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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因此,超手段的組合,就變得非常必要。可惜在這方面有自覺意識的國家並不多,倒是那些有多樣利益追求的非國家組織,在極力尋求多種手段的組合運用。如俄羅斯黑手黨為攫取財富,把暗殺、綁票和使用黑客攻擊銀行電子系統等手段組合在一起;一些恐怖組織為政治目的,把投放炸彈、劫持人質和網絡襲擊等手段組合在一起;索羅斯之輩為在金融市場上混水摸魚,把匯市、股市、期市的所有投機手段都加以組合,並利用輿論廣造聲勢,誘導糾集像美林、高誠、摩根-斯坦利這些「巨無霸」與其聯手⒆,形成規模巨大的市場合力,展開一場又一場驚心動魄的金融大戰。

  這些手段大都不具有軍事性質(雖然時常會帶有暴力傾向),但其組合使用的方式,卻對我們在戰爭中如何有效地使用軍事或非軍事手段不無啟發。因為在今天,衡量一種手段的有效性,主要不是看手段的屬性和它是否合乎某種倫理標準,而是要看它是否符合一個原則,即實現目標的最佳途徑原則。只要符合這一原則,即是最佳手段。其它因素雖不能說可以完全忽略不計,但卻必須以有利於目標的實現為前提。這就是說,超手段組合首先要超越的不是別的,恰恰是手段本身所隱含的倫理標準或原則規範。而這遠比把一些手段與另一些手段組合在一起,更困難也更複雜。

  【⒅見卡爾·多伊《國際關係分析》,世界知識出版社,P272-273。】

  【⒆巴頓·畢格斯作為摩根斯坦利控股公司的全球策略分析員,被認為是全世界最有影響的投資策略家,因為他是這家有300億美元公司的總裁,並握有15%的股權。在泰國和香港金融風暴前,他和他的公司都有所舉動,為投機家指引方向。(參見《中國社會科學》1998年第6期,宋玉華、徐憶琳《當代國際資本運動規律初探》一文)】

  只有完成了對既有觀念的超越,才能使我們擺脫禁忌,進入手段選擇的自由-超限之境。因為對我們來說,僅僅通過現成手段去實現目標是不夠的,還需要找出實現目標的最佳途徑,即如何正確有效地運用手段,換言之,就是如何有意識地把不同手段組合起來,創造新的手段去達到目的。比如,在經濟一體化時代,某個經濟大國如果想打擊它國經濟,同時也打擊其防務,完全可以不採用經濟封鎖、貿易制裁或軍事威懾、武器禁運之類的現成手段,而只需調整本國的金融政策,以貨幣升值或貶值為主,組合以輿論造勢、改變規則等手段,就足以使目標中的國家和地區出現金融動盪、經濟危機,削弱其綜合國力包括軍力。

  從東南亞金融危機導致該地區軍備競賽熱降溫的事例中,即可看出這種可能性完全存在,雖說此次危機並非哪一大國有意改變本國幣值所致。即使像中國這樣的准全球性大國,目前也已具備了只要改變自身的經濟政策,就可對世界經濟造成衝擊的能力。如果中國是個自私自利的國家,在1998年違背諾言,讓人民幣貶值的話,肯定就會使亞洲經濟雪上加霜,同時也將誘發世界資本市場的激變,其結果就連依靠外國資本流入支撐本國經濟景氣的世界第一債務國美國,也必然受到經濟重創,這樣的結局肯定會勝過一次軍事打擊。

  聲氣相通、利益相連的現實,使戰爭的外延日趨擴大,也使任何一個舉足輕重的國家,都具備了多種而不僅僅只靠軍事手段威脅他國的能力。單一手段在使用中將越來越收效甚微,多種手段並用的優勢愈見凸顯,這就為超手段組合並把這種組合運用到戰爭或准戰爭行動中敞開了大門。

  §超臺階組合

  當一場戰爭成為一段戰史,像鋼水般逐漸冷卻的戰爭過程,就會一點點凸現出來。從最初的、小規模的、局部的戰鬥,到由這些戰鬥前後左右拼接而成的戰役,再由數個甚至更多的戰役構成的戰爭,最後還可能由一場戰爭蔓延成一次洲際或世界性的大戰……戰爭,就這樣沿著一級級看不見的臺階走了過來,也許還將這樣一級級臺階的走下去。每一級臺階上,都佈滿了呻吟的傷兵和陣亡者的屍體,佈滿了勝利者高揚的炮口和失敗者丟棄的槍支,也佈滿了許多愚蠢的或睿智的計策、謀略和方案。如果我們從戰史的最後一頁,一章章地往前翻,就會發現,一切過程都是累積,一切結局都由累積而成。勝利是累積,失敗也是累積。對交戰雙方而言,通向結局的道路是同一條,唯一的區別,是看你拾級而上,還是拾級而下。飛躍和突變,都發生在你踏上最後一級臺階的那一刻。

  這似乎就是規律。

  而規律是需要尊重的,對規律的違背或打破則須慎重。

  問題是我們所想的,恰恰正是如何違背或打破這一規律。我們不認為所有的戰爭,都必須一級級循序漸進,直到累積出決定命運的「那一刻」。我們認為,「那一刻」是可以製造出來的。找到能夠不斷地製造而不是等待累積到那一刻的辦法,並將它固定成一種戰法,這就是我們要做的事情。

  我們當然知道,一次戰鬥構不成一場戰爭,就像一名士兵構不成一支軍隊一樣,但這並不是我們想說的問題。我們的問題是,如何用一種方法打破所有的臺階,並將這些臺階任意組接拼裝,比如把一個戰鬥或戰術級的行動,直接與戰爭或戰略級的行動組合對接。如同把肢體、軀幹和頭顱任意拼接一樣,使戰爭變成一條可以在所有環節上隨機組合、亦可在任何方向上自由擺動的龍。

  這個方法就是「超臺階組合」。臺階也是一種限制,與國家界限、領域界限和手段界限相同,都是超限組合戰在實際運用時需要超越的界限。

  赫爾曼·康恩曾把通向核戰爭的門檻分成若干級臺階,類似的臺階同樣存在於其它樣式的戰爭中。但如果真的按照康恩的思路走,就會發現,44級臺階的劃分過於瑣細且不便操作⒇,並由於更多的著眼於從戰爭的烈度去劃分臺階,而缺少了對戰爭層級的實質性洞察。在我們看來,從戰爭的規模和與其對應的戰法這兩方面切入,戰爭臺階的劃分便可以大大簡化,分為四個層級就足夠了。在這一點上,我們和美國某些軍事分析家的看法基本一致,只是提法上有所不同。具體劃分如下:

  【⒇關於赫爾曼·康恩的《升級階梯:概括的(或抽象的)說明》,可參閱卡爾·多伊《國際關係分析》,世界知識出版社,P234。美軍則通常把戰爭活動分為三個等級:戰略級;戰役級;戰術級。(見美國空軍條令AFM1-1《美國空軍航空航天基本理論》1992年版,軍事科學出版社,P106-111)】

  大戰-戰策
    戰爭-戰略
      戰役-戰藝
        戰鬥-戰術

  第一級,「大戰-戰策級」。從規模上,是以超國家為上限、以國家為下限的軍事和非軍事戰爭行動。與之相對應的戰法是「戰策」,也就是柯林斯所謂之「大戰略」。因這一級戰法,主要涉及戰爭的政治策略,故我們名之為「戰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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