多額者各十人,俱欽選。各省諮議局六人。民選。

  光緒三十三年設,置總裁二人。尋增協理四人。明年,複置幫辦、參議各三人。宣統元年,定秘書廳官制。二年,定總裁、副總裁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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