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北史 | 上頁 下頁
魏孝文帝拓跋宏紀(6)


  太和十七年春正月壬子朔,饗百寮於太極殿。乙丑,詔大賜諸蕃君長車、旗、衣、馬、錦彩、繒纊,多者一千,少者三百,各以命數為差。詔兼員外散騎常侍邢巒使于齊。丙子,以吐谷渾伏連籌為其國王。庚辰,蠲大司馬安定王休、太保齊郡王簡朔望之朝。

  二月乙酉,詔賜議律令之官各有差。己酉,車駕始籍田于都南。

  三月戊辰,改作後宮。

  夏四月戊戌,立皇后馮氏。是月,齊直閣將軍蠻酋田益宗率部落內屬。

  五月壬戌,宴四廟子孫于宣文堂,帝親與之齒,行家人禮。甲子,帝臨朝堂,引見公卿以下。決疑政,錄囚徒。丁醜,以旱徹膳。襄陽蠻酋雷婆思等率其部內徙,居於太和川。

  六月庚辰朔,日有蝕之。丙戌,帝將南伐,詔造河橋。乙未,講武。乙巳,詔曰:「比百秩雖陳,事典未敘。自八元樹位,躬加省覽,作職員令二十一卷。事迫戎期,未善周悉,須待軍回,更論所闕。權可付外施行。」立皇子恂為皇太子。

  秋七月癸醜,以皇太子立,詔賜人為父後者爵一級,為公士。曾為吏屬者爵二級,為上造。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戊午,中外戒嚴。是月,齊武帝殂。

  八月乙酉,三老山陽郡公尉元薨。丙戌,車駕類於上帝,遂臨尉元喪。丁亥,帝辭永固陵。己醜,發京師南伐,步騎三十余萬。太尉丕奏請以宮人從,詔以臨戎不語內事,不許。壬寅,車駕至肆州。人年七十已上,賜爵一級。路見眇跛,停駕親問,賜衣食,複終事。戊申,幸並州,親見高年,問疾苦。

  九月壬子,詔兼員外散騎常侍高聰聘于齊。丁巳,詔車駕所經,傷人秋稼者,畝給穀五斛。戊辰,濟河。詔洛、懷、並、肆所過四州,賜高年爵,恤鰥寡孤獨各有差。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又詔廝養戶不得與庶士婚,有文武之才積勞應進者,同庶族例,聽之。庚午,幸洛陽,周巡故宮基跡。帝顧謂侍臣曰:「晉德不修,荒毀至此!」遂詠《黍離詩》,為之流涕。壬申,觀河橋。幸太學,觀石經。丙子,六軍發軫。丁醜,帝戎服執鞭,禦馬而出。群臣稽顙于馬前,請停南伐,帝乃止。仍議遷都計。

  冬十月戊寅朔,幸金墉城。詔征司空穆亮與尚書李沖、將作大匠董爵經始洛京。己卯,幸河南城。乙酉,幸豫州。癸巳,次於石濟。乙未,解嚴。設壇于滑台宮。詔京師及諸州從戎者,賜爵一級。應募者,加二級。主將加三級。癸卯,幸鄴城。乙巳,詔安定王休率從官迎家口於代,車駕送于漳水上。初,帝之南伐,起宮殿於鄴西。

  十一月癸亥,宮成,徙禦焉。

  十二月戊寅,巡省六軍。乙未,詔隱恤軍士,死亡疾病,務令優給。是歲,勿吉、吐谷渾、宕昌、陰平、契丹、庫莫奚、高麗、鄧至等國並遣使朝貢。

  ※

  十八年春正月丁未朔,朝群臣于鄴宮澄鸞殿。癸亥,南巡。詔相、兗、豫三州賜高年爵,恤鰥寡孤老各有差。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戊辰,經殷比干墓,祭以太牢。乙亥,幸洛陽西宮。二月己醜,行幸河陰,規建方澤之所。丙申,徙封河南王幹為趙郡王,潁川王雍為高陽王。壬寅,北巡。癸卯,齊人來聘。甲辰,詔喻天下以遷都意。閏月癸亥,次勾注陘南。皇太子朝于蒲地。壬申,至平城宮。癸酉,臨朝堂,部分遷留。甲戌,謁永固陵。三月庚辰,罷西郊祭天。壬辰,帝臨太極殿,喻在代群臣遷移之略。

  夏五月甲戌朔,日有蝕之。乙亥,詔罷五月五日、七月七日饗。

  六月己巳,詔兼員外散騎常侍盧昶使于齊。

  秋七月乙亥,以宋王劉昶為大將軍。壬辰,北巡。戊戌,謁金陵。辛醜,幸朔州。是月,齊蕭鸞殺其主昭業。

  八月亥亥,皇太子朝于行宮。甲辰,行幸陰山,觀雲川。丁未,幸閱武台,臨觀講武。因幸懷朔、武川、撫冥、柔玄等四鎮。乙丑,南還。所過皆親見高年,問人疾苦,貧窘孤老者,賜以粟帛。丙寅,詔六鎮及禦夷城人年老孤貧廢疾者,賜粟宥罪各有差。戊辰,車駕次旋鴻池。庚午,謁永固陵。辛未,還平城宮。

  九月壬申朔,詔曰:「三載考績,自古通經,三考黜陟,以彰能否。朕今三載一考,考即黜陟。欲令愚滯無妨於賢者,才能不擁於下位。各令當曹,考其優劣為三等。六品已下,尚書重問;五品已上,朕將親與公卿論其善惡。上上者遷之,下下者黜之,中中者守其本任。」壬午,帝臨朝堂,親加黜陟。壬辰,陰平王楊炅來朝。

  冬十月甲辰,以太尉、東陽王丕為太傅。戊申,親告太廟,奉迎神主。辛亥,車駕發平城宮。壬戌,次於中山之唐湖。乙丑,分遣侍臣,巡問疾苦。己巳,幸信都。庚午,詔曰:「比聞緣邊之蠻,多有竊掠,致有父子乖離,室家分絕。可詔荊、郢、東荊三州,勒諸蠻人,勿有侵暴。」是月,齊蕭鸞殺其主昭文而自立。

  十一月辛未朔,詔冀、定二州,賜高年爵,恤鰥寡孤老各有差。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丁醜,幸鄴。甲申,經比干墓,親為吊文,樹碑刊之。己醜,車駕至洛陽。

  十二月辛醜朔,分命諸將南征。壬寅,革衣服之制。癸卯,詔中外戒嚴。戊申,複代遷戶租賦三歲。己酉,詔王、公、伯、子、男開國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辛亥,車駕南伐。丁卯,詔郢、豫二州賜高年爵,恤孤寡鰥老各有差。緣路之丁,複田租一歲。孝悌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戊辰,車駕至懸瓠。己巳,詔壽陽、鐘離、馬頭之師所獲男女口皆放還南。是歲,高麗國遣使朝貢。

  ※

  十九年春正月辛未朔,朝饗群臣於懸瓠。癸酉,詔禁淮北人不得侵掠,犯者以大辟論。壬午,講武于汝水西,大齎六軍。平南將軍王肅、左將軍元麗並大破齊軍。己亥,車駕濟淮。

  二月甲辰,幸八公山。路中雨甚,詔去蓋。見軍士病者,親隱恤之。戊申,車駕巡淮南,東人皆安堵,租運屬路。丙辰,幸鐘離。戊午,軍士禽齊人三千。帝曰:「在君為君,其人何罪?」於是免歸。辛酉,發鐘離,將臨江水。司徒馮誕薨。壬戌,詔班師。丁卯,遣使臨江,數齊主罪惡。

  三月戊子,太師馮熙薨。

  夏四月丁未,曲赦徐、豫二州,其運轉之士,複租三年。辛亥,詔賜高年爵,恤孤寡老疾各有差。德著丘園者,具以名聞。齊人降者,給複十五年。癸醜,幸小沛。使以太牢祭漢高祖廟。己未,幸瑕丘。使以太牢祠岱嶽。詔宿衛武官增位一級。庚申,幸魯城。親祠孔子廟。辛酉,詔拜孔氏四人,顏氏二人為官。詔兗州刺史舉部內士人堪軍國及守宰政績者,具以名聞。詔賜兗州人爵及粟帛如徐州。又詔選諸孔宗子一人封崇聖侯,邑一百戶,以奉孔子祀。命兗州為孔子起園栢,修飾墳隴,更建碑銘,褒揚聖德。戊辰,行幸碻磝。太和廟成。

  五月己巳,城陽王鸞赭陽失利,降為定襄縣王。廣川王諧薨。庚午,遷文成皇后馮氏神主於太和廟。甲戌,行幸滑台。丙子,次於石濟。庚辰,皇太子朝于平桃城。癸未,車駕至自南伐。甲申,滅閑官祿以裨軍國之用。乙酉,行飲至禮,班賜各有差。甲午,皇太子冠于廟。

  六月己亥,詔不得以北俗之語,言於朝廷。違者,免所居官。辛醜,詔複軍士從駕渡淮者租賦三年。癸卯,詔皇太子赴平城宮。壬子,詔濟州、東郡、滎陽及河南諸縣車駕所經者,賜高年爵,恤孤寡老疾各有差。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癸醜,求天下遺書。秘閣所無,有裨時用者,加以厚賞。乙卯,曲赦梁州,複人田租三歲。丙辰,詔遷洛人,死葬河南,不得還北。於是代人南遷者,悉為河南洛陽人。戊午,詔改長尺大鬥,依《周禮》制度,班之天下。

  秋八月,幸西宮。路見壞塚露棺,駐輦埋之。乙巳,詔選天下勇士十五萬人為羽林、武賁,以充宿衛。丁巳,詔諸從兵從征被傷者,皆聽還本。金墉宮成。甲子,引群臣曆宴殿堂。

  九月,六宮及文武盡遷洛陽。丙戌,行幸鄴。丁亥,詔諸墓舊銘記見存昭然為時人所知者,三公及位從公者,去墓三十步。尚書令僕、九列,十五步。黃門、五校,十步:各不聽墾殖。壬辰,遣黃門郎以太牢祭比干墓。乙未,車駕還宮。

  冬十月甲辰,曲赦相州,賜高年爵,恤孤老痼疾各有差。丙辰,車駕至自鄴。辛酉,詔州郡舉士。壬戌,詔諸州牧考屬官為三等之科以聞,將加親覽,以定升降。詔徐、兗、光、南、青、荊、洛七州嚴纂戎備,應須赴集。

  十一月,行幸委粟山。議定圓丘。甲申,祀圓丘。丙戌,大赦。

  十二月乙未朔,引見群臣光極堂,宣下品令,為大選之始。辛酉,以咸陽王禧為長兼太尉,複前南安王楨本爵。甲子,引見群臣光極堂,班賜冠服。是歲,高麗、鄧至、吐谷渾等國各遣使朝貢。

  ※

  二十年春正月丁卯,詔改姓元氏。壬辰,封始平王勰為彭城王,複封定襄王鸞為城陽王。

  二月辛醜,幸華林,聽訟於都亭。壬寅,詔自非金革,皆聽終三年喪。丙午,詔畿內七十己上,暮春赴京師,將行養老禮。庚戌,幸華林,聽訟於都亭。癸醜,詔介山之邑,聽為寒食,自餘禁斷。

  三月丙寅,宴群臣及國老、庶老于華林園。詔國老黃耇以上,假中散大夫、郡守。耋年以上,假給事中、縣令。庶老直假郡縣。各賜鳩杖衣裳。丁醜,詔諸州中正各舉其鄉人望,年五十已上,守素衡門者,授以令長。

  夏五月丙子,詔敦勸農功,令畿內嚴加課督。墮業者申以楚撻,力田者具以名聞。丙戌,初營方澤于河陰。遣使以太牢祭漢光武及明、章三帝陵。又詔漢、魏、晉諸帝陵各禁方百步不得樵蘇踐藉。丁亥,祀方澤。

  秋七月,廢皇后馮氏。戊寅,帝以久旱,鹹秩群神。自癸未不食至於乙酉。是夜,澍雨大洽。

  八月壬辰朔,幸華林園,親錄囚徒,咸降本罪二等決遣之。丁巳,南安王楨薨。幸華林園聽訟。

  九月戊辰,車駕閱武於小平津。癸酉,還宮。丁亥,將通洛水入穀,帝親臨觀。庚寅晦,日有蝕之。

  冬十月戊戌,以代遷之士,皆為羽林、武賁。司州之人,十二夫調一吏,為四年更卒,歲開番假,以供公私方役。己酉,曲赦京師。

  十一月乙酉,複封前汝陰王天賜孫景和為汝陰王,前京兆王太興為西河王。

  十二月甲子,以西北州郡旱儉,遣侍臣巡察,開倉振恤。乙丑,開鹽池禁。丙寅,廢皇太子恂為庶人。戊辰,置常平倉。樂陵王思譽知恒州刺史穆泰謀反不告,削爵為庶人。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