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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獻帝紀(23)


  建安四年[199年]

  春,曹操獲呂布,斬之

  ①《範書》獻帝紀作「三年十二月癸酉」。按《三國志·武帝紀》,曹操十月始圍城,「灌其城三月」,則擒呂布在十二月底或第二年正月,《袁紀》亦不誤。疑「春」下脫「正月」二字。

  二月,司空曹操讓位于太僕趙岐,不聽。

  三月,衛將軍董承為車騎將軍。

  封操三千戶,討呂布之功也。固讓不受。

  三月,袁紹討公孫瓚。

  ①此文重出,恐系衍文。

  六月,拜孫策為會稽太守、討逆將軍,封吳(陽)侯

  ①據《三國志》本傳及注引江表傳刪。

  初,彭城人張昭避亂淮南,策賓禮之。及策東略,遂為之謀主。聞袁術僭號,昭為策書諫術曰:「昔者董卓無道,陵虐王室,禍加太后,暴及弘農,天子播越,宗廟焚毀。是以豪傑發憤,赫然俱起。元惡既斃,幼主東顧,乃使王人奉命,宣明朝恩,偃武修文,與之更始。而河北異謀,黑山不順,劉表僭亂于南,公孫叛逆于北,劉繇阻兵,劉備爭盟,是以未獲承命,囊弓戢戈也。常謂使君與國同軌,舍是不恤,睆然有自取之志,懼非海內企望之意。昔湯伐桀,稱『有夏多罪』;武王伐紂,曰『殷有重罰』。此二王者,雖有聖德,假使時無失道之過,何由逼而取之也。今主上豈有惡於天下,徒以幼小,脅於僣臣,異于湯武之時也。又聞幼主明智聰敏,有夙成之德,天下雖未被恩,鹹以歸心焉。若輔而興之,旦、奭之美,率土之所望也。使君五世相承,為漢宰輔,榮寵之盛,莫與為比,宜效忠守節,以報漢室。世人多惑圖緯之言,妄牽非類之文,苟以悅主為美,不顧成敗之計,今古所慎也。忠言逆耳,駁議致憎,苟有益於尊明,則無所敢辭。」術始自以為有淮南之眾,料策之必與己同,及得其書,遂愁沮發疾。

  ①李賢曰:「謂袁紹為冀州牧,與黑山賊相連。」
  ②睆,完也。睆然,自得之貌。
  ③見書湯誓。
  ④見《史記》周本紀。

  袁紹自破公孫瓚,貢禦希慢,私使主簿耿苞密白曰:「赤德運衰,歷數將改,宜順天意,以應民望。」紹以苞白事諮於軍府,議者鹹以苞為妖妄宜誅,紹殺苞以悅眾,然遂有逆謀。

  於是紹將南出師,以攻曹操。沮授、田豐諫曰:「師出歷年,百姓疲敝,倉庫無積,賦役方殷,此國之深憂也。宜遣使獻捷天子,務農逸民。若不得通,乃表曹操隔我王路。然後進屯黎陽,漸營河南,益作船舫,繕治器械,分遣精騎,抄掠邊鄙。令彼不得安,我處其逸,三年之內,事可坐定也。」審配、郭圖曰:「兵書之法,十圍五攻,敵則能戰。今以明公之神武,跨河朔之人眾,以伐曹氏,譬若覆手。今不時取,後難圖也。」授曰:「蓋救亂誅暴,謂之義兵;恃眾憑強,謂之驕兵。兵義無敵,驕者先滅。曹氏迎天子,建宮許都,今興師南向,於義則違。且廟勝之策,不在強弱。曹氏法令既行,士卒精練,非公孫瓚坐而受圍者也。今棄萬安之術,而興無名之兵,竊為公危之。」圖曰:「武王伐紂,不為不義,況〔兵加〕曹氏而雲無稱!且公師武臣勇,將士憤怒,人思自騁。而不及時早定大業,慮之失者。夫『天與不取,反受其咎』。此越之所以霸,吳之所以亡也。監軍之計,恐非見時知機之變。」紹從之。

  ①孫子兵法謀攻篇:「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
  ②魏相之語,見《漢書》魏相傳。
  ③《漢書》高帝紀曰:「新城三老董公遮說漢王曰:『兵出無名,事故不成。』」
  ④據《三國志》袁紹傳注引獻帝傳補,《範書》紹傳亦有「兵加」二字。
  ⑤見《史記》越王句踐世家載範蠡之語。

  圖等因是譖授曰:「授監統內外,威震三軍,若其浸盛,何以制之?夫臣與主同者昌,主與臣同者亡,黃石之所忌也。且禦眾於外,不宜知內。」紹疑焉,乃分監軍為三都督,使授及郭圖、淳於瓊各典一軍,遂南。

  ①按《三國志》袁紹傳注引獻帝傳作「夫臣與主不同者昌,主與臣同者亡」。《範書》、《通鑒》均作「臣與主同者亡」。李賢曰:「臣與主同者,權在於主也。主與臣同者,權在臣也。」則臣不同於主,則權不在於主,豈能得昌?獻帝傳之「不」字系衍文。《範書》標點本據惠棟說補傳文與《袁紀》同,甚是。此乃張良所傳黃石公兵法之文。

  冬十一月,張繡、賈詡降曹操。

  十二月甲辰,司隸校尉鐘繇持節鎮撫關中。

  庚辰,曹操率師拒袁紹於官渡。孔融謂荀彧曰:「紹地廣兵強;田豐、許攸,智計之士也,為之謀;審配、逢紀,盡忠之臣也,任其事;顏良、文醜,勇冠三軍,統其兵,殆難克乎?」彧曰:「紹兵雖強,而法不整。田豐剛而犯上,許攸貪而不治。審配專而無謀,逢紀果而自用,此二人留知後事者,攸〔家〕犯其法,必不能從也,攸必為變。顏良、文醜,一夫之勇耳,可一戰而擒也。」

  ①十二月甲辰朔,無庚辰,疑有訛。
  ②「家」字據《三國志》荀彧傳補。從即縱也,古通用。

  袁術欲北至青州,曹操使劉備要擊之。會術病死,操悔遣備,追之不及。備遂據下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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