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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孝文帝拓跋宏紀(5)


  太和十二年春正月辛巳朔,初建五牛旌旗。乙未,詔鎮戍流徙之人,年滿七十,孤單窮獨,無成人子孫,旁無期親者,具狀以聞。

  二月辛亥朔,日有蝕之。

  三月丁亥,中散梁眾保等謀反,伏誅。夏四月甲子,大赦。己巳,齊將陳顯達攻陷灃陽,長樂王穆亮率騎討之。

  五月丁酉,詔六鎮、雲中、河西及關內郡,各修水田,通渠溉灌。壬寅,增置彝器於太廟。

  秋九月甲午,詔曰:「日蝕修德,月蝕修刑。乃者癸巳夜,月蝕盡,公卿已下,宜慎刑罰,以答天意。」丁酉,起宣文堂、經武殿。癸卯,淮南王他薨。

  冬閏十月甲子,帝觀築圓丘於南郊。

  十一月,雍、豫二州人饑,詔開倉振恤。梁州刺史、臨淮王提坐貪縱,配北鎮。是歲,高麗、宕昌、吐谷渾、勿吉、武興等國並遣使朝貢。

  ※

  十三年春正月辛亥,祀圓丘,初備大駕。乙丑,兗州人王伯恭聚眾勞山,自稱齊王,東萊鎮將孔伯孫討斬之。戊辰,齊人寇邊,淮南太守王僧俊擊走之。

  二月庚子,引群臣訪政道得失損益之宜。

  三月,夏州刺史章武王彬以貪財削封。

  夏四月丁醜,詔曰:「升樓散物,以齎百姓,至使人馬騰踐,多有毀傷。今可斷之。以本所費之物賜窮老貧獨者。」州鎮十五大饑,詔所在開倉振恤。

  五月庚戌,祀方澤。

  六月,汝陰王天賜、南安王楨並坐贓賄,免為庶人。秋七月,立孔子廟于京師。

  八月乙亥,詔兼員外散騎常侍邢產使于齊。

  九月,出宮人賜北鎮人貧鰥者。

  冬十一月己未,安豐王猛薨。

  十二月丙子,司空、河東王苟頹薨。甲午,齊人來聘。己亥,以尚書令尉元為司徒,左僕射穆亮為司空。

  是歲,高麗、吐谷渾、陰平、中赤、武興、宕昌等國各遣使朝貢。

  ※

  十四年春正月己巳朔,日有蝕之。

  三月戊寅,初詔定起居注制。詔遣侍臣巡行州郡,問人疾苦。

  夏四月,地豆干頻犯塞。甲戌,征西大將軍、陽平王熙擊走之。甲午,詔兼員外散騎常侍邢產使于頤齊。

  五月己酉,庫莫奚犯塞,安州都將樓龍兒擊走之。沙門司馬禦惠自言聖王,謀破平原郡,禽獲伏誅。秋七月甲辰,詔罷都牧雜制。八月,詔議國之行次。

  九月癸醜,太皇太后馮氏崩。詔聽籓鎮曾經內侍者,前後奔赴。冬十月戊辰,詔將親侍龍輿,奉訣陵隧,諸常從之具,悉可停之。其武衛之官,防侍如法。癸酉,葬文明太皇太后于永固陵。甲戌,車駕謁永固陵。群臣固請公除,帝不許。己卯,車駕謁永固陵。庚辰,帝居廬,引見群僚於太和殿。太尉、東陽王丕等據權制固請。帝引古禮往復,群臣乃止。京兆王太興有罪,免官削爵。詔曰:「公卿屢依金冊遺旨,中代權制,式請過葬即吉。朕思遵遠古,終三年之制。依禮,既虞卒哭。此月二十一日授服,以葛易麻。既以衰服在上,公卿不得獨釋於下,故於朕之授服,變從練禮已下複為節降。斟酌古今,以制厥衷。且取遺旨速除之一端,粗申臣子罔極之巨痛。」癸未,詔曰:「朕遠遵古式,欲終三年之禮。百辟群臣,據金冊顧命,將奪朕心,從先朝之制。朕仰惟金冊,俯自推省,取諸二衷,不許眾議。以衰服過期,終四節之慕。又奉遵聖訓,聿修誥旨,不敢暗默自居,以曠機政。庶不愆遺令之意,差展哀慕之情。並下州鎮,長至、三元,絕告慶之禮。」甲申,車駕謁永固陵。

  十一月甲寅,詔內外職人先朝班次及諸方雜客,冬至之日,盡聽入臨。三品已下衰服者,至夕複臨。其餘唯旦臨而已。其拜哭之節,一依別儀。丁巳,齊人來聘。

  十二月壬午,詔依准丘井之式,遣使與州郡宣行條制。隱口漏丁,即聽附實。若朋附豪勢,陵抑孤獨,罪有常刑。是歲,吐谷渾、宕昌、武興、陰平、高麗等國並遣使朝貢。

  ※

  十五年春正月丁巳,帝始聽政於皇信東室。初分置左右史官。癸亥晦,日有蝕之。

  二月己醜,齊人來聘。

  三月甲辰,車駕謁永固陵。

  夏四月癸亥,帝始進蔬食。乙丑,謁永固陵。自正月不雨至於癸酉,有司奏祈百神。詔曰:「何宜四氣未周,便行禮事,唯當考躬責己,以待天譴。」甲戌,詔員外散騎常侍李彪使于齊。己卯,經始明堂,改營太廟。

  五月己亥,議改律令。於東明觀折疑獄。乙卯,枹罕鎮將長孫百年攻吐谷渾所置洮陽、泥和二戍克之,俘獲三萬餘人。詔悉免歸。丙辰,詔造五輅。六月丁未,濟陰王鬱以貪殘賜死。

  秋七月乙丑,謁永固陵。規建壽陵。己卯,詔議祖宗,以道武皇帝為太祖。乙酉,車駕巡省京邑,聽訟而還。

  八月壬辰,議養老。又議肆類上帝、禋于六宗禮,帝親臨決。詔郡國有時物可以薦宗廟者,貢之。戊戌,移道壇于桑乾之陰,改曰崇虛寺。己亥,詔諸州舉秀才,先盡才學。乙巳,親定禘祫禮。丁巳,議律令事,仍省雜祀。

  九月辛巳,齊人來聘。冬十月庚寅,車駕謁永固陵。是月,明堂太廟成。

  十一月丁卯,遷七廟神主於新廟。乙亥,大定官品。戊寅,考諸牧守。詔假通直散騎常侍李彪聘于齊。丙戌,初罷小歲賀。丁亥,詔二千石考上上者,假四品將軍,賜乘黃馬一匹;上中者,五品將軍;上下者,衣一襲。

  十二月壬辰,遷社於內城之西。癸巳,班賜刺史已下衣冠。以安定王休為太傅,齊郡王簡為太保。帝為高麗王璉舉哀於城東行宮。己酉,車駕迎春於東郊。辛卯,詔簡選樂官。是歲,吐谷渾、悉萬斤、高麗、鄧至、宕昌等國並遣使朝貢。

  ※

  十六年春正月戊午朔,朝饗群臣于太華殿。帝始為王公興縣而不樂。己未,宗祀顯祖獻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遂升台以觀雲物,降居青陽左個,布政事。每朔依以為常。辛酉,始以太祖配南郊。壬戌,詔定行次,以水承金。甲子,詔罷袒裸。乙丑,制諸遠屬非太祖子孫及異姓為王者,皆降為公,公為侯,侯為伯,子男仍舊。皆除將軍之號。戊辰,帝臨思義殿,策問秀、孝。丙子,始以孟月祭廟。

  二月戊子,帝移禦永樂宮。庚寅,壞太華殿,經始太極殿。辛卯,罷寒食享。壬辰,幸北部曹,曆觀諸省。巡省京邑,聽理冤訟。甲千,車駕初朝日於東郊,遂以為常。丁酉,詔祀唐堯于平陽,虞舜于廣甯,夏禹于安邑,周文於洛陽。丁未,改諡宣尼曰文聖尼父,告諡孔廟。

  三月丁卯,巡省京邑。癸酉,省西郊郊天雜事。乙亥,車駕初迎氣於南郊,自此為常。辛巳,以高麗王璉孫雲為其國王。齊人來聘。

  夏四月丁亥朔,頒新律令,大赦。甲寅,幸皇宗學,親問博士經義。

  五月癸未,詔群臣於皇信堂更定律條,流徒限制,帝親臨決之。

  秋七月壬戌,詔曰:「自今選舉,每以季月,本曹與吏部銓簡。」甲戌,詔兼員外散騎常侍宋弁使于齊。

  八月庚寅,車駕初祀夕月於西郊,遂以為常。乙未,詔陽平王頤、左僕射陸睿督十二將北討蠕蠕。丙午,宕昌王梁彌承來朝。司徒尉元以老遜位。己酉,以尉元為三老,遊明根為五更。又養國老、庶老,將行大射之禮。雨,不克成。癸醜,詔曰:「國家雖宗文以懷九服,修武以寧八荒。然于習武之方,猶為未盡。將于馬射之前,先行講武之式。可敕有司豫修場埒。其列陣之儀,五戎之數,別俟後敕。」

  九月甲寅朔,大序昭穆于明常,祀文明太皇太后于玄堂。辛未,帝以文明太皇太后再周忌日,哭于陵左,絕膳三日,哭不輟聲。辛巳,武興王楊集始來朝。

  冬十月己亥,以太傅、安定王休為大司馬,特進馮誕為司徒。甲辰,詔以功臣配饗太廟。庚戌,太極殿成,饗群臣。

  十一月乙卯,依古六寢,權制三室,以安昌殿為內寢,皇信堂為中寢,四下為外寢。

  十二月,賜京邑老人鳩杖。齊人來聘。是歲,高麗、鄧至、契丹、齒、吐谷渾等國並遣使朝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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