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北史 | 上頁 下頁 |
魏孝文帝拓跋宏紀(4) |
|
太和七年春正月庚申,詔曰:「朕每思知百姓疾苦以增修寬政,故具問守宰苛虐之狀于州郡使者。今秀孝計掾對多不實,甚乖朕虛求之意。宜案以大辟,明罔上必誅。然情猶未忍。可恕罪聽歸,申下天下,使知後犯無恕。」丁卯,詔青、齊、光、東徐四州戶,運倉粟一十萬石送瑕丘、琅邪,複租算一年。 三月甲戌,以冀、定二州饑,詔郡縣為粥于路以食之,又弛關津之禁。夏四月庚子,幸崞山,賜所過鰥寡不能自存者衣服粟帛。壬寅,車駕還宮。閏月癸醜,皇子生,大赦。 六月,定州上言,為粥所活九十四萬七千餘口。 秋七月甲申,詔假員外散騎常侍李彪使于齊。改封濟南王羅拔為趙郡王。九月壬寅,詔求讜言。冀州上言,為粥所活七十五萬一千七百餘口。 冬十月戊午,皇信堂成。 十一月辛醜,齊人來聘。十二月乙巳朔,日有蝕之。癸醜,詔曰:「夏、殷不嫌一族之婚,周世始絕同姓之娶。斯皆教隨時設,政因事改者也。皇運初基,日不暇給,古風遺樸,未遑厘改。自今悉禁絕之,有犯者以不道論。」庚午,開林慮山禁,與人共之。州鎮十三饑,詔開倉振恤。 ※ 八年春正月,詔隴西公琛、尚書陸睿為東西二道大使,褒善罰惡。夏五月己卯,詔振賜河南七州戍兵。甲申,詔員外散騎常侍李彪使于齊。六月丁卯,詔曰:「置官班祿,行之尚矣。自中原喪亂,茲制中絕。先朝因循,未遑厘改。朕顧憲章舊典,始班俸祿,罷諸商人,以簡人事。戶增調三匹、穀二斛九鬥,以為官司之祿。均預調為二匹之賦,即兼商用。雖有一時之煩,終克永逸之益。祿行之後,贓滿一匹者死。變法改度,宜為更始,其大赦天下,與之惟新。」戊辰,武州水壞人居。 秋八月甲辰,詔以班制俸祿,更興刑書,寬猛未允,人或異議。制百辟卿士工商吏人各上便宜,勿有所隱。 九月甲午,齊人來聘。戊戌,詔俸制十月為首,每季一請。於是內外百官,受祿有差。 冬十一月乙未,詔員外散騎常侍李彪使于齊。 十二月,州鎮十五水旱,人饑,詔使者開倉振恤。是歲,蠕蠕、高麗等國各遣使朝貢。 ※ 九年春正月戊寅,詔禁圖讖秘緯及名《孔子閉房記》,留者以大辟論。又諸巫覡假稱神鬼,妄說吉凶,及委巷諸非墳典所裁者,嚴加禁斷。癸未,大饗群臣于太華殿,班賜皇誥。 二月己亥,制皇子封王者、皇孫皇曾孫紹封者、皇女封者,歲祿各有差。封廣陽王建第二子嘉為廣陽王。乙巳,詔百辟卿士工商吏人各上書極諫,靡有所隱。 三月丙申,封皇弟禧為咸陽王,幹為河南王,羽為廣陵王,雍為潁川王,勰為始平王,詳為北海王。 夏五月,齊人來聘。 秋七月丙午朔,新作諸門。癸未,遣使拜宕昌王梁彌機兄子彌承為宕昌王。 八月庚申,詔曰:「數州災水,饑饉薦臻,致有賣鬻男女者。天譴在予一人,百姓橫罹艱毒。今自太和六年已來,買定、冀、幽、相四州饑人良口者,盡還所親。雖娉為妻妾,遇之非理,情不樂者,亦離之。」 冬十月丁未,詔使者循行州郡,與牧守均給天下之田,還受以生死為斷。勸課農桑,興富人之本。辛酉,司徒、魏郡王陳建薨。詔員外散騎常侍李彪使于齊。 十二月乙卯,以侍中、淮南王他為司徒。是歲,京師及州鎮十三水旱傷稼。宕昌、高麗、吐谷渾等國並遣使朝貢。 ※ 十年春正月癸亥朔,帝始服袞冕,朝饗萬國。 二月甲戌,初立黨、裡、鄰三長,定人戶籍。 三月庚戌,齊人來聘。 夏四月辛酉朔,始制五等公服。甲子,帝初法服禦輦祀西郊。六月乙卯,名皇字曰恂,大赦。 秋八月乙亥,給尚書五等品爵已上朱衣玉珮大小組綬。 九月辛卯,詔起明堂辟雍。 冬十月癸酉,有司議依故事配始祖于南郊。 十一月,議定州郡縣官依口給俸。 十二月乙酉,汝南、潁川饑,詔丐人田租,開倉振恤。是歲,蠕蠕、高麗、吐谷渾、勿吉等國並遣使朝貢。 ※ 十一年春正月丁亥朔,詔定樂章,非雅者除之。 二月甲子,肆州之雁門及代郡人饑,詔開倉振恤。夏五月癸巳,南平王渾薨。甲午,詔複七廟子孫及外戚緦服已上,賦役無所與。 六月辛巳,秦州人饑,詔開倉振恤。 秋七月己醜,詔今年穀不登,聽人出關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在開倉振恤。 八月壬申,蠕蠕犯塞,遣平原王陸睿討之。庚辰,大議北伐。辛巳,罷山北苑,以其地賜貧人。 冬十月辛未,詔罷起部無益之作,出宮人不執機杼者。甲戌,詔曰:「鄉飲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孟冬十月,人閑歲隙,宜於此時,導以德義。可下諸州,黨、裡之內,推賢而長者,教其裡人父慈、子孝、兄友、弟順、夫和、妻柔。不率長教者,具以名聞。」 十一月丁未,詔罷尚方錦繡綾羅之工,百姓欲造,任之無禁。其禦府衣服金銀珠玉綾紬錦、太官雜器、太僕乘具、內庫弓矢,出其大半,班齎百官及京師人庶,下至工商皁隸,逮於六鎮戍士,各有差。戊申,詔今寒氣勁切,杖棰難任。自今月至來年孟夏,不聽栲問罪人。又歲饑,輕囚宜速決了,無令薄罪久留獄犴。 十二月,詔秘書丞李彪、著作郎崔光改析國記,依紀傳體。是歲大饑,詔所在開倉振恤。吐谷渾、高麗、悉萬斤等國並遣使朝貢。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