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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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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可能找到我了。我想。 而我,也不想叫她找到我。 在我口袋裡僅僅剩下三塊錢的時候,我從一家飯店的玻璃牆壁上看到自己的樣子:頭髮淩亂,衣衫襤褸。 但我仍堅持著去很多家店找工作,我要養活自己,我要活下去。可是都沒有人用我。 結果,我又經過一家酒樓門口,看見門口寫著招聘雜工的牌子,於是我就進去問:"請問這裡是不是在招工人?我可以嗎?我什麼都可以做。" 他們用奇怪的目光打量著我,然後推攘著把我轟出去,他們肯定是把我當成要飯的小乞丐了。 我心灰意冷地轉身,就在這個時候,我聽見一個溫和的聲音,她說:"哎,你等一下。"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沈客。 她從酒樓裡走出來,那時候的她是酒樓的主管。她穿得乾淨又好看,她的笑容是那麼溫和,像我媽,真的很像我媽,以前我媽總是那麼溫和地對我笑。所以我看著她的笑容只覺得自己心裡有奇異般的疼痛,我直想哭。 她問我:"你幾歲了?" "十七了。"我說。 "你叫什麼名字?"她又問。 我說:"秦小寶。" "你為什麼要來找工作呢?你還那麼小,應該讀書的。你家裡人呢?" "都死了。"我平靜地說。 我看到她在瞬間失神,同時在她眼裡有亮晶晶的淚。但她還是保持溫和地笑,她拉我的手說,"你跟我進來吧。" 她給我端來了好吃的飯菜,我吃得狼吞虎嚥。後來她說,當時她從我的眼睛裡看到了堅韌和勇敢,很像以前的她自己,所以她被打動了。她說因此她感到心酸,對我有發自內心的愛憐。 在我吃完了那些飯菜之後,她跟我說:"我也沒有什麼親人,我比你大幾歲,當你是弟弟吧,以後我收留你,你願意和我在一起嗎?" 我看著她溫暖的眼睛,說:"好。我願意。" "那麼你以後就留在這裡吧。可能會吃很多苦,你行嗎?" 我回答:"行。什麼苦我都能吃。" 她微笑,她說:"好。" 然後她撫摩我的那亂糟糟的頭髮,我又一次感到了溫暖,是的,她叫我感到溫暖,我總是因此想到我媽。 我知道了她叫沈客。 那日,沈客帶我走進她的住處,她的家很小,只有兩間小臥室,她給我安排了隔壁的房間。我覺得,她對待我像是母親一樣的疼愛,但她那麼年輕,又像是姐姐般的關懷。我不知道怎麼稱呼她,於是她跟我說:"你就叫我名字也行。" 我點頭。 我在她的房間裡看到一個小女孩的照片,那是一個很小的孩子,似乎只有幾個月的樣子,有亮晶晶的黑眼睛,和她長得一樣漂亮。 她說那是她失去的女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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