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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光武帝紀(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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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武五年[29年] 春二月丙午,大赦天下。 周建兄子誦以垂惠降,劉紆、周建、蘇茂走下邳,建道死。 封孔子後孔安為殷紹嘉公。 初,彭寵征書至潞縣,有火災城中飛出城外,燔千餘家,殺人甚多。寵堂上聞蝦蟆聲在爐火下①,鑿地求之,無所得。數有變怪,蔔筮及望氣者皆言當從中起。寵以其從弟子後、蘭卿本上府所使來,故不相親也,令將屯於外。 ①《范書》彭寵傳注引《東觀記》,「爐火」作「火爐」,《袁紀》恐誤倒置。 寵奴子密等三人謀共劫寵。寵齋於便室①,晝臥。三奴共縛著床,告外吏:「大王解齋②,吏皆休,旦乃白事。」乃從。次呼諸奴婢,以寵教責問,便收縛,各置空室中。以寵聲呼其妻,妻入室,見寵縛,驚曰:「奴反邪!」奴格妻頭,擊頰。寵曰:「趣為諸將軍辦裝!」③兩奴將妻入取物,一奴守寵。寵謂守奴曰:「若小兒,我素所愛也,為子密逼劫耳。解我縛,出閣則活矣。用女珠妻汝,家中財物皆以與汝。」奴意解之,視戶外,見子密聽其語,遂不解。子密將妻入,取寵男女悉閉室中,收金珠衣物,至寵所裝之,被馬六匹④,使妻縫縑囊。昏夜後,解寵手,令作記告城門將軍:「令遣子密等至子後蘭卿所,開城門出,勿稽留。」書成,斷寵及妻頭,置縑囊中,馳詣闕。封子密為無義侯。 ①便室,李賢注曰:「便坐之室,非正室也。」 ②《東觀記》亦作「解齋」,唯《範書》作「齋禁」。 ③趣,趨也。朱駿聲謂假借為趨。又李賢曰:「呼奴為將軍,欲其赦己也。」 ④胡三省曰:「加馬以鞍勒曰被馬。」 寵尚書韓立、高宣等共立寵子午為燕王,子後、蘭卿為將軍。數日,寵國師韓利斬午首詣祭遵。遵將兵誅寵支党,漁陽遂平。 上嘉耿況之功,以其父勞于邊,使光祿大夫樊密持節征況還京師①,賜以大第,甚見尊重。況年老多病,天子親數臨問,征弇視疾。弇、舒並封列侯,國為射聲校尉,複除二子廣、舉為郎②。諸子侍疾,並垂青紫,當世以為榮。及薨,贈賜甚厚,諡曰烈侯③。子國以當嗣,辭曰:「先侯愛少子霸。」上疏讓,天子許焉。國有籌策,數言邊事,天子器之,官至大司農。 ①《范書》耿弇傳注引袁山松書曰:「使光祿大夫樊宏詔況曰:『 惟況功大,不宜監察從事。邊郡寒苦,不足久居。其詣行在所。』」又《范書》樊宏傳亦作光祿大夫樊宏。他書均有樊宏,無樊密。《袁紀》作「密」,誤。又《通鑒考異》曰:「宏,《袁紀》皆作密。」則宋本如此。而明本中黃本多作「密」,然紀文卷一已作『宏』。南監本則均改作「宏」,蔣本從南監本,改卷七之「密」皆作「宏」,而本卷之「密」,偶失改耳。今亦留此「密」字,以存宋本之舊。 ②《范書》耿弇傳作「並為中郎將」。 ③《袁紀》「烈」原誤作「列」,徑改之。 三月,徙廣陽王良為趙王。 山陽人龐萌為更始冀州牧,與世祖、謝躬俱平邯鄲。萌謂躬曰:「劉公不可信也。」躬以告世祖,世祖喻而安之。及上誅謝躬,而萌率眾降。上奪其眾,謂萌曰:「前在邯鄲,知之何速邪?」萌曰:「知之久矣。」萌為人婉順,上親愛之,以為侍中。嘗對諸將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①,龐萌是矣。」使萌為平狄將軍,與蓋延俱定梁、楚地。萌與延爭權,懼延譖己,遂勒兵反。 ①李賢曰:「六尺,謂年十五以下。」胡三省曰:「《論語》孔子之言。呂與叔曰:『托六尺之孤,謂輔幼主;寄百里之命,謂為諸侯。』」今按此語出《論語》泰伯篇,非孔子之語,乃曾參之言也。孔安國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所謂「寄百里之命」,孔解作「攝君之政令」。此二語實言可委託以幼君,當國攝政如周公、霍光者也,呂作「諸侯」解,非也。 夏四月,平狄將軍龐萌反,襲蓋延,破楚相孫萌①,自號東平王,引兵與董憲、蘇茂合。上嗟歎曰:「人不可知乃如是!」下詔曰:「吾嘗於眾人中言萌可為社稷臣,將軍等得無笑吾言?老賊當族,其〔各〕勵兵馬②,會睢陽!」 ①楚相,《範書》光武帝紀作「楚郡太守」。按《漢書》楚元王傳及宣帝紀,地節元年,楚王延壽謀反,自殺國除。又據《範書》,至建武十五年始複建楚國。在此期間,不當有「楚相」之稱。《通鑒》從《範書》,是。又《通鑒考異》曰:「《東觀記》、《漢書》皆雲:萌攻延,延與戰,破之。詔書勞延曰:『龐萌一夜反畔,相去不遠,營壁不堅,殆令人齒欲相擊,而將軍有不可動之節,吾甚美之。』延傳言『僅而得免』,與彼不同,今從延傳。」按考異所引《東觀記》、《漢書》之文,實出《範書》延傳注,且「《漢書》」上脫「續」字。《袁紀》顯然未採納此二書之說,而又不明言誰勝誰負,較為謹慎。 ②據《全後漢文》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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