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後漢紀校注 | 上頁 下頁 |
漢光武帝紀(29) |
|
十二月上幸黎丘。詔〔豐〕①,秦豐出惡言,朱佑等急攻之。豐將妻子降佑,檻車送洛陽。大司馬吳漢劾佑曰:「秦豐狡猾,連年固守。陛下親踰山川,遠至黎丘,開日月之信,而豐悖逆,天下所聞,當伏誅滅,以謝百姓。佑不即斬截,以示四方,而廢詔命,聽受豐降,無將帥之任,大不敬。」上誅豐,不罪佑。 ①據《范書》朱佑傳及陳璞校改。 是冬,馬援為隗囂使來。 援字文淵,茂陵人。長兄況最知名①,為河南太守,封窮虜侯。〔次〕(況)兄余②,中壘校尉,封致符子。次兄員,增山連率③,皆二千石封侯。援少有大志,諸兄奇之。年十余歲,平陵朱勃與援同年,能說韓詩,援纔能書,退有慚色。況謂援曰:「小器速成,朱勃智能盡於今日矣。後成人知謀,眾事皆從汝稟受,勿畏也。」援以況欲獎勵己,內以為不然焉。援受齊詩數年④,意不能守章句,乃辭況,欲至邊郡畜牧。況曰:「汝大才,當晚成⑤。良工不示人以璞,且從所好。」治裝未辦,會況卒,援行喪期年,常不離墓。時朱勃以試守渭城宰,援獨言:「朱勃終當何時稟仰我!」頃之,或薦援有大略,由是為曹督郵⑥,送罪入司命府⑦,援皆縱遣之,因亡命北地,以畜牧為事。援父嘗為牧帥令,兄員為護〔苑〕(宛)〔使〕(吏)者⑧,故人賓客多從之。轉安定、天水、隴西數郡,豪傑望風而至,賓客自環嘗數十人。援田畜日廣,羊五、六千頭,馬數百群,谷萬斛⑨。乃歡曰:「凡殖財者,貴以施也,不則守錢奴耳。」乃散以賑昆弟舊故,乃還至長安。 ①《東觀記》曰:「況字君平。」 ②《東觀記》曰:「餘字聖卿。」蔡邕集曰:「余為中水侯。」按援三兄,況、餘、員也。余乃況之弟,紀文上既言「長兄況」,餘上得複言「況兄」,次況形近而訛,故正之。 ③《東觀記》曰:「員字季主。」增山連率,即上郡太守也。 ④《東觀記》曰:「受齊詩,師事潁川蒲昌。」惠棟曰:「前書雲:蒲昌字君都,受詩于匡衡,為詹事。」按「蒲」或作「滿」,誤。 ⑤老子曰:「大方無隅,大器晚成。」 ⑥《范書》馬援傳作「郡督郵」。《東觀記》亦同。續漢百官志「皆置諸曹掾史」下引本注曰:「諸曹略如公府曹,其監屬縣,有五部督郵曹掾一人。」故亦稱「曹督郵」。 ⑦李賢曰:「王莽置司命官,上公以下皆糾察。」 ⑧李賢注引《續漢書》:「自援祖賓,本客天水,父仲又嘗為牧帥令。是時員為護苑使者,故人賓客皆依援。」《袁紀》「宛」、「吏」當分別是「苑」、「使」之誤,故正之。 ⑨《范書》馬援傳作「數萬斛」。 王莽末,盜賊起,求雄傑之士,援與。原涉為穎川太守,援為漢中太守①。適至官,王莽敗,員亦亡去增山,俱之梁州。會隗囂冀用援為綬德將軍。 ①《范書》馬援傳曰:「莽從弟衛將軍林廣招雄俊,乃辟援及同縣原涉為掾,薦之於莽。莽以涉為鎮戎大尹,援為新成大尹。」又按《漢書》遊俠傳,王莽末,東方兵起,莽拜涉為「鎮戎大尹天水太守」。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按王莽改天水曰鎮戎,太守為大尹。既雲鎮戎大尹,不當更雲天水太守,疑本注文,後人誤入正文。」錢說是。《袁紀》作潁川太守,誤。又新城大尹即漢中太守,依《袁紀》前例,亦當從莽稱。 而公孫述稱帝於蜀,囂意未知所附,乃遣援南視述。素與援舊,以到當握手相迎也,乃盛陳陛戟見援①,語言未悉,延援就客館。述備威儀,會百官,為援立舊交之位。述罄折而入②,鸞旗旄騎,警蹕〔就〕車,盛器服,賓客甚盛③,欲留援。援曰:「天下雌雄未定,公孫不吐哺走迎國士④,與圖成敗,乃修飾邊幅,如偶人形,此何足久留乎?」數月辭去。還謂囂曰:「子陽若井底蛙⑤,妄自尊耳,不如專意東方。」 ①《范書》馬援傳曰:「援素與述同裡閈,相善,以為既至當握手歡如平生,而述盛陳陛衛,以延援入。」《東觀記》與《範書》大同小異。疑《袁紀》多有記脫。「素與援舊」恐當作「援素與述舊」,「乃盛」上又恐脫「述」字。 ②李賢曰:「磬折者,屈身如磬之曲折,敬也。」罄同磬,石制敲打樂器也,作》形。 ③據《東觀記》及《範書》補。《範書》「賓客」作「官屬」。 ④《史記》魯世家曰:「周公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賤矣。然我一沐三捉發,一飯三吐哺,起以待士,猶恐失天下之賢人。子之魯,慎無以國驕人。』」 ⑤典出《莊子》秋水篇。 於是遣援與拒蜀侯國遊先俱奉章詣京師。初到,召詣尚書。有頃,中黃門一人引入,時在宣德殿。援拜,上大笑曰:「卿遨遊二帝間,見卿大慚。」援頓首辭謝,因曰:「當今之世,不但君擇臣,臣亦擇君①。臣與公孫述同縣,少有娛。臣前至蜀,陛戟乃見臣。臣援異方來,陛下何以知臣非刺客奸人,而簡易若是?」上複大笑曰:「卿非刺客,顧說客耳。」援對曰:「天下傾覆,盜賊自立名姓者不可勝數。今得見陛下,寥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上壯之,使從征伐,每召見燕言,夜至天明。援才略兼人,又好縱橫之畫,故未得官,待詔而已。 ①見《晏子春秋》內篇。 上遣太中大夫來歙持節送援、國游先至長安。怨家殺遊先,其弟為囂雲旗將軍,來歙恐其怨恨,即與援俱還長安①。 ①按《通鑒考異》引《袁紀》曰:「援與拒蜀侯國遊先俱奉使,游先至長安,為仇家所殺;其弟為囂雲旗將軍。來歙恐其怨恨,與援俱還長安。」與今本異,乃節略過甚所致。今本既雲俱至長安,何複還長安之有?按《範書》隤囂傳曰:「初,囂與來歙、馬援相善,故帝數使歙、援奉使往來。」則今本「與俱還長安」之「長安」,恐是「隴西」之誤。歙必請光武允其與援俱往,一則向囂宣喻光武招納之意,二則安撫雲旗將軍思兄之念,方與事理相合。又《范書》「國遊先」作「周遊」,二者未知孰是:《通鑒》標點者據《範書》將考異所引之「國遊先」斷作「國遊」,失《袁紀》之舊矣。而惠棟《後漢書》補注引此文,又於『先』下加『生』字,尤謬。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