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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


  接著就是掛斷的長音,閔子華握著手機發愣,他覺得葉連成夠傻的:人有相似你不懂嗎,小夏的爸爸都死了有四年了啊,你犯得著為了前女友的爹把現在的女朋友撇在邊上嗎?

  一直到當天晚上,都沒有再收到葉連成的消息,手機也持續關機狀態,跟那頭安頓下來的庭如一合,發現葉連成並沒有像說的那樣追去了九寨,好好一個大活人,就在這樣的時間差裡,莫名其妙的蒸發不見了。

  閔子華坐立難安,沒捱到24小時就報了警,第三天中午,警車開到門上,一個警務人員下來,語義含糊地請他去認人。

  閔子華還真以為是去認人的,直到……

  認屍回來的那個晚上,閔子華做了一夜噩夢,先是看到葉連成拼命地在跑,然後看到兩個青面獠牙的小鬼拿著鋸子,哧拉哧拉把葉連成鋸開,像是古時候的腰斬,葉連成兩隻手撐在地上爬,爬進一間幽深的老宅子,鬼片裡常見的那種老宅,身後的血流成了一條小溪。

  閔子華跟進去,葉連成卻突然不見了,屋裡黑漆漆的,角落裡懸著一盞白燈籠,燈籠下放了一張老式的太師椅,有個女孩坐在太師椅上低頭喝茶,喝著喝著猛然抬頭,目光直直射進閔子華的眼睛裡,那分明就是小夏!

  醒來之後,閔子華的後背都被汗給浸透了,他覺得,葉連成的死,絕對不是所謂的情殺那麼簡單。

  他更加進一步的想到,十三雁死的時候,古城也曾出現過一個酷似小夏的女孩。

  一個是像小夏,一個是像小夏的爸爸,前者出現在十三雁橫死前後,後者和葉連成的死息息相關,這其中,一定有著不為人知的關聯。

  冥冥中,閔子華覺得頭頂漂浮著一個巨大的陰謀,行兇者還潛伏在周圍窺伺,他什麼都不敢講,他怕萬一講出來,下一個,就輪到他了。

  閔子華在床上躺到五點鐘,實在捱不住了披衣下樓,庭如蜷縮在酒吧中間的一張沙發裡,旁邊的茶座上倒著幾個酒瓶子,大門卻是開了半扇的。

  一股酸澀湧上心頭,這兩天,大家都太難受了,沒心思顧別的,昨晚庭如一直在樓下喝酒,他陪到十二點,先上樓睡了,上樓之前叮囑庭如別忘記關門,記得當時庭如看著他笑,癡癡說了句:「萬一阿成回來了呢?」

  閔子華歎了口氣,他走到庭如身邊,想讓她回房去睡,拍了兩下沒醒,正想開口叫她,忽然愣住了。

  他這才注意到,庭如身上,蓋了件黑色的男式皮外套。

  閔子華頭皮有點發炸,抬頭張惶的左右張望,身後有人輕笑了一聲:「有你們這麼開門做生意的嗎,東西被搬空了都不知道吧?」

  不是什麼兇神惡煞的口氣,閔子華卻嚇得腿上一軟,跌坐在沙發上,應該是壓到了庭如的腿,她不耐煩地抱怨了句什麼,翻了個身又睡了。

  閔子華抬頭看眼前的人,眉眼似曾相識,笑的尤其可惡,他突然就想起來了:「你是……嶽峰?」

  毛哥抱著被子哆嗦了一夜,尕奈的冬天本來難熬,昨晚尤甚,據說是什麼北方的冷空氣南下,你妹的有本事去霍霍海南島啊,北方的冷空氣盡跟北方的小老百姓過不去這算什麼玩意兒?兔子還不欺負窩邊草呢。

  高原實在是太冷了,一年只能做半年的生意,毛哥裹著被子思考「事業」,頭一次動了挪窩兒的打算,看人家雁子選的地兒多好啊,旅遊勝地,四季如春,錢好賺,人也安逸……

  要不是過兩天有個藏曆的法會,據說到時候遊客會多,能追上小五一的規模,他才不待在這兒受這罪呢。

  毛哥七點多醒,起了兩個小時才把這個床給起完,洗漱完了燒上鍋莊,泡了杯八寶茶,吸溜幾口,給肚子裡倒騰了點熱氣,縮著脖子過去開大門……

  一開門就愣住了,有個客人站在門口,是個女孩兒,身邊擱了個旅行箱,帶著垂絨球的帽子,圍著帶絨球的圍巾——這種成套的圍巾帽子毛哥在城市裡見過,好看是好看,應付尕奈的溫度那根本是笑話,帶三都不管用。

  再細看,果不其然,嘴唇都凍紫了。

  毛哥挺不好意思的,趕緊幫著拎箱子往店裡讓:「住店是吧,哎呀姑娘我起晚了,你怎麼不敲門呢?」

  那女孩哆哆嗦嗦跟進來,忽然叫了聲:「毛哥。」

  毛哥愣了,一邊放箱子一邊看她:「你認識我啊?」

  那女孩不吭聲,伸手去解圍巾,她手指凍的有點僵,伸不直,好一會功夫才把圍巾的結扣給解開。

  「毛哥你還認識我嗎?」

  毛哥呆呆看著她,頓了頓又朝她身後看,確信她是一個人來的之後,毛哥說話有點結巴:「苗……苗苗?你怎麼會來啊?」

  「我來找嶽峰。」

  毛哥有些反應過來了:「你來之前,就沒給他打過電話?岳峰根本不在尕奈啊,你這不是白跑一趟嗎?還有……你不是結婚了嗎,你……你老公同意你來啊?你家裡知道這事嗎?」

  苗苗不吭聲,毛哥一時也沒轍,把她拉在鍋莊前坐下烤火,又趕緊給她倒了杯熱茶,苗苗捧著搪瓷缸子捂手,捂著捂著眼圈就紅了,淚滴子啪嗒嗒往搪瓷缸子掉。

  毛哥急了:「怎麼了啊這是,你沒給嶽峰打電話啊?」

  苗苗哭起來:「他不接我電話。」

  季棠棠在昆明下的車,按照之前設想好的,整理了一下行裝,買了個大的推拉式旅行箱,背包折好了放進去,扔了一些舊衣裳,這是她的慣常做法,在路上所能背負的重量畢竟有限,走一段扔一些補一些,雖然有些浪費,但已經是最合適的方法了。

  原本想再買一些戶外的衣服鞋子,進店時忽然轉了主意,改進了市中心的百貨商場,買了一雙齊膝的皮靴,跟足有七釐米高,又買一雙連褲絲襪,最後在一家日式的專賣店裡選了一套半長裙和配有圍巾的淡藍色粗針套頭毛衣,她在更衣室裡把全套都換上,套絲襪的時候,很有點報復社會的快感:都幾年沒穿過高跟了,東奔西跑的太憋屈了,整天穿的跟流亡分子似的,以後偏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想穿什麼穿什麼!

  當然,這不是改裝的主要目的——外頭應該有不少人想找她,阿成的死,最好跟秦家沒有關係,如果有的話,古城一定有幾雙別有用心的眼睛,她需要做一些改變,哪怕只是表面上的。

  全套換好,扶著牆站起來,直覺腿都不聽使喚了,季棠棠不信邪:大學的時候社團活動,也被拉上去當過幾次禮儀小姐,又不是沒駕馭過高跟鞋,就算四年不穿,功力還是在的。

  導購在外頭催:「小姐換好了嗎,還合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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