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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想跟芳菲喝一杯,我感覺到,在今天這種場合,芳菲會給我面子的。可海馬已經敬芳菲了。海馬說,芳菲,你是報社大主任,想想辦法把我調去吧,我小說都能寫,詩歌也能寫,寫你們那種屁新聞,還不隨便?芳菲說,我是搞廣告的,不搞採編,何況,我就是搞採編,怕是也沒有這個權力啊。海馬說,我就知道你不幫忙。芳菲就笑了。芳菲說,你一個作家,能瞧得起咱們報社這些小記者?海馬說,你罵我啊,我這什麼狗屁作家啊,我就是寫給自己看……人家說我天天製造垃圾……不說了不說了,喝酒!芳菲抿一口酒,對海馬說,你要真想到我們報社幹,你找許總啊,他要是答應,跟我們社長總編說說,不是沒可能。

  芳菲的話讓許可證聽到了,許可證說,誰要到報社啊?海馬啊?這個忙恐怕不好幫,報社是事業單位,海馬的身份怕有問題……而且,報社嘛,那是個好單位啊,說真話,我都想到報社混他幾年玩玩。

  海馬說,我是跟芳菲說著玩玩的,誰要到那個狗屁單位……達生,來,我們喝一個!

  海馬的話,明顯是對許可證的話不滿。

  可達生望著海馬,卻和小麥幹了一杯,這是因為,小麥在海馬之前已經端起杯子示意跟達生喝了。

  芳菲有眼色,立即跟海馬說,來,我敬你一杯。

  我只好找許可證喝。許可證已經端起了杯子——桌子上只剩下我們倆了。許可證臉上有些淡漠,看來他有點在乎這個了——通常情況下,東道主敬酒以後,應該是地位高或社會影響較大的人先敬酒(比如許可證)。但是,如果是兄弟們喝酒,也沒人去講究,除非他沒把大夥當兄弟。不過,許可證長期在官場上混,不成文的規矩很多,有些習慣,讓他改變大約也很難。許可證把酒杯端起來,吞吞吐吐地說,來,我們也喝一個。我趕忙說,我敬你。許可證說,無所謂,隨便喝喝吧。許可證說無所謂的時候,我感覺他還是有所謂的。許可證沒跟我碰杯,而是自己喝了一點點。我發現他有些心猿意馬,有些王顧左右而言他。他是不是後悔參加我們的聚會啦?

  酒喝到一半時,上了一道菜,服務員報了菜名,魷魚燒牛鞭。由於亂哄哄正在敬酒,小麥沒聽清楚。小麥舉起筷子,沒敢下手。她說,這是什麼菜呀?沒有人答小麥的話。小麥用筷子撥弄一塊牛鞭,又問一句。還是沒有人說。我也不好重複牛鞭什麼的,我說,你吃吧。我也舉起筷子。小麥說,老陳這是什麼菜啊,你不說我怎麼敢吃啊。有人偷偷發笑。海馬起哄道,老陳你告訴人家小麥啊,你不告訴人家小麥,小麥怎麼吃啊。我說,許總對菜大有研究,老許你說。許可證也笑,他諱莫如深地說,我確實喜歡研究點菜,也喜歡做菜,但是,這道菜,我還真的說不準,老陳,你好像知道啊。小麥就更好奇了,她說老陳你也怎麼這樣啊,老陳你知道還不說呀。小麥把眼睛望著我。小麥長一雙月牙眼,媚媚的,能把人給看暈。給她這樣一認真,我還真不好意思說這是牛鞭。

  本來,要是小麥不問,是可以自自然然說出來的。小麥一問,我就不好去強調了。我就繞點彎子,說,這道菜呀,是一種牛肉。我怕小麥還不懂,就進一步說,這種牛肉是牛身上的一個器官,這種器官人身上也有。小麥哦一聲,似懂非懂的樣子。小麥說,那我身上有沒有啊。大家都忍著笑。我也忍著。我知道我此前表達不準確了,我應該說,這種器官,男人身上也有。但似乎也不對。我不知道怎麼表達更準確。有人催我快點說。我說,哎呀,這個,這個,你身上嘛,有時候有,有時候沒有。我這句話引起了哄堂大笑。小麥不知道大家為什麼這樣笑,她更不依不饒了。她說,老陳你怎麼這樣啊,怎麼有時候有有時候沒有啊,你老陳說這叫什麼話啊。我說哎呀我讓你搞亂了,全亂了,你讓我怎麼說呀。小麥在大家的笑聲中悟到點什麼了,小麥說,我什麼黃段子沒聽過啊,看你老陳羞答答像什麼樣子。我說,我再說一句,你要是再聽不懂就不怪我啦。小麥說你說。我說,是這樣的,你先生在家時……小麥趕快打斷我,打住打住,什麼我先生啊。我說,我是說假如,假如你先生在家時,你就有,或者有可能有,你先生不在家時,你就沒有,這要取決於你老公——是假如啊——和你的共同興趣。大家再次大笑了。小麥也笑了。小麥臉也跟著紅了。她說,這有什麼呀,你們也真是的,不就是牛鞭嘛。小麥把月牙眼都笑眯了。她說,你這個老陳啊,敢拿我開心,你等著瞧吧,什麼時候,把你也紅燒吃了。海馬說,是紅燒老陳,還是紅燒老陳身上的器官啊?小麥也逗趣地說,當然是他身上的器官了。小麥的話,再次讓大家哄堂大笑了。

  接下來的喝酒,我就有點不安了。我不相信小麥從一開始就沒聽懂。她說不定是故意造造氣氛呢。我敬了小麥一杯酒。我說,不好意思啊,我笨嘴笨舌也不會說。

  小麥說你還不會說呀,我看你比誰都會說,你等著老陳,今天這事,我跟你沒完!是不是芳菲?

  芳菲說,我不摻和啊。

  小麥的話讓我心裡甜滋滋的。從小麥的話裡,可以聽出來,她至今還是單身。不知為什麼,對單身的小麥,我頓生憐憫之心。這些年下來了,一個還算漂亮的女人過著單身生活,雖不能說生活失敗,至少她不算成功。我看一眼許可證。他依舊一副老謀深算的樣子。我想,他應該跟我一樣,也在想著有關小麥的問題吧。

  此後,我和小麥的目光,就經常在酒桌上彈一下,好像有某種心照不宣的默契。

  今天東道主是達生,不用說了。招集人卻是海馬。酒喝到差不多時,海馬說話了。他說,我們十年前在一起打過土疙瘩,都過著煙薰火燎的日子,那時候,我們有的人還很年輕,像小麥,二十歲還不到,還是個,是個孩子,是個小小小小小少女。可現在,也該是孩子他媽了是不是?我是假設啊,我是說……說年齡差不多夠了,對不起小麥……十年,難得在一起,我們有的人,今天也是第一次見面,比如小麥和芳菲,比如老陳和小麥,比如老陳和芳菲……對不對啊?反正說錯了也沒有人怪我,是不是……我估計還有第一次見面的,可不管怎麼說,我們都走過來了,我們都走過來了,今天,能夠有幸聚在一起,真他(媽)不容易。再過十年,我們還不知什麼樣子了,所以,我建議,我們一起幹一杯,為我們曾經有過的過去,為以後我們能夠常相聚。

  大家齊聲回應海馬的話,覺得這個傢伙文章沒白寫,說話一套一套的。

  海馬的話,讓大家心裡難受,這杯酒,也讓大家心裡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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