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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八


  照片很美,血紅的夕陽為背景,身穿黑色西裝的韓濯晨跪在一塊白玉的墓碑前,手輕輕擦拭著墓碑上的灰塵,腿下綻放著一束聖潔的白菊花。他的身後站著一身警裝的於嘉鴻,眼中淚光點點。

  安以風走過去,拾起地上的照片看了看,無所謂地笑笑:「這是誰照的?攝影技術不錯,有空讓他給我也拍一張。」

  他說話時,凌厲的目光掃過每個人的臉,他看見雷讓的司機有點緊張地在褲子上蹭了蹭手心的汗。

  雷讓橫了安以風一眼,沒搭理他,又低頭問韓濯晨。「你和於嘉鴻到底是什麼關係?你是不是警方的臥底?」

  韓濯晨看看站在他周圍的人,咬著牙說:「大哥,我跟了你這麼多年,你還不相信我?」

  雷讓氣得霍然起身,一腳踩在韓濯晨胸口,踩折了他的兩根肋骨。

  「滾!從今往後別讓我再看見你!」

  安以風歎息一聲,上前扶起地上的韓濯晨,一步步慢慢走出雷讓的別墅。

  韓濯晨捂著胸口,問他:「你為什麼不揍我一頓?」

  「我等你傷好了再揍!」

  「風,我從來沒做過對不起你的事,你信嗎?」

  他說:「我相信!」

  韓濯晨苦澀地笑了笑:「我真的當你是兄弟,我想幫你成為幫會真正的老大,我想你能實現你的夢想……」

  「我懂!」

  那一刻,他忽然想起了司徒淳。她好像也說過類似的話:「你相信我,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我想儘快幫你除去崎野,我想讓你成為幫會真正的老大,我想你能實現你的夢想。我想讓你好好活著……你為什麼不懂我對你的心?」

  如果可以,他想對她說一句:「我相信!我懂!」

  一年半以後。安以風發覺自己的心傷已經完全好了。他的心不再疼了,他不再掛念司徒淳,也不想再聽到她的消息,甚至不想聽見有人提起這個名字。

  他以為一切都過去了。其實,全幫會上的人都知道,司徒淳這三個字是禁忌,安以風聽到這個名字,至少一個月見誰罵誰,就連韓濯晨都不能倖免於難。

  有一個冬天,安以風記憶中最寒冷的一個冬天。他想去豪華地段買一棟別墅,他途徑一個高檔小區時,猛然一個急刹車,將車停在馬路中間,後面一連串刺耳的刹車聲。

  他看著滿是灰塵的倒後鏡,手死死扣緊方向盤。

  倒後鏡裡映著司徒淳高貴的淺灰色短裙,挽起的髮髻,和那張更加柔情的臉。她低頭吻了吻懷裡的孩子,滿臉幸福地交給身邊穿著警服的程裴然,程裴然扶著她瘦弱的肩,坐進一輛奔馳房車,又小心翼翼把孩子交給她……

  看到這一幕,安以風心一陣陣劇烈地刺,痛得沒有了知覺。

  她嫁了該嫁的男人!她有了孩子!她過的很幸福!他該為她高興,可是,他的眼前都是他們孕育那個生命的過程,他的腦海裡都是那個英挺的男人在她身體裡傾注愛意的情景。

  他甚至能清晰地聽見她的呻吟聲……一如他們的那一夜……

  那天晚上,安以風喝了很多酒。他趴在洗手池上,拼命用冷水沖自己的臉,可他就是無法清醒,無法甩去腦海中那潔淨的笑容,無法平息胸口窒息的痛,也無法面對心底最後一絲希望的破滅。

  韓濯晨站在門口看著他,「這回你可以死心了嗎?」

  他拼命搖頭。「晨哥,我不想混幫會,我想當個警察!」

  「走上這條路,我們回不了頭!」

  「我想再見見她,我想問問她:過得好不好?」

  「有意義麼?」

  「……」

  最終,他還是去了,站在那幢豪華的公寓樓下,看著每一個窗口柔和的燈光,看著一個個溫馨的窗簾……

  多麼幸福的家,這是他這種男人從來沒有過的。

  他不曾買過任何一套公寓,因為他換公寓必須要比換衣服勤,回公寓的次數比在夜總會沙發上過夜的次數還少。他也曾幻想有這麼一個家,不用每夜回來時都為他亮著燈,即使讓他煮好面等著心愛的女人回家,他也已經很滿足。

  可他遇上司徒淳之後,這個小小的心願變成奢望,他只好把願望一降再降,降到最低的時候才發現……那還是奢望。

  好在她是個聰明又理性的女人,懂得什麼是她能擁有的,什麼是她的幸福。好在他給不了她的,有人能給她。

  安以風轉過身,黑衣在街燈下越發幽暗,他的笑容在深夜裡埋葬。

  他的聲音,帶著些許笑意:「程太太……恭喜你!恭喜你不用在墓碑上刻上我的名字……」

  他笑著從口袋裡拿出根煙,火機的火光在風中抖動,照見他眼底的淚光。

  他不知自己走了多久,酒精和疲憊已經讓他很難邁出下一步的時候,一個女人挽住他的手臂,笑著問:「需要我陪陪你嗎?」

  他的腦海裡有個聲音替他回答:安以風,你是我一個人的!

  他抽出手,繼續向前走。走了兩步,他停住,回頭時露出他不羈的笑容:「多少錢?」

  女人的目光恍惚了一下,笑妍如花迎上前:「是你的話,隨意。」

  他踩熄了香煙,也同時踩熄他最後的希望。

  他對心底那個聲音說:「程太太,好好愛你的老公,好好疼你的孩子……我讓你愛過安以風,從今天開始在這個世界上消失——這是我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

  愛是什麼?

  愛就是:轉過身,讓眼淚滴落在無人可見的黑夜,卻讓她看見陽光下……他意氣風發的笑容!

  人是會變的!

  安以風和韓濯晨很好地為幫會詮釋了這句真理。

  一個火熱的正午,睡意正濃的安以風接到于警官的電話。電話很簡短:「快帶人來萬豪酒店。」

  安以風以為韓濯晨出事了,衣服都沒來得及穿,抓起褲子便跑出去。

  他到萬豪酒店的時候,雷讓橫趴在地上,充滿恨意的眼珠凸出來,血從他眼角,鼻端,嘴角流下來……殷紅了天地。韓濯晨被三個警察拖上了警車的時候,拼命地掙脫,緊緊抱著雷讓的屍體,說:「大哥,大哥……」

  他聽見有人在尖叫,抬起頭,發現天臺上隱約有個女人的影子。

  他跑上天臺,嘶啞地喊著:「大嫂,不要!不要……跳……」

  她還是在他眼前跳下去,染血的長裙如一片飛落的楓葉……

  他跪在地上,用右拳狠狠捶打著天臺上粗糙的地面。

  「風哥,別這樣!」他的手下過來攔著他。

  「給我把人找出來!就算把黑到翻過來,也要給我把人找出來!」

  以前他看誰不順眼,韓濯晨總是勸他:「不要趕盡殺絕,給人留餘地,才能給自己留餘地。」

  這一次韓濯晨被控告販毒,拒絕保釋,他的思維裡只剩下四個字:「趕盡殺絕!」

  他真的把幫會翻過來了,所有跟他們有過過節的人,他全部斬草除根。

  韓濯晨親手為雷讓報仇之後,幫會上開始盛傳一句話:韓濯晨殺人連眼睛都不眨,安以風換女人比眨眼睛都快……

  他為這句話笑了一個晚上,笑得心口疼,笑得眼淚都快流出來了!

  那時候,韓濯晨退出了幫會,他已經成為了幫會真正意義上的老大。

  沒有幫派敢背著他搶地盤,沒有小混混敢暗地裡相互仇殺,甚至沒有人做「生意」之前敢不知會他一聲……

  而那些想入道的小弟,首先必須學會的一件事就是:安以風說「一」,千萬別說「二」。

  那一年,他二十四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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