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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可證說,這樣吧,明天,我做東,還在這地方,還是這個時間,還是我們原班人馬。

  海馬也說話了,行,明天我們都來。海馬說,許總請過了,就挨到我了,也是這個地方,也是這個時間,也是原班人馬。

  我不敢表這個態,我口袋裡沒有這些銀子。

  小麥說,等你們請過了,我也請大家來坐坐。

  芳菲說,乾脆,我們輪著得了。

  大家都覺得這是好主意。我是覺得更好。我巴不得有人天天請客呢。

  芳菲說,剛才聽說許總喜歡做菜,許總什麼時候請我們去嘗嘗你的手藝啊?

  許可證說好啊,你要怎麼吃都行,我一定親自做。

  芳菲說,聽說你金屋藏嬌,二奶都讓你養瘦了,我們好向你取經,也減減肥啊。

  許可證說,你說話也不嫌腰疼,誰要減肥你也不需要減,你朝哪裡減?再減,就剩下一把骨頭了。

  芳菲說,骨感才好了,才最時尚了。

  海馬說,那你讓老許開些菜譜給你。

  達生說,把那道菜也開上。

  大家又起哄一陣。海馬更是說,對呀,老許你會燒牛鞭嗎?

  2

  在路上,不知為什麼我老想起小麥,內心深處,對她有一種探索般的嚮往,還有一種,怎麼講呢,說不上來的衝動吧。

  帶著這種蠢蠢的沒有邊際的欲望,我走過城市繁華的街區,走過城鄉結合部,走進一條污水橫流的長長的小巷,來到我租住的小屋。

  我先沒有開燈。這是我的習慣。

  我喜歡黑暗短暫地把我淹沒,同時,黑暗會讓我有一種安全感。

  我就在靠門邊的一張椅子上坐下。這是一張豪華椅子,真皮的,花了我一千多塊。我當年開公司,需要體面一下,就買下這張椅子了。可我並不知道,坐什麼樣的椅子,和做生意本身沒有任何關係。這張椅子,跟著我搬了幾次家。我扔下了不計其數的東西,惟獨它,和那一卷一卷畫,我沒捨得扔下。如今,它跟著我來到城郊這間灰暗的小屋,它就被我隨意地丟在門邊。在它周圍,都是些淩亂的雜物,盆盆罐罐,大小紙盒,各種鞋子,包括一堆臭襪內褲,它們經常親密地絆我一下。有幾回,我都被它們絆了一跤,一個豬啃屎,跌跌撞撞就趴到了靠近裡邊的床上,我這才能順手打開床頭上的檯燈。這時候,屋子裡就亮了,是橘黃色的,這種顏色讓我的小屋更顯昏暗和沒有朝氣。不過大多數時候,我都先在椅子上坐幾分鐘或十幾二十幾分鐘,甚至更長的時間,除了感受被黑暗淹沒的那種虛無和縹緲,聞聞從四周涼粉和豆腐作坊飄蕩過來的腐爛的氣味,我就有落腳人間的感覺。

  今天酒足飯飽,還和多年不見的朋友見了面,心情是既愉快又沉重。愉快是見到多年不見的朋友,沉重也是見到了多年不見的朋友。我喜歡他們,真的,他們都是有尊嚴地活著,好像只有我在混吃混喝,在為錢而分心——我畫廣告的那家廣告公司,已經好久不找我畫了,原因不是我畫不好,而是如今都是用電腦製圖了,不需要我這支畫筆了。用電腦設計,又不是我的特長,所以,他們好久不付我工資了,雖然他們還欠我千把塊錢,老闆也催我去拿幾回,我一直沒有去——不是我瞧不起那點錢,是我和公司的小會計發生了不快。說起來,這話還有些不好意思說,是我試圖想吃人家的豆腐,被人家拒絕了。小會計是個染了頭髮的活潑而多情的女孩,胖乎乎的,白嫩嫩的,嘴裡有兩顆小虎牙,嘴上常跟我打情罵俏。可有一天,是下了雨的秋日晚上,我請她吃肯德基,她笑嘻嘻就跟我去了,我以為時機已經成熟,真要跟她調情時,她卻躲我了。她拿手推開我的手,也拒絕我的擁抱。這就太不好玩了,我跟著也就不好意思起來。那頓飯不歡而散——她收拾包,跟我道聲再見,搖著屁股走了。當晚我給她手機發短信,表示道歉,她沒有給我回短信。我連發了好幾條她都不予理睬,我就覺得沒臉見人家了。可那千把塊錢,對於我真的是很重要。我錢包裡的錢,不會超過三百塊了,如果沒有別的進項,要不了幾天,就要舉債度日了。雖然另一家廣告公司還欠我一筆錢,可那是一筆死錢,要不回來了,他們說我給他們畫的那塊三十幾平方米的牆壁廣告,沒按圖紙畫,不合格,廠家不付錢。既然廠家不付錢,我是拿不到提成的。可每次我路過前河街,路過中和大廈,看到牆壁上的廣告,我就氣不打一處來,既然廣告錯了,不符合要求,你另請人重畫啊,為什麼還用我的作品?這裡面有沒有貓膩,我不得而知。不過就算有貓膩,我也沒精力和膽量跟他們打官司——我還得圖下一次呢。

  我的小屋裡混合著說不清的氣味,我知道這種氣味和這條小巷有關,也和我的東西有關。可我沒有能力搬離這裡。我每次回來,想得最多的,就是趕快搬離這裡。我不敢相信我將來某一天能在這裡接待小麥——我突然就是這樣想的。小麥的眼神讓我看到某種希望。老實說吧,我常在這間小屋裡,對某個我半生不熟的女孩產生性幻想,我都沒有覺得這裡容不下她們,她們把繽紛的花衣裳抖在這裡一點也不委屈。可想到小麥,我就覺得這個破地方,怎麼能是小麥呆的呢?珍貴的小麥怎麼能走進這間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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