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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桓帝紀(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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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熹九年[166年] 春正月,沛國盜賊戴異自稱上皇帝①,伏誅。 ①《範書》桓帝紀作「太上皇」。疑《袁紀》「上」上脫「太」字。 辛酉,太常胡廣為司徒①。 ①《範書》桓帝紀作「五月」。按五月己醜朔,無辛酉日。而二月庚申朔,辛酉乃第二日,疑《袁紀》上脫「二月」二字。二、五形近易訛,恐當以二月為是。 三月辛巳①,京師夜有火光,轉相驚噪。 ①《範書》及《續漢志》均作「癸巳」。按是月庚寅朔,無辛巳,《袁紀》誤。 平原人襄揩詣闕上書曰①:「臣聞天不言者,以文象設教。臣竊見往年五月,熒惑入紫微,犯帝座;其閏月太白犯房心;于占天子凶。三月洛陽城中夜無故雲火光,人聲正諠,於占皆不出三年,天子當之。春夏已來,皆有繁霜,皆用刑酷急,不當罪使之然也。自陛下即位已來,誅寇氏、孫氏、鄧氏②,其從坐者非一。李雲之死,天下知其冤也。自漢興已來,未有諫主被誅,用刑太深如今者也。昔文王能以一妻享十子之祚,今陛下宮女千人,不如文王之一妻者,明刑重而無德也。臣聞布穀聞于孟夏,蟋蟀吟於始秋,物有微而至信,人有賤而必忠③。臣雖極賤,思效愚誠,願賜清閒,極盡所言。」 ①《範書》「襄揩」作「襄楷」。又姓解卷三曰:「魯公子襄中之後。後漢有襄楷。」則《袁紀》作「揩」誤。 ②《范書》尚有梁氏,《袁紀》脫。寇氏,寇榮;孫氏,孫壽;鄧氏,鄧萬世也。 ③李賢曰:「布穀,一名戴紝,一名戴勝。蟋蟀,促織也。《春秋》考異郵曰:『孟夏戴勝降,立秋促織鳴。』言雖微物,不失信也。」 上即詔尚書召問,揩曰:「臣聞古者本無宦官,孝武末,《春秋》高,數游後宮,始置之耳①。後稍見任,至孝順帝時,遂昌熾也。案天市內,宦者四星不在太微中,而在市中,明宦者但當侍,不得預內②。今乃處古常伯之位,決謀於中,傾動內外,恐非天意也。」天子以揩章及對下有司,尚書奏:「自古有宦者之官,非近世所置。漢初張澤為大謁者佐絳侯③,孝文使趙談參乘而子孫昌盛④。今揩不陳損益,而務析言破律,違背經義,偽託神靈。」於是論揩司寇。 ①典出《漢書》蕭望之傳之蕭望之語。 ②陳璞曰:「『侍』下疑脫『內』字,『預內』當作『預外』。《範書》無此。」按漢時宦者擅權,皆決謀於中,而操縱尚書、朝臣來左右政局。其下所言「決謀於中」,即「預內」之意。陳說非。 ③張澤為宦者令。絳侯周勃誅諸呂,欲迎代王入宮。時東牟侯興居與太僕滕公入清宮,顧麾左右執戟者釋兵去,有數人不肯去兵,澤諭告,遂去兵。事見《史記》呂太后本紀。《范書》「絳侯」下有「誅諸呂」三字,《袁紀》恐脫之。 ④文帝使宦者趙談參乘,袁盎諫曰:「今漢雖乏人,陛下獨奈何與刀鋸餘人載!」於是文帝笑,下趙談,談泣下車。事見《史記》袁盎傳。尚書承宦者旨,強辭奪理,阿諛逢迎,於此可窺知矣。 戊寅,特進竇武為大將軍①。武移病洛陽都亭,固讓至於數十。詔公交車勿複通章,武惶恐不得已就職。在公肅而不猛,其所交友若陳仲舉、李元禮等,皆為之論議,而訪政事焉。妻子惡衣食車馬,苟全而已,卑身正己,率宗族內外僮僕莫敢違法者。 ①《通鑒》從《範書》,系此事於靈帝建甯元年正月。又三月庚寅朔,無戊寅,當系四月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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