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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十年雜文(1)


  專車游橫貫公路的光彩,對我的貧窮沒有裨益,那時候還不流行付給演講費、撰稿費。臺灣公路局認為我既是局長的貴賓,地位崇高,豈可以現金論價,所以並未支付分文,真是連煮字療饑的機會都沒有。這時,報社命幾位編輯分別撰寫專欄,專欄的稿費雖然很低,但不無少補,且很少拖欠。我就把分到的專欄定名為「倚夢閒話」,每天寫一千餘字。這不是十分體面的開始,但是卻把我悄悄的帶進另一個新的寫作廣場。

  最早寫雜文的目的,顯而易見,不過只為了免於饑寒,並沒有什麼崇高的理念,向專制暴政挑戰,所以最初只談一些女人、婚姻之類的話題。可是,到了後來,每天在報社裡聽到記者們採訪回來,尤其是採訪警察局回來,常帶一些使人髮指的社會新聞,而報社礙於人情或畏懼後果,往往不敢發表,我就忍不住在專欄裡,提出抨擊。有一次,一家主人指控他的女傭偷了錢,刑警隊就把那女孩帶回警察局,雙臂張開作「大」字狀,銬在欄杆上,這是一種連軍閥時代都不會發生的暴行(即令是帝王時代,為了防止強暴或戲弄,女囚犯不戴枷、不反綁)。又如紅極一時的名鴇何秀子女士,被員警逼得走投無路,舉行記者招待會,控訴員警索賄。而警察局第一個反應就是:一個老鴇怎麼有資格舉行記者招待會?而我的第一個反應則是:老鴇跟總統一樣,有資格舉行記者招待會。

  社會的黑暗,反映這個社會的品質,傳統社會最大的特點是:不把人當人,尤其不把女人當人。我見到這一類的惡行,多半來自警方,這使員警先生在我的雜文中,占了一個非常突出的地位。當時全島所有的警察局和派出所牆上,都有九個字的鬥大標語:「作之師,作之君,作之親。」這簡直是只有發高燒的人才想出來的荒謬念頭,一個員警居然自命是人民的教師,已夠自大,還要當人民的君王,我認為其心可憎,最後還要當人民的爸爸,就更不可寬恕。所以我給員警先生取了一個綽號,叫「三作牌」,引起很大的迴響,以致後來記者寫稿寫到員警時,往往用「三作牌」來代替。這個綽號造成兩個後果,第一是在提出這個綽號後一年半左右,警察局牆上的標語全部塗消,第二是全體員警的怒火,集中在我一個人身上。這就是十年後我被捕時,政府組織了三人專案小組負責偵訊,警務處也指派代表的原因。

  雜文富於社會批判功能,像一把匕首或一條鞭子,它雖不是魯迅先生所創的文體,但卻是由他發揚光大,它更是對抗暴政的利器,因為它每一次出擊,都直接擊中要害。在那個威權至上而肅殺之氣很重的年代,文化像一片沙漠,社會如一潭死水。國民黨蔣家王朝戰敗之餘,撤退到臺灣,滿身傷痛,後來在美國強大武力的保護下,才休養喘息過來。然而由於對共產黨深懷恐懼,所以把共產黨視為天神,認為它既無所不在,又無所不能。同時,國民黨也發現,有個像共產黨這樣的敵人真好,對具有自由、民主思想的文化人,只要把共產黨帽子往他頭上一扣,就可以名正言順的立即剷除。這套手法我並不是不瞭解,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一遇到不公義的事,就像聽到號角的戰馬,忍不住奮蹄長嘶。

  雜文固然是打擊專制暴政的利器,但也是一種兩頭尖的利器,會同時傷害到自己。我心想:幸好當時有一個《自由中國》作第一道防線。然而,一九六〇年的某一天,蔣經國和他的家人去碧潭游泳,從他溫暖的笑容上,可看出他心情的愉快,似乎天下一切平安無事,就像他的笑臉一樣浮漾著和煦。然而,如今回想起來,當初史達林先生下令逮捕托洛斯基元帥時,他也去黑海游泳,露出同樣笑容,那是滿意自己成就的笑容。因為就在當天,蔣經國下令逮捕雷震和傅正。雷震被捕時,還交代他的助理要繼續出版《自由中國》;他實在應該知道蔣經國逮捕他的目的,正是不允許他繼續出版《自由中國》。

  逮捕雷震,查封《自由中國》,是五〇年代一件大事,而比這個更大的事,像軟禁孫立人將軍,以及肅清孫將軍在軍中的勢力,都沒有引起反彈,因為那都是在秘密之下進行。國民黨特務認為對付像雷震這樣手上沒有任何兵器的人物,根本不需要秘密進行,所以毫不避諱。當時和雷震、聶華苓非常接近的作家群中,公孫嬿和他們最為親密。可是,雷震被捕後,公孫嬿立刻在《中央日報》上發表一篇長文,對雷震痛加斥責。一時間,討伐雷震和《自由中國》的聲音,充斥所有報章雜誌。

  《自由中國》這道牆崩塌之後,我的咽喉完全暴露在情治單位的利劍之下,當時我聽到的第一個訊息,就是出自同事口中的警告:「警備司令部的人說,柏楊以後該乖了吧!」

  偏偏,我不但沒有變乖,反而從內心激發出一種使命感,覺得應該接下《自由中國》交出來的棒子。這種信念,在我的雜文中,不斷出現。在氣氛一天比一天肅殺的那段日子裡,讀者把它十分看重。

  那些年,很多事情使我如魚刺在喉,不吐不快。靠著膽大包天和一時的運氣,發揮了聾子不怕雷的精神,不斷寫下去。為了減少阻力,我用最不嚴肅的方式,討論最嚴肅的問題,幽默最容易凝聚讀者群,也最容易引發更多人關注我們社會的病態。

  漸漸的,我走出了最初以女人和婚姻等風花雪月的題材,走進眼睛看得到的社會和政治的底部,最後,再走進傳統文化的深層結構。所看到的和感覺到的,使我震撼,我把它譬作「醬缸」,但一開始並沒有想到,這個醬缸竟有那麼大的腐蝕力。

  有一年,臺北警察局在召開了無數次的會議以後,決定自某月某日開始,禁止隨地吐痰,對違犯的人處以罰款。市民都歡呼這是一個新的時代到來時,蔣中正卻突然下令阻止,他說:要以德服人,只可以勸告,不可以罰錢。結果一個可以改變人民氣質、提高環境衛生水準的機會,就告破滅,大家空歡喜一場。而當時的報紙和電臺卻異口同聲跟著宣傳:德治比法治好,因為動不動就罰錢,只會招來民怨。中國不能夠革新進步,第一因就在於這種「德治比法治好」的醬缸產物。

  阻撓傳統文化革新的兩項措施,全由蔣中正主導。一是中國駐印度第一任大使羅家倫先生,曾大力提倡簡體字,並寫了一個小冊子,用蔣中正的一句話作為書名:「這樣的文字,非簡化不可。」結果這句話不過使羅家倫免於被捕,文化界大小打手,紛紛指控:凡是主張簡體字的人,都是「與共匪隔海唱和」之輩。那個時代,一旦被這七個字咬上一口,非死即傷,我曾為此寫過一篇短篇小說《魔匪》,因而也被再一次烙上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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