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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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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孩子取了名字,叫希澈。我希望,無論將來會發生什麼,這個孩子是有希望的,生活是清澈的,不必像我一樣經受這些傷害和苦難。 我試圖在那個城市生存,我開了一家小店,每天自己料理一切,進貨,送貨,跑來跑去,有時候飯都顧不上吃。我把孩子留在家裡,請了一個小保姆照顧。但是,我並不知道要防備別人,不久之後,那個保姆偷走了我所有的錢,逃走了。 我不敢報警,我怕辛家的人會因此找到我,來要這個孩子。但我沒錢再請保姆了,我只好抱著孩子去店裡,我只有十九歲,但是我要帶孩子還要養活兩個人的命。我常常感到辛苦,常常會哭,我想像著,辛然會不會去找我呢?我想像不到,好像命運給我的這條路就是不能想像的一樣。 在孩子快到兩歲的時候,我終於一貧如洗。我沒有力氣再養活這個孩子,我甚至快養活不了自己了。 終於有一天,我給孩子穿了好看的衣服,抱著她去街上,我跟孩子說,"媽媽去那裡買東西,你在這裡等,好嗎?" 孩子很懂事,已經會喊媽媽,會說一點不清晰的字句,說,"媽媽去,快回來。" "好。好。"我說,"媽媽很快會回來。" 但是我再也沒有回去,我甚至不敢躲藏在暗處看孩子究竟被誰帶走,因為我怕自己會再找上去要回孩子。我已經沒能力養活孩子了,我希望有很好的人把孩子帶回家,對孩子好,等長大了讓我去上學。 我記得那天,那天是十月十三日。 我坐在黑夜的路邊哭,大聲地哭,沒有人,沒有燈光,只有我自己,無窮無盡的孤獨,無窮無盡的罪惡感,我親自拋棄了自己的孩子,我不能原諒自己,我拉扯自己的頭髮,打自己耳光。可是沒有用,沒有用。我只能這樣做。 我繼續生存,因為年輕,又因為沒有負擔,我很快找到工作,在飯店打雜,我試圖遺忘孩子,以及以前的生活,我開始努力奮鬥,夜晚我在集體宿舍外微弱路燈下看書,我去參加成人自考,我希望改變自己的命運,如果命運改變了,或者就可以找回希澈,找回這屬於我自己的孩子。 歲月使我歷練成一個美麗的深不可測的女人,沒有人能接近我,沒有人能探視到我內心裡掩藏的一切秘密,沒有人知道我的過去。我在十幾年裡看到更多的世態,懂得更多,也學到更多。我變得很有錢,我開了自己的酒店,之後又開了自己的酒吧。 我老了,漸漸老了,我不再那是十八歲的小母親,不再是沒有力量保護自己孩子的小母親。我想找回孩子,但是我什麼也找不到。 我收養了兩個流浪的孩子,一個是秦小寶,一個是碧君,我把他們也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疼愛,可是這也不能填補我的內心,我還是想念自己的女兒。 我心裡知道將會一直有罪惡感,於是只有不斷尋找,知道可能用盡這一生也不一定能找到,但還是不能放棄,每當對生活感到絕望或者痛苦的時候,我就想著,自己有一個愛人,一個永遠得不到的愛人,自己還有一個孩子,一個擁有自己與愛人血液和骨頭的孩子,這樣的信念就可以支撐我一直生活下去。 我在漸漸感受時光的流失,感受自己的老去,但是我永遠也不能忘記,自己曾經有過的,那樣一段愛情。 六 (丁莫爾) 是愛情嗎?我問著自己,有人為你焦慮為你溫柔,為你降下尊嚴為你付出青春,我知道自己擁有且不會失去,所以我在心裡想著愛情不過如此--愛情算個狗屁! 我在多年後的一個聚會上又見到了樸離。 和從前一樣,他還是那麼高,衣著還是那麼優雅好看,身材還是那麼健碩,笑起來還是那麼帥氣和迷人,好像年華從未曾他的生命中流經過一樣。 他的頭髮還是有點微微捲曲,很特別,當年他告訴我這頭髮是天生的這個樣子,說起來時是得意洋洋的語氣。他是自信的,他知道自己卷髮也的確好看。 這是多年後的一天。我們都不再是當年的年紀。而時光,它就像是一條穿越河流的船,經過坎坷和漂流之後,那些船上的班駁的創痕一一呈現,人在船上看風景,懷念舊事,這是人本身的創痕,和時光無關,和成長無關,似乎只和記憶有關。 樸離就是我心頭的一道創痕。雖然,我並不曾訴與任何人。但是事實上,我一直都期待著會有這麼一個重逢的機會。 現在我二十八歲。是的,沒錯兒,這是近十年之後的一個夜晚。 我也很驚訝多年後的我會成為這般模樣,我都快忘記了自己穿軍綠褲子留短髮穿白球鞋的樣子。現在的我,不再拘謹和膽怯,而且逐漸成熟並且美麗,鏡子裡看到自己時,我發現我的眼神中充滿一些莫測的光芒,它們和年少時候的清澈並不相同,但這樣的光芒似乎顯得很有魅力。 曲驍曾這樣說我:"你說話時,非常漂亮迷人,你沉默時,更是有種吸引人的美。"雖然這話有點兒恭維和肉麻,但是我聽起來還是很開心。因為我知道--我終於再也不是多年前的醜小鴨了,繼承了我爸那獨特的氣質和相貌,現在我已成為一個美麗的女人。哦,忘記說了,我和我爸已經完全和好了,我們現在是良好的父女關係,甚至他還非常關心我的生活我的工作和我的愛情。看看,所以我說時間是一種很奇怪的東西,很多事情也是會在時光中改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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